关于进一步加强微信、QQ工作群管理的通知4篇范文

(作者:王富贵7617时间:2020-09-23 10:16:06)

关于进一步加强微信、QQ工作群管理的通知1

机关各科室、各直属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体育局工作微信群的管理和使用,根据有关规定,做如下通知要求:

一、市体育局工作微信群由办公室统一负责管理,办公室主任、群主担任群管理员,负责工作群的日常使用和及时维护。

二、建立此微信群的主要目的是用于日常工作交流,涉密内容严禁在群内发布。工作时间内不允许群成员发布和讨论与工作无关的话题。

三、群内交流要严格遵守国家互联网信息发布相关规定,不得发布与国家的法律法规、制度、政策相抵触的言论;不掺负面情绪,坚持正面交流、文明用语;不发布未经公开报道、未经证实的消息;不谈论敏感话题,严禁传播低俗话题,严禁发布骚扰、广告信息。

四、微信工作群实行管理员负责制,准入对象经群管理员审核同意后方能入群。群管理员定期对群内人员进行筛选,对不符合规定的人员及时进行删除,严禁与工作无关人员进群。

五、不准随意截图或转发涉及微信群成员的个人信息及聊天记录。要注意做好工作群相关信息的保密工作。

六、为保持工作群信息畅通、及时、高效,各科室、各直属事业单位要在现有群成员范围内确定1名政治素质好、工作责任心强的联络员,负责群内工作信息的传达贯彻,做到回复迅速及时、传达全面准确。其他人员不需在群内回复。

关于进一步加强微信、QQ工作群管理的通知2

为充分发挥微信(QQ)等新媒体工具在各单位工作部署、沟通联络等方面的积极作用,确保各工作群内容规范、运行高效、信息畅通,抓牢抓实意识形态工作,现就进一步加强微信(QQ)工作群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各单位建立的各级各类工作群,含长期使用和临时建立、适时解散的专项工作群。

二、完善运行管理

1.设立报备。凡因工作需要(含涉及阶段性重要工作)建立的微信(QQ)工作群,必须由二级单位报党委宣传部备案。

2.动态清理。各二级单位应定期对已建立的微信(QQ)工作群进行规范清理,严格控制群数量,能合并的尽量合并,避免多头设置。阶段性工作已经完成的微信(QQ)工作群,应在工作完成后24小时内予以解散,并及时向党委宣传部取消其备案。

3.人员准入。严格实行实名制和请出制,入群人员必须实名公开身份信息(单位+姓名),入群人员一律由工作群管理员根据工作需要确认后方可入群。除工作群管理员外,其他群成员一律不得擅自邀请人员入群。因工作内容变化或岗位变动,不属于该工作群的群成员应及时主动退出或移请出群。

4.专人负责。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二级单位党政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工作群创建者为直接责任人。群中发布内容根据其性质,由第一责任人或直接责任人承担内容发布的审核把关责任。第一负责人和直接负责人要切实加强对工作群的管理,及时收集反馈舆情。

三、规范信息发布

1.严守纪律。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严格遵守《关于规范党员干部网络行为的意见》(中宣发[2017]20号)文件规定,在网上发挥模范带头作用,规范网络行为。

2.工作导向。所有微信(QQ)工作群均应坚持工作导向,严禁发布与工作无关的信息。微信(QQ)工作群只限于本人使用,严禁家人、朋友以及他人使用。

3.高效务实。重要的工作信息应以纸质或网站通知形式公布,不可仅通过工作群消息发布。禁止同一信息反复发布、多头发布,群成员不发纯点赞或表情,避免重要信息被淹没。各群在发布消息时,应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和工作过度留痕倾向。群成员应适时登录工作群,及时查看信息,防止影响工作。

4.禁止涉密。坚持“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严禁在群内谈论涉密和敏感话题,不得将自己的QQ或微信号借与他人使用,若出现密码遗失、被盗等情况,应及时告知工作群管理人员。

四、强化监督检查

各单位须加强监管力度,落实微信(QQ)等工作群的监管职责。对管理不严、造成恶劣影响的工作群,将依纪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各单位要定期做好微信(QQ)等工作群的自查自纠工作。党委宣传部将不定期抽查各单位工作群对实名制、请出制、杜绝形式主义和工作过度留痕倾向的落实情况并予以通报。

五、落实工作要求

二级单位要在9月24日前完成对本单位微信(QQ)等工作群的自查、备案工作,并于9月25日前填报《武汉纺织大学二级单位微信(QQ)工作群自查及备案登记表》(附件),经党政负责人同意、签字、盖章后,将纸质登记表送至阳光校区行政楼503办公室,电子登记表发送至宣传部邮箱:xcb@wtu.edu.cn。

党委宣传部

2020年9月7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微信、QQ工作群管理的通知3

为充分发挥微信(QQ)在工作部署、沟通联络等方面的积极作用,确保各工作群内容规范、运行高效、信息畅通,全面贯彻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根据《关于加强全区党政机关工作微信群管理的暂行规定》、《关于完善区级重点工作微信群审批备案手续的通知》、区网信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微信(QQ)工作群管理的通知》,现就进一步加强微信(QQ)工作群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全街各科室、各社区建立的各类工作群,含长期使用和临时建立、适时解散的专项工作群。

二、运行管理   

1.设立报备。根据区委办、区政府办《关于加强全区党政机关工作微信群管理的暂行规定》,凡因全街面上工作需要(含涉及阶段性中心工作)建立的微信(QQ)工作群,必须由主办科室提出申请,报街道宣传办批准并经街道党政办、街道纪工委备案,邀请街道宣传干事进群。

2.动态清理。各科室、各社区应不定期对已建立的微信(QQ)工作群进行规范清理,严格控制群数量,能合并的尽量合并,避免多头设置。对于一些僵尸群、无人管理工作群,一律予以关闭。中心工作、阶段性工作已经完成的或不需要再保留的各类微信(QQ)工作群,应及时解散,并及时报告街道宣传办。

3.人员准入。坚持“一个口子进一个口子出”,严格实行实名制和请出制,入群人员一律由群主根据工作需要确认拉入或请出,入群人员必须公开身份信息(单位+姓名)。除群主外,其他群员一律不得扩大范围,擅自邀请人员入群;不属于群成员范围的人员必须及时移请出群。

4.专人负责。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分管领导为第一责任人,科室负责人、各社区书记为直接责任人。各科室、各社区根据发布内容性质,由第一责任人或直接责任人承担内容发布的审核把关责任。切实加强对工作群的管理,群主为直接责任人,同时指定专人担任群管理员,负责日常管理。发现问题,相关责任人应立即发声。街道宣传干事应发挥日常监督作用,及时收集反馈舆情。

三、内容管理

1.严守纪律。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严格遵守中共中央宣传部、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央网信办联合印发的《关于规范党员干部网络行为的意见》(中宣发[2017]20号)文件规定,在网上发挥模范带头作用,规范网络行为。

2.工作导向。所有微信(QQ )工作群均应坚持工作导向,发布内容主要为工作部署、情况通报、工作交流、案例分析、学习教育、先进经验分享等,严禁发布与工作无关的信息。微信(QQ)工作群只限于本人使用,严禁家人、朋友以及他人使用。

3.高效务实。群成员应适时登录工作群,及时查看信息,完成相关工作要求,防止影响工作。各群在发布基层动态时,应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和工作过度留痕倾向。发布通知及相关信息应按照纸质材料同等要求,文字精炼准确,图片真实清晰,严禁言不及义。信息发布要正面、务实、有效,文字不超过200字(确有需要超出的,提倡转换为链接、文档、图片等形式);同一工作内容配图,最多不超过2幅(点面结合)。不得以微信(QQ)作群工作场景截图代替对工作的实际评价。禁止同一信息反复发布、多头发布,不发纯点赞或表情,避免重要信息被淹没。

4.禁止涉密。坚持“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严禁在群内谈论涉密和敏感话题,严禁传播小道消息或未经核实的信息,严禁将群内动态扩散至群外或互联网。

四、责任追究

1.对于违反《关于加强全区党政机关工作微信群管理的暂行规定》文件规定造成负面影响的,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2.对于违反《关于规范党员干部网络行为的意见》(中宣发[2017]20号)文件规定,情节严重或造成恶劣影响的,一律从严问责;涉嫌违法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关于进一步加强微信、QQ工作群管理的通知4

局机关各科室、各事业单位、各国土所:

为充分发挥新媒体的传播优势,更好地利用现代网络信息技术和促进分局全员间的工作交流和任务部署。经研究决定,严格按照十九大精神和全面从严治党的决定,全面加强分局微信群的管理工作,进一步达到传播正能量,创新工作方式、提高工作效率,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规范微信群名称

国土秦都分局微信群总名称为“国土秦都工作群”。分为:

(一)“国土秦都党政领导群”,群成员主要包括局领导班子;

(二)“国土秦都中层干部群”,群成员为机关各科室负责人、副所长;

(三)其他,可以相应成立工作微信群,如“国土秦都铁腕治霾督查群”、“国土秦都创文包抓群”等。

二、设立微信群管理员

“国土秦都工作群”设立二级管理员体制,具体负责各个群的管理服务工作。

一级管理员2人,分别为副局长夏卫侠,纪检员周柱,具体负责各个微信群的管理,负责局长及支委会和班子会研究确定指令的传达。

二级管理员3人,局办公室主任杨艳为主要负责人(群主),法制科科长王立教为主要监督人,局网络信息宣传员郑翔为具体操作人。共同负责各个微信群之间的联系沟通,负责领导指令的落实和提醒,与各群主保持联系,负责分局各个工作微信群的日常维护、监督、管理、服务。

三、实行群主负责制

群主负责本微信群的日常管理及维护,应告知每一位群成员群内规则,并做到以下几点:

(一)群成员准入。群成员需按进群范围加入,其他人员未经审批不得进群,准入对象经群主审核同意后方能入群。群主要定期对群内人员进行筛选,对不符合规定的成员及时进行删除,严禁与工作无关人员进群。

(二)微信群只用于工作交流。对群成员发布非本群应发内容有权制止,有责任终止不合时宜的话题和言语。

四、工作要求

“国土秦都工作群”是分局工作交流、任务部署、思想沟通的工作信息群,是议事献策、情况通报、问题研究、经验介绍、工作生活交流等事项的平台,也是互相学习、互相促进、增进友谊的平台。

(一)为方便交流和监督,各个群均实行实名制。

(二)为了确保工作信息的真实性、权威性,各个工作微信群所有通知等之类的信息发布,归口到固定人员进行发布。每位群成员都享有监督管理、检举投诉、建言献策的权利。

(三)做好微信群安全保密工作。每一位群成员须自觉做好安全保密工作,手机微信登陆后,要设置相关安全防范措施。

(四)要求各个群成员所发信息内容要务实、效率、正面,重在价值分享,欢迎正能量话题讨论。

(五)各个群成员不得开启勿打扰模式,要保持信息畅通、及时、高效。

(六)各个群内成员如遇工作变动、职务调整,请及时更新自己的信息,确保准确无误。

(七)目前,国家对网络管理日趋严格,微信群成员务必遵守群内规定,坚决做到“五不准”:

1、不准乱发不真不实、与工作无关的信息。主要包括宣传个人商业信息、传播低俗恐怖信息、发布带有煽动性过激性的信息等行为。所发信息量力求少而精,且是本人掌握的第一手资料或者亲自核实的信息,树立群成员良好形象。

2、不准私发违规违法、与国家大政方针相违背的信息。主要包括发布与国家的法律法规、制度政策相抵触的文字言论或者上传未经核实的负面图片和影像等行为,工作群原则上不提倡政治话题出现。

3、不准随意转发传播社会负面信息。包括肆意传播社会上发生的恶性事件、私自推波助澜讨论议论政策决定等行为,避免引发上访、串访等恶性事件发生。

4、不准以任何借口对任何一位群成员进行谩骂、诋毁等人身攻击行为,维护微信群成员之间平等互助关系,形成相互尊重的工作集体。

5、不准随意截图或转发涉及微信群成员的个人信息及聊天记录。要注意做好工作群相关信息的保密工作。

特此通知。






咸阳市国土资源局秦都分局

2018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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