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委巡察组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的汇报材料范文

(作者:萧萧时间:2018-09-03 23:44:06)

(好范文小编注:本文共有多个单位多篇范文,篇幅较长)


市直机关工委关于市委巡察组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的汇报材料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8年1月25日至3月30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直机关工委进行了巡察。5月11日,市委巡察组向市直机关工委反馈了巡察意见。市直机关工委坚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过硬的工作作风,针对巡察反馈的4个方面的主要问题,严肃认真对待,做到立行立改,真改实改。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市委巡察组巡察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关于“自身机关党建工作存在弱化虚化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针对“专题研究自身机关党建不足”问题的整改措施。一是年初制定计划。根据市委组织部、市直机关工委年度工作要点,结合工委机关党建自身特点,制定工委内部2018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方案及任务分解表,加强标准化建设,突出自身特色。二是定期进行研究。每季度工委书记会设置1个议题,专项研究工委机关自身党建重点工作。三是进行专题部署。机关党委根据上级党组织相关工作要求,及时组织研究和部署相关专项工作。今年3月,召开工委机关党委党的建设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四是抓好督促检查。向各支部印发工委2018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方案及任务分解表。机关党委定期检查各支部工作,督促做好台帐登记,抓好相关工作的部署落实。


  2.针对“机关党组织建设缺失”问题的整改措施。一是成立机关党委。2017年9月,经全体党员酝酿,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召开了工委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机关党委班子,成立工委机关党委、机关纪委。二是及时调整机关党委成员。严格按照《党章》《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条例》有关规定,对交流轮岗的党委委员及时做好增补、调整分工等工作。


  3.针对“机关党支部首次集中换届滞后” 问题的整改措施。一是建立健全机关党支部。2017年9月机关党委成立后,相继成立工委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企工部、群团部,以及离退休老干支部共6个支部,并选举产生各支部委员、书记。二是及时调整充实支部班子。严格按照《党章》《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条例》有关规定,对交流轮岗的支部书记及时做好调整、充实等工作,并向老干部支部选派第一副书记。


  4.针对“组织生活开展不规范” 问题的整改措施。一是落实按照“三会一课”制度。督促各支部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按时上好党课。机关党委牵头做好工委领导带头上党课相关准备工作,要求各支部书记在本支部上党课,鼓励支部委员、普通党员上党课。做好“三会一课”记录,每季度督促检查各支部会议记录情况。二是制定“三会一课”工作指引。围绕市委组织部每季度下发的“三会一课”主题内容指引,组织各支部认真学习贯彻,开展相应主题活动。三是率先试行半专职党务干部制度。鼓励各支部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各支部结合各自业务特点、业务需要,开展相关各具特色的支部活动,形成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党建生态。此做法得到市委组织部的充分肯定和推广。四是创新开展党员集体“政治生日”活动。每季度举办一次,通过建立一本党员政治生日台账、赠送一张政治生日贺卡、重温一次入党誓词、开展一次谈心谈话、赠送一本学习读物、组织一次集中学习(“七个一”)“政治生日”活动,进一步强化党员宗旨意识,增强党员荣誉感和责任感。此项工作被市委组织部作为基层党组织生活创新案例报省委组织部。


  (二)关于“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的整改落实情况


  1.针对“机关党风廉政建设重视不够”问题的整改措施。一是落实主体责任。根据市纪委相关要求,年初专题研究和部署自身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拟定本年度工委机关党风廉政工作计划,制定2018年工委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方案及任务分解表。二是及时传达部署。今年3月,组织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部署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及时传达学习中央及省、市纪委有关全会精神。三是加强党风廉政责任制。制定《2018年工委机关党风廉政责任制》,工委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组长与各部门负责人签订《2018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四是强化工作纪律建设。今年3月起,机关纪委牵头组织开展工作纪律大检查。组织签订《深圳市纪检监察干部业余生活和社会交往活动行为规范承诺书》并报市纪委备案。在工委网站、微信公众号、工作群等发送相关纪检监察信息,切实做好党员干部日常教育管理。


  2.针对“全面从严治党压力传导不够”问题的整改措施。一是加强文件传阅。进一步规范工委各级来文拟办及阅示权限,分级分类确定来文传阅范围。让领导和党员干部深入学习领会中央、省、市关于从严治党的精神。二是创新党务工作方式。通过实行机关半专职党务干部制度,工委6个支部均设置1人为半专职党务干部,激发半专职党务干部的工作活力,实现工委自身的机关党建工作有专人专抓、专管、专落实。三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风险防范。针对人事任免、行政经费管理、党费管理等岗位以及审批流程,编制工委机关内部廉政风险防控手册。四是提高党建业务能力。定期组织开展工委机关党务知识培训,尤其注重对支委及半专职党务干部的学习培训,进一步提高党务干部自身业务能力。五是加强检查监督。机关党委定期指定学习内容,督促各支部组织学省市关于党的建设和廉政建设相关文件精神。及时组织召开全体党员大会,传达学省市有关文件精神。


  3.针对“干部教育管理不严,个人事项填报一致率不高”问题的整改措施。一是开展专项培训辅导。针对个人事项填报“一致率”不高的问题,2018年年初,在领导干部个人事项集中填报阶段,办公室组织集中填报培训与个别辅导相结合,并加大对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表的初核,对一些易错易漏点予以及时提醒。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加大对个人事项漏报瞒报的惩处。2018年上半年,我委个人事项随机抽查2人、凡提必核1人,一致率为100%。二是加强干部日常教育管理。做好干部人事档案清查、出入境备案管理、干部八小时外的监督管理,与机关党委共同做好党员干部的谈心谈话工作,进一步熟悉掌握干部工作、家庭、生活等的基本情况,引导干部清理朋友圈。


  4.针对“谈话提醒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措施。一是制定《深圳市直机关工委谈话提醒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进一步明确规范谈话对象、谈话内容、相关程序等,形成谈话提醒长效机制。二是开展谈话提醒。今年以来,机关纪委共谈话6人次,其中,根据市委第一巡查组反馈的意见,确定谈话对象,开展提醒谈话5人次。三是规范谈话内容记录。对干部提拔、岗位交流,苗头性错误,信访举报等情况下,由分管领导对其进行谈话提醒,并做好相关谈话提醒记录。


  (三)关于“履行主业抓基层党组织建设存在不足”的整改落实情况


  1.针对“规划性不强”问题的整改措施。一是制定党建工作的纲领性指导文件。按照《广东省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有关精神,结合工委系统机关党的建设实际情况,第一时间组织拟定《加强机关党的组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注重党建工作的整体性、规划性。二是明确年度工作要点。根据中央、省市党建工作要求,结合工委系统各单位党组织工作实际情况,年初部署下发工委系统年度党建工作要点。三是夯实党建基础。以支部建设标准化为突破点,突出6个标准,抓实党组织换届、支部建设、党员教育管理、党费管理、专题活动、“三会一课”制度落实等。发挥支部在党员教育管理监督中的作用。积极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规范落实“三会一课”工作指引;发挥党支部在选人用人中的把关作用,对干部任免、调动和奖惩提出意见建议。四是强化党建责任考核。进一步压实党组(党委)对机关党建的领导责任,开展年终党组(党委)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工作,督促一把手履行好抓党建的第一责任。进一步严格抓好机关党建的年度绩效考核评定工作,推动机关党建工作全面落实。落实《党支部书记履行党建工作职责考核办法》。五是突出制度建设。组织制定《市直机关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市直机关党内谈心谈话制度》《市直机关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制度》《市直机关党组织党课制度》等4个制度,以制度化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六是加大党务工作实务培训力度。灵活采取多种培训方式,提升党务干部专业化水平。加大对兼职党务干部的岗前培训。七是加强党务干部队伍建设。加强专职党务干部配备情况的督促和检查,联合有关部门落实有关规定。试行机关党支部设立半专职党务干部制度,加强日常党务工作力量。推动基层党务工作交流,激发党务干部创新活力,推动基层党建平衡、协作发展。八是狠抓重点主题活动。根据中央、省市重大决策部署,围绕服务改革发展大局,每年设定一个主题,在全系统开展相关主题活动,着眼于学习动员、鼓足干劲、提高能力、推动落实,以党建促服务中心工作。2018年开展“大学习、深调研、真落实”活动;2019年拟开展“提高政治引领力、强化新担当新作为”活动。九是进一步加强群团工作。打造“巾帼讲堂”等品牌,提升妇女素养,研究出台加强市直机关团组织建设若干规定。


  2.针对“调研指导不足”问题的整改措施。一是建立调研指导机制。工委组织部门对所管理的各基层党组织党建情况进行全面摸底,有针对性、有计划地拟定调研主题和调研安排,由工委领导带队组织基层调研,为各单位党组织党建工作提供指导,并形成长效机制。加大对各区直机关工委的业务指导和交流,形成全市党建一盘棋的格局。二是强化调研成果应用。在深调研基础上,针对市直机关和驻深单位党建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分析研判,形成综合调研报告,为领导决策提供科学依据。三是加大对外学习交流力度。每年拟定几个调研主题,分别由工委领导带队,赴兄弟省市单位调研学习先进经验。今年4月,工委调研组赴上海市、浙江省、杭州市和扬州市四地工委和当地部分基层单位,就机关党建工作和机关纪工委设置情况进行了实地考察调研,形成《关于赴上海等地调研机关纪工委设置情况的报告》《关于赴上海等地学习考察机关党建的调研报告》等2份报告,并分别呈市纪委张子兴书记、市委组织部郑轲部长阅示,推动完善市直机关纪工委工作机制,形成加强机关党建十大举措。


  3.针对“监督检查不力”问题的整改措施。一是狠抓督促检查。年末结合党建绩效考核、书记述职等,以书面自查、现场检查、书记述职等形式,重点就年初部署落实情况、标准化建设情况以及年度重点工作等落实情况,实行年度督促检查全覆盖,并加大对检查结果的应用。进一步加强对基层党建标准化指导,特别是“三会一课”、双重组织生活会等组织生活制度的落实,加大检查力度,采取日常随机检查与年度专项检查相结合方式,有效提升基层党组织标准化水平。二是深化党建质量指标应用。以季度或半年为单位公布一次,逐步形成集发布、分析、督促、评价等于一体的配套机制,推动各基层党组织通过党建创新指数,找出工作中的薄弱点,更加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不断提升机关党建科学化水平。三是推进智慧党建应用。按照全市智慧党建系统建设统一部署,充分利用智慧党建系统信息化优势,实时掌握各基层党组织有关工作情况,做好组织建设、党员教育管理、党费收缴使用等有关工作等预警提醒和监督工作。四是开展“坚持标准打造特色”专题活动。今年6月,对驻深企业基层党支部中特色党支部活动进行验收。


  (四)关于“党费及项目经费的使用监管不到位”的整改落实情况


  1.针对“党费预算管理不够科学,结余过多”问题的整改措施。一是加强党费预算管理。坚持统筹安排、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以开展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提升党建质量标准,创建党建工作品牌为契机,开展评先评优活动;扩大党员教育培训覆盖面,强化工委服务基层、服务党员的责任意识,加大扶持基层党组织工作力度,增强基层党组织活力和生机。探索根据工委系统各基层党组织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留存比例适当向基层党组织倾斜。二是修订《党费使用指导性意见及工作流程》。工委组织部近期将结合工委系统党费使用实际情况,进一步明确党费使用范围,规范程序。三是加大党费使用力度。在解决结余过多的问题上,在严格遵照党费使用相关规定基础上,坚持党费向基层倾斜的原则,对一些困难企业基层党组织下拨党员活动经费、党员教育经费、基层党组织党建品牌项目支持、慰问党员、党组织表彰等方面加大党员支出。开展评先评优活动,提升党建工作质量;强化服务基层、服务党员的责任意识,加大扶持基层党建工作力度;开展党员培训工作,扩大党员教育培训覆盖面;加大生活困难党员的补助力度。四是加大对重点党建项目经费支持。为加强机关党建阵地建设、提升基层党组织的组织力。


  2.针对“存在超范围使用党费”问题的整改措施。一是及时落实整改。参照其他单位做法,通过党费支出聘请组织员,负责基层党组织服务相关基础工作。2016年省委组织部在审查党费使用时,提出清查意见。2016年底,工委立即与在聘的3名组织员解除劳动关系,已经完成此项工作整改。二是重新修订《党内关怀帮扶工作制度》。制定更加科学、合理、公平的慰问党员条件、范围以及慰问对象的推荐工作流程,将退休老干部的慰问工作整体纳入工委慰问工作体系。明确定期慰问与临时慰问的条件,扩大慰问党员的覆盖面,提高慰问金发放额度。


  3.针对“党费使用报销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措施。一是重新修订《市直机关工委系统入党发展对象培训委托协议书》。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参考行政经费支出相关规定,严格党费使用支付途径。二是加大监管力度。不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对入党发展对象培训内容和培训纪律进行抽查,确保培训的效果和质量;对下拨党费的使用情况进行有效监管。三是修订完善《工委留存党费使用工作规程》。明确党费使用的具体范围,党费使用开支凭证具体明细;党费使用的审批权限和报销流程;下拨党费的监管事项和工作流程等,加大党费使用的监管力度,堵塞党费报销漏洞。


  4.针对“项目经费支出管理不严”问题的整改措施。一是加强项目经费预算管理。细化项目经费预算编制,严格执行无预算无请示不得开支的财务管理规定。二是加强对市直机关文体比赛、志愿服务集市等活动预支购买餐券的台账登记管理,做到每张餐券有登记、每次领用有签收,确保餐券台账登记账实相符。对此次巡察发现没有签收的餐券,我委将要求相关经办人补充办理相关签收手续。三是进一步强化财务管理,在制度规定上严格设置出纳和会计岗位,在执行环节要求经办人、经手人必须在两人以上,防止出现财务漏洞。四是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谈话提醒。针对巡察整改发现的餐券问题,机关纪委对该部门负责人及相关经办人予以批评教育、提醒谈话,全体党员干部引以为戒。

  市直机关工委

  2018年8月13日


中共深圳市统计局党组关于市委巡察组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的汇报材料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8年1月26日至3月31日,市委第六巡察组对市统计局进行了巡察。5月9日,市委巡察组向市统计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市委巡察组巡察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全单照收,多措并举迅速落实整改


  市统计局党组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全单照收巡察意见,班子成员以身作则上行下效全面带头落实整改细化措施责任,全局上下切实化这次巡察结果为整改问题与加强薄弱环节的动力。


  (一)迅速行动,形成共识强力推进


  5月9日下午反馈会后,市统计局班子成员随即碰头,初步就反馈意见进行梳理研究。5月10日,全天召开局党组会议,成立由党组书记任组长、班子成员全员参与的整改工作小组。会议提出“全单照收、坚决整改”、“逐条梳理、专项落实”、“开门整改、接受监督”、“督促检查、确保到位”、“加强领导、责任到位”五原则,逐条对问题进行了梳理研究,并提出专项整改意见。7月18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邀请市纪委监委第三纪检监察组组长林冰列席督导,班子成员开展“辣味十足”的批评与自我批评,说清楚了问题、讲清楚了原因、理清楚了措施。对于巡察发现的问题,党组书记坚决表态由自己负主要责任。会议将党组书记列为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要求班子确立“一心为公”价值取向,忠于体制,与组织同心同向同行,把整改落实工作作为一场必须坚决打赢的“硬仗”,真抓严改,坚决整改到位。


  (二)脚踏实地,勤抓不懈开门整改


  在落实整改过程中,市统计局党组保持一贯阳光剔透与民主公开公正风格,主动自觉接受大家对巡察结果问题整改的监督。5月14日,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向局内各部门通报六届市委第五轮巡察整体情况以及局党组议定整改事项。5月16日,召开党组会议传达5月15日晚六届市委第一三三次常委会会议精神,要求班子认真贯彻落实,脚踏实地、不折不扣落实整改,藉整改契机切实提升政治水平和工作能力。5月18日,党组书记参加下属事业单位市统计局数据管理中心、普查中心党支部党员扩大会议,传达党组会议精神,就两个党支部落实巡察结果推动整改提出意见。5月23日,召开党组会议,会前通报党组中心组(扩大)理论学习考勤情况,强调形成“一心为公”价值取向重要性,切实杜绝钻空子、搏机会不良想法,要求结合巡察整改工作出台“负面清单”,与评先评优、选拔任用挂钩,对干部职工不良表现进行记录,严禁投机做表面。5月24日,召开全面彻底肃清李嘉、万庆良流毒影响专题民主生活会筹备会议,要求结合巡察要求,进一步做细做实各项准备工作。5月31日,召开党组会议,邀请市纪委第十四纪检组副组长杨丽琼列席指导,向其汇报巡察整改工作推进情况,研究了周转房房租收取、下属事业单位职能调整、业务梳理等巡察整改内容。6月5日,召开党组中心组(扩大)理论学习筹备会,要求结合巡察整改工作推动统计能力提升。6月8日,开展党组中心组(扩大)理论学习,面向各区统计机构和我局各部门提出提升统计能力“用心、专心、真心”要求。6月11日,召开党组会议,通报巡察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开展党组中心组(扩大)理论学习,邀请市纪委案件审查室原主任、市委第四轮巡察第七巡察组组长周晓笛在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扩大)上做题为《学党规,守党纪,做合格党员》的报告,解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一步为全局上下落实整改凝聚共识。6月15日,召开党组会议,审议巡察整改情况报告。6月25日,召开党组会议审阅《巡察整改材料汇编》,会后召集各部门负责人和相关同志,逐条问题通报巡察整改进展并听取对《巡察整改材料汇编》的意见建议。


  整改期间9次党组会议,均引入局机关纪委列席,从纪检角度就党组议事决策进行内部监督;借助党组中心组(扩大)理论学习以及支部党员大会等各类平台,主动面向干部职工征求意见,通报整改措施和进展情况;结合正在筹备的全面彻底肃清李嘉、万庆良流毒影响专题民主生活会,比照巡察整改要求与干部职工37次谈心谈话,向他们通报整改情况。多措并举,真正达到了开门整改、接受监督的预期目的,有力推动了局内各个层面一起参与到整改当中,既帮助领导班子提高了领导水平和党建工作水平,也凝聚了干部职工“全局一盘棋一副牌、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共识。


  (三)敢动真格,确保整改取得实效


  市统计局党组在整改工作中坚持求真务实,不做表面文章,以问题为导向动真格求实效。党组书记和班子成员充分发挥带头作用,每周坚持至少利用半天时间研究推进整改工作,充分听取意见,深入指导检查。落实整改以来,修订完善和新出台了《中共深圳市统计局党组议事规范》、《深圳市统计局局长办公会议重大问题议事规范》、《关于进一步落实谈心谈话与提醒制度的通知》、《中共深圳市统计局机关党支部工作规则》、《深圳市统计局克服“好人主义”的有关规定》、《深圳市统计局关于加强公务接待工作管理制度》、《深圳市统计局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案》、《深圳市统计局公务员调任管理办法》、《深圳市统计局合同管理办法(试行)》、《深圳市统计局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等规章制度20项;对“党支部换届选举不规范”、“发展党员程序不合规”等问题进行即整即改,责成相关党支部和局机关党委按规范化要求重新处理。


  目前,44项整改措施已全部按期完成,做到了事事有落实、有回音、有成效,完成率达100%,整改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党建业务双融合得到有力推进,全局整体面貌焕然一新;党的领导不断加强,党建工作不断完善;两个责任落实到位,“四风”问题有效杜绝;干部选拔更加规范,混编混岗彻底解决;严格执行采购规定,财务管理更趋规范。


  二、真抓实做,以问题为导向确保整改不留死角


  针对巡察反馈的四方面11个问题,市统计局党组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列表列项整改,对号入座、落实到人,强化跟踪督办,有效地保证了整改质量。


  (一)对“党的领导有所弱化,民主集中制贯彻不到位”的整改


  1.“党组议事决策不规范”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党组议事决策时,在党组书记面前放置“提醒卡”——“民主集中、末位发言,欢迎监督请提醒”,提示党组书记严格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末位发言,杜绝出现讨论重大事项主要领导先定调的情况。坚持邀请市纪委第十四纪检组负责同志到会指导监督。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二是修订完善局党组重大问题议事规范,确保“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原则执行到位,实行集体议事,并以会议表决形式体现领导集体的意志。向市委组织部及时报备议事规范,自觉接受组织部门监督。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三是严格上会流程,研究决定重大问题会议不搞临时动议,议题先在班子成员之间充分协调,然后由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决定是否上会。制发《关于加强上会材料审核工作的通知》(深统办〔2018〕45号),充分提示上会细节。会前制定会议议程,切实提高议事决策的质量和效率。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四是党组秘书由办公室主任担任,负责局党组会议会前的协调沟通。局班子积极配合,听从其对于会议时间的统筹协调。


  完成情况:已完成


  五是根据巡察组反馈意见和市统计局实际,制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会议记录的通知》(深统通〔2018〕36号),对做好工作会议记录提出明确要求。记录人员由中共党员担任,如实记录党组会研究决策过程。记录人员不在由党组秘书记录,党组秘书因故缺席则由局领导班子成员记录,务必确保记录质量。


  完成情况:已完成


  2.“思想政治工作抓得不紧”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根据巡察组反馈意见和市统计局实际,制发《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中共深圳市统计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安排意见〉的通知》(深统党组〔2018〕17号),进一步扩大学习范围,丰富学习形式,提高学习效率。明确专人负责学习会后资料整理、登记和存档,进一步规范党组中心组学习工作。


  完成情况:已完成


  二是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深圳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首要的政治任务,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知行合一、学以致用,坚持问题导向、注重实效,坚持依规管理、从严治学,进一步增强政治学习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三是针对不同思想政治学习主题和内容选用不同的学习形式,如每月不少于1次集体研讨党建业务双融合以及传达上级精神,每年1至2次组织专题讲座或辅导报告,每季度班子不少于1次成员讲党课或作报告,每年1至2次专题调研等,进一步提高思想政治学习质量。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四是根据巡察组反馈意见和市统计局实际,制发《关于进一步落实谈心谈话与提醒制度的通知》(深统通〔2018〕40号),规范化执行谈话提醒工作。在党组书记、局长杨新洪的带领下,我局党员、领导干部积极开展谈心谈话,局班子成员逐级对所分管部门的干部、群众进行谈心谈话,一对一,面对面,既谈工作问题、也谈思想问题,既谈自身差距、也提醒对方不足,认真查摆班子及自身问题和不足,并诚恳接受改进的意见建议。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3.“组织建设抓得不牢”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立整立改党支部换届选举不规范问题。5月11日,局机关党委召开会议,重点研究巡查反馈整改事项,明确重要问题表决情况、每个党委委员发言表态情况必须记录在案,上一届局机关党委相关人员完善2016年“党支部书记换届议题”材料。办公室党支部于5月16日召开支部会议提名1名组织委员并报局机关党委,局机关党委于6月1日开会研究通过并批复。


  完成情况:已完成


  二是根据巡察组反馈意见和市统计局实际,制发《关于修订印发〈中共深圳市统计局机关党支部工作规则〉的通知》(深统党〔2018〕7号),对党支部“三会一课”相关工作进一步提出明确要求。


  完成情况:已完成


  三是严格执行发展党员工作制度。对巡察组反馈意见中提到的1名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联系人不全、个别《入党志愿书》书写不规范问题,举一反三加强学习,完成对疏漏问题的整改。


  完成情况:已完成


  四是在《关于修订印发〈中共深圳市统计局机关党支部工作规则〉的通知》(深统党〔2018〕7号)中强调要求党员于每月20日前交纳当月党费,并以党支部为单位一次向党组织交纳。


  完成情况:已完成


  (二)对“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四风’问题时有发生”的整改


  1.“重业务轻党建”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把党的建设摆在首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自觉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着力建设和维护党内良好的政治生态。


  完成情况:长期坚持


  二是不折不扣落实各项党建规定。进一步明确领导班子及成员责任清单,强化党组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强化各级党员领导干部“一岗双责”。狠抓党风廉政,践行“八项规定”细则新要求,按照新精神完善党建工作各项规章制度,扎紧制度笼子,不断巩固深化党建业务双融合工作格局。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三是着力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把思想政治工作落实到基层党支部,促进党建工作基层化、支部化、标准化;规范和推进“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坚强战斗堡垒;各党支部以更高的政治站位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在讲规矩、讲纪律、明责任、强作风、反腐败、建制度等方面下功夫,让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继续弘扬“榜样的力量”,着力培养年轻干部,积极发展新党员,打造一支忠诚坚定、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的党员干部队伍。


  完成情况:长期坚持


  四是坚持党领导一切,以党建带动群团建设。强化党对群团工作的领导和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对群团工作的指示精神,有针对性地在思想引领、组织建设、服务群众等方面做好指导,不断增强群团组织的政治性、先进性和群众性。加强群团业务培训,着力提高群团干部的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积极搭建活动平台,突出“三八”妇女节活动、“五四”青年节、“五一”国际劳动节活动及党员志愿服务系列活动,充分发挥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


  完成情况:长期坚持


  五是加强贯彻落实,深化中央统计管理体制改革决策部署。全力推进中央深改组会议精神和《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的贯彻落实,坚持改革取向,强化责任担当,立足改革大局,推动自我革命,坚定抓好改革意见各项任务和措施的落实。坚决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确保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独立调查、独立报告、独立监督职权不受侵犯,确保各类重大统计数据造假案件得到及时有效查处,确保统计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完成情况:长期坚持


  六是加强能力建设,全面提升现代统计调查能力。坚持“用数据说话、用数据决策、用数据管理、用数据创新”,加强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统计工作,改进统计制度方法,强化依法治统,广泛应用现代信息技术,全面提高人员素质,构建能够更加高效有力、更好保障数据质量、更优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现代统计调查体系。


  完成情况:长期坚持


  七是加强改革攻坚,不忘深圳统计创新本色。依托统计专业(咨询)委员会,巩固深化“9+n”项国家统计改革项目成果,为国家统计方法制度改革创新提供鲜活可用经验。继续争取国家级统计改革创新试点落地。


  完成情况:长期坚持


  2.“存在‘好人主义’现象”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根据巡察组反馈意见和市统计局实际,制发《关于印发〈深圳市统计局克服‘好人主义’的有关规定〉的通知》(深统办〔2018〕61号),就克服“好人主义”提出明确意见;制发《关于印发〈深圳市统计局涉纪问题“负面清单”〉的通知》(深统通〔2018〕41号),对干部职工工作纪律提出紧约束。


  完成情况:已完成


  二是严格党内政治生活,用好批评与自我批评武器,相互之间开展同志式的批评。一把手以身作则,鼓励和带动广大党员干部说老实话、办老实事、做老实人。


  完成情况:长期坚持


  三是抓好选人用人,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树立重用老实人、不用老好人的用人导向。发挥党组织在选用人上的把关作用,大胆起用那些敢于坚持原则,动真碰硬、敢抓敢管的“老实人”。


  完成情况:长期坚持


  四是敢于严厉惩戒,向好人主义“亮剑”。对好人主义者该批评的批评,该诫勉的诫勉。对因搞好人主义造成损失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发现一起、惩处一起。


  完成情况:长期坚持


  3.“‘四风’问题时有发生”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根据巡察组反馈意见和市统计局实际,制发《关于印发〈深圳市统计局精简会议文件制度〉的通知》(深统办〔2018〕52号),对彻底解决“文山会海”做出严格规定。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二是根据巡察组反馈意见和市统计局实际,制发《关于印发〈深圳市统计局关于加强领导干部深入基层企业调研和分析工作管理制度〉的通知》(深统办〔2018〕51号),对加强领导干部深入基层调研和撰写分析报告做出严格规定,提出具体要求。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三是根据巡察组反馈意见和市统计局实际,制发《关于印发〈深圳市统计局日常办公用品采购及管理制度〉的通知》(深统办〔2018〕53号),对日常办公用品采购作出严格规定,严格日常办公用品领取,要求工作人员本着勤俭节约、杜绝浪费原则使用日常办公用品。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四是责成深圳市统计普查中心制定《深圳市统计普查中心公务用车管理办法》、《深圳市统计普查中心公务交通费用报销实施细则》,对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和公务交通费用报销作出严格规定。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五是根据巡察组反馈意见和市统计局实际,制发《关于印发〈深圳市统计局关于加强公务接待工作管理制度〉的通知》(深统办〔2018〕54号),对公务接待工作作出严格规定。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六是根据巡察组反馈意见和市统计局实际,制发《关于印发〈深圳市统计局关于加强自有物业临时周转房管理制度〉的通知》(深统办〔2018〕55号)对自有物业临时周转房管理作出严格规定,每月按时收取租金存入市财政非税收入专用账户。


  完成情况:已完成


  (三)对“选人用人程序不规范,混编混岗问题长期存在”的整改


  1.“选人用人不规范”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根据巡察组反馈意见和市统计局实际,制发《关于印发〈深圳市统计局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案〉的通知》(深统通〔2018〕32号),规范科级非领导职务选拔任用程序和细节。选任时要求所在党支部提出具体意见,严格执行《严格干部管理防止“带病提拔”工作流程图》和《干部使用“五评五看”量化台账实施办法》。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二是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局党组再次集体认真学习《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人事部门吃透上级相关文件,提升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科学化水平。在局党组会议记录和《中共深圳市统计局党组议事规范》注明相关事项。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三是根据巡察组反馈意见和市统计局实际,制发《关于印发〈深圳市统计局公务员调任管理办法〉的通知》(深统通〔2018〕30号),对公务员调任相关事项做了详细规定。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四是要求人事部门及时学习掌握有关干部选拔聘用的最新政策和动态,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和聘用工作,将选人用人有关的政策法规、用人条件、选拔程序和方法,任职资格和条件向全体干部公开。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2.“混编混岗问题长期存在”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根据巡察组反馈意见和市统计局实际,制发《关于明晰、细化直属事业单位机构职能的通知》(深统通〔2018〕35号),明晰直属事业单位机构职能,细化相关岗位。


  完成情况:已完成


  二是依据《深圳市统计局编外人员聘用暂行管理办法》加强劳务派遣人员管理,按专业技术、后勤保障和临时用工三类岗位进行设置,“出一进一”控制总量,逐步消减消化。目前,劳务派遣人数已由整改前的35人减少至32人。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三是要求所有在编人员挺在工作一线,50岁以下副处级领导干部至少负责一个专业,脚踏实地统计。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四)对“法治意识不强,不严格执行招标规定、财务制度”的整改


  1.“购买课题、服务不严格执行规定”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根据巡察组反馈意见和市统计局实际,制发《关于进一步严格执行各项政府采购规定及财务规章制度的通知》(深统办〔2018〕44号)、《关于印发〈深圳市统计局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深统办〔2018〕46号),严格按政府采购相关规章制度办事。


  完成情况:已完成


  二是根据巡察组反馈意见和市统计局实际,制发《关于印发〈深圳市统计局科研课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深统办〔2018〕42号)、《关于印发〈深圳市统计局合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深统办〔2018〕43号),严格按照相关规章制度业务流程要求签订合同。


  完成情况:已完成


  三是进一步加强我局内部合同管理,严格按照新制发的深统办〔2018〕44号要求规范合同履行和付款相关流程,付款延期应做好记录并保留相关凭证或签订补充条款,避免出现支付违约金隐患。


  完成情况:长期坚持


  2.“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根据巡察组反馈意见和市统计局实际,编制《深圳市统计局关于规范财务经济科目分类工作的规定》内控管理办法,实事求是反映行政经费支出情况及项目经费支出情况。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二是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提升工作水平,严格按照相关财务规章制度办事,机关日常费用严格按照相关财务制度及相关会计规定计入相关经济科目,严格按照新制发的深统办〔2018〕44号要求,每月均对临时聘用人员的劳务费进行独立核算,确保准确反映行政管理费用开支。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三是将加强工会财务工作管理,局工会会计工作从办公室财务中剥离,由符合条件会员担任工会会计。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四是严格按照新制发的深统办〔2018〕44号要求,对下属事业单位财务情况不定期进行抽查,要求财务人员业务学习,增强业务能力和责任心,杜绝资金用途把握不准情况。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3.“审计通知整改事项不整改”问题整改情况


  严格按照新制发的深统办〔2018〕42号、深统办〔2018〕43号、深统办〔2018〕44号要求,继续加强业务流程和业务合同管理,杜绝未按合同要求支付委托业务款等现象,要求局内各部门和下属事业单位严格执行内控管理颁发,提高内部管理水平。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三、巩固成果,与体制同心同向同行


  市统计局党组的整改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果,但与上级要求和社会期盼仍有一定差距,仍需要以闻鸡起舞、日夜兼程的勤奋,以咬定目标、苦干实干的坚毅,以雷厉风行、久久为功的干劲,将巡察整改工作横向纵向拓展延伸,推动特区统计事业再攀高峰、改革创新再立新功。


  (一)提高站位,切实抓牢党建工作


  坚定“四个自信”,牢记“五个必须”,杜绝“七个有之”,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做到思想上充分信赖、政治上坚决维护、组织上自觉服从、感情上深刻认同、行动上始终跟随。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理念,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彻落实到位,层层压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将各项要求、任务压实到党支部,形成党组、机关党委、党支部、党员间四位一体畅通无阻干事创业局面。依托党组理论中心组(扩大)学习、党支部“三会一课”等形式,进一步严格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把全局各级党组织打造成坚强的战斗堡垒,把党员干部塑造成冲锋在前、不讲回报的战斗尖兵。


  (二)夯实责任,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带动广大党员干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切实担负起新时代深圳统计系统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切实发挥局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切实履行“两个责任”,切实落实“一岗双责”。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反对“四风”,坚决正风肃纪,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注重抓早抓小,及时发现和纠正党员干部思想、作风、纪律方面的倾向性和苗头性问题,对违纪违法行为坚持零容忍、无禁区,始终保持高压态势,让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


  (三)矢志创新,深入推动党建业务双融合


  在党的统一领导和市委、市政府的有力指导下开展统计工作,紧密跟随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指向而行,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好晴雨表、测量仪、指示器和风向标作用,深入推动统计改革创新致力应统尽统。将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作出“完善统计体制”部署要求与中央深改组《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以及国家统计局《关于深入学习贯彻执行<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结合起来,脚踏实地抓好贯彻落实,坚持改革取向,强化责任担当,立足改革大局,深入抓好深圳“9+n”项国家统计改革创新任务,为国家统计方法制度改革创新提供鲜活可用经验,继续争取国家级统计改革创新试点落地。


  (四)深化成果,构筑长效工作机制


  将巡察整改成果与长期坚持任务相结合,抓牢抓实后续整改工作,确保标准不降、力度不减、质量不变。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注重巩固成果,定期“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对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严格执行制度,强化跟踪督办,把纪律挺在前。对已制发的规章制度,要认真抓好贯彻落实,确保执行不打折扣。要进一步查摆制度缺陷,不断加强制度建设,注重标本兼治和强化预防,构筑长效工作机制。深化整改成果过程中如进一步发现问题,要坚持立整立改,确保无死角全覆盖。


  (五)重视人的作用,着力加强统计干部队伍建设


  重视人才在做好党的统计事业中的重要作用,发挥好个体和集体的协同功效。要进一步加强人事机制建设,激发人才侧内生动力。“升级·优化·梯层”局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人力资源配置,“厚植、优化、多能”人才侧内生动力,打造有为有位的干部队伍。始终坚持德才兼备、人才导向,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真正打造一支对党忠诚、敢于担当、奋发有为、干净干事的统计干部队伍。


  (六)从根源上寻找“心律”,不断开创统计工作新局面


  常态化进行自律、自查、自省,以“心律”对照制度、规矩“真空地带”,不耍滑头,确保工作贡献对得起组织信赖和岗位要求。倡导从成功到卓越的事业追求,强调无条件执行、不找借口、专注细节,努力做到知行合一、身体力行。全员恪尽职责,不停集聚深圳统计主业主责,继续推进党建业务双融合,推动统计改革创新发展,强化担当作为,不断提升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为深圳建设社会主义先行区、在“四个走在全国前列”中走在最前列提供强有力的统计保障。

  中共深圳市统计局党组

  2018年8月13日


中共深圳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党组关于市委巡察组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的汇报材料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8 年1月25日至3月31日,市委第六巡察组对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党组进行了巡察。5月9日,市委巡察组向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市委巡察组巡察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强化责任担当,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巡察整改反馈会后,中心党组立即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分门别类逐一研究落实整改措施,印发了《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党组关于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方案》,制定了具体整改措施,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处室和整改时限要求。党组书记带头深刻反思反馈的问题,深挖产生问题的根源,对照问题主动担责,认真查摆坚决整改,抓好党建,转变作风,带好队伍,推动政策研究工作再上新台阶。班子成员按照分工、认真落实整改工作。针对反馈的5大类、18个方面问题制订了66项整改措施,其中,制定制度8项、修订制度7项,制定工作计划方案6项。


  (一)统一思想、提高站位


  中心党组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通过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关于市区党委建立巡察制度的实施意见》以及王伟中书记关于巡察工作的重要指示,反复对照巡察反馈意见,大家一致认为,市委巡察是对中心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执行民主集中制、严肃党规党纪的一次“党性会诊”“廉政把脉”和“政治体检”。市委第六巡察组的反馈意见,对中心加强党的建设、提升班子建设水平、进一步改进作风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


  党组书记带头从自我做起,并要求全体班子成员提高政治站位,真正把认识提上去、把自己摆进去、把责任担起来,要求大家把巡察整改当作一次优化政治生态的机会,一次加强党性锻炼的机会,一次改进工作作风的机会。用实际行动以上率下,进一步增强“三个自觉”,强化“四个意识”,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市委的指示精神上来,统一到市委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要求上来,切实把问题整改作为当前首要政治任务,不折不扣地完成各项整改。


  (二)诚恳接受,开展整改


  成立了由党组书记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各处室(组)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集中人员、集中时间、集中精力组织开展巡察整改工作。针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党组书记带头进行自我剖析,主动认领了全部问题的主要责任,各班子成员也按照分工开展自查,认领问题。中心党组根据整改进展情况,及时召开会议进行研究部署,两个月开了7次党组会议,研究解决整改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中心上下形成了态度端正、行动有力的整改氛围。


  (三)细化措施,分类整改


  遵循“问题导向、分类整改、突出重点、务求实效”的原则,制定了《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党组关于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方案》和党组、党建、人事、财务、课题等5个方面的系列整改措施。对能够立行立改的问题,立即整改到位;对涉及面广、比较复杂、需要一定时间整改的问题,强化措施,强力推进,尽早整改到位。建立整改台账,采取对账销号制度,解决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对重点问题进行跟踪督办,定期在会上通报进展情况。整改中,单位始终坚持把整改工作与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宣传贯彻活动结合起来,促进十九大精神在中心落地生根;与“大学习、深调研、真落实”活动结合起来,促进中央、省、市各项决策部署在中心有效贯彻;与班子建设结合起来,促进领导干部综合素质的提高;与强化内部管理结合起来,促进中心“廉洁、高效、务实”形象的树立;与加强政策研究、决策咨询结合起来,促进对深圳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智力支撑水平提升。通过“五结合,五促进”,有效推动整改工作顺利开展。


  (四)务实整改,推动工作


  积极发挥中心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智力支撑的作用,中心党组结合工作职责,找准切入点,真抓实干,攻坚克难,完成好今年重大课题研究、重要政策起草、国际智库论坛举办等各项任务。健全民主决策机制,不折不扣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切实提高科学民主决策能力和水平。选人用人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等原则,重在职能所需,选拔高水平高层次人才,打造与新时代相适应的研究团队,提升参谋辅政水平。结合本单位研究力量实际,合理确定年度研究课题。进一步加强课题管理,严格执行审核制度,保障课题研究质量,节约使用财政资金。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建立完善财务管理内控制度,提升财务人员素质,确保财务管理规范严谨。


  (五)建章立制,务求长效


  针对反馈意见涉及的问题,在立行立改的同时,逐一建立制度,建立长效机制。整改期间,修订完善了公务接待制度、财务管理制度、课题采购制度等,将各项工作置于制度监督之下,进一步健全制度体系,堵塞制度漏洞,扎紧制度篱笆,规范权力运行。为进一步巩固巡察整改成果,7月17日,党组书记主持召开了市委巡察整改民主生活会,再次介绍了市委第六巡察组对党组巡察情况的反馈意见的重点内容,认真传达了张子兴书记6月27日的谈话提醒精神,带头认领巡察中发现的全部问题,主动承担主要责任,深刻反思,举一反三,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各班子成员也分别就分管范围内的问题深刻剖析、对照检查,把巡察反馈的问题说清楚、谈透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二、突出解决重点问题,确保反馈问题整改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


  (一)对党组工作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党组主动担当意识欠缺方面的整改措施及成效。 增强党组主动担当意识,针对存在的缺编较多、业务骨干流失问题,主动研究,提出具体解决措施。一是7月2日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启动公务员选调工作,中心已向市委组织部报批,面向全国各级党政机关公开选调正科级及以下公务员,用好用足编制,补足补强人手。二是制定《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干部工作绩效考核管理办法》,树立选贤任能的鲜明用人导向,关心干部生活和成长,努力营造激励干事创业的氛围。


  2.班子决策科学民主不够方面的整改措施及成效。健全班子科学民主决策机制,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营造班子畅所欲言的民主氛围,切实提高民主决策能力和水平。7月中旬党组会议学习了民主集中制有关内容,要求班子成员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实行“末位表态”,充分发扬民主,发表不同意见。


  3.党组会议不规范不严肃方面的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针对部分“三重一大”事项以主任办公会代替党组会进行决策的问题,制定《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党组“三重一大”事项民主决策规则》,明确“三重一大”事项由党组会议进行决策。二是针对存在多次党组会与主任办公会合并召开的问题,修订《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党组工作规则(试行)》《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主任办公会议事规则(试行)》,进一步厘清党组会议议定事项、主任办公会议定事项,严格实行中心党组会议、主任办公会分别召开,并将党组议事规范、主任办公会议事规范在会议室张贴。2018年6月至今,共召开党组会8次、主任办公会4次。三是针对部分党组会议题未按要求提前两个工作日告知,有时甚至临时增加会议议题的问题,中心严肃党组会议纪律,党组会均严格提前两个工作日发送会议和议题通知,无特殊情况严禁临时增加会议议题,保证党组会议的严肃性。四是针对会议记录不规范的问题,制定《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党组会议记录规范》,党组会议记录与主任办公会议记录严格分开,要求记录字迹工整、内容完整,反映讨论过程,完整记录会议时间、参会人员、讨论发言以及表决等情况。重新选任党组秘书,加强业务培训。


  (二)对党建工作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1.重业务轻党建方面的整改措施及成效。中心党组树立抓好党建就是最大政绩的理念,强化领导班子“一岗双责”,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7月份中心党组专题听取并研究党建工作,制定《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党建工作责任制度》《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2018年党建主体责任清单》,进一步树立党建主业意识,建立党建工作责任制。修改完善《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要点》。


  2.党建工作不严不实方面的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针对学习政治理论和上级文件精神形式单一、结合实际不够的问题,中心紧密联系实际,严格落实党代表进社区活动,抓好中心党支部到基层一线调研。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深圳的重要指示,开展了关于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更好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关于加强营商环境改革等专题研究。二是针对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不规范的问题,制定《2018年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规范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提前确定学习专题,安排好重点发言和讨论,做好学习记录。在每次党组会议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治国理政(第二卷)”内容,均安排领导班子成员重点发言和讨论。三是针对2015年至2016年未组织开展反腐倡廉专题学习的问题,7月中旬中心党组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严格按照市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关于开展“为官不为”专项治理的通知》要求,对“不能为”“不想为”“不敢为”等懒政庸政怠政问题进行自查自纠,每月统计报送市纪委党风廉政考评系统。党组定于第三季度召开“为官不为”专项治理专题会。四是针对思想政治工作不实,对干部关心不够的问题,中心落实班子成员每季度与干部群众开展谈心谈话,了解干部群众在工作生活中的问题与困难。第二季度开展谈心谈话6人次。启动了工会换届选举,制定了工会换届选举方案,现已完成选举。落实干部调休制度,保障干部正常休假。组织机关干部参加市直机关乒乓球培训、市民中心公务员瑜伽训练等活动,丰富干部群众文体生活,增强了干部群众归属感。


  3.基层党建虚化弱化方面的整改措施及成效。强化基层党建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一是针对党组抓党组织建设不到位、党支部换届不及时问题,中心党组立行立改,2018年6月中心党支部纪检委员提任市委政研室副主任,中心党支部于2018年7月份及时启动了支部委员补选工作,推选出了候选人人选。二是“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制定了《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2018年“三会一课”学习计划》《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2018年党支部活动计划》,规范开展党支部活动,做好记录,确保开展活动有记录、有痕迹,资料真实。严格按照市直机关工委有关要求做好党支部党员民主评议活动。开展党代表进社区活动,党支部分别于5月份、7月份结合党代表进社区活动,到南联社区开展党支部到基层调研活动,传达中央、省委、市委精神,了解基层实际,协助解决基层难题。三是针对党费缴纳不规范问题,及时按工资收入比例核定党费标准,党员每月主动交党费。


  4.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针对2015年至2017年均未开展干部任前谈话的问题,制定了《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干部任前谈话制度》,严格落实干部任前谈话制度,并做好谈话记录。二是针对班子存在“好人主义”现象,民主生活会批评与自我批评缺乏“辣味”的问题,中心党组认真组织“中央巡察整改暨全面彻底肃清李嘉、万庆良流毒影响”专题民主生活会,要求会前充分准备,做到批评与自我批评有“辣味”,达到“红红脸、出出汗”,确保会议有成效。三是针对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格,“四风”问题依然存在,近3年来出国境次数过多的问题,中心党组要求进一步学习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抓“四风”,在出国出境方面,严格按照市外办批准的出国计划安排出国出境,确保每次出国都有具体任务,取得预期成效。四是针对公车私用现象仍有发生的问题,严格按照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改革工作要求,强化用车管理,严禁公车私用。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务用车使用的通知》的精神要求,制定了《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机要用车管理规定》,进一步加强对司机和车辆使用的管理,明确相关责任,厉行节约,堵塞漏洞,确保公务用车的经济和安全。五是针对公务接待存在超员陪同的问题,修订完善《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接待工作规则》,进一步细化接待工作流程。公务接待一律要求提供接待公函,制定接待计划,详细列明接待时间、地点、具体事项、接待对象单位和人员名单、陪同人员名单、接待标准等。加强接待费报销审核,对无公函、未定点、超标准、超范围、报销手续不全的经费不予报销。


  (三)对选人用人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1.调入同一地域人员较多,容易形成“老乡圈”方面的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坚持五湖四海的选人导向。7月16日中心党组会研究决定,今后选调公务员,重点关注考察候选人籍贯,注重区域平衡。二是下一步对干部进行轮岗交流,实现各处室人员地域分布均衡。三是在中心干部管理中明确要求,逐步将部分干部交流出本单位。四是将同一地域人员较多问题的整改措施专题向分管市领导汇报。五是加强干部八小时外监督管理,通过自我约束、群众监督、组织监督等方式,严防形成“老乡圈”。


  2.选人用人公信力不足方面的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进一步规范选人用人工作,切实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力。制定实施《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让单位同志了解流程,推进干部选拔任用规范化。严格落实处级干部提拔在酝酿动议阶段提出《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干部队伍情况综合分析研判》的要求,酝酿动议阶段,班子充分讨论,不达一致意见不启动干部提任工作。2018年6月,中心计划启动2名副处长的选拔任用工作,在酝酿动议阶段提出了《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干部队伍情况综合分析研判》,提交中心党组研究同意后,严格按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规定规范推进。二是针对导向不明确的问题。制定《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干部入职、离职管理细则》,加强对新入职干部的培养教育、组织关心。开展经常性的谈心谈话,及时了解干部的思想动态。进一步拓宽干部成长渠道,充分调动各类干部的积极性,对于德才兼备、实绩突出、群众认可的干部予以重点培养;对于作风优良、长期默默奉献的老同志适当予以考虑。搭建年轻干部学习研究平台,让年轻干部更多参与到中心重要工作中,为年轻干部提供多岗位历练机会,增强职业发展的信心和后劲,在实战中锻炼和发现人才。通过树立良好选人用人导向,调动中心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三是针对公开选调随意性较大的问题。7月16日中心党组会研究决定,今后选调全部通过公开选调,认真做好选调方案,把方案做细做实,方案要明确考试程序、内容和录取规则等,按程序向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报批后,严格遵照执行,确保选调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切实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力。


  3.部分干部选拔程序不合规方面的整改措施及成效。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及回避制度,严格按照酝酿动议、征求意见、民主推荐、廉洁审查、组织考察、会议决定、任前公示、组织任免、任前谈话等程序选拔任用干部,确保干部提任合规。2018年6月,中心启动2名副处长和2名主任科员的选拔任用工作,整个选拔任用工作均严格按照干部选拔程序进行,考察过程中严格执行回避制度,被考察对象未参与考察工作。


  (四)对课题研究管理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1.角色错位,由“研究员”变成“采购商”方面的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针对在人员编制不足情况下,未致力加强自身研究力量,而是通过付费购买的方式大幅增加课题任务的问题,中心党组要求用足编制、补足人手,7月份已向市委组织部请示,拟面向全国公开选调公务员,充实中心研究力量。二是针对通过付费购买的方式大幅增加课题任务的问题,中心党组严格控制课题数量,今年截至8月份共开展合作课题45个(无特殊情况2018年不再增加课题),比2017年下降35%。7月9日,中心党组会议研究决定,主动压减2019年部门财政预算的项目专项经费,幅度约15%。三是针对编委成员未参与研究和编写工作,但在出版成果中署名的问题,中心规定,今后将严格按照具体参与课题情况确定署名人员,杜绝挂虚名。四是针对角色错位,由“研究员”变成“采购商”的问题,今年6月份市政府重大课题研究工作启动以来,中心领导及其他工作人员全程深度参与合作课题研究。中心工作人员通过“干中学、学中干”,在参与课题研究中不断提升自身研究能力。7月份,中心牵头起草的《关于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 加快高新技术产业高质量发展更好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的决定》已经市委全会通过并印发实施;根据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指示,中心牵头起草的《深圳建设国际一流营商环境改革创新试验区行动方案》已呈报市领导,并将在2018年8月中旬召开的广东省改革领导小组会议上研究审议。


  2.研究课题对外采购廉政风险突出方面的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针对将项目化整为零规避招标和承接单位过于集中且互有关联,存在变相利益输送风险等问题,今年6月份,对公开招标的重大研究课题进行集中评审,组成多个评审小组,每个评审小组由7名内外部专家组成,严格执行“四随机”抽签确定课题申报人答辩分组、答辩顺序,评审组长分组、评审专家分组,评审小组现场听取课题申报人汇报,现场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最低分,取平均分作为最后得分提交中心党组作为决策的重要依据,用制度杜绝说情。二是关于定向委托和直接委托项目决策过程不规范,直接指定具体承接单位,没有按照自行采购的规定货比三家的问题,中心及时修订了《深圳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直接委托课题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直接委托遵循货比三家、集体决策、简明高效、成果导向的原则,选择最优合作单位。今年5月份以来,直接委托的课题均严格按照货比三家的要求确定合作研究单位。及时修订了《深圳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定向委托课题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定向委托课题须遵循管理规范、集体决策、简明高效、成果导向的原则,从制度上规范遴选定向委托课题合作研究单位,即使是中央级权威智库,也要优中选优,同时必须避免过于集中,以便广纳多方良策。三是针对2014年至2017年定向委托、直接委托课题使用经费金额巨大的问题,要求控制直接委托、定向委托课题数量,其中,直接委托课题数量控制在总课题数量的15%以内,定向委托课题课题数量在20%以内。四是针对部分课题实施时间早于合同签订时间的问题,中心党组规范课题经费支付,课题合作研究过程中,严格按照开题、中期、结题三个过程执行,严格执行市财政委员会的课题经费标准,经费分三期支付。对所有课题研究均实行全过程管理,包括题目确定、课题立项、签订合同、组织实施、监督检查、结题评审、成果应用等环节。每年年底,开展合作研究课题的绩效评估。


  3.经费使用不规范方面的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针对将预付的51万出版费另作他用的问题,要求每个合作研究课题附上经费预算支出明细表,并严格执行。在财务管理办法中规定,经费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二是针对存在年底突击花钱现象的问题,制定经费预算支出详细计划,合理安排经费支出进度,安排专人开展月度、季度提醒、督查,避免年底突击花钱。三是针对课题委托经费使用随意的问题,中心发函要求课题合作研究单位加强课题研究管理和课题经费的规范使用,并规定违反约定的责任。


  4.研究课题综合效益不高方面的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针对课题中止造成经费浪费的问题,我们加强课题研究的预评估管理,对所有拟开展的课题要提出可行性报告,并由处室、分管领导先提出意见,再上会研究是否开展此课题,确保课题选定的科学性和严肃性,减少财政资金浪费。二是针对个别课题研究成果相近甚至雷同的问题,确定研究课题前,严格审阅课题研究内容的详细提纲,明确预期的成果,课题结题评审前,对课题成果进行查重审定,杜绝出现课题研究成果相近甚至雷同。三是针对成果采用率不高的问题,中心进一步加强与课题合作研究单位的沟通互动,强化问题导向,确保政策建议更具可行性、可操作性,并力争在中央、省部级内刊上多发表,引起高层关注、做出批示,力争直接采用率达到70%以上。四是为进一步提升课题经费使用的综合效益,主动缩减了2018年合作研究课题总数量,比2017年下降了约35%,课题经费相应缩减。


  (五)对财务管理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1.财务管理不合规方面的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针对2015年4月至2016年6月“一把手”直接分管财务的问题,中心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及时调整财务管理制度中与现行要求不相符的做法,修订完善《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财务管理办法》,严格执行“一把手”不直接分管财务等规定,保证财务管理的规范运行。二是针对财务管理人员不够专业、财务人员无证上岗的问题,中心7月份将原财务人员调离财务岗位,安排1名有会计资格证和财务管理工作经验工作人员到财务管理岗位,并安排一名公务员监督做好财务工作。7月11日至15日,安排财务人员到浙江大学参加财务人员专业技能高级研修班。三是针对临聘人员负责非课题类采购业务的问题,中心安排2名正式在编人员负责采购工作。严格依照政府采购管理规定,要求采购工作必须由2名正式在编人员负责。


  2.预算执行不规范方面的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针对执行年度预算不严肃的问题,中心科学编制2019年专项资金预算,切实解决项目细化问题。在财务管理规定中明确要求:科学编制单位财政预算,严格预算管理,做到专款专用。二是针对存在随意增加课题、经费调剂使用情况的问题,严格预算管理,在财务管理规定中明确:严格按照支出分类使用项目经费,未经批准,严禁调剂使用。三是针对存在超支资金规模大的问题,制定了《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三重一大”事项民主决策规则》,明确重大资金项目支出按规定上党组会决策。


  3.专项资金不专用方面的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针对将专项经费用于支付临聘人员劳务费的问题,由于无法落实某临聘人员新的经费来源,为彻底解决问题,7月2日党组会研究决定,提前一个月通知该临聘人员,于2018年8月底依法解除与该临聘人员的聘用合同。二是针对从“重大战略与规划研究”或“重大行政决策专家咨询论证”等专项资金中列支实习生补助的问题,中心已在党组会上审议通过的2019年财政预算的“收集经济和社会发展信息项目”中,安排实习生信息收集生活补助专项经费。三是针对将博士后基地建设经费用于购买课题的问题,在2019年财政预算中优化了博士后管理经费,将有关课题研究经费调出。


  4.财务控制不严格方面的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针对内控制度不健全的问题,要求财务报账必须严格按照财务管理规定执行,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必须严格履行事前审批,差旅费报销必须附上审批单。所有课题经费支出必须附相关会议纪要、合同等材料,所有票据支出报账必须有主管财务领导审批签名。二是针对报账票据不规范的问题,中心7月份对财务人员进行了岗位调整,安排有财务资格证书的工作人员到财务管理岗位。并要求财务人员严格报账票据、规范管理,杜绝报销单据涂改,严核报销票据数字金额与大写金额是否一致,票据是否有报销人、收款人签名,严禁使用普通收款收据充当发票进行报销。


  三、持续做好巡察整改工作,巩固和深化巡察整改成果


  下一步,中心党组将按照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持续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特别是对还未整改到位的工作要做好跟踪督办,确保整改全面到位。同时,将落实巡察整改与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紧密结合起来,不断增强党建主业意识和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不断强化全体干部的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切实提升参谋服务水平,为深圳经济社会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中共深圳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党组

  2018 年8月13日


中共深圳市应急办党组关于市委巡察组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的汇报材料


  根据市委统一安排部署,2018年1月25日至3月30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对市应急办进行了巡察。5月10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向市应急办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市委巡察组巡察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关于党组领导弱化、党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的整改情况


  (一)政治意识树立不够牢固、党组统筹协调、一盘棋思想欠缺的整改情况。


  1.切实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办党组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和党的十九大、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广东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并列为支部学习的重要内容。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权力观、事业观,明辨大是大非,坚定政治立场,把对党绝对忠诚作为讲政治的首要原则,贯穿到全办各项工作中。


  2.强化干部队伍“四个意识”。办党组专题传达学习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肃清李嘉、万庆良流毒影响相关文件精神,强调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增强“四个意识”,重点提高对大部制改革和业务工作融合的思想认识。党组书记与班子其他成员谈心谈话,提醒在部署工作时注意方式方法,强调在突出中心工作的同时,统筹兼顾、做实做强各项业务工作,推动全办各项业务协调发展、融合发展。


  3.规范领导会议会务工作。办分管领导对负责党组会议记录的有关同志进行了谈话提醒,要求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切实做好问题整改。研究制定了《市应急办会务工作规范》《市应急办会议记录工作规范》,对会务工作各个环节提出了标准和要求,对会议记录的格式、内容、时效等要素进行规范细化,明确了责任分工,增加了查漏补缺和签名确认机制,确保工作不出现疏漏。


  4.不断强化融合发展意识。办党组推动相关处室加强业务联动,积极发挥机关党委作用,推动党建和业务相融合。成立市应急办第三代应急指挥平台项目、人防指挥所升级改造项目、公共安全白皮书贯彻实施工作等三个重点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以推进重点项目建设为抓手,增进全办同志对不同板块业务工作的了解,进一步推动业务和队伍相互融合、相互促进,形成融合发展新格局。在下一步机构改革中,我们将大力加强干部跨业务板块轮岗和交流工作,推动实现队伍的深度融合;科学编制“三定”方案,合理规划办内各处室之间的分工和协调机制,推动业务的科学融合。


  5.加强党员队伍管理教育。办机关党委以学习先进典型为契机,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引领党员做到政治合格、执行纪律合格、品德合格、发挥作用合格,争做合格党员。组织各支部认真学习了《支部书记履行党建工作职责考核办法(试行)》等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开展了党风廉政建设成果展,组织各支部书记及兼职党务干部了解、体验党建工作系统,并就“三会一课”开展情况进行座谈、交流。上半年,我办共开展志愿者服务、关爱帮扶、扶贫送温暖等主题实践活动10余次。


  (二)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的整改情况。


  1.规范办党组议事决策程序。办党组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深圳市市管单位领导集体决策重大问题议事规则》,按照党务会与业务会分开的原则,进一步规范“三重一大”事项议事内容,修订了《市应急办党组会议事规则》《市应急办主任办公会议事规则》,建立了领导班子每周例会制度,进一步强化、发挥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


  2.专题研究意识形态、思想政治和精神文明建设。办党组将意识形态、思想政治和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工作列为议事规则的重要内容,并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专题研究部署,要求一是全办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断增强党的领导力;二是丰富相关工作方法措施,弘扬积极向上主旋律;三是加强网站、微信、微博等网络意识形态阵地管控,不断增强党的影响力。


  3.加强谈心谈话交流活动。办党组从制度层面对谈心谈话活动加以完善和落实,修订了《市应急办工会工作规范》,明确办主要领导、办分管领导和各处室负责人定期与干部职工开展谈心谈话活动,且每人谈心谈话对象不少于20人次/年,进一步促进领导与干部职工之间的相互了解、思想沟通。5月10日以来,累计开展以关心干部职工为主题的谈心谈话30人次。


  4.丰富职工文体活动。办机关党委根据广大干部职工求快乐、求知识、求健康的现实需求,适时地开展了内容丰富的文体活动。组织全办妇女同志座谈,畅谈工作生活心得体会;六一儿童节为全办职工未成年子女发放图书卡;组织观看《厉害了,我的国》《邹碧华》等专题教育影片;给每一个过生日的同志发送生日祝福,让广大干部职工感受到组织的关怀和温暖。


  (三)党建材料存在补记、编造现象的整改情况。


  1.推进党建材料规范化。办机关党委对照市直机关工委《关于推进机关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实施意见》要求,对各支部开展“三会一课”活动情况进行了检查,要求切实做好年度党建工作计划制定、“三会一课”记录、党建信息报送,并建立了定期抽查、检查、通报机制。6月底,组织对各支部2015年以来“三会一课”记录进行全面检查、逐项点评,对个别支部存在的记录要素不全、支部书记无述职等问题进行督促提醒并要求限期整改。


  2.强化支部材料把关。办机关党委严格按照《支部书记履行党建工作职责考核办法(试行)》要求,突出查核支部党建工作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着重对支部组织生活记录落实支部书记签名情况进行督办,对支部书记年度党建计划制定主体责任进行核查,提高各支部书记对党建工作资料的重视,确保各项党建工作落实到位、取得实效。


  3.强化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办机关党委以党建工作标准化为抓手,推进党建质量提升。修订了《市应急办机关党委工作制度》,完善了党委工作运行机制,明确了机关党委会议事规则。各支部设置兼职党务干部,认真落实督促检查工作,确保党建工作台账真实反映支部工作情况和活动情况。


  二、关于管党治党责任未压实、“四风”问题依然存在的整改情况


  (一)“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1.党组积极履行主体责任。办党组将研究党风廉政工作纳入议事规则重要内容,在党组会上传达学习了2018年市政府第一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通报了相关违纪违法案件情况,要求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层层压实主体责任,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认真开展谈话提醒工作,防微杜渐,加强对关键岗位、重点人员、重要事项的监督管理。


  2.机关纪委积极履行监督责任。办机关纪委针对当前党风廉政建设薄弱环节,制定了《市应急办机关纪委工作规范》,明确具体工作职责,重点对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进行了细化,突出机关纪委监督责任。进一步加强与市纪委监委派驻组的密切联系和沟通,及时报告有关情况、请示相关事项。印发了《市应急办谈话提醒工作指引》,明确分级谈话提醒流程和内容,确保谈话提醒工作有章可循。及时对违规、违纪苗头开展谈话提醒,巡察整改期间,全办逐级开展谈话提醒共29人次,对违规违纪行为开展诫勉谈话2人次,从源头预防腐败情况的发生。


  3.主动防控招投标活动廉政风险。办机关纪委把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规则紧密结合起来,按照《市应急办内部邀请招标工作指引》要求,对所有内部邀请招标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主动介入各重大项目建设,专责承担工程建设各环节廉政风险防控工作。


  (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不到位、“文山会海”禁而未止的整改情况。


  1.严格规范公务接待。认真组织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省市实施要求以及《深圳市市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会议费管理办法》,深刻理解公务接待的新规定、新要求,修订办机关公务接待工作规范,细化接待审批、分工、标准、流程等。办分管领导对负责公务接待的同志进行了谈话提醒,要求深刻认识存在问题和不足,全面规范公务接待和相关经费支出工作,并定期开展自查和公示。


  2.举一反三纠正相关违规问题。办党组在全办干部职工大会上通报批评了下属事业单位2名党员在外出考察期间,接受同行企业支付住宿费用,在工作时间参观开放式景点的违纪行为,要求退还952元住宿费。办机关党委书记和所在支部书记分别对2名同志进行诫勉谈话,当事人作出书面说明和检讨。同时,出台了《保障中心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切实做到令行禁止。


  3.坚持源头治理“文山会海”问题。办党组认真学习贯彻上级有关改进文风会风、精简文山会海的精神和要求,组织起草《市应急办关于进一步精简“文山”“会海”的通知》,要求今年文件和会议数量同比下降不少于10%,并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积极创新方式方法,通过微信工作群等新形式布置工作任务、传递指令信息,确保文件会议数量减少的同时不降低工作标准和质量,形成整治“文山会海”长效机制,切实改变文风、会风。


  三、关于选任和管理干部不严,违反组织纪律问题时有发生的整改情况


  (一)选人用人标准存在偏差的整改情况。


  1.科学制定选人用人标准。办党组专题学习市委组织部《关于考准考实干部政治表现的办法(试行)》,制定了《市应急办突出政治标准加强干部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进一步突出和强化了选拔任用干部的政治标准,明确考察流程,细化工作要求,对干部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工作态度、业务能力、工作实效进行全面评估。按照“墩苗”“种苗”要求,进一步加强年轻干部培养工作,遴选“好苗子”组建文字综合小组,开展业务技能培训,有计划培养、多岗位锻炼年轻干部,同时注重引导干部在工作一线、艰苦岗位、攻坚任务中经受考验、砥砺品格,逐步加强干部储备工作。


  2.开展违规违纪行为警示教育。办党组在全办干部职工大会上通报了我办近年来提拔的6名处级干部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和办党组处理措施,其中1人因违反法律法规被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5人被核查出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不实。要求全办党员干部吸取教训、引以为戒,切实提高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铸牢防腐拒变思想道德防线,自觉抵制各种腐朽思想的侵蚀,营造“清正、清廉、清明”的良好氛围。


  3.抓好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办党组多次在各种场合强调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的严肃性和重要性,要求人事部门加强政策解读和监督提醒,进行“一对一”专门辅导,切实提高填报一致率;要求机关纪委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肃处理各种填报不实情况。组织实施2018年度抽查核查工作,对3名处级干部进行了抽查,对照《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对出现填报不实的1名处级干部进行了处理。


  (二)因私证件和干部出境管理不严的整改情况。


  1.修订完善相关制度规定。严格落实市公安和组织人事部门有关规定,办党组修订了《市应急办因私出国(境)证件管理办法》、制定了《市应急办干部离深报备管理制度》,细化了管理措施,明确了具体职责,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社交圈、生活圈的有效监督;指导下属事业单位参照制定了因私出国(境)证件管理办法,收紧了对事业单位人员的出国(境)证件管理。指定1名正处级干部负责证件管理工作,所有管理对象的有效证件已全部收回秘书处统一管理。


  2.对证件管理违纪行为进行严肃处理。办党组在全办干部职工大会上对本办有关人员违反证件管理规定的违纪情况进行了通报,办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分别对相关违纪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下一步将根据市纪委监委派驻组的意见进行严肃处理。


  (三)执行编制纪律不严格的整改情况。


  1.做好机构编制调整准备工作。办党组对我办各处室职责和党务机构设置进行全面梳理,修订了新的三定方案,并向市编办正式去函报送我办内设机构职能配置调整备案信息。由于目前正处于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期间,相关备案工作均已暂停。办党组将继续加强与市编办沟通联系,全面落实编制审批备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并在下一步机构改革中,统筹考虑上级要求和职责规定,进行彻底整改。


  2.规范使用劳务派遣人员。办党组严格执行人事管理政策和纪律,深入分析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要求,对现有涉及违规使用的劳务派遣人员进行逐步清理,现已经减为4人。我办现有9名员额因机构改革冻结,大量岗位空缺造成人员非常紧张。为切实解决工作人手不足和员额冻结之间的矛盾,经请示相关部门同意,我办在编制2019年预算时专门申请劳务派遣费用。届时将严格按照“定责定岗定人”原则,依法依规使用劳务派遣人员,并在机构改革后迅速补充员额,彻底清理违规使用劳务派遣人员的情况。


  3.做好借调人员安置工作。根据我办相关重大项目进展情况和工作需要,有步骤、有计划地将借调人员调整回原岗位,逐步实现“人编一致”。制定并实施《保障中心借调人员岗位安排和工作调整方案》,在确保业务工作顺利交接和开展的基础上,逐步将有关人员调整回保障中心工作。在下一步机构改革中,我办将科学合理安排工作人员和工作职责,彻底解决借调人员问题;机构改革完成后,将抓紧招聘人员填补员额空缺,充实干部队伍。


  四、关于履行职责不到位,应急管理能力薄弱的整改情况


  (一)应急指挥协调不顺畅的整改情况。


  1.删除应急指挥职能缺乏担当精神的整改情况。根据深圳市突发事件总体预案,我办在应对突发事件过程中主要承担协调、服务职责,协助市领导开展指挥处置工作。办党组积极履职、主动作为,靠前应急指挥。一是提高综合协调能力,积极为市领导指挥决策提供服务。制定《较大以上突发事件现场处置建议》,梳理我市发生频率较高的10类突发事件,提出处置意见和建议。二是规范和优化突发事件现场指挥体系。狠抓《深圳市重特大突发事件现场指挥部开设办法》的贯彻落实,建立和规范现场处置工作,督促各指挥部功能组制定细化工作方案,提升处置效率。三是强化内部响应,严格落实《市应急办突发事件内部响应制度》,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办领导和相关处室主动参与,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协调处置。近期,办领导赴现场参与处置了“5月13日罗湖区东晓街道化粪池清理伤亡事故”“6月6日龙岗区平湖街道东海酒楼遮雨棚坍塌伤亡事故”,有力保障了现场处置工作的顺利完成。


  2.没有建立有效通道协调指挥各专项应急指挥部,应急指挥能力不足的整改情况。一是落实《市委办、市府办关于调整市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成员和市专项应急指挥部组成人员的通知》要求,办分管领导担任现场副指挥官,参与现场指挥协调,做好不同指挥部牵头单位之间的综合协调工作。二是建立专项应急指挥部横向沟通联络机制。围绕突发事件现场处置工作需要,突出处置效率,将各有关专项应急指挥部进行现场编组,在现场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以部署年度应急演练、预警信息发布为抓手,适时召开各专项应急指挥部座谈会,加强联络沟通。


  3.与公安、消防部门协调指挥不畅的整改情况。一是开展专题调研。针对如桂市长到我办调研工作时暴露的公安、消防部门协调指挥不畅问题,办领导带队到市公安局、市公安消防支队开展专题调研,建立完善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市领导指示传达渠道,明确工作要求,细化工作流程,并专题向市政府报告了有关工作情况。二是组织双盲演练。6月份,我办组织开展了消防力量调度双盲演练,检验协调指挥机制、流程和实际效果。


  4.网站未及时更新应急避难场所名单的整改情况。一是立即更新名单。2017年8月、2018年4月和5月在我办门户网站三次更新了室外应急避难场所名单。二是建立更新工作机制。印发《2018年市应急办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方案》,明确我办门户网站每半年更新一次室外应急避难场所有关信息。三是协调指导各建设单位,加快推进室外应急避难场所建设。2017年8月印发《市应急办关于加强室外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工作的通知》,2018年4月召开推进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工作会议。


  (二)应急值守管理不扎实的整改情况。


  1.对基层调研不够、发文脱离实际的整改情况。一是主动服务基层,走出去调研。今年上半年,办领导班子先后深入福田、南山、宝安、龙岗、光明、大鹏等区(新区),调研基层应急管理、人民防空、防震减灾和核应急管理工作,推动太子湾邮轮母港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推动大鹏新区军地联动机制建设与核应急物资仓库建设。二是广泛听取意见,请进来座谈,解决基层工作难点。今年上半年,办领导先后召开核电站场外应急能力推进工作座谈会、全市应急演练暨预警信息发布工作座谈会、高层楼宇突发事件信息发布工作推进会,提高各单位信息发布工作人员业务能力。


  2.街道应急工作存在薄弱环节的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业务指导性文件。开展基层值班专题调研,先后印发了《全市值班室建设参考标准》《深圳市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指引》,为街道值班机构建设与信息报送工作提供范本,进一步完善全市值班体系建设。二是加强对基层工作的检查。每月两次对全市各区进行视频点名,节假日期间通过现场检查和视频、电话抽查等方式,对街道值守应急工作进行检查,在《值班信息专报》中对检查中发现的薄弱环节进行通报。制定街道值班室建设星级评定方案,督促街道值守应急工作不断提高。


  3.对日常管理存在薄弱环节的整改情况。一是完善办公场所管理和巡查。强化非工作时间的巡查,在全办干部职工大会上通报今年下属事业单位一名同志在办公场所自杀事件的处置过程和基本情况,介绍有关善后工作,对当前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警示。二是进一步完善《保障中心人员管理制度》,加强人员管理,定期实行轮岗交流,明确规定除值班备勤以外的工作人员不得在办公场所住宿过夜,并及时抽查和通报。三是严格执行考勤制度,采取有效措施实现对工作人员的动态管理、异地管理。办机关纪委监督相关制度落实。


  (三)应急预案演练不落地的整改情况。


  1.应急预案审核把关不严的整改情况。一是立即开展修订工作。责成市人居环境委、市卫生计生委修改相关预案中发现的问题。二是完善预案审核机制。在市一级专项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环节,实行双岗复核把关,提高工作质量,杜绝差错。三是严格落实《市应急办专项应急预案内部审核规范》,全面修订应急预案。


  2.预案制定后缺乏检查和考核机制的整改情况。一是印发全市应急演练年度计划,推动全市演练工作开展,检验预案修订工作。二是在2018年市政府绩效考核工作方案中增加有关应急演练考核内容。三是贯彻落实《深圳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制定应急演练评估指标体系,健全应急预案检查和考核机制。四是落实如桂市长关于加强应急演练工作的指示要求,紧锣密鼓筹备全市实战盲演活动。


  3.对缺少防空演练和防空警报宣传的整改情况。一是强化人防宣传教育。5月12日,我办结合全市防灾减灾日集中宣传活动,现场展示防空警报器材,发放人防宣传资料,普及人防知识。二是推动人防宣传教育进社区。制定《民生微实事“防空防灾知识进社区”活动方案》,采用演练+技能通关的方式,让社区居民了解、掌握防空警报的意义和鸣响应对措施。三是持续做好年度“9·18”防空警报试鸣及相关演练,会同宝安区应急办制定《2018年深圳宝安国际机场防护暨消除空袭后果演练工作方案》及配套情景动作方案,着重规范了演练工作机制,确保演练效果贴近实战。四是通过我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平台,进一步规范警报试鸣预警信息,让广大市民熟悉防空警报鸣响平时、战时响应措施。


  五、关于人防领域管控不到位、存在较大风险隐患的整改情况


  (一)对国有资产管理不善的整改情况。


  1.使用易地建设费投资建设的2000-M1公共人防工程至今零收益、未认真履行2000-M1公共人防工程产权代表职责的整改情况。我办作为工程产权代表,全力督促市轨道办认真落实市政府有关要求,推动建设资金滚动发展和经营收益分配方案及早落地。6月25日,市轨道办提出了地铁会购区间2000-M1人防工程投资收益分配方案,建议以工程实际投资比例制定收益分配方案,并将此方案上报市政府。目前我办正积极配合市轨道办做好后续工作。


  2.对地铁集团以较低价格将2000-M1公共人防工程出租运营监管不力的整改情况。6月中旬,我办向省人防办专题请示公共人防工程经营管理准入标准问题,并按照《人民防空国有资产管理规定》有关要求,督促地铁集团报备2000-M1公共人防工程资产评估情况,以确保工程租赁、经营合法合规。目前我办正积极跟进有关工作情况。


  3.2000-M1公共人防工程未按要求实行挂牌管理的整改情况。6月初,我办会同福田区应急办、地铁集团召开了“2000-M1公共人防工程挂牌及整改工作会议”,明确了挂牌管理工作职责分工和完成时限。目前地铁集团已完成挂牌整改工作。


  4.虚增物业管理经费的整改情况。虚增的物业管理经费主要用于开支我办劳务派遣人员费用,我办将于2019年彻底清理违规使用劳务派遣人员情况,不再开支有关费用。2019年起,我办将在物业管理服务招标时明确要求物业公司严格按照市场行情投标,中标后根据物业管理合同开支相关费用,坚决杜绝违规开支物业费的情况,机关纪委负责进行专项督查。


  (二)对涉密场所管理不严的整改情况。


  1.加强保密警示教育和知识培训,切实增强相关人员的保密责任意识,提升保密知识水平和技能。


  2.制(修)订《市应急办涉密场所管理办法》《市应急办涉密人员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对进出涉密场所审批、涉密人员保密审查、保密承诺、教育培训、重大事项报告、因私出国(境)审批和教育、离岗离职脱密审批和管理等进行规范,严格执行外来人员进出涉密场所审批登记制度。


  3.组织相关人员签订保密承诺书,加强涉密人员、涉密场所的管理,并建立保密落实情况定期自查或临时检查工作机制。


  (三)对民防协会监管不力的整改情况。


  1.对下放的许可事项进行全面梳理、自查。市民防协会在未征求我办意见情况下,自行将人防工程专用设备施工合同备案作为平战转换核查备案的前提条件,涉嫌违规。在我办督促下,目前市民防协会重新修订了人防工程施工合同备案程序,并就有关情况向各人防设备企业作了通报,完成了整改工作。


  2.制定《深圳市民防协会工作指导和监管规范》,明确了人防业务委托和指导原则、业务监督职责,要求每年对市民防协会的业务活动、保密管理等情况的检查不少于2次,确保对市民防协会监管的制度化、常态化。


  (四)对工程质量监管缺失的整改情况。


  1.专职负责人防工程质量监管工作人员少、力量薄弱的整改情况。一是全市推广光明新区在强化人防工程质量监管方面的先进经验,确保“平战转换核查专家参与机制”“日常巡查第三方专业机构参与机制”运用全覆盖。二是从建设项目审批改革出发,把人防设计纳入施工图审查,由项目建设单位委托具备资格的服务机构对人防设计内容进行统一图审,人防主管部门不再对施工图的技术内容进行实质性审查和审批。目前市政府已批准此做法。三是开展人防工程报建审查业务系统培训,通过科技手段,切实提升监管实效。四是摸排全市人防队伍建设情况,查找问题根源,并在下一步机构改革中统一解决监管力量薄弱的问题。


  2.使用无专业技术资质的人员参与人防工程质量检查的整改情况。一是重新修订《全市人防工程建设质量执法检查工作方案》,专门聘请省民防协会质检中心具备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参与我市人防工程建设质量执法检查工作。上半年,全市共检查人防工程项目83个、出具整改通知书17份。二是借助专业监理强化人防工程质量检查。6月1日起,全市新报建的人防工程实行人防专业监理。


  3.每年度执法检查覆盖面有限的整改情况。我办严格执行人防工程平战转换核查、执法检查规程,通过市区联合检查、随机抽查方式,提升执法检查覆盖面。每季度开展一次执法大检查,不断完善随机抽查机制,深入查找人防工程质量安全管理薄弱环节,强化质量安全监管。6月份,各区人防主管部门开展了为期5天的执法检查工作,其中前海人防主管部门完成了区域内43个人防工程项目检查,实现了执法检查全覆盖。


  4.人防工程平战转换核查重安装质量、轻产品质量的整改情况。我办把人防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以及人防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作为我市人防工程平战转换核查提交必须材料之一,并结合年度人防工程质量检查工作,对产品质量进行复查,复查结果将在全市人防系统予以通报。


  5.人防工程施工建设存在安全隐患的整改情况。一是制定《深圳市人防防护设备生产安装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引》,明确人防防护设备生产安装企业的安全生产组织架构、安全工作职责、安全规章制度编制要点,切实解决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不规范的问题。二是印发《安全生产监管清单》《事中事后监管清单》,明确监管对象、监管事项、监管内容、监管措施、涉及的行政职权及监管依据,厘清了市、区人防主管部门的职责边界,为人防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顺利开展奠定了基础。三是起草《人防工程防护设备企业生产安装质量安全管理考评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建立全市人防工程防护设备生产安装质量安全管理的监督机制,对全市人防设备生产安装企业的质量安全管理工作进行量化。四是对巡察期间个别企业生产经营存在的弄虚作假问题,及时进行核实,并将涉嫌违法线索移交至公安部门,确保人防工程使用安全。


  6.人民防空法实施20年来我办未办理过1宗人防行政处罚案件的整改情况。我办加大了人防执法执纪力度。一是加强建章立制,确保有法可依、有法必依。上半年,我办先后制定了《深圳市民防委员会办公室行政处罚规程(试行)》《深圳市民防委员会办公室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深圳市民防委员会办公室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从制度层面规范行政处罚行为,为人防领域执法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准绳。二是严格执行行政处罚规程,确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2018年全市人防领域行政执法工作已正式启动,对于行政执法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行为,以整改通知书形式责令整改,限期整改未完成的,按照行政处罚程序进行立案处理。三是强化行政执法力量。我办会同市法制办统一组织执法资格岗前培训、考试,包括办领导班子成员在内的17名学员均一次通过闭卷考试。全办执法人员累计达到19名,占全办在编人员数量的40%。

  中共深圳市应急办党组

  2018年8月13日


中共深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党组关于市委巡察组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的汇报材料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8年1月25日至3月30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对市安全监管局进行了巡察。5月10日,市委巡察组向市安全监管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市委巡察组巡察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强化政治意识,认真抓好整改工作的组织部署


  (一)提高政治站位,充分领会巡察整改工作的重要意义。局党组一致认为,市委开展的这次巡察工作,是对我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一次全面检验。5月10日下午,市委巡察组反馈会议后,局党组书记、局长姚亮同志立即主持召开党组(扩大)会议,逐条研究了相关问题和今后整改工作方向。7月16日,局党组班子召开巡察整改民主生活会,对巡察发现的问题,分别从党组班子和个人层面进行了深刻剖析,班子成员之间实事求是的进行了批评和自我批评,提出下一步整改方向和改进措施。局党组完全接受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建议,多次在局党组(扩大)会议、局长办公会等重要会议上强调,全局党员干部职工,尤其是党组班子成员和党员领导干部,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到巡察工作和整改工作的政治要求和政治意义。二是要进一步加强政治学习,全面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重要讲话精神,真正掌握和落实新时期中央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党建工作的要求,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三是要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当前和今后全局最重要的一项政治任务,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政治敏锐性,把落实整改要求作为讲政治的重要表现,切实把巡察组的意见和要求转化为改进工作的强大动力。


  (二)层层压实责任,细化整改任务。巡察反馈会议后,我局立即成立市安全监管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姚亮同志担任组长并作为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其他班子成员按工作分工抓好分管部门的整改工作,局机关党委和各党支部主要负责人按职责抓好本部门整改任务的组织落实,从上到下层层夯实整改工作责任。5月23日,在前期《市安全监管局党组加强新时期全面从严治党和机关党建工作整改方案》的基础上,局党组制定印发了《市安全监管局关于市委第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方案》,针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局党组逐条分解,提出实实在在的具体整改工作35项,每一项整改任务都明确了工作目标、推进措施、牵头部门、责任领导和完成时限。


  (三)精心统筹推进,切实落实整改。一是坚持主动作为,自查自改。巡察反馈前,局党组两次专题研究整改工作,制定印发了《市安全监管局党组加强新时期全面从严治党和机关党建工作整改方案》,先期修订完善了18项管理制度。二是坚持长短结合,措施到位。按照问题性质和整改要求,对能够立即整改的,立行立改;对需要一定时间整改的,采取有力措施,积极创造条件,确保在规定时限内见到明显成效,并根据方案持续用力、一抓到底。三是坚持标本兼治,建立长效机制。局党组注重从制度和管理上查找原因,深刻剖析巡察发现问题的根源,围绕廉政风险突出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健全完善相关制度,切实堵塞漏洞,力争从源头上解决问题、补齐短板。


  二、坚持问题导向,从严从实抓好整改工作


  在市委巡察办的指导帮助下,局党组领导班子坚持以上率下,形成全局齐心协力推进巡察整改的工作局面。经认真对照梳理,我局巡察反馈问题共4大类12个,涉及35项具体整改措施。截至目前,已完成整改30项(含持续开展14项),基本完成整改5项。具体整改情况如下:


  (一)进一步强化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增强对党建工作的引领和指导


  1.修订完善局党组会议议事规则。修订完善了《深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党组会议议事规则》,进一步明确了重大决策、重大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以及大额资金使用等“三重一大”事项范畴,规范了局党组会议议题收集、提请上会、记录纪要和督查督办等流程环节。其中,将我局大额资金使用的标准设定为200万元(含)以上。整改期间,严格落实党组对“三重一大”问题决策制度,在党组(扩大)会议上已审议5个大额资金使用项目。


  2.完善政治学习制度,持续深化学习教育活动。一是进一步强化党组的核心引领作用,在征求市委宣传部意见建议基础上,制定《中共深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重点规范了中心组学习内容、方式、组织、管理等方面工作。二是根据市委宣传部和市直机关工委要求,制定印发《深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18年学习计划》,认真扎实开展政治学习。截止目前,中心组已开展5次学习活动,其中,集体研讨3次、专题讲座1次、班子成员讲党课1次,并通过分享学习心得、知识点问答等形式,定期检验学习效果。三是持续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将政治学习要求纳入“三会一课”工作安排,认真抓好党支部政治理论学习。


  3.健全“三会一课”组织生活制度,加强日常监督检查。一是健全《深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党支部“三会一课”组织生活制度》,明确党支部“三会一课”的形式要求、活动计划、活动频次、活动纪实。截止第二季度,8个党支部共召开支部党员会议58次,支委会4次,讲党课14次。二是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班子成员坚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活动。截止第二季度,班子成员参加组织生活12次。三是进一步强化党支部书记抓支部党建工作的主体责任,落实支部书记讲党课要求。截止7月5日,8个党支部书记共讲党课7次。四是局机关党委每季度末检查各支部“三会一课”开展情况,并在OA和党员微信群里通报。


  (二)进一步落实管党治党责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工作


  4.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廉政监督体系。一是制定《深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党风廉政建设党组织主体责任清单》和《深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党风廉政监督检查办法》,层层压实“两个责任”。二是将落实“两个责任”情况,作为党组的重要工作,纳入《深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8年机关党建工作要点》,持续开展工作。三是在局党组(扩大)会上专题学习研究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思想政治和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的重要论述。四是研究制定《深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规范行政权力运行管理工作规定》,规范行政权力运用,有针对地开展廉政风险防控。五是修订完善《深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谈话提醒工作指引》,进一步明确谈话提醒工作的主体和对象,严格按要求做好纪实“留痕”工作。截止第二季度,我局共开展谈话提醒26次,其中局级干部开展2次,处级干部开展24次。六是进一步明确局机关纪委基本任务和职责,结合工作实际,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监督责任落实工作。目前,局机关纪委已召开2次专题会议,每季度末定期检查各党支部落实主体责任情况。


  5.完善制度,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一是制定印发《深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措施》,强化担当意识,进一步整治“四风”问题。二是制定印发《市安全监管局差旅费等经费支出指南》,进一步强化局内工作人员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和公务接待费等四大常用支出经费政策的了解和掌握,严格执行外出考察调研工作纪律。三是下大力气整顿“文山会海”现象,加强对发文的统筹,从严控制发文数量。


  6.制定工作指引,抓好干部职工的日常教育和监督。一是制定《深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填报工作指引》,组织处级及以上干部集中学习报告填报要求和易漏事项,加强随机抽查核查力度,提高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一致率。二是制定印发《深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因私出国(境)管理规定》《深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因公出国(境)管理规定》,进一步严格执行领导干部离深报告制度,严格规范审核离深申请。三是建立《深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谈心关怀制度》,明确局党组班子成员按分工定期与干部职工交流谈心,了解干部职工工作压力、生活及家庭困难等情况,必要时开展家访活动。四是结合我局和工作实际,解决长期借调人员问题。


  (三)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


  7.进一步加大安监网格员工作监管力度。一是探索建立专职安全员履职情况内部监督制度,研究制定《深圳市专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员管理暂行办法》,全面规范和明确各级专职安全员队伍管理权限和责任,明确专职安全员工作职责,规范人员聘任、管理、执法资格授予、福利保障、监督考核等。目前,已完成各区安监局两次征求意见,正结合有关政策规定加以修改完善,并于近期安排第三次征求意见。二是主动邀请执法监督员等外部力量加强对安全生产领域执法工作的监督。与市法制办协调,组织我市部分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开展执法督察,重点了解专职安全员、网格员日常管理及开展工作情况,进一步推动安全生产领域行政执法工作水平提升。


  8.进一步严格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强化工作监督。一是持续深化全市安全生产执法标准化建设。目前,已完成全市74个街道执法监察标准化创建工作及龙岗区安监局的复评工作。二是巩固和完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3月,市安委办会同11部门联合印发《深圳市安全生产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暂行办法》。同时,结合“两法衔接”有关执法办案情况,同步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督导。三是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6月,开展“安全生产月”执法警示活动,组织全市各级安全监管执法队伍,依法严厉查处违反安全生产、职业健康法律法规的生产经营行为,充分发挥执法处罚的警示和震慑作用,促进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四是启动对各区、各街道安全生产执法工作同步监督,依托安全生产执法监察信息系统,引进专业法律服务机构作为协助力量,对安全监管部门执法办案情况进行线上巡查,定期到区、街道对执法办案情况进行现场评查,及时发现问题、强化指导。五是实行行政执法统计分析定期通报制度。实行按月发布执法监督情况通报,通过加大执法工作督导力度,重点监督和纠正“有案不立”、“以改代罚”等现象,提高全市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行政执法规范化、标准化水平。今年1-5月,我市监督检查各类生产经营单位个数、次数同比上升均超过50%,行政处罚次数、经济处罚次数同比上升均超过140%,实施经济处罚金额同比上升超过60%。


  9.加大城市安全风险治理力度。一是推进落实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以市安委办名义制定印发《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实施意见任务分工方案》,进一步细化各项任务,明确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同时,将各单位推动落实情况纳入2018年安全生产巡查及年度考核内容,进一步督促各单位认真抓好落实。二是围绕城市安全发展的突出矛盾和深层次问题的解决,以及对城市发展过程中出现新领域、新事物的安全监管应对,开展城市安全发展战略规划研究,制定城市公共安全发展战略规划,作为从战略形成之时起至2035年全市安全发展的规划和纲要。目前,已开展国内外城市安全发展战略资料收集及分析,形成《深圳城市安全发展战略研究文献综述》,组织召开城市安全发展战略研究专家咨询会,邀请国家、省、市有关专家参与,专题研讨深圳城市安全发展战略研究项目。三是组织各区、各部门深入开展区域、行业领域安全风险评估,定期更新风险点位,制定实施有效管控措施,建立健全安全风险常态化管控机制。截止目前,全市共评估风险点6965个,其中红色风险点196个,橙色风险点1331个,形成全市安全风险分布“一张图”。四是从危险化学品、粉尘涉爆、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等高等级风险点企业中,选取800家进行试点,分行业领域制定风险辨识清单和管控标准,指导企业落实岗位安全风险告知和安全风险公告制度,建立完善风险自辨自控、隐患自查自治常态化运行机制,提升重点企业风险预控能力。五是加强对新领域新问题的调查研究和监管。地面沉降方面,前海合作区地面沉降问题已纳入2017年《城市管理治理攻坚行动方案》,作为安全生产十大突出隐患推动解决。今年,市安委办将地面沉降问题的解决作为安全生产专项经费重点支持项目予以经费保障,并进一步督促南山区和前海管理局继续开展前海地面沉降跟踪监测和分析研判,及时发现处置沉降问题。无人机方面,市法制办已起草《深圳市民用轻型无人驾驶航空器管理办法(草案)》并完成意见征求,对民用轻型无人驾驶航空器(以下简称“无人机”)从产品标准、技术管理措施、部门监管职责、协调机制、禁飞区管理以及法律责任等方面予以了明确。市安委办将继续督促市公安局、交通运输委依职责落实无人机安全管理、净空管理工作。新冷媒方面,市安全监管局已和市城市公共安全研究院就此类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并让市城市公共安全研究院深入研究提出解决对策。零星工程施工方面,市安委办联合市住房建设局,多次前往宝安、龙岗、龙华等区开展调研,组织起草了《深圳市小散工程和零星作业安全生产纳管暂行办法》,并征求市各有关单位、各区政府、各新区管委会及社会公众等意见三次。目前,《暂行办法》已通过市安委办主任办公会议审议,待提请市政府印发实施。


  (四)进一步严格合同项目和政府物业管理,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率


  10.整合优化市区安全监管信息系统,统筹推进智慧安监系统建设。一是统筹推进全市安监信息化建设。截止目前,累计召开会议75次,统一建设方向,避免重复建设,减少资源浪费。5月31日,召开第三次全市安监系统信息化工作会议,专题传达了智慧城市建设关于一体化原则的有关要求,并对全市安监信息化系统的一体化工作进行了部署,要求全市系统按照“统筹需求、统一架构、统一标准、统一平台、统筹建设”的要求进行规划建设。二是加速整合优化现有深圳市安全管理综合信息系统(V1.5)。6月底,已完成安全管理综合信息系统(V1.5)初验,计划于8月底完成系统终验。三是实施深圳市安全生产数据交换规范及接口对接工作,开发建设深圳市安全生产数据交换平台,实现全市安全生产数据的开放和共享。目前,已完成三批数据的梳理与核对,交换平台已经完成硬件资源的申请与前端页面的开发,正在进行测试环境的部署与测评报告的准备,预计7月底前完成。四是在已有的项目研究报告基础上进一步深化,加快推进智慧安监(V2.0)系统建设方案立项。经过对我市10个区局安监信息系统现状及规划调研、4个国内先进城市建设经验调研和对华为、阿里、腾讯等若干业内顶尖系统厂商的实地调研,结合我局对2.0系统的总体要求及各类用户对象的具体需求,目前,已编制形成《深圳市安全生产智慧监管信息系统(2.0)项目研究报告》,并通过结题验收。下一步,将在研究报告基础上开展项目建议书的编制工作,拟于7月底前将智慧监管信息系统(2.0)项目建议书提交市经贸信息委申请立项。


  11.规范经费项目合同管理及政府采购管理,严抓审核及落实。一是完善《深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合同管理办法》,加强预算管理,严格执行合同审核、监督等规定,抓好合同项目的规范管理。二是完善《深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采购实施细则》,进一步规范自行采购、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等多种方式的采购流程,严格落实政府集中采购制度。


  12.责令基地运营管理服务企业立行立改,加强专项检查。一是印发《深圳市安全监管局关于责令停止在安全教育基地从事收费性经营活动的通知》,即刻责令深圳市安科安全文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停止在基地的安全培训、考试等有偿服务工作。二是责令深圳市安科安全文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立即开始变更注册地址工作。三是组织对安全教育基地开展安全专项检查,进一步抓好市安全教育基地的规范管理,提高政府物业的使用效率。目前,深圳市安科安全文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已停止相关有偿服务,注册地址已完成变更。


  三、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为契机全面加强安全监管各项工作


  尽管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局党组清醒认识到,巡察发现问题是警示,以巡察成果推动问题解决、促进整体工作效能提升,才是关键和目的。下一步,市安全监管局将以这次巡察为契机,进一步发挥局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注重发挥机关党委和基层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决心和力度,久久为功、驰而不息的韧劲和精神,揪住问题不放松,坚持不懈抓整改,确保巡察整改任务全部落实到位。同时,坚持以整改工作推动各项业务工作开展,把整改落实的成果运用到实际工作中,坚定不移地围绕城市的高风险领域,持续开展专项整治;坚定不移地推动解决城市安全运行的突出问题和短板;坚定不移地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层层压实责任;坚定不移地推动安全生产法治建设;坚定不移地推动安全生产科技创新和技术支撑;坚定不移地推动安全生产文化建设。一切工作围绕“不出大事、少出小事、出了事能及时应对”的目标,以真抓的实劲、敢抓的狠劲、善抓的巧劲、常抓的韧劲,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减少一般事故,为深圳率先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区,建设竞争力影响力卓著的创新引领型全球城市提供有力的安全保障。

  中共深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党组

  2018年8月13日


中共深圳市建筑工务署党组关于市委巡察组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的汇报材料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8年1月30日至3月29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我署进行了巡察。2018年5月8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向我署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市委巡察组巡察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巡察整改工作开展情况及成效


  市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指出了我署在党的政治建设、政府工程建设管理机制、干部队伍管理、重点环节廉政风险四个方面存在的9点问题。我署党组高度重视,在全盘接收反馈意见的基础上,针对反馈意见进行了认真研究。署领导班子成员分别召集分管处室(单位)逐条对照问题研究整改措施,署党组先后2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审议整改方案。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成员杨洪同志对我署党组及领导班子落实巡察整改工作进行了集体谈话提醒,听取了整改工作方案汇报,并就落实巡察整改提出了9条意见。署领导班子根据杨洪常委的指示要求,召开了专题民主生活会,针对反馈意见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制定、完善了56条整改措施,形成并上报了整改落实方案。


  整改期间,我署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将落实整改作为一项重大而严肃的政治纪律和重要政治任务,按照任务分工,逐条抓落实。截至目前,我署制定的56条整改措施中,已有41条整改完毕,还有15条正在继续整改。


  现在,我署的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各级领导干部更加重视党的政治建设,“四个意识”明显提升,纪律作风明显加强,各项业务工作齐头并进。2018年我署负责的82个在建项目进展顺利,上半年实际完成投资33.49亿元,较去年增长3.44%,中山大学·深圳建设(一期)等工程项目得到省市领导的高度赞扬。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党的政治建设比较薄弱。


  1、存在问题:署党组对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尚需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开业务会多,开党组会少,研究项目建设问题多,研究党建工作少,从严治党具体措施不扎实细致,对基层监管存在疏漏。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精神作为最重要的政治任务。署党组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制定了中心组学习计划,将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的首要内容和第一议题,每月组织召开署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会议,上半年累计召开7次,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习近平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广东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等内容和议题16项。


  二是压紧压实,避免学习劲头和学习热情层层递减。署党组制定了学习工作计划,完善监督检查机制,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制定下发了《2018年党建工作计划》、《2018年党风廉政工作要点》,对落实情况进行半年检查,做到年初有计划、年中有检查,年底有考核。扎实开展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大家谈”专题组织生活会、“大学习、深调研、真落实”系列活动,党组书记带队前往北理莫斯科项目工地、市党群服务中心等项目调研9次,并带头为全署党员干部讲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改革创新再出发”主题党课,各党(总)支部书记撰写并提交了“改革创新再出发”专题调研报告11篇,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开展“我为工务署献良策”活动,收集建议201条。组织全署党务纪检干部赴福建古田干部学院、南山区蛇口街道办事处学习培训50人次。


  三是切实履行主业主责、“一岗双责”责任,坚持把抓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署党组突出加强政治建设,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制定了《深圳市建筑工务署2018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坚持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层层压实工作责任。上半年召开党组会13次,研究议题75项。召开署直属机关党委会3次,研究落实党建工作议题12项。


  四是加强党建创新,党建形式和内容不断丰富。积极推广北理莫斯科项目联合党建模式,用党建工作促进业务工作,将党建工作转化为生产力,制定下发了《联合党建工作指引》(试行),对联合党建的组织形式、成立条件、活动开展、经费来源等进行了规范,为我署全面推进联合党建工作奠定了基础,下半年将全面推广。


  (二)政府工程建设管理机制困难大。


  2、存在问题:招投标运行机制效率低。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积极推进大标段、批量、捆绑、关联招标,加大对有实力的优秀承包商的吸引力。探索对同类型、同等资质条件的施工总承包工程的捆绑招标,不同类型、不同等资质条件的施工总承包工程关联定标。完成了市公安局第三代指挥中心项目等5个项目及新华医院等19个项目全过程咨询的批量招标,深圳北理莫斯科大学和工程管理服务中心业务用房改造项目的室内装饰装修设计施工一体化工程的关联定标。


  二是加大预选招标力度,扩大预选招标范围。启动了项目代建、地基基础工程、应急维修和小型工程(园林绿化项目)、木门、BIM咨询服务、环保验收共6项新增预选招标工作。


  三是积极探索对政府工程承包企业实行分类分级管理,健全择优与激励机制。参考各地政府及优秀企业的管理方式,结合深圳市早期建立预选承包商名录的做法,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形成了《深圳市建筑工务署政府工程承包商分类分级管理改革方案》。


  四是创新设计招标模式,院士引领设计品质。针对重要、特殊项目,通过竞选设计团队,优选在同类项目中获奖及荣誉获得者。


  五是加大与优秀企业的资源共享共通。在材料设备战略采购合作中,与优秀企业洽谈具体合作事宜,共同开展瓷砖、铝合金门窗、铝天花、空调设备、灯具、开关插座等材料设备战略合作供应商招标。积极推进与优秀企业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共同谋划高质量发展。


  3、存在问题:政府工程审批过程繁杂牵扯。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积极参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打造“深圳90”。按照市政府安排部署,提出了简化政府投资项目审批事项,提高审批时效的建议方案,协助完成了《深圳市公共服务类建设项目施工许可管理规定》、《深圳市社会投资建设项目报建登记实施办法》。


  二是以联席会议为平台,快速协调解决存在问题。上半年召开政府工程联席会议7次,协调涉及用地、高压线路改造、弃土、临建搭设等各类问题27项,涉及20多个单位、部门。走访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建设局、前海管理局、福田区规土局等,协调解决有关问题10余个。


  4、存在问题:精细化监管力量不足。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积极开展代建模式应用,引进社会力量助力政府工程建设。学习兄弟单位已先行先试的代建实施管理经验,结合自身项目建设管理经验,完成《工务署市场化代建管理手册(送审稿)》。配合市发改委制订《市级政府投资项目代建试点实施方案》,形成了以政府集中管理体制为主导的代建管理模式,有效规范了代建管理实施。


  二是积极推进新型建管模式创新应用,实行政府工程快速规模化推进。总结我署全过程工程咨询、EPC(工程设计、施工、采购总承包)、DB(设计施工一体化)、代建制招标的经验,研究不同模式的适应性,探索制定政府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EPC、DB、代建制框架性招标方案。牵头代建企业库的预选招标工作,编制了代建、EPC招标文件和合同范本初稿,制定了代建、EPC模式相关工作流程及制度。


  三是严格材料设备品牌库管理,提升政府工程品质。搭建了材料设备信息化系统,通过七大功能模块,实现对项目使用材料设备的过程管控。对品牌库内101个失联品牌再次启动梳理工作,强化动态管理;积极推动品牌优选管理,已完成PVC-U给排水管等5种管材的品牌优选工作。


  四是开展材料设备抽检工作,建立品牌库外材料设备“黑名单”公示制度。上半年共抽检45个项目,抽检建筑材料26类,228组,涉及的材料有钢筋原材、内墙底漆、内墙面漆、内墙腻子、外墙中涂、防水卷材、防水涂料、普通砖、岩棉板、铜管等。


  五是落实严管重罚方针,完善奖优罚劣制度。强化履约评价结果的运用,对设计、咨询、监理、施工、材料设备等各类工程合同及前期、施工、维保等各建设阶段均进行履约评价。系统梳理履约评价管理制度,针对EPC、全过程咨询等新型建管模式,制定履约评价实施细则。完成2017年度853份合同年度履约评价和136家参建单位年度履约评价,并将履约评价结果作为承包商分级管理、推荐优秀管理团队、实名推荐企业、批量招标、预选招标等工作的重要参考。


  六是加大BIM技术应用力度,建设智慧建筑。2018年新增12个工程项目应用BIM技术,全署累计使用BIM技术助力设计和施工的项目增至57个。《基于BIM的政府工程智慧管控平台》完成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和报批。成功举办工务署新时代政府工程智慧建造公众开放日,BIM+智慧建造得到行业专家、媒体、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普遍认可。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校区扩建工程项目在中国BIM认证体系发布会上获得“荣誉白金级”认证评价证书。


  七是积极推进工务署2020先进建造体系建设,实现高质量发展。编制了《深圳市建筑工务署政府工程2020先进建造体系实施纲要》,从绿色建造、快速建造、优质建造、智慧建造四个方面构建政府工程先进建造体系,助推建筑行业转型发展。


  (三)干部队伍管理不稳定。


  5、存在问题:干部骨干流失严重。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加大人才引进,做好人才储备。加大校园选考力度,从重庆大学、同济大学等985高校招聘硕士、本科毕业生8人;通过社会招聘、内部竞聘等形式为设计中心补充员额制高素质专业人员19人;规范劳务派遣人员聘用,通过第三方派遣形式补充各类人员20多人;加大选调、交流、提拔干部力度,优化人才结构,积极协调市委组织部同意,选拔任用处级干部4人、交流1人、市内选调1人。近两年人才引进数量已大于流失数量,队伍年轻化、专业化、高学历化、复合化特点更加鲜明,为单位中长期发展提供了人才保障。


  二是强化人才激励。争取市委市政府为两个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额外下拨奖金260多万元;学习多家国内优秀大型国企、央企人才激励的先进理念和经验,正在制定绩效奖金分配方案,改革分配形式,树立正确的分配导向,绩效向业绩突出人员倾斜,改变大锅饭和平均主义思想,激发业务骨干的干事创业激情。


  6、存在问题:未形成梯队式人才结构。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开展人才盘点和人才调研,建立后备人才库。完成处级、科级干部、项目主任和专业工程师共152名的人才盘点工作,结合盘点情况,制定了梯队人才库和梯队培养方案。


  二是建立“导师制”、“师徒制”,落实传帮带。出台了《深圳市建筑工务署导师带教实施办法(试行)》,举办新职工拜师礼,在全署全面推行传帮带,帮助新员工尽快成长。


  三是强化人才培养。组织多形式、多层次的人才培养,开展了同济大学建筑素养培训38人次,新员工入职培训45人次,导师带教能力提升培训44人次,项目主任胜任力提升培训67人。学习国际先进城市,对标全球一流。


  7、存在问题:领导干部个人事项存在错报、漏报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加强政策宣讲,严格落实个人申报事项制度。举办我署领导干部个人事项填报专题辅导,邀请市委组织部专家解读政策要求,准备把握政策界线,严肃填报纪律。2018年我署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随机抽查核查“一致率”达100%。


  二是规范人事管理。完成290名干部档案的专项审核, 追回缺失材料3000多份,完善档案信息4000多条,完成信息核对及修改1000多条,并建立了电子人事档案,初步实现人事档案信息化管理。出台《深圳市建筑工务署离深报告管理办法》《深圳市建筑工务署出国(境)管理办法》;梳理因私出国(境)备案人员名单,补充备案25人。


  (四)重点环节尚存在一定的廉政风险。


  8、存在问题:定标环节廉政风险加大。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梳理定标委员会专家库,邀请使用单位参与定标工作。根据干部职工提拔、交流、调整、离职情况,完成定标委员专家库的梳理工作,确定定标委员会专家127名。以代建项目为试点,邀请使用单位专家参与定标工作。


  二是加大定标专家管理信息化系统应用。通过信息化手段实现专家管理、随机抽取、会议通知的电脑全自动化操作, 上半年已使用定标专家管理信息化系统完成17场次定标会的专家抽取、通知工作。


  三是利用信息化系统加强定标资料的审核检查工作。通过工程管理平台,实现对履约评价、不良行为记录等数据的自动采集,提升信息采集的效率和准确率。


  四是完善定标投票数据库的数据收集。加强定标投标数据库的数据录入工作,上半年已完成45个项目的定标投票数据录入,利用大数据分析甄别异常投票行为。


  9、存在问题:现场一线监督制约机制薄弱。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制定《工务署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及《任务分解表》,组织署领导与项目主任各层级签订《廉政责任书》共99份,实现100%全覆盖。


  二是加强廉政教育,与参建单位合力推进廉政建设。向市场传导清晰的政府工程价值导向,上半年累计对新中标企业开展廉政谈话105次。营造以信为本、诚信守诺的廉洁生态圈,与各参建单位签订《廉洁自律承诺书》340份。


  三是积极推进廉政信息化建设,筑牢廉政防线。廉政监管系统已上线试运行,系统覆盖五大业务共34项廉政指标。人员回避管理功能模块完成开发上线试运行,进一步增强了廉政信息化管理手段。全面推进参建单位管理人员实名制应用。54个在建项目纳入实名管理,日均签到500多人次。编制出台了《深圳市建筑工务署项目参建单位管理人员实名制管理暂行办法》。


  三、存在问题和不足


  在整改过程中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部分问题的整改多数局限于对某一问题的检查处理,就事论事,全面系统性安排有待跟进。一些共性问题仅是依靠开展个别专项活动来推动,有关管理评价工作机制和跟踪问责措施有待强化。二是部分问题整改不到位。如:党建创新工作推进力度不够、基层党组织能力建设措施不实、新型建管模式应用速度较慢及廉政信息化建设滞后等问题还有待完善和整改。


  四、下一步工作重点和措施


  下半年,我署将继续按照市委第四巡察组的反馈意见,对照整改方案,持续深入推动各项整改措施落地,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落实巡察反馈意见为契机,推动政府工程建设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全力抓好党的政治建设这个根本性建设


  1、全面加强政治建设。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结合“大学习、深调研、真落实”活动,聚焦突出问题,认真筹划安排;扎实开展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全面彻底肃清李嘉、万庆良流毒影响,自觉抵制“码头文化”“圈子文化”,进一步树立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2、推进党建“标准+”模式。继续坚持大抓基层大抓支部,推动党建资源下沉,抓好支部建设标准化工作,以我署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年中检查考核为契机,对检查中发现的亮点和经验在支部间开展交流,对于发现的问题和不足,开展整改,推动党组织建设、党员管理教育、制度建设、活动阵地建设和党建工作方法等进一步实现标准化。


  3、推广联合党支部建设。积极总结北理莫斯科联合党支部建设的经验,通过经验分享会、支部参观等方式向其它在建和新建项目逐渐推广,实现联合党支部(党小组)在项目工地的全覆盖;研究探索工地流动党员管理机制,加强流动党员管理,加大对流动党员的关心关爱,营造党员带头示范效应,真正发挥建设项目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二)深化政府工程建设管理机制创新引领行业发展


  继续深化管理体制机制改革。推进适应全过程咨询、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集群管理的管理架构和流程创新;深化招标择优制度改革,尽快启动政府工程承包商分类分级管理改革方案的实施,切实改革设计方案定标机制,解决中小项目择优难、设计方案决策难、招标事项多效率低问题;实现工程全生命周期管理,尽快解决工程建设与运行、维护脱节问题;加大先进理念和技术应用力量,全面推进我署2020政府工程先进建造体系应用,实现项目的绿色建造、快速建造、优质建造及智慧建造,进一步提高我署政府工程的建设质量和建设效率,打造更多具有国际水准的工程,并促进整个建筑行业的转型发展,实现我署在行业内的理念引领、品质引领和技术引领。


  (三)大力建设新时代高素质工程建设管理队伍。


  1、构建360度人才培养体系,促进员工全面快速成长。坚持人才引进的高起点,进一步拓宽人才引进渠道、优化人才引进流程、评估人才引进效果,实现人人都可以向组织推荐人才,做到人人是猎头;开展多层次育才,建立全员、全方位、全职业生涯的培训体系,筹建市建筑工务署培训学院,落实师徒制和导师制,让传帮带制度落实到每一个人,实现人人是导师。继续办好工务署大讲堂,邀请院士、各行业的专家,包括署内的专家为全署干部授课。加大出省、出国学习培训力度,开拓员工视野。


  2、以人才激励体系建设为契机,进一步激励全署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在干部选拔任用、职称评定、薪酬奖励、培训学习等方面向重要岗位、业绩突出人员倾斜,让优秀人才在我署有前途、有地位、受尊重;进一步健全完善薪酬考核制度,加大绩效考核级差;制定专项奖金分配方案,做好绩效奖金的分配,实行多劳多得。


  (四)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建设优质廉洁工程


  增强制度的刚性约束,消除自由裁量权;加强集体决策,特别是对工程清标、材料设备使用、工程变更审批完善跨部门、分层级决策机制,减少一线人员的自由裁量权,防止个人说了算;进一步加强技术防控,继续完善廉政风险预警系统,通过大数据及人工智能分析风险点,实时防范廉政风险;加大政府工程信息公开、规则公开、结果公开力度,减少信息寻租空间;加强对参建单位的廉洁宣传教育,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打造廉洁文化,建设廉洁生态圈;坚持严管重罚原则,加大对承包商不良行为的处罚力度,促进其诚信履约,对涉及我署不廉洁行为的工作人员进行问责和查处,致力于推动营造廉洁守约、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真正形成不能腐、不敢腐、不想腐的机制。

  中共深圳市建筑工务署党组

  2018年8月13日


中共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党组关于市委巡察组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的汇报材料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8年 1月 25日至3月30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市住房建设局进行了巡察。5月8日,市委巡察组向市住房建设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市委巡察组巡察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全方位展开整改工作


  (一)态度坚决、行动迅速。局党组共召开4次党组会,1次专题民主生活会,就落实巡察整改工作进行专题研究部署。制定了《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认真落实市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方案》,印发整改任务分解表,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责任领导、责任单位,确保整改任务清、措施实、效果好。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张学凡同志任组长,局班子其他成员任副组长,各处室、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整改工作在局党组统一领导下有序推进,逐项督促落实,务求实效、注重长效。


  (二)统筹兼顾,相互促进。始终坚持整改巡察组反馈问题与落实巡察组工作建议相结合。一是坚持长短结合,按照问题性质和整改要求,对能够立即解决的,立行立改;对需要一定时间解决的,按照既定方案、明确责任,提出具体时限,确保在规定时限内见到明显成效;对需要长期整治的,按照整改方案持续用力、抓牢抓实,不解决问题、不达到标准决不收兵。二是坚持整改落实与局中心工作布局结合,定任务、定措施、查缺补漏,确保全年各项任务完成。三是坚持与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相结合,以整改促教育提升,以教育促整改落实,运用巡察成果,确保反馈问题逐项逐条整改纠正到位。?


  二、立行立改,不折不扣,确保各项整改措施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通过全局各级党员干部的共同努力,整改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起草制定相关规章制度文件56项,有力推动了我市住房和建设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


  (一)关于“部分干部思想保守而观念陈旧”的整改情况。


  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首要政治任务。积极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充分调动和激发住建队伍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努力改革创新、攻坚克难、担当作为。


  一是突出理论武装,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制定印发了《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工作方案》《局党组理论中心组2018年学习计划》《2018年党建工作要点》,建立局党组统一领导,局机关党委统筹协调,各党总支、党支部积极参与,党员干部全员覆盖的学习贯彻机制,引导和促进广大干部职工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切实增强政治担当、责任担当,形成层层抓学习、抓宣传、抓贯彻、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是突出学习实效,坚持多形式多举措全覆盖。组织召开“四个走在全国前列”专题报告会,由先进单位代表结合本部门实际工作情况深入剖析和阐述如何科学谋划真抓实干,充分调动我局党员干部的改革创新和担当进取精神。坚持与时俱进,先后设计制作“党的十九大精神”“四个走在全国前列”等学习教育展板,邀请中央党校教授、市委宣讲团等知名专家学者宣讲,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注重“线上”与“线下”相结合,在局办公系统开设了“党建园地”专栏,利用政务平台、微信推送、微信群等新媒体,将定期整理的学习内容和最新精神传达到每位党员,加强党员学习和交流,确保精准到人,入脑入心;同时,抓实支部课堂,创新学习形式,深入开展特色教育活动,打造了党味浓、宗旨明的党员教育阵地“初心讲坛”,全面提升干部队伍理想信念和干事能力。


  三是突出主体责任落实,坚持把抓党建作为最大政绩。由局班子成员带队,深入一线督导基层党建工作,查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工作薄弱环节,扎实推进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制定《局直属机关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分工联系党支部工作制度》,改进机关党委纪委领导方式和工作方法,密切机关党委纪委委员与基层党支部和党员、群众联系,全面提高党建工作整体水平。强化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细化党支部考核评分标准,倒逼下属单位“一把手”对党建工作要“主动抓、自觉管、硬任务”的意识,把党建责任与业务管理同部署、同落实,两手都要抓。


  四是突出“放管服”改革,坚持多措并举提高服务效能。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部署,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市住建局迅速成立了建设工程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推进我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按照从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到社会投资建设项目的路径,从制度重构、事项清理、流程再造、信息系统建设、法律法规梳理等方面全面推进改革。基本建成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框架和管理系统,实现“深圳90”的改革目标,即建设项目从立项到竣工验收,政府部门的审批时间不超过100个工作日(其中,从立项到施工许可的审批时间不超过90个工作日)。对于社会投资项目,从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至不动产登记办理完成,审批时间控制在45个工作日以内。


  (二)关于政府工程建设“转包挂靠”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压实参建各方主体责任,增强事中事后监督力度。强化建设单位在项目管理中的主导作用,完善建设单位核查及报告、承包单位合同履约等工作机制,压实参建各方治理“转包挂靠”的主体责任。结合信用登记信息、信用记录、合同备案信息、招投标信息、实名制管理信息等,加强“行业、市场、现场”三场联动,增强建筑市场事中事后监督力度,有力规范建筑市场秩序。2018年上半年会同各区局组织开展了近年来最大规模、最严格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和建筑市场违法行为专项检查工作。市、区两级住建部门共出动1446人次,对462家建筑企业进行资质动态核查,对403个在建工程进行专项检查,发出340份责令整改通知书。严厉查处转包、违法分包、资质申报造假等建筑市场违法行为,上半年已办理行政处罚案件37宗,并将被处罚人的违法行为及不良行为在官方网站公示,同时抄送征信机构。


  二是规范施工发承包秩序,新思路治理“转包挂靠”。起草《建设工程施工特许经营管理规定》,提请住建部允许在深圳市率先试行施工特许经营管理。主要制度设计包括:第一,特许施工方应当满足实际履约的基本条件,包括固定的办公场所、良好的财务状况、完善的项目管理团队及丰富的施工和管理经验;第二,承包人必须在签订合同前,向发包人申明拟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实行特许经营,并得到发包人的认可,让特许施工情况浮出水面,有利于对特许经营各方的管理;第三,承包人必须履行相应的管理义务,定期检查和评估、按统一渠道和标准采购主要材料设备、从收款账户和劳务工工资专户直接支付主材款项和劳务工资、培训特许方员工、“五牌一图”公示特许施工方及施工内容等,以确保工程履约质量达到承包人自行实施的同等水平;第四,是权责对等,促进诚信履约。施工特许经营要求双方公开申明合作事项,在施工许可证、竣工验收证明及工程档案资料中载明特许施工方及实际负责人相关信息,并明确了承包人和特许施工方应当承担总承包和分包单位在现行法律规定中的相应责任,实现了权责利对等,促使特许经营双方良好、诚信履约,以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处于受控状态。同时,《管理规定》也对自愿浮出水面接受监管的特许经营方给予一定政策红利,认可其特许施工过程中的业绩用于本地区资质申请和投标业务,以促进特许经营企业逐步转为目前体制下的合法企业。


  三是转变招标方式,遏制转包挂靠。转变思路,进行顶层制度设计,遏制转包挂靠问题。探索推行下列措施:第一,结合工程概算及发包方式的不同,设置四种标段划分标准,引导招标人实行大标段招标;第二,同个招标单位内可将建设时序相近的同类招标项目进行捆绑招标;第三,不同招标单位之间可自主联合进行捆绑招标和预选招标;第四,扩大预选招标范围,目前允许实施预选招标的项目一般为金额较小的货物、服务项目,拟将该范围调整至涵盖施工类,并明确施工项目的单项合同金额;第五,由招标人建立优质企业名录,同等情况下,可优选名录内企业作为中标人,但名录建立者应承担“诚信企业”不诚信的责任。


  四是严格落实标后评估,闭合招投标监管链条。出台了《深圳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情况后评估工作规则》。通过对我市交易平台招标的137个施工项目开展标后评估,暴露出部分项目在招标方法、招投标过程的一些问题。经统计,在被评估的项目中,有11个项目存在未充分竞价的问题(占比约22%),有24个项目存在未择优的问题(占比约48%),还有15个项目存在既未充分竞价又未择优的问题(占比约30%)。深圳特区报、深圳商报、南方都市报等我市主流媒体对评估报告进行了全文刊登,引起了广泛关注,变少数人监管为全社会监督,让市场主体形成自我约束,让招投标活动的违规行为无处遁形。


  (三)关于“定标阶段容易被操控”的整改情况。


  为将“招标人负责制”落到实处,我局启动新一轮招投标改革,制定了《关于进一步优化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制度的规定》,并于2018年7月25日报送市法制办进行合法性审查。该规定进一步优化我市招标投标制度,规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真正实现择优与竞价。


  一是落实招标人负责制,破解定标难题。首先重申了招投标的价值取向,即实现择优与竞价,引导招标人先立规矩后做事;其次,对“择优与竞价相结合”的定标原则按照施工(包括重大和技术复杂项目、一般项目)、货物、服务三种类型进行了细化,还采用列举的方式阐释了招标人在不同项目类型中应“如何择优”;第三,对一直以来较为虚化的招标人所负之责予以具体化,包括招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推卸招标结果不择优、不竞价责任;建设单位应定期对承包人在人员履职、质量控制、安全管理、进度控制、造价控制、合同管理等方面情况进行履约评价等;第四,以结果为导向对招投标情况进行后评估,闭合“评定分离”制度监管链条上最重要的一环。上述措施既是对招标人定标活动的规范和指导,引导招标人用好定标权,也严格限制了招标人的任性行为,将招标人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是招投标管理体制“放管服”相结合的较好体现。


  二是谁招标谁负责,治理小散招标混乱。评定分离制度实施以来,个别未实行集中管理的建设单位(即“小散招标人”),如街道办、区水务局、区环保局、个别区工务局等,不仅存在着专业管理人员严重不足、工程管理经验缺乏的现象,还存在较大的廉政问题。而建设单位的工程管理能力和管理经验是其良好履职的前提条件,政府工程如果确定小散招标人作为项目的建设单位,难免会出现工程管理中的各种乱象。《关于进一步优化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制度的规定》要求市区政府或有关部门应建立政府工程委派建设单位的责任机制,不得让工程管理能力和管理经验不足的单位承担政府工程的建设管理工作。按照“谁委托谁负责”的原则,当建设单位或代建单位在廉政、工程质量、安全、投资、进度等方面管理不善时,委托其履行建设管理权限的单位或部门的主要决策人应承担行政过错责任,以促进委托人自觉加强建设单位的甄别与遴选,为干好政府工程创造必要的前提条件。


  三是提升建设工程招标质量和效率。制定了《提升建设工程招标质量和效率工作指引》(深建市场〔2018〕8号),在过多投标人淘汰方法、施工项目入围定标切线、施工招标商务标报价、投标有效性与管理系统锁定的关系、答疑补遗文件上传时间、快速发包等六大方面给予明确指引。同时,经市法制办审核后出台了《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明确建设工程招标相关事宜的通知》(深建规〔2018〕3号),主要对投标担保须从基本账户开出、放开部分装饰或园林绿化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招标的资格审查方式、有条件的接受利害相关方投标等方面进行了规范,进一步提升建设工程招标工作质量和效率。根据新政策的出台,对招标文件示范文本和电子招投标系统也进行了同步更新。


  (四)关于“建筑市场未形成本土重量级优质施工集团”的整改情况。


  发挥传统优势,整合培育大型骨干企业。拟推动整合设计总院等8家市属国企在规划和设计方面的专业资源,同时吸纳市内外优秀专业力量,组建面向政府、提供一流决策咨询水平的“设计联盟”。建议国资委组建市属建筑业企业的“航空母舰”,通过联合、重组、兼并,打通上下游,形成开发、设计、施工、运营的产业链,加快培育一批资产规模大、融资能力好、市场竞争力强、资质等级高的大型骨干企业。积极引进建筑业总部企业,研究激励政策,推动更多大型、优质的建筑业企业在深设立区域总部。充分发挥我市装饰装修、园林绿化、幕墙、绿色咨询企业的传统优势,推动企业加快“走出去”的步伐,增加我市建筑业总产值和税收。


  (五)关于“人才住房制度创新滞后问题”的整改情况。


  出台住房制度改革方案。近年来,随着我市人口持续净流入,商品住房价格上涨较快,住房供需不平衡、结构不合理、保障不充分等问题日益突出,现行住房制度已难以满足广大市民对改善住房条件的新需求,难以满足深圳实施人才强市战略的新需要,难以满足深圳建设创新引领型全球城市的新要求。为破解民生难题,实现全体市民住有所居的迫切需要,自2017年8月9日起,我局牵头起草《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供应与保障体系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已于2018年8月1日正式印发。起草期间,充分征求社会各界及市民意见,市委第四巡察组给予了重要指导。《意见》全面构建了面向2035年的住房供应和保障体系,将统筹解决包括各类人才、户籍中低收入家庭、为社会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相关行业人员、先进制造业职工等各类群体的住房问题。为落实《意见》精神,我局正在紧锣密鼓的开展《深圳市人才安居办法》《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建设和管理办法》《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管理办法》等相关配套文件的制订。


  (六)关于“基本住房保障用地供应量严重不足”的整改情况。


  面对深圳土地资源日益紧缺的现状,我局优化调整增量住房结构,盘活规范存量住房市场,积极主动拓宽住房保障渠道,通过6类15种渠道建设筹集人才住房、安居型商品房和公共租赁住房,主要包括:增加建设用地,实施以公共交通为导向的住房开发模式,突出产城融合、职住平衡,在宝安、龙岗、龙华、坪山、光明和深汕特别合作区等区域建设大型安居社区;盘活存量用地,加大棚户区改造力度,推进已批未建用地、社会存量用地、未完善征(转)手续用地、征地返还用地;利用招拍挂商品住房用地、城市更新和产业园区等配建;盘活各类存量用房,推进社会存量住房租购;实施公共设施综合开发,通过轨道交通车辆段和停车场、公交场站等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配套设施等综合开发;开展城际合作,落实粤港澳大湾区战略,推动建立都市圈城市住房合作机制,结合轨道交通产业布局,在临深片区开发建设。


  一是加大新供应用地建设。完善住房用地供应机制,适当提高居住用地在城市建设用地总量中的比例和开发强度,明确人才住房、安居型商品房和公共租赁住房的用地指标和空间布局,公共租赁住房用地应保尽保,优先安排人才住房、安居型商品房用地。从2018年起,在新增居住用地中,确保人才住房、安居型商品房和公共租赁住房用地比例不低于60%,同时在新出让居住用地中提高“只租不售”用地比例。


  二是盘活企业及机关事业单位自有用地建设。落实《深圳市工业区块线管理办法》中关于“因建设配套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需要,可以调整工业用地用途,一级线内可调整总量控制在10%以内”的政策。确实执行《深圳市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管理办法》有关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留用土地中的共享建筑面积的60%用于人才住房、公共租赁住房或创新型产业用房,由政府或政府指定机构回购的相关规定。


  三是推进棚户区改造建设。2018年5月7日印发了《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棚户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深府规〔2018〕8号)。“十三五”期间拟通过棚户区改造建设5万套房源。目前,罗湖二线“插花地”,宝安38、39区,福田华富村,光明红坳村等棚改项目,正在推进中。棚改政策出台后,我局将会同各区进一步加大棚改工作力度,盘活存量用地。


  四是推进城中村综合整治。为了应对土地资源日益紧缺的现状,我市探索通过城中村综合整治筹集人才住房。在整治过程中充分发挥市场机构的专业化、规模化特点,通过综合整治,解决“城中村”安全和消防问题,完善配套设施,提升住房居住品质,进一步提升“城中村”生活便利、租赁成本较低等优势。


  (七)关于“住房管理信息化程度低”的整改情况。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智慧城市”建设的部署,大力开展“智慧住建”建设,梳理整合住建系统原有各类信息平台,进一步提高信息系统精细化、智能化程度,努力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一是信息化项目实行业务技术双统筹管理模式。加强对全局信息化工作的统一规划和统筹管理,实行业务技术双统筹管理模式。在住房领域,局房改处作为业务统筹部门,牵头负责住房领域业务协调,所有涉及住房业务领域的信息化需求,均由房改处从业务联动、上下游业务衔接、业务信息共享等方面统一把关。信息中心作为所有信息化项目的技术统筹部门,负责组织开展全局信息化顶层设计,提供安全的信息系统运行环境,制定信息系统开发技术规范,组织开发基础支撑平台,组织建设全局使用的公共信息系统和基础信息平台,协助落实各系统之间信息共享,对所有信息化项目提供技术支持。


  二是重新规划,开展公共住房基础信息平台建设工作。为彻底解决我局住房保障系统技术架构老旧,不能适应新形势的问题,我局正在积极推进系统重构工作。2017年已完成“深圳市公共住房基础信息平台”顶层设计工作,并启动《深圳市公共住房基础信息平台》项目立项,目前项目初步设计和概算已获发改委批复。该信息平台将按照1+N的文件精神和新的三类(四种)住房、三类补贴的住房保障体系要求,建立全市统一的公共住房房源库和保障对象库,与规划国土、人社、财政、公安、民政等相关业务部门实现互联互通,为市区政府部门、安居集团、各相关企业及保障对象提供统一协同业务操作平台,实现租、售、补业务全覆盖,避免出现重复享受住房优惠政策现象;通过跨部门信息整合,充分利用人脸识别、活体认证、数字签名等先进技术,为广大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公共服务。


  三是加强统筹管理,全市统一使用市住房保障信息平台。在新平台投入使用前,加强对各区的监督、指导,要求各区局严格执行我局在2017年12月发布的《关于严格落实统一使用市住房保障信息平台的通知》(深建办〔2017〕21号),统一规范使用市住房保障信息平台,将各区房源全纳入,形成统筹管理,确保各区、各单位住房保障信息共享数据实时、准确、完整。同时,强调数据质量责任,将系统使用情况纳入各区2018年住房保障工作考核指标。


  四是持续提升公共租赁住房业务规范化、标准化和信息化水平。在规范化方面,市住房保障署在全面梳理租售类业务申请资料的基础上,6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再度规范保障性住房申请材料。在标准化方面,针对公共租赁住房定向配租等方面在实际操作中存在的风险、隐患点,市住房保障署正在抓紧制定《深圳市政府公共租赁住房资产管理办法》、《定向配租(售)管理制度》等规范性文件和操作规程,进一步夯实相关业务办理环节的制度基础。在信息化方面,市住房保障署正在开展智能化租售后管理试点工作,今后将逐步扩大指纹、人脸识别在保障房项目租售后监管的使用范围,利用现代化信息技术手段提升公租房使用管理水平和效率,充分发挥公共住房保基本的功能。


  (八)关于“专业干部流失严重”的整改情况。


  一是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加强党性修养和锻炼,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权力观、事业观,坚定崇高理想,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尽心尽力干好工作。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培育、树立、贯彻住建系统核心价值观,凝聚共识、汇聚力量,得到住建系统广大党员干部职工的高度认同、自觉遵循,激发广大党员干部职工的敢于担当、乐于奉献的干事创业热情。


  二是提升住建系统文化建设水平,营造浓厚的住建工作氛围。起草《市住房建设系统文化建设实施方案》,通过切实可行的文化建设措施,建设和谐舒适人文的住建工作环境。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足球、羽毛球等文体活动,丰富干部职工业余文化生活;加大对广大干部职工的日常关怀,尽可能解决干部职工在工作、生活中的困难,创造条件留住人才。


  三是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把德才兼备、业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好干部”选拔出来,在局系统营造比工作、比成绩、比贡献的良性竞争氛围。科学合理配置全局机构职能和编制人员,保障干部队伍的相对稳定和长远发展。自2018年以来,我局专业干部流失现象得到有效缓解。


  (九)关于“系统内干部交流不通畅”的整改情况。


  一是拓宽干部交流渠道,尽可能将事业单位中符合交流到局机关任职的处级干部交流到局机关任职。2017年下半年以来,局属事业单位中年龄45岁以下、符合交流至局机关任职条件的共有7名副处级干部,我局已经将其中4名交流至局机关任职。一方面,尽快填补局机关副处级岗位空缺,及时补充工作力量;另一方面,最大限度的释放事业单位空缺副处级岗位,为事业单位干部提拔创造条件,缓解干部积压现象。


  二是创新用人方式,选拔专业干部从事专项工作。例如,我局从事业单位副处级干部中,选拔优秀专业干部牵头组织开展全市住房租赁平台建设运营管理、长圳住房保障项目开发建设等专项工作,“让专业的人干专业的事”,打破身份限制,拓宽选人用人视野。


  三是积极与市人力资源部门沟通,合理优化事业单位科级非领导职数配置、专业技术岗位聘用等问题,在事业单位强调专业专注,实现人尽其才,拓展晋升通道,激发队伍活力,留住和培养一批具有一定专业水准的人才。


  (十)关于“因公出国考察违规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立行立改,第一时间检讨和纠正。由局领导对问题团组人员谈话提醒,责成作出深刻检讨。对近三年所有出国交流团组进行自查自纠,全面排查存在的共性问题和薄弱环节,对相关人员进行了谈话教育。同时深入剖析问题产生的根源,研究有效防范和整改措施。


  二是完善规定,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以问题为导向,出台《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因公出国(境)管理规定》,要求申报出访处室联系取得邀请函工作前置到计划申请阶段,并谨慎选择代理服务机构,要求出访团长必须牵头制定出访行程等等,明确计划申报处室、出访团组、组织人事部门以及出访团长、经办人员的责任,规范各环节手续办理流程。


  三是加强监督教育,切实规范国内外各种出差活动管理。将因公出国交流和国内考察、学习、培训等出差活动纳入重点廉政风险点进行防控。加强廉政教育和纪律教育,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和要求,规范学习考察活动,确保出差活动符合中央八项规定和财务管理等要求。


  (十一)关于下属个别事业单位“四风”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局党组按程序对该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及相关人员进行严肃问责,党纪处分1人,组织处理3人;对该事业单位领导班子进行通报批评,责令其向局党组作出深刻检查;立行立改,全额退回违规发放的交通补贴、加班补助等。


  二是深刻反思原因,建章立制树新规,杜绝违规问题再次发生。已修订或新制定人事、后勤、财务等规章制度10项,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


  三是在全局系统内开展“四风”问题自查自纠工作,进一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落实,认真查找“四风”问题特别是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的新表现、新形式,切实强化整改,转变工作作风。提高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切实提振党员干部精气神、提升执行力,推动作风建设向纵深发展。


  (十二)关于“课题研究费问题多”的整改情况。


  一是强化课题计划管理,推行立项承诺制。要求各单位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将下一年度拟申请立项的课题,统一报局政策法规处汇总审核形成年度课题计划,呈报局长办公会议审议批准后才能组织实施。要求各单位加强对立项课题必要性、可行性进行评估审查,并对是否存在重复立项、“先委托后立项”等问题作出书面承诺。据统计,自今年5月份以来,共对11个立项课题要求进行自查并作出书面承诺。


  二是规范课题采购程序,完善专家评审机制。严格按照财务管理规定及市财政委批复采购方式、金额,完成课题项目服务的采购工作。建立全局系统课题专家库,选取为人正派、专业过硬且在行业内具有一定影响力的人员作为课题评审专家,对课题验收进行专家评审、履约评价。对于课题研究质量高、服务好的承办单位给予良好评价,课题项目采购予以优先考虑;对于课题研究水平不高、服务不好的单位,给予不合格评价并将其列入“黑名单”。


  三是进一步严格课题经费财务管理,增强课题开支的协调性、规范性,在财务、物品采购管理上,对日常操作程序进行细化,明确职责,并实行公开监督,防止违纪事件的发生。


  四是加强对行业协会学会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工作,全面推进住房和建设系统行业协会学会廉洁建设和自律管理。2018年继续巩固深化监理协会、燃气协会廉洁从业试点成果,并将2017年先行先试取得的成功经验在物业协会、装饰协会进行推广,分步骤推动行业协会廉洁从业工作向纵深发展,逐步实现行业自我规范、自我监督,推动行业转型升级,营造廉洁清正的一流营商环境。


  五是责令住研会立即整改,并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市住研会已将整改情况报告我局:记大过处分1人、警告处分1人;上述人员已向住研会退回相关违规资金。


  (十三)关于“资质审批廉政风险大”的整改情况。


  一是深化“放管服”改革,借鉴上海自贸区经验,推广应用建筑业资质审批“告知承诺制”,进一步提高行政许可审批绩效。


  二是完善内部审查机制,健全审查人员岗位定期轮换、分类分段审查、专人抽检抽查、疑难问题集体研究决策的审查机制,最大限度压缩自由裁量空间。


  三是推广应用建筑业企业资质智能化审批软件,通过信息化智能化方法来实现相关信息的快速抓取、比对、核验,实施电子化全过程留痕管理,以提升审核工作效率,减少人为因素。


  四是完善资质申报造假“黑名单”制度,对资质造假的企业依法进行严厉惩戒,一年内不得申报建筑业资质。


  五是加强层级监督,定期对各区局建筑业资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及时纠正违规行为。


  六是梳理资质审批中的廉政风险点,加强对审查人员的廉政教育,不断强化廉政服务意识,筑牢防范建筑行政审批领域安全廉政风险的防线。


  (十四)关于“资金监管潜存廉政风险”的整改情况。


  一是立即组织自查自纠。根据巡察反馈情况,各专项资金使用管理部门立即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工作。负责住房公积金和物业专项维修金管理的两个事业单位,通过对全流程业务进行分析,结合内部控制以及廉政风险防范控制等要求对相关工作进行了系统的梳理,形成书面自查报告。负责管理住房专项资金、国土基金投资保障房建设资金、建筑节能发展专项资金的部门,重新对财政资金使用流程进行了梳理,分析可能存在的风险点,进一步优化业务和经费审批流程、岗位设置,强化了互审互核、互相监督的机制,各自分别形成了整改报告材料。


  二是加强宣贯,提高认识。第一时间召集全系统各处室、各事业单位财务人员召开专题会议。对巡察反馈涉及财务管理方面问题和巡察期间巡察组成员的建议意见进行了全面传达、逐条分析,要求各部门人员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对资金始终保持敬畏之心,无论是资金使用者、审核者、监管者都要各司其职,防范资金管理风险,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三是完善制度建设,规范资金管理。贯彻落实《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有关要求,加强局各专项资金的统筹管理,提高资金管理信息化水平,进一步完善专项资金项目立项、建设、验收和绩效评价全过程管理机制。已会同市财政委修订和发布了《深圳市建筑节能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完善相关补贴标准和要求,拓宽专项资金的资助范围或受益面。下一步将启动《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财务管理制度》、《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内部自行采购管理办法》等内部财务制度的修订,进一步规范各项财务行为。


  四是加强内部控制建设和财政资金使用绩效评价。2018年3月份,根据市财政部门的要求,我局编制了单位内部控制报告。下一步,将根据巡察工作的一些意见建议,进一步完善单位行政审批、财务管理、固定资产管理等方面的内部控制建设。为加强资金使用检查,进一步防范资金使用风险,我局将强化对财政资金使用的绩效评价工作。此前已分别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对建筑节能发展专项资金、住房专项资金进行绩效评价工作。5月中旬我局又启动了局系统预算单位的绩效自评和第三方绩效项目评价工作。在各部门绩效自评的基础上,将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部分处室和预算单位资金使用开展绩效评价。


  五是进一步规范资金归集银行管理。在2018年5月刚结束的最新一届物业维修资金专户银行公开招标中,中标银行数量由2家增加到5家,进一步引入了竞争机制,以提升维修金管理和服务水平;同时缩短银行考核周期,通过及时考评银行工作质量,以发现问题并及时整改,通过规范资金在专户银行的委托存管,确保维修金管理更加安全规范,运作更加高效。对于公积金管理方面,目前有存款账户10个,增值收益存款账户3个,所有银行账户均根据业务结算需要,按照规定程序经市财政委批准后予以开户。资金均按照相关规定专户存储,保证住房公积金专款专用和安全、完整。采用固定公式,结合业务综合考核,银行利率报价,合同履约情况来确定资金分存金额,管控廉政风险;公积金系统与银行系统直联进行资金结算,以减少人为操作,保障数据安全准确实时;加大对银行考核,对照发布的业务操作规程,加强柜员培训和业务质量检查,从事前预防、事中控制、事后监督三方面对银行业务办理进行全流程的监管。


  (十五)关于“工程执法监督廉政风险大”的整改情况。


  一是开展行政执法专项检查。为认真落实市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局法规处组织制定了《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行政执法检查实施方案》,组织三个检查小组,分别赴6家委托执法单位开展专项执法检查。


  二是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规范自由裁量权。印发了《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严格执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则、基准的通知》,完善行政处罚、行政检查等执法行为的执法程序,进一步规范一线执法人员的自由裁量权。


  三是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和管理。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对未参加培训考试或考试不合格的人员,不授予执法资格,不允许从事执法活动。截止目前,全局共有243人取得行政执法资格证书。


  四是完善重大案件合法性审查制度。各单位在作出重大执法决定之前,必须进行提请法规部门进行合法性审核,未经合法性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今年以来,局法规处共组织召开2场疑难案件审查委员会,完成对213宗行政处罚案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


  五是探索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各行政执法部门要探索运用现代化技术手段,加强对行政执法活动全过程的记录、跟踪、监控,积极推进执法信息公开。截止目前,运管办、市政站已经在日常监督工作中逐步推行执法记录仪,保障署、质监站、造价站、公积金中心等单位也将陆续引入执法记录仪等设备,实现一线执法的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


  六是梳理汇总典型案例,推行以案释法制度。为进一步统一全局系统执法尺度和标准,指导今后同类型案件的执法工作,根据市法制办的统一部署,局法规处委托专业机构对近三年的行政处罚、行政诉讼等30多起典型案例进行梳理汇总,形成住建系统典型汇编。


  (十六)关于“保障房租售存在廉政风险”的整改情况。


  一是在保障房、人才房的受理审核和配租配售环节。


  1、申请受理及轮候:依据《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与配租暂行办法》《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建设和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采用统一的受理及排位模式,建立了全市统一的公租房及安居房轮候库,实施区住房保障部门初审、复审,市住房保障部门终审、公示的方式,受理申请家庭的申请,轮候排位网上实时公示。


  2、公开配租(售):网上发布配租(售)公告及受理申请,审核结果、选房顺序、选房结果等均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实现了分配过程面向社会的五公开,即:房源信息公开、申请条件公开、审核结果公开、选房过程公开、选房结果公开,使保障房的分配公开、透明。


  3、为加强人才住房后续管理,正在制定《深圳市住房保障署定向配租(售)住房管理制度》,在确保人才住房分配公正公开的同时,加强租(售)后管理,进一步防范廉政风险。


  二是在保障房、人才房及其配套设施设备等维修工程发包环节。


  按照市财委有关规定,金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工程或50万元以上的服务,一律通过市采购平台统一采购。为规范维修行为,保障署制定了《出租住房及配套物业维修管理办法》。根据该办法,保障署维修工程涉及的施工和服务(统一不设金额限制)需求,全部报市财委进行审核。需求经市财委审定后,发市采购中心采购。为确保公平、公正、公开,保障署组织采购中心确定的8家中标单位以抽签的形式确定各家中标单位承接项目,并进行全程录音录像。除按规定只能由特种行业(如南方电网)维修的工程外,凡涉及工程维修、工程监理、工程造价咨询、工程设计的发包,均通过市财委采购平台完成。


  三是在保障房、人才房及其配套设施设备等维修工程竣工验收环节。


  为规范维修工作,住房保障署专门制定了《出租住房及配套物业维修管理办法》。在具体工作中,严格按照该规定及维修操作规程,办理维修工程验收。已出租房维修采取监理验收、租户确认、保障署回访的维修验收模式,待出租房维修由我局组织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共同验收。多方协同办理,互相监督,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避免了廉政风险。


  目前,住房保障署正在牵头制定《深圳市政府公共租赁住房资产管理办法》,从资产管理的角度约束使用、处分公共资源的行为;正着力研发出租住房及配套物业维修信息系统,全流程监控有关住房维修行为。


  四是在市本级公租房小区物业管理企业的选聘和物业服务的委托环节。


  为规范物业服务单位采购前期各项工作,成立保障署物业招标采购工作小组,根据采购条例赋予采购方的职责权限,审议有关采购工作重要事项。招标采购工作小组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制定采购需求,在报经市财委审核后,在市采购平台进行采购。


  五是在配套物业招租标准设定环节。


  在配套物业招租工作中,从三个方面着手严控廉政风险。一是由第三方根据市场评估价格确定招租底价;二是采用竞价方式确定承租人。三是充分公开。招租信息由保障署通过网络公开发布。竞标单位现场报价,经过竞价确定中标人后,进行现场公示。同时,自2018年1月起,我局已按市政府的相关要求,将局属配套物业陆续移交福田区政府和市人才安居集团等的产权和日常管理。截至5月底,移交工作已完成98.6%


  六是在保障房、人才房违规违约行为查处环节。


  一是加强制度建设。住房保障署在已出台《保障性住房租(售)后监管规程》、《保障性住房违规转租出租查处流程规定》等业务操作规程的基础上,正在积极制订《深圳市住房保障署执法手册》等规范性文件,积极夯实委托执法和违规违约查处工作的制度基础。二是依托信息化手提高租售后监管水平。保障署现已在益田大厦、笔架山公馆两个保障性住房项目试点信息化租售后监管手段。目前正根据试点情况充实需求,下一步将扩大人脸识别保障房项目租售后监管的使用范围,利用现代化信息技术手段提升公租房使用管理水平和效率,充分发挥公共住房保基本的功能;此外,保障署通过委托第三方专业服务商,全天候对中介网站、自媒体等开展网上巡查工作,对线上涉嫌违规进行保障性住房租赁中介和转租行为予以调查取证和精准打击。三是充分利用市住房保障信息平台,与住房产权登记部门互联互通。借助市规委信息共享数据端口,定期开展市管保障房租售后核查工作:每半年动态核查租住保障性住房、政策性住房家庭另购住房情况;每月核查承租人合同签订及租金缴纳情况。四是持续开展“雷霆行动”现场执法行动,提高现场抽查比例,强化对转租、转借、空置等违规行为的核查处理。


  三、举一反三,补齐短板,推动住房和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


  虽然我局整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上级要求和群众期盼相比还存在着一些差距,需要长抓不懈、综合治理。下一步,我们将继续严格对照巡察意见,紧紧盯住整改重点,继续抓好整改工作,着力在推动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上下功夫,以“严”的精神、“实”的作风和久久为功、驰而不息的韧劲,进一步强化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为特区在新时代走在最前列、在新征程勇当尖兵,高质量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率先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区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一)加强政治建设,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强化党的领导,抓好党建工作责任落实。借助巡察整改工作的东风,继续开展“大学习、深调研、真落实”活动,紧贴中心工作,以政治学习引领提升业务工作。突出标本兼治,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果断的措施,高质量完成巡察反馈意见的全面整改工作。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进一步增强干部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强化担当精神,提高行政效能。


  (二)加强队伍建设,坚持正确用人导向,营造风清气正的从政环境。全力打造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队伍。坚持从严教育监督管理干部,既重激励、又重约束,大胆提拔使用实绩突出、群众公认、能干事会干事干成事的优秀干部。


  (三)加强制度建设,坚持标本兼治,确保巡察整改取得实效。这次巡察是对我们的“把脉会诊”和“政治体检”,充分体现了市委对住建工作的关心重视,对住建系统干部的关怀爱护。我们要让全局系统干部职工从内心深处增强反“四风”的思想自觉,更加习惯于在接受监督下开展工作。一是强化教育,树立讲纪律守规矩意识,加大专项培训,做到熟知工作范围内的各项规定,约束干部职工的公务行为;二是完善已有的规章制度,查漏补缺。三是创新工作,制定新规,填补空白。


  (四)以整改促工作,开创住房建设事业新局面。以这次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为契机,用改革创新精神破解制约住房建设事业发展机制、人手紧缺等问题,要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治理,围绕资质审批等方面的廉政风险点,加强对关键岗位和人员的监督管理,堵塞监管漏洞,扎牢制度笼子,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特别是对于市委市政府关注、市民群众关切的重点工作,比如新一轮住房制度改革、招投标改革等,要加快推进、稳妥实施,全力以赴去推动改革、促进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深圳经济特区奋力向竞争力影响力卓著的创新引领型全球城市迈进,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中共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党组


  2018年8月13日




中共深圳市口岸办党组关于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8年1月25日至3月30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市口岸办党组开展了巡察。5月10日,市委巡察组向市口岸办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市委巡察组巡察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深刻认识巡察整改工作的重要性,把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实抓好


  市委巡察组对口岸办党组工作的巡察,是一次“政治体检”和精准诊疗。反馈意见既是体检报告也是治病良方,全面客观地指出了口岸办在党的建设等五个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严肃中肯,切中要害,对于今后口岸办党组全面加强党的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促进口岸更好更快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口岸办党组坚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把思想统一到市委巡察组提出的整改意见和任务要求上来,全面落实巡察整改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真改实改、全面整改。


  5月11日上午,口岸办党组书记、主任罗建鹏同志主持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党组会首先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2016年1月12日在中共第十八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上有关巡视工作的讲话精神,进一步提高了对巡察工作的思想认识;在此基础上,会议认真研究了巡察反馈意见精神,部署了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会议认为,巡察反馈意见指出问题精准到位、原因剖析透彻、整改意见中肯,对口岸办党组堵塞制度漏洞、加强党的领导很有指导意义;会议明确口岸办党组书记、主任罗建鹏同志为巡察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要求全办党员干部切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以落实巡察整改意见为契机,把各级党组织锻造得更加坚强有力,实现全办风清气正,更好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在此基础上,口岸办召开了专题民主生活会。会上,办党组书记罗建鹏同志以巡察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身份代表班子作对照检查,进一步指出问题所在,剖析产生问题的原因并制定整改措施。办党组成员也各自作了发言,认领分管领域存在的问题,查找自身存在的不足,确定努力的方向。通过本次专题民主生活会,口岸办再次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为下一步整改工作提供组织保障。


  5月25日,口岸办再次召开党组会议,听取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汇报,研究制定《市委巡察组反馈问题责任分工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对巡察指出的五个方面问题进一步分类处置、注重统筹,提出工作要求,明确具体措施,细分工作任务,确保责任到人。之后,办党组建立工作机制,每周召开一次专题会议,听取《一览表》各项工作的进展情况,研究进一步推进措施,揪住问题不放,杜绝敷衍整改,确保做到所有问题都有明确说法。


  二、认真对照巡察反馈意见,逐条逐项抓好整改落实


  口岸办党组坚决贯彻市委巡察整改工作的要求,诚恳接受意见,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意见照单全收,迅速研究部署,以主动的精神、采取有力有效措施逐一不折不扣抓好整改,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一)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


  1.关于党的领导弱化,领导班子不健全问题


  (1)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口岸办班子成员配备不齐”问题的整改情况。


  口岸办局级干部编制数4名,即1正2副1非领导职数;现有班子成员3名,其中巡视员廖茂雄同志为不占职数的军转干部(市委为落实中央、省有关精神,由组织部统一安排,不占口岸办编制职数);目前空缺局级干部职数2名,分别为1名副主任和1名非领导职务。班子不齐的状况已持续多年,一度曾仅有2名成员,严重影响了办党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履行以及全办党建工作的开展,成为长期困扰口岸办各项工作的症结问题之一。新党组班子组建以来,一直高度重视班子配备问题,曾多次向市领导和市委组织部专题汇报情况,并向组织推荐了干部,请求配齐配强班子,但因各种原因一直未能如愿。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口岸办党组开展巡察以后,发现指出了党组这方面的问题,积极与组织部门进行沟通,为口岸办提供了很大的帮助和指导;口岸办党组在市委第三巡察组的指导和帮助下,进一步加大了与市委组织部的沟通力度,并取得了积极成效,市委组织部已于6月28日到口岸办开展调研工作。办党组将继续请示市领导和市委组织部配齐配强口岸办领导班子。


  (2)党组会议学习上级文件精神较少问题的整改情况。


  3月9日以来,按照市委第三巡察组要求和有关文件精神,口岸办党组召开的8次党组会议中,分别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三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闭幕会上的讲话、习近平总书记有关“增强看齐意识”的讲话、习近平总书记有关着力培养选拔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的讲话、习近平总书记《强化巡视监督,发挥从严治党利器作用》讲话、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的讲话、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六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等精神,且每次都将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列为第一议题;同时还学了《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中共深圳市委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实施意见》等上级文件精神以及伟中书记5月26日批示精神,党组书记、主任罗建鹏同志带头传达学习,其他办党组成员积极发言,结合工作谈学习体会,充分发挥了学习十九大精神和省委、市委相关会议精神的“头雁效应”,解决了“党组会议传达学习党中央和省市有关会议精神少”的问题。今后,口岸办党组会议将持续坚持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第一议题,加大学习上级文件精神的力度,进而提升党组成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强化党的领导。


  2.关于支部建设不健全,党务工作落实不到位问题


  (1)党务干部较少问题的整改情况。


  为进一步加强党的组织建设、思想建设和作风建设,夯实党的基层组织,根据市委巡察反馈意见精神,办党组在现有党务干部的基础上,又安排了1名员额承担党务工作,增加党务工作的人员配置;同时,口岸办通过公开选调引进1名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正科级干部作为办党务干部,目前已对该同志考察完毕,并发出工作调动函。


  (2)支部设置不合理问题的整改情况。


  目前,除老干党支部外,口岸办设有3个党支部,与现有的6个处室机构设置不匹配,影响“三会一课”制度的落实和党员的日常管理。对此,办党组高度重视,一方面,同意第二、第三党支部以处室为单位成立党小组,以更好地开展党员教育学习活动,短期内缓解党支部与处室设置不匹配对党内生活的影响;另一方面,制定工作方案,加强与市直机关工委沟通,筹划调整支部设置。但是,近两年来口岸系统变动较大:首先是2017年深圳市口岸管理服务中心有限公司(简称口岸中心)划归深国免集团,口岸办对其下设17个党支部党员关系进行整建制转出;其次是市编办批准设置广深港高铁西九龙站口岸处,须通过调整处室设置相应机构;再次是3个陆路处室各自分管口岸不利于整体责任的落实;因而,办内设机构有必要做一次全面调整,党支部也应在处室机构调整完成后作相应调整。基于上述考虑,党支部一直未能调整到位。市委第三巡察组发现并指出党支部设置问题后,办党组更深刻的认识到调整党支部设置的紧迫性,并根据市委第三巡察组和市直机关工委的指导,于2018年6月研究制定了《中共深圳市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机关党支部拆分改选工作方案》,已报市直工委审批通过后尽快组织实施。


  (二)从严治党不力,党的纪律松弛,管党治党宽松软,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到位


  1.关于管党治党宽松软,单位长期风气不正,纪律松弛


  (1)对单位不正之风宽松软问题的整改情况。


  通过对反馈意见的学习,办党组认识到遏制单位不正之风是解决长期困扰口岸工作难题、提升口岸工作水平的必要措施。办党组对单位存在的不正之风务必要动真碰硬、敢于亮剑,扬正气、抑邪气,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为此,办党组秉持更严的态度、拿出更实的举措从严整治。针对个别干部长期拒绝服从执行党组决定和工作安排、个别同志工作纪律松弛等问题,办党组多次在党组会议和干部大会上提出批评,并责成机关纪委加强这方面执纪,对拒绝服从组织决定、不遵守上下班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严肃处理。针对个别干部造谣滋事、散布负面言论、影响干部提拔的问题,办党组一直视之为口岸办工作的毒瘤,但鉴于此类问题不易取证,办党组之前无法采取有效措施予以遏制;在市委第三巡察组的指导和帮助下,办党组对遏制不正之风信心更加坚定,并多次在集体会议上明确批评此类行为,今后,对造谣滋事、散布负面言论者,一经查实,办党组将严肃处理和追究。


  (2)对干部违规占用政策性出租住房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有干部购买商品房后仍占用政策性出租房问题,办党组亲自部署、办机关纪委具体落实,组织成立专项工作小组,扎实开展违规占用政策性出租住房的清理工作,成功督促本办不符合条件占用政策性出租住房的13位同志全部退租,并根据实际情况对相关人员开展谈话提醒,并在全办范围内对违规占用政策性出租住房的同志进行通报批评,起到了良好的警示作用。同时,为确保政策性出租住房规范合理使用,5月11日办党组审议通过了《深圳市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政策性出租住房管理办法(试行)》,通过完善政策性出租住房管理使用制度,构建长效工作机制,彻底规范了政策性出租住房的管理使用工作。


  2.关于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到位问题


  市委第三巡察组进驻以来,根据巡察组指导和要求,办党组加强了通过开展谈心谈话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共开展谈话提醒7次,谈话内容涉及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工作纪律,通过经常性的咬耳扯袖、红脸出汗,筑牢执纪监督第一道防线。5月25日,党组会议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严格贯彻落实市纪委监委派驻十组印发的纪检监察工作业绩考核评价标准,不折不扣按照时间节点完成主体责任清单和监督责任清单。6月13日起,口岸办机关纪委编制《口岸廉政问答》漫画宣传册,于7月底印发给口岸办全体人员,营造反腐高压态势,更好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三)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


  1.关于任命程序不合规问题的整改情况。


  2017年,口岸办在提拔任用处级干部时,因任用程序不合规而出现了执行政策失偏的错误,办党组及相关成员也为此向上级组织部门作了检讨。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口岸办党组开展巡察时,对此问题再次指出,使口岸办党组更进一步意识到错误的严重性,并向党组成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强调,今后务必在严格遵守《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前提下启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在按章办事和彻底服从上级组织部门的前提下开展干部任命工作,切实规范干部任命程序。待机构冻结解除后,办党组将在任命干部的具体工作中充分体现。


  2.关于考察干部不全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根据巡察组指出问题和相关工作要求,办党组高度重视全面考察干部工作,于5月25日办党组会议上,成立了以办党组书记为组长的干部考察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并设有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由负责人事、机关纪委、财务及相关业务工作的同志组成,具体负责干部调动、提拔等工作的考察考核工作。同时,办党组按市委组织部的要求向干部考察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办公室成员发放了新的《干部考察工作手册》,为小组成员开展考核考察工作提供遵循,提高考核考察干部的全面性、规范性和科学性。通过成立干部考察工作领导小组以及加强对考察人员的培训,重塑流程,切实关口前移,把好干部任用关。


  3.关于任用临时部门负责人不敢担责问题整改情况。


  经市委第三巡察组指导后,办党组意识了到宣布任命临时负责人的重要性,并多次在班子会议上明确谭录明同志负责陆路二处工作,为临时负责同志撑腰,鼓励其大胆开展工作。因陆路二处临时负责人已主持工作半年多,早已过了宣布任命时间,办领导还是多次在大会上说明和重申对谭录明同志工作安排的决定。今后,办党组将在类似工作中大胆担当,健全任用临时负责人各项程序。


  4.关于干部交流力度不够问题整改情况。


  干部交流不足也是困扰口岸办工作的问题之一,办党组高度重视巡察意见指出的干部交流问题,认为干部交流是培养和造就复合型干部、防患岗位廉政风险、激发全办干事创业热情的重要措施,目前正为干部交流工作做前期筹划,待机构解冻后将全面调整干部岗位,推动干部交流。


  (四)缺乏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不及时落实机构编制规定


  未及时按编办文件规定落实机构编制问题整改情况。


  反馈意见指出口岸办未按编办批复文件要求设置广深港高铁西九龙站口岸处的情况暴露了口岸办党组缺乏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办党组对此高度重视,采取相应措施,积极推动相关工作。根据编办批复文件,广深港高铁西九龙站口岸处共有公务员编4名;目前广深港高铁西九龙站口岸开通时间紧、任务重,仅4名公务员无法胜任开通任务;为此,口岸办举全办之力在人、财、物等方面向广深港高铁西九龙站口岸开通工作倾斜,目前为陆路口岸三处(广深港高铁西九龙站口岸处)已有7名公务员和5名员额,人员力量配备远超编办批复的4名公务员。与此同时,办党组一直努力筹划设立专职处室,积极做好设立广深港高铁西九龙站口岸处各项准备工作,目前各项工作有序推进,但因目前机构改革以及人事冻结,暂无法按编办要求报备广深港高铁西九龙站口岸处的设置。待机构解冻后将广深港高铁西九龙站口岸处其他职能分拆出去,确保该处职责与编办批复文件一致。


  (五)口岸管理服务协调不到位存在安全隐患,经费支付存在廉政风险


  1.口岸管理不到位,存在安全隐患方面。


  (1)危化品的查验和运输存在安全隐患问题整改情况。


  根据危化品通关有关法律法规,口岸办无相应权限和资质对危化品是否具备通关条件进行界定,为此,经市政府协调会同意,口岸办负责开展陆路口岸危化品通关工作风险评估,并将风险评估报告提交市安监局。口岸办根据要求购买服务开展危化品通关风险评估工作,目前已完成风险评估并通过专家评审,评估结果显示,我市陆路口岸皆处在人员密集区,不具备危化品通关条件,不宜建设危化品查验仓储和运输通道。目前,口岸办已将已将评审结果提交市安监局等单位,口岸办将积极在市政府领导和指导下,密切配合做好危化品通关相关工作。


  (2)口岸安保力量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口岸安保力量由口岸管理单位深圳市口岸管理服务中心有限公司负责配置和调配,办党组已协调口岸中心的上级单位深国免集团,督促其加大对口岸安保力量的投入力度,提高安保人员素质,保障设施的高效运转,协调公安部门尽快推进“先检后入”。此外,口岸办联合福田区政府在福田口岸成立联勤联动指挥部建立长效机制,口岸管理单位与辖区街道共同推动口岸及周边的安检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办党组正协调相关单位,在全市各口岸复制推广福田口岸经验做法,整合口岸周边的安保力量,形成与辖区公安派出所互动的良性局面,弥补安保力量的不足。


  2.四个老口岸收支缺乏监管,存在廉政风险。


  (1)四个老口岸管养费精细化审核的整改情况。


  2017年,口岸中心已划转至深国免集团,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高度授权口岸办对口岸中心进行管理的模式得以终止,口岸中心目前与口岸办不存在隶属关系,口岸办也失去了管理口岸中心的抓手。同时,根据市政府相关会议精神,2018年之后的3年,口岸管养工作继续指定口岸中心承担,口岸办无法通过公开招投标确定口岸管养单位。目前,口岸办已根据上述精神,与口岸中心签订了2018年度的口岸管养协议,对2018年度口岸管养工作的监管作出了明确约定,无法在本年作出重大调整。基于上述情况,口岸办认真研究了整改措施,认为短期内在口岸收支监管方面宜推广市政府“8.26”口岸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模式。(在“8.26”口岸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中,市财政委直接将资金拨付深国免集团,由深国免集团组织口岸中心推进口岸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并作好资金的监管,取得了很好成效,有利于防范廉政风险,易在口岸管养工作中复制推广。)为此,口岸办已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并报文请示市政府在口岸管养监管工作中推广“8.26”口岸环境综合整治模式,由口岸中心上级单位深国免集团监管口岸管养经费的使用。长期来看,势必成,进一步深化口岸体制改革,从根本上解决口岸收入不纳入财政专户以及经费审核不精细等问题,口岸办正积极推动相关工作。


  (2)老口岸收入未上缴财政问题的整改情况:


  今年初,口岸办启动了老口岸免税店招标工作,在市委第三巡察组的指导下,于5月份通过公开招标确定了福田、皇岗、沙头角、文锦渡等4个老口岸的进境免税店租赁单位,所收租金悉数上缴财政,口岸物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工作得以破题。同时,口岸办一直努力开展口岸物业统计工作,并积极配合市审计部门开展审计,待口岸物业统计清楚后,协调市财政委等单位,请示借鉴珠海等市口岸管养模式,提高现有口岸管养标准,同时将口岸物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


  3.对免除吊装移位仓储费用的监管存在的问题。


  根据《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质检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交通运输部 商务部关于免除查验没有问题外贸企业吊装移位仓储费用全面试点工作的通知》(财行〔2016〕10号,简称六部委文件)精神,免除吊装费工作由海关提供数据、市财政部门负责审核并支付、口岸部门负责监督,但是,我市在实际工作当中,数据审核和支付都由口岸办承担,严重背离了国家六部委文件。为此,口岸办一直努力协调各有关方面,力求将免除吊装费工作回归六部委文件上来,但因各种原因,目前仍未实现。这就导致免除吊装费工作中出现了未纳入政府采购范围以及核算缺乏有效的监督监管等问题。


  (1)免吊装费的服务未纳入政府采购范围的整改情况:


  我市吊装、移位、仓储作业主要在陆路口岸和海港口岸开展,其中海港口岸作业量比例较大。目前,海港口岸免除吊装费工作已通过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开展服务采购,进而纳入政府采购范围。陆路口岸因作业场地权属不清等历史成因,无法确定是否属于政府产权,进而导致招投标工作无法开展;在市委第三巡察组的指导和帮助下,口岸办明确了解决思路:即首先依法确定口岸服务费综合单价,进而启动竞争性谈判,最终实现将陆路口岸免除吊装费工作纳入政府采购范围;目前陆路口岸免除吊装费工作正在确定口岸服务费综合单价,已征求完各装卸服务企业意见,并得到服务企业的支持,现正征求市内各专项工作联席单位意见,待综合各单位意见并上报市政府同意后,转由市政府采购中心纳入政府采购范围。


  (2)对免吊装费核算缺乏有效监督问题的整改情况:


  今年4月21日的党组会议明确要求专责小组致函相关企业和负责审核的会计师事务所,督促其出具书面合法性承诺和相应单据资料,并通过购买服务委托专业机构对装卸服务单价进行专项审计,以确保吊装量信息准确、单据审核严格,降低财政支付风险。同时,口岸办正通过采用口岸服务综合单价的方式,推动将免除吊装费服务纳入政府采购,为有效监督提供条件,逐步规范免除吊装费各项工作。


  三、以巡察整改为契机,加快推进口岸建设步伐


  在市委巡察办的督促指导下,口岸办落实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解决了一些长期困扰口岸办的问题。但是,因历史遗留问题多等原因,口岸办党组目前的工作还有很大提升空间,办党组的工作与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还有差距,与广大干部群众的期待还有差距。下一步,口岸办将继续严格对照巡察意见,紧紧盯住整改重点,持续推进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夯实已取得的成果,谋求新的突破。


  (一)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强化党内监督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以整改为契机,聚焦党的领导弱化、从严治党不力、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规范、不及时落实机构编制规定、口岸管养经费支付存在廉政风险等问题,持续强化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强化主体责任意识,按照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要求,办党组将继续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者、组织者、执行者的职责。二是强化党支部建设,办党组将充分发挥核心领导作用,督导各党支部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精神,增强政治意识与责任担当,借助民主生活会等平台广听民意、广聚人心,着力提升党组织的凝聚力、号召力、战斗力。三是强化监督制约,办党组将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加强重大事项决策监督,积极接受监督,切实增强全办全面从严治党的整体成效。


  (二)持续抓好后续整改,确保工作落实到位。口岸办将继续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原则,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分门别类做好后续工作。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防止回潮与反弹,不断深化和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一定时间整改的项目,紧盯不放,做到边整边改、立行立改;对需要长期坚持的事项,不松劲、不停步,盯紧看牢,跟踪督办,确保按期完成整改任务。对领导班子配备不齐问题,办党组将持续加大向市领导和市委组织部的汇报沟通力度,争取市委组织部尽快配齐配强口岸办班子;对支部建设问题,待市直机关工委批准同意后,按《中共深圳市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机关党支部拆分改选工作方案》在全办设置6个党支部,使得党支部的设置与现有处室数量相匹配,并督促各党支部严格落实“一岗双责”“三会一课”等制度,防止党小组会议代替支部会议;对管党治党宽松软问题,办党组将按照上级有关从严治党的要求,持续加大对单位不正之风的整治力度;对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到位问题,办党组将加大廉政教育和执纪工作力度,督促形成红脸出汗的良好氛围;对任命程序不规范问题,办党组将根据巡察反馈意见要求,在总结教训的基础上,严格遵照党内法规和组织原则任命干部;对考察干部不全面问题,办党组认真学习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并严格按市委组织部的要求,对标《干部考察工作手册》开展考察工作;对干部交流力度不够问题,办党组将在机构冻结结束后,启动相关工作,调整内设处室结构,加大干部交流力度;对广深港高铁西九龙站口岸处的设置问题,办党组将于机构解冻后,第一时间按照市编办的批复要求,成立专门处室;对口岸管理不到位问题,办党组将带领相关业务处室,协调相关单位做好危化品通关管理工作,敦促口岸管理单位持续做好口岸安保力量的配备工作;对四个老口岸收支监管不到位问题,办党组将加大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力度,短期内推动口岸管理部门的上级单位(深国免集团)监管口岸管养经费的支出,长期推动理顺口岸管理关系,进一步深化口岸体制改革,从根本上解决口岸收入不纳入财政专户以及经费审核不精细等问题;对免除吊装费有关问题,办党组将加大与市财委和深圳海关等单位的沟通力度,推动此项工作回归六部委文件上来。


  同时,对整改效果不理想的事项,办党组将进一步分析原因、改进方法,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全部整改任务。


  (三)扎实推进制度建设,构建长效运行机制。针对巡查组反馈的问题,深挖制度根源,倒查制度缺陷,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尤其要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重点解决制度缺失、制度失效的问题: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议事规则、党组工作制度等制度体系,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同时要加强对整改成果的总结和运用,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推进全市法治建设的重要契机和动力,积极探索将行之有效的整改成果转化为依法行政的制度机制,并强化执行力度,逐步形成用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借制度聚力的工作格局。


  (四)围绕市委部署,建设国际化一流口岸。围绕“四个走在前列”的奋斗目标,按照《深圳市关于加大营商环境改革力度的若干措施》,勇当“四个坚持、三个支撑、两个走在前列”尖兵,服务深圳海关共建深港高水平自由贸易港,配合市经贸信息委加快建设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国家标准版,维持好前期压缩货物通关时间工作中取得的成果,在莲塘口岸推广“一站式”通关模式,高标准建设、改造新老口岸,完善和发展深圳口岸的优势,努力建设国际化一流口岸,切实服务我市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化创新型城市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区。

  中共深圳市口岸办党组

  2018年8月13日


中共深圳市国资委党委关于市委巡察组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的汇报材料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8年1月25日至3月30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市国资委党委开展了巡察。5月10日,市委巡察办和第三巡察组向市国资委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市委巡察组巡察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认真抓好巡察整改落实


  一是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市国资委党委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各项部署,把推进巡察整改当作委党委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实。5月10日上午,市委巡察办、市委第三巡察组向市国资委党委反馈巡察意见后,市国资委党委书记、主任彭海斌同志作为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主持召开专题党委会议,进一步学习巡察反馈意见,研究审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工作时间进度和工作要求;成立彭海斌为组长,委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罗晓波、党委副书记麦振新为副组长,其他委领导班子成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5月15日,彭海斌同志再次主持召开党委会议,研究巡察整改任务分工和初步整改措施,强调要从严从实抓好整改工作,加强向市委巡察办和市委第三巡察组的请示汇报,以最坚决的态度、最严格的要求、最果断的措施,按照“四个走在全国前列”的要求抓整改,努力走在六届市委第五轮巡察整改工作的最前列。7月4日上午,彭海斌同志主持召开党委会议,研究审议巡察整改报告。期间,委党委还先后9次召开党委会,共研究巡察整改议题19个。


  二是迅速抓好问题整改。紧紧抓住巡察组指出的问题,不回避矛盾,不强调理由,从“要我改”到“我要改”,通过集体学习、制定制度、搭建平台、开展调研,以及调整交流相关人员、对相关线索进行查核处理,加大相关工作落实和推进力度等方式,高标准抓整改。麦振新同志5月10下午主持召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就巡察组反馈的6个方面22个问题、5条整改意见建议,分门别类进行梳理,细化工作分工,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处室、责任人,明确整改时限,要求各处室立即研究整改措施并立即开展整改;6月8日上午召开各处室落实整改工作推进会,听取各处室整改工作进展情况;7月6日下午召开委机关党委(扩大)会议,推动巡察整改工作高质量、精细化落实。期间,就整改工作相关事宜,多次向市委第三巡察组请示汇报,促进整改任务落实。7月19日下午,市国资委党委按照要求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以“市委巡察办和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为主题,以“问题导向、查摆问题、深刻反思、整改到位”为目标,从思想上进行反思、深省、拷问,开展有效的批评与自我批评,提出改进提高的过硬措施,并就整改工作进行了阶段性总结和再部署。


  三是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市国资委党委坚持以巡察整改为契机,不护短、不遮丑,举一反三,深挖问题根源,以问题整改高质量完成,推动市属国资国企高质量发展。对一些显而易见的问题,在立行立改的同时,以“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批漏洞、消除领域隐患”的举措,实施全面整改。对一些需要持续整改或者短期内难以见到成效的问题,着眼市属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全局,加强顶层设计,强化改革担当,深化改革攻坚,推进国有资本做强做优做大;强化监管,建立健全制度机制,切实扎紧制度的笼子,做到针对一个问题,完善一套制度。目前,制定完善了《深圳市国资委党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的实施方案》《市国资委党委会、主任办公会审议事项清单(试行)》《深圳市国资委关于规范市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任职回避的意见(试行)》等制度措施15项,确保管长远、求实效。


  二、对照反馈意见逐条整改,确保整改到位取得实效


  (一)对“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存在弱化问题”的整改。


  1.对“党委会、主任办公会决策事项边界不清。市国资委未及时修订‘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清单,党委会以研究人事议题为主,对涉及国企改革发展的重大制度、规划、资本运作及改制等事项未明确规定提交党委会研究决策。


  一是委党委会6月11日审议通过《市国资委党委会、主任办公会审议事项清单(试行)》,明确规定71项审议事项需提交委党委会研究,29项审议事项需提交委主任办公会研究,对巡察反馈意见中提到的涉及国企改革发展的重大制度、规划、资本运作及改制等事项均已纳入党委会审议事项清单,并严格按要求执行。


  二是扎实推进党建工作要求进公司章程。截至6月底,直管企业基本完成章程修订工作,所属各级24家A股上市公司绝大多数已完成章程修订工作,为切实发挥国企党委领导作用、落实党组织研究讨论是董事会、经理层决策重大问题前置程序要求提供保证。


  2.对“党管干部原则落实不到位。市国资委在选配某企业班子成员时,领导和把关作用未能落实到位,造成一定的不良影响”问题的整改。


  一是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切实发挥委党委在选人用人中的领导和把关作用,在企业领导人员选拔任用中严格落实《关于考准考实干部政治表现的办法》,审慎研究岗位设置的科学性、人岗的匹配性等,考准考实人选德才表现,真正将“对党忠诚、勇于创新、治企有方、兴企有为”的干部选拔到企业领导岗位上来。


  二是严明企业领导人员选拔任用纪律,严格执行从严管理干部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选拔任用各环节的具体要求,做到“凡提四必”、“六必谈”、“五必核”、“四必清”,构建系统完备的企业领导人员选拔任用工作链条和责任倒查机制。


  3.对“党委主要领导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不严格,程序不规范。经审阅市国资委近3年来党委会记录,党委主要领导均有先发言、先定调的情况,没有严格执行‘末位发言’制度”问题的整改。


  一是开展专题学习。6月11日彭海斌同志主持召开市国资委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落实巡察整改工作专题学习会,党委班子成员围绕贯彻民主集中制、规范党委议事决策等有关要求,就《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及《深圳市国资委党委工作规则(试行)》等相关内容进行了重点学习,提高政策水平。


  二是健全工作机制。严格执行《条例》《规则》关于民主集中议事程序和主持人末位表态制等相关制度,杜绝“先定调”的情况。为避免今后工作中出现类似问题,明确要求党委办公室、办公室作为责任处室具体跟进。


  (二)对“党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抓督促检查不够”问题的整改。


  4.对“机关党委未按规定及时换届。2015年9月,机关党委届满后未正常开展换届选举,直至2017年10月才换届。分管机关党委工作的领导变动频繁,近3年就调整了4次,一定程度影响了机关党委工作的正常开展”问题的整改。


  一是对《机关党委工作规则》(深国资委机关党〔2017〕15号)进行了部分修订,拟在市委组织部起草的《关于加强机关党建工作的若干举措》正式出台后,再行完善并提交机关党委会研究审议。严格落实机关党建工作相关要求,2018年4月以来,召开3次机关党委会议,开展了3次机关党委中心组学习,研究审议12项议题。


  二是6月11日召开委党委会听取和审议机关党委工作汇报,同意党委办公室提出的九点工作建议,建立解决机关党建“灯下黑”问题的“一揽子”长效机制。彭海斌同志要求相关处室加快工作进度,把机关党委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5.对“机关支部活动开展不正常。大部分支部存在以业务会代替党支部会议的问题;有些支部书记不知道‘三会一课’的具体要求;有的支部会议记录存在补记、补签名问题”问题的整改。


  一是以将机关党建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为契机,实行机关党建清单管理。7月6日印发了《机关党建工作任务清单》,督促委机关各支部进一步规范管理、落实责任,统筹做好全年支部活动计划。今年以来,机关各支部均按要求落实了“三会一课”,按要求完成了召开年度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等工作,机关党建工作薄弱状况得到有效改变。


  二是针对以业务会代替支部会和“应知应会”掌握不到位问题,组织机关党支部书记参加了6月19日至21日市国资委党校举办的党支部书记培训班,7月3日下午组织机关各支部党建联络员参加党建工作知识及业务专题培训。


  6.对“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双重组织生活落实不够到位。部分党委班子成员参加所在支部活动少。2015年至2016年间,个别党委班子成员参加所在支部活动只有1至2次”问题的整改。


  2018年1月份以来,党委班子成员共参加支部“三会一课”31次,彭海斌同志5月25日以市国资委办公室党支部普通党员身份,到深圳湾创业广场党群服务中心开展志愿服务并参加支部组织生活。


  7.对“国企党建重部署,指导、检查、督促不够。一是党委领导班子成员深入国企调研、检查、督导少,党建工作品牌不多、亮点不明显。二是国企党务工作人员配备不强,流动性大,队伍不稳定。有的党务人员身兼数职,有的国企把接近退休年龄或能力较弱的人员安排做党务。三是对国企党建工作人员培训不足,近3年对国企党支部书记轮训尚未全覆盖”问题的整改。


  一是委党委会6月11日研究通过《深圳市国资委领导班子成员2018年挂点服务企业工作方案》,委领导班子成员每人挂点一家企业,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推动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和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各项要求落到实处。今年以来,委领导班子成员共下基层调研、检查和督导相关工作145次。


  二是扎实推进党建典型培育。在年初部署国企党建质量提升年暨“一企一品”特色党建创建工作基础上,6月8日召开工作推进会,对年初部署的重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对党建工作内容进上市公司章程、落实“三重一大”事项党组织前置研究等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并要求各企业对照前几轮巡察市属国企发现的共性问题进行自查、立行立改。党建典型培育工作初见成效,涌现出投控公司深圳湾创业广场楼宇党建,巴士集团“党员亮身份、服务当先锋暨‘两岗两号’创先争优”主题活动,深业集团物业公司党建、深圳能源环保公司盐田垃圾发电厂党群服务中心建设、创新投集团助力被投民营企业建立党组织等一批亮点工作和党建示范点。中国纪检监察报7月3日刊发文章《广东探索党建新模式,让党的建设在商务楼宇中打开局面、扩大影响——打造楼宇党建“新高地”》,对深圳湾创业广场等推进楼宇党建、实现党建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频共振、无缝对接的经验做法进行了报道。市委办、市府办编发的《深圳信息》第86期刊载了市国资委供稿的《深圳市积极探索国企楼宇党建新模式 勇当“跟党一起创业排头兵”》,并被报送到中办、省委办。同时,计划于年底评选国企党建“十大创新项目”,培育更多国企党建的品牌和亮点,推出系列国企党建“深圳样本”。


  三是加强国企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推动直管企业严格落实市委办公厅 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若干措施》(深办发(2017)16号文),选优配强党务工作者,同时着手调研起草相关制度,对各层级企业党务工作人员配备等作出细化规定;着眼提高党务工作者队伍素质和能力,拟于今年8、9月份举办四期培训班,开展党务工作者全员轮训。


  四是市国资委党校于6月19日至21日举办一期党支部书记培训班,共274名党支部书记参加培训,安排了专题辅导、分组讨论、视频教学、经验交流等环节,授课内容全面丰富,针对性强、操作性强,受到学员好评。受彭海斌同志委托,麦振新同志出席了开班和结班仪式,并以“如何做一名合格的国企党支部书记”为题为培训班授课。


  五是根据工作安排,每半年开展一次党建工作专项督促与检查工作,做到“五有”(有部署、有督促、有检查、有交流、有提升),及时发现问题,整改提高。为督促全国、全省国企党建工作重点任务落地,组织起草《全市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重点任务措施清单》,并于6月11日经市国资委党委会审议,6月29日前征求了相关单位意见建议,拟提请市委组织部联合印发。委党委于6月7日下发通知,要求各直管企业就全系统1602家法人企业党组织设立、党务工作者配备等重点任务落实情况进行自查并报送落实情况。同时,7月初下发了实地督查通知,计划于7月下旬到8月上旬派出督查组,就企业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全国、全省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以及落实中央部署的30项重点任务和广东省部署80项重点任务等情况开展实地督查。


  (三)对“违纪违法行为时有发生,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8.对“国资系统腐败问题时有发生。2015年至2017年,市纪委派驻第七组共立案查处国企领导人员严重违纪违法案件38人,其中直管企业正职3人、副职2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的7人。这些案件的发生,暴露出国企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不健全、不完善,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压力未能有效传导到基层”问题的整改。


  一是抓好经常性的学习教育。结合市属国资国企实际,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根据上级统一部署,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抓好经常性党性锻炼,开展经常性党性教育。


  二是开好全面彻底肃清李嘉、万庆良恶劣影响专题民主生活会。根据市委统一部署,高标准抓好委党委、企业党委全面彻底肃清李嘉、万庆良恶劣影响专题民主生活会。5月份,派员分赴26家市属国企,组织集中学习相关文件,为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作好前期准备。


  三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按照《深圳市国资委党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深国资委党〔2017〕39号)通知要求,强力指导各级企业对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实施动态管理,并向二三级企业延伸,建立情况反馈机制,加强过程监督和管理,做到有记录、有反馈、有检查。年底,将把直属企业党组织落实管党治党责任情况纳入考核内容。


  四是加大执纪审查力度,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严查群众身边腐败问题,重点审查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2018年上半年,共受理信访举报159件,问题线索81件,初核72件;立案审查49宗,审理案件12宗,发出《纪律检查建议书》3份。


  9.对“党委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较少。2015年至2016年,党委会共282个议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议题仅有3个;面对市国企近几年屡屡出现领导人员严重违纪违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四风’等问题,市国资委党委主动抓防范意识不强,监督管理缺乏有效手段”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大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研究力度。针对2015年、2016年度委党委研究党风廉政议题较少的实际,2017年度委党委加大了对党风廉政建设的研究,上会议题17个。2018年上半年,上会议题11个。6月11日,委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对《监察法》进行了集体学习。下一步,将严格按照《市国资委党委工作规则(试行)》和《市国资委党委会、主任办公会审议事项清单(试行)》规定,将执纪审查、审理、党风廉政建设制度等重要事项纳入党委会研究议题。


  二是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依据中央、省、市有关规定,编制企业纪委工作指引及国企监督执纪、案件审理、巡察手册等“1+3”规范性文件、流程和表格,拟于年底前下发企业执行,为企业纪委聚焦主业开展工作提供“工具书”。在总结水务集团二级企业推行纪委书记兼监事会主席新模式经验的基础上,2018年起逐步向其他企业推广,下半年重点推动深业、地铁、机场、燃气、天健和特发等6家直管企业启动该项工作。


  三是有序开展国企巡察工作。5月14日完成市国资委党委首批3个二级企业巡察反馈,发现问题46个、线索17条,目前正督促被巡察单位抓好整改。已着手制定第二轮《巡察初步方案》,下半年启动对二级企业的第二轮巡察。


  四是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及时处理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截止6月底,市属国资国企分层分级开展谈话提醒共1246人次。下半年,持续抓好分层分级谈话提醒工作,逐步拓展分层分级谈话提醒范围。探索建立市属国有企业管理人员防止利益冲突规定,对营利活动、金融活动、亲属从业等行为进行严格限制,将监督关口前移,在法律底线和纪律红线之上筑起全覆盖“廉洁堤坝”。6月14日制定下发《关于加强市属国有企业管理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监督管理的通知》,明确操办标准和申报流程,充分运用市纪委监督管理系统实现对全系统各级企业管理人员监督全覆盖。


  五是推动建立市属国企交易要素综合监管体系。上半年,指导联交所赴山东、内蒙古、哈尔滨等兄弟省市产权交易中心学习借鉴平台建设、供应商及专家管理、制度规范等方面的先进经验,并走访了投控等8家直管企业,深入了解企业要素交易现状和需求。下半年,将着力摸清市属国企要素交易总体状况和突出问题,提出综合监管体系建设初步方案,重点推进要素交易服务平台建设,以交易信息公开为切入点,先行先试,逐步形成“企业主导择优,交易平台运行,要素全部覆盖,过程留痕可询”的运行机制,实现监督与服务的有机融合。此项目已成功申报2018年市纪委书记十大跟踪项目。


  六是研究制定《深圳市国资委党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的实施方案》。经委党委会审议后,已于5月25日印发机关各处室和各企业。


  10.对“国资系统纪检监察专业化建设有待加强。现有的国企纪检工作人员中,有专职纪检工作或公检法工作经历的只有30人,仅占总编制数的19.6%。部分纪检人员法律素养欠缺,执纪能力弱。近3年来,25家直管企业党委(纪委)仅立案3宗,自办案件较少,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不大”问题的整改。


  一是优化资源配置,选优配强纪检监察干部。通过走访调研各直管企业,督促企业纪检监察部门尽快选优配强纪检监察工作人员,目前到位115人。加大对专业人才的引进力度,从市、区相关部门选配了一批具有丰富纪检工作经验的干部担任企业纪委书记、副书记。


  二是加强业务培训,提升队伍专业化水平。加大对企业新任纪委书记和新到位纪检干部、纪检委员的培训力度,已于2018年4月份举办了151名市属国企纪检监察干部和财务总监参加的业务培训班。下一步,将加强企业纪检委员的履职能力培训,目前正在制定培训方案,计划于下半年组织实施。


  三是推行国企交叉执纪,指导企业加大执纪审查力度。与各直管企业纪委建立把关定向和沟通协调机制,同步开展线索初核工作,上半年共指导投控、农产品、深业、燃气、深国际、赛格等10家直管企业立案18宗。推行交叉执纪,2018年4月,抽调远致公司、鲲鹏公司纪检干部成立联合专案组,查办重点案件。2018年起,建立企业执纪审查情况通报机制,督促线索处置、案件查办等工作。


  四是强化考核,推动监督责任落实。在2017年度企业纪委书记考核方案基础上,完善2018年度外派人员考核方案,坚持把出现重大违纪违法问题作为考核的一票否决项,对履职不力或不能胜任岗位的及时调整。


  (四)对“干部队伍建设有待加强”问题的整改。


  11.对“机关干部队伍结构不合理。近两年,由于党委主要领导变动频繁,处级岗位没有及时调整补充到位,目前空缺处级职数17个,占处级总职数1/3,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因科级干部积压,空缺了14个编制却不能及时选调年轻干部,干部梯队结构不合理。同时,机关干部轮岗交流少,近20%人员在同处室工作超过10年”问题的整改。


  积极稳妥抓好机关干部的调整配备工作。与市委组织部进行沟通,提交了《深圳市国资委党委关于落实市委巡察整改要求开展干部选拔交流补充工作的请示》(深国资委党函〔2018〕8号);6月20日,根据相关要求,再次分别提交了处级干部选拔和科级干部正常晋升工作的补充请示;经反复沟通争取,市委组织部答复同意,7月4日上午委党委会立即研究启动了11名副处级领导职务的选拔任用及1名科员的正常晋升工作,当天下午召开干部大会进行民主推荐,7月9日上午委党委会研究确定了11名副处级领导干部的考察人选,目前正按干部选拔任用规定流程推进中。下一步我委将继续向市委组织部争取开展后续批次处级非领导职务的干部选拔,并结合两批次选拔工作进行干部任职交流,同时待选拔完成释放科级空缺编制后,及时开展优秀年轻科级干部补充工作。


  12.对“企业领导班子换届不及时。市属直管25家国企中,至今仍有7家国企党组织领导班子未按规定换届,其中地铁集团、赛格集团已经超期2年多”问题的整改。


  针对部分直管企业领导班子换届不及时的问题,一方面积极与上级组织部门沟通,提请市委组织部研究推进部分市管企业领导班子换届和领导人员交流工作。另一方面组织开展企业领导班子调研,为领导班子换届做好前期准备工作。明确换届时间安排,按计划统筹推进企业领导班子换届工作。


  针对直属企业党组织换届不及时的问题,严格落实《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建立健全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提醒督促机制的通知》(组通字〔2017〕31号)中关于“按照谁管党政正职、以谁为主推动按期换届提醒督促”的有关要求,及时梳理市管企业、市国资委党委管理领导班子企业未能按时换届原因,根据干部管理权限,一是对于市管班子企业中党委书记、副书记、纪委书记未配备到位的,已向市纪委、市委组织部请示汇报,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待相关市管企业空缺职位配备到位后即启动换届工作。二是进一步加大市国资委党委管理领导班子企业换届选举工作推进力度。截止目前,市国资委管理领导班子的企业中,除赛格集团外,其余已全部完成或启动换届工作。同时,委纪委积极协助做好企业换届工作,及时更新信访线索情况,严格把好党员干部“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严明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坚决防止“带病提拔”,2018年上半年共回复党风廉政意见征求函15批共104人次。


  13.对“企业领导人员轮岗交流力度不大。部分市属直管国企领导人员长期在同一企业任职,其中任职超9年以上的18人,占企业领导人员的1/10以上。轮岗交流力度不足造成个别企业领导人员出现积极性消退、创新动力不足、搞亲亲疏疏等问题,并积累较大的廉政风险。同时,市属国企领导人员任职交流制度虽经多次研究,迟迟未能出台实施,影响了国企人员任职交流的推进”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企业领导人员任职交流,为进一步优化市属国有企业领导班子结构,提高企业领导人员的素质和能力,促进交流工作规范化、制度化,7月4日委党委会审议通过《深圳市国资委党委管理的市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任职交流暂行规定》,并同时启动一批企业领导人员的交流工作。


  二是严格落实任职回避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市属国有企业选人用人工作,筑牢制度防线,防范和化解廉洁风险,对市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任职回避工作进行规范,7月4日委党委会审议通过《深圳市国资委关于规范市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任职回避的意见(试行)》,要求各直管企业在3个月内,将有关清理规范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市国资委。


  (五)对“规范管理和有效监督办法不多,监管机制不健全”问题的整改。


  14.对“国企的大宗物资采购、工程招投标等领域存在较高风险。有的国企拆分招投标和采购项目,违规设置技术参数,变相指定供应商和特定产品,形成单一来源和定向招标等问题。如市粮食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易斌利用经管粮食采购销售职务上的便利,指定供销企业,从中收取‘回扣’人民币500.5万元,美金7.5万元”问题的整改。


  一是组织招标采购专项审计。5月10日下发《深圳市国资委关于组织开展直管企业招标采购专项审计的通知》(深国资委函〔2018〕387号),拟于2018年9月完成对2016年至2017年企业招标采购项目专项审计。强化审计监督作用,提高审计发现问题的能力和水平,切实抓好问题整改,进一步规范企业特别是二、三级企业的招标采购行为。


  二是5月15日下发《深圳市国资委关于开展直管企业工程变更管理情况调研的通知》(深国资委函〔2018〕402号),组织外派监事会主席对2015年1月至2018年4月期间企业工程变更进行系统摸排,对企业工程变更存在的风险进行全面梳理和披露。同时,拟派专项工作组对地铁集团前海时代项目开展专项审计。


  三是待市属国企要素交易平台建成后,推动企业招标采购事项进行公开交易,提升国企招标采购的公开化和专业化水平,有效降低交易成本,防范招标采购领域的廉洁风险。


  四是强化招标采购监督,将企业招标采购列为监督重点,作为外派监督人员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督促监事会、财务总监、纪检监察、审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更为有效的开展监督,不断强化对企业特别是二、三级企业和异地企业的招标采购监督力度。


  五是强化制度建设与执行。研究起草《关于推进市属国企阳光采购的指导意见》,拟于2018年10月底前报委党委会审议,使国企采购工作有规可依、有章可循。


  15.对“个别国企规避监管。市国资委对国企的监管重点在一级企业,个别直管国企为规避监管,将资金和业务下沉到二、三级企业,市国资委现行的监管方式方法难以及时发现。如机场集团成立机场地产子公司,以该子公司开展项目招投标,原董事长汪洋打招呼干预,收受好处”问题的整改。


  一是完善监督制度。年底前出台《深圳市国资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属国企“六位一体”监督体系建设指导意见》,在市属国企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监督网络,发挥市国资委外派监督人员对市属国企监督工作的领导作用,将“上下联动监督”作为市属国企监督工作的重要原则,实现对二三级企业的延伸监督。


  二是对二三级企业开展监督检查。在2018年3月27日印发的《深圳市国资委关于印发2018年监督稽查工作要点的通知》(深国资委〔2018〕44号)中,明确把对二三级企业的监督列为监督重点工作,要求市国资委外派监事会主席和财务总监结合市属国企工作实际,对二三级企业开展监督检查,年度内检查企业户数不少于并表户数的三分之一,三年实现全覆盖。


  三是建立市属国企资金资产监管平台。加快推进市属国企资金资产信息化平台建设,预计7月底上线试运行,对市属国企总体情况和各层级企业情况统一进行规范监管,摸清家底,及时掌握企业经营动态。


  16.对“对外地和境外投资的绩效管理和风险防控有待加强。从近几年对部分国企审计情况来看,国企外地和境外投资存在亏损较大,管理薄弱的问题”问题的整改。


  一是统筹指导企业内审部门开展异地投资专项审计,对市属国企异地投资总体情况、存在问题进行系统总结,已形成市属国企异地投资专项报告供领导决策,并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严肃整改。下半年,将积极跟进整改落实情况,确保审计发现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二是通过智慧监督方式实现异地投资实时监管。拟于2018年12月前完成资源性资产租赁系统运行情况检查,对相关问题进行整改并调试完善,同步推动二期开发设计工作。启动监督稽查系统平台需求梳理工作,对平台功能进一步优化。积极推进审计大数据平台建设,初步完成首轮规划;启动智慧监督平台建设,逐步实现对直管企业异地投资情况的实时监督,提升监督效能。


  三是将异地投资事项列为重点监督范围。加强异地投资日常监督,将异地投资情况作为外派监督人员重点监督事项,在定期工作报告中进行体现,对异地投资出现重大问题的情形及时以专项报告形式报告市国资委。


  四是督促企业完善异地投资管理流程。7月3日市国资委下发《关于对异地、境外亏损项目开展摸底排查并自行整改的通知》(深国资委函〔2018〕566号),对各市属国企异地投资项目的开展、决策、运营和后评价情况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发现问题并及时整改;2018年5月印发《深圳市属国资国企国际化战略》,重点梳理和分析了市属国企国际化布局的发展机遇、风险挑战、重点区域、产业领域和政策指引等,指导企业积极稳妥推进海外投资。


  五是加强异地投资项目后评价工作。在智慧国资信息化系统规划中进一步完善投资项目信息管理系统,提高异地投资项目管理信息化水平;4月25日下发通知,要求各直管企业梳理统计境外投资形成资产情况,为进一步做好境外投资项目后评价工作奠定基础。


  (六)对“对标深圳率先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区目标,国企改革发展尚有一定差距”问题的整改。


  17.对“国资总体规模小,综合实力不强,与做强做优做大国资的要求有明显差距。市属国企总资产仅为北京的57%,上海的16%;增加值仅占全市GDP的5%,远低于上海的25%、北京的13%,对全市经济的贡献度较低,与深圳城市地位、经济体量不相匹配。营业收入超百亿的国企只有6家,没有1家世界500强企业,缺乏有较强影响力、带动力的大企业、大品牌”问题的整改。


  一是正视自身差距补短板。将2018年确定为“国企改革攻坚年”和“国企党建质量提升年”,大力贯彻落实以《深圳市委 市政府关于深化市属国有企业改革促进发展的实施方案》为统领的国企改革“1+12”文件,对2018年度工作任务进行动态优化调整,下发《关于深化市属国有企业改革促进发展的实施方案2018年度责任分工一览表》(深国资委〔2018〕57号)、《2018年重点工作责任分工一览表》(深国资委〔2018〕55号),推动投控公司对标淡马锡、混合所有制改革、市场化选人用人、国企党建等各项重点工作有序推进、落地见效。


  二是争取更大空间求突破。积极向国务院国资委申请创建中国(深圳)国资国企改革综合试验区,《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创建中国(深圳)国资国企改革综合试验区的请示》(深府〔2018〕34号)已于4月29日上报国务院国资委,国务院国资委正在征求国家国企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对深圳所请事项的意见。目前,市国资委已同步研究形成国资国企综合改革试验总体方案初稿,全力做好综合改革各项筹备工作。


  三是积极参与“双百行动”。按照国务院国资委的统一部署,《深圳市国资委关于开展“国企改革双百行动”企业遴选工作情况的报告》(深国资委〔2018〕34号)已于3月20日上报国务院国资委,初步选取投控公司、粮食集团、深圳国际、特发集团、远致公司5家直管企业,在2018—2020年深入开展国家“国企改革双百行动”。目前,5家直管企业全部通过国务院国资委审核,待国务院审议通过后,市国资委将指导相关企业“一企一策”加快制定实施改革方案。


  四是加快实施国资重组整合“1+N”方案,推动国有资本做强做优做大。继续完善并推动投控公司打造金控平台工作方案和全市环境水务资源整合方案落地,金控平台工作方案已于7月3日经市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环境水务资源整合方案经4月20日市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目前已行文提请市委常委会审议。会同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牵头起草食品安全集团组建方案,发挥市属国资在保障市民食品安全和健康需求方面的重要作用,在食品安全领域探索企业化运作模式,打造从标准到营养全方位、从农田到餐桌全覆盖的,国内领先、国际一流、市民满意的食品安全综合性平台,方案已于5月28日经我委党委会审议通过,拟于近期与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联合向市委报文。


  五是深入实施“上市公司+”战略。支持产业集团按照行业发展和产业链状况,以上市公司为平台,采取多种方式,实现整体上市或主要资产上市,推动优质核心资产向上市公司集中,提高国有资产证券化率。开放性推动上市公司的并购重组,支持优势企业依托现有资源或管理优势,加大对外部优质资源、优势企业的战略性并购,加强全产业链、价值链整合与协同,不断提升上市公司的发展规模和质量,以上市公司带动市属国资国企整体发展壮大。支持投控公司于今年4月成功协议收购合和公路基建66.69%的股权,取得粤港澳大湾区核心交通要道广深高速公路和广珠西线高速公路的相关权益,目前正在按照香港上市公司规则实施配售工作。全力推进深粮集团与上市公司深深宝的重组工作,率先探索粮食流通储备类企业整体上市,于6月8日召开深深宝董事会审议通过重组相关议案,并已按证券监管要求公开披露了本次重组事项的重组报告书(已复牌)。于6月27日召开股东大会审议本次重组交易方案,并于6月29日将重组方案申请正式上报中国证监会。积极开展上市公司摸底调研工作,促进上市公司加快发展,3月至5月启动了市属国资上市公司摸底调研工作,目前已完成了11家上市公司的调研,督促市属国资上市公司明确战略定位、产业方向、商业模式和发展路径,推进相关直管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加快发展;督促尚无上市公司平台的直管企业尽快研究补缺,利用资本市场推进企业发展,并加强与资本运营公司的协同运作;统筹研究非上市资源的证券化路径和推进步骤,整合优势资源向优势企业、上市公司集中,加快证券化进程,提升资产证券化水平。积极支持投控公司战略入股怡亚通,加快高端服务业布局,协议受让怡亚通控股股东持有的13.3%股份,并已于5月15日完成了项目协议签署,首笔受让款项已于6月中旬完成支付。


  六是实施市属国资基金群战略,加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的布局力度。围绕各类基金功能定位,依托基金的产融结合、资金放大和体制机制优势,通过体系化协同,服务国资战略实施,服务国企主业发展,服务上市公司做强做优做大,推动基金群规范有序发展。设立首期规模50亿元的深圳市天使母基金并推动实质性运营,由投控公司和创新投2家市属国企协同运作,共同组建管理公司进行管理。天使母基金重点投向以创新创业、新兴产业发展为主要投资方向的天使子基金,引导社会资本投向天使类项目,加速培育我市天使投资、早期投资,满足我市企业早期融资。目前该基金已与一系列市场化子基金机构(ARM公司和深圳清华大学研究院等)进行了战略合作。统筹指导3家市属国企设立了总规模80亿元的人才创新创业基金,并积极开展募资及投资运作,截至今年一季度末,3支人才创新创业基金募资总额33亿元,投资各类人才项目29个,投资额约4.56亿元。在市人才局的支持下,目前正在制定人才创新创业基金管理办法,以发挥基金的市场化机制,充分支持我市人才的创新创业发展。组织开展重大产业基金投资华星光电T7项目商务谈判,大力支持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液晶面板产业发展,在前期重大产业发展基金已完成投资华星光电G11项目80亿元的基础上,牵头组织市经信委和鲲鹏基金等相关单位和企业与华星光电就项目公司的有关内容开展商务谈判,拟新增投资华星光电T7项目70亿元。5月22日,华星光电第11代超高清新型显示器件生产线项目(简称“T7项目”)投资合作协议完成签约。经5月31日2018年第9次市政府党组(扩大)会议审议通过后,已签署了合作协议。积极推动鲲鹏基金发展,深入研究鲲鹏基金管理费事项,配合研究调整鲲鹏资本投资决策架构和决策机制、考核指标等事项,推动鲲鹏基金、鲲鹏资本规范管理和加快发展;指导督促鲲鹏基金加大投资力度,先后与燃气集团、巴士集团设立了燃气和大交运产业基金,直接对赛格集团、万和证券等市属国企进行了股权投资,有效发挥了基金的产融结合优势,促进国企协同发展做强做优做大;与市属国资产业集团和外部市场化机构广泛开展基金合作,与招商银行合作设立总规模100亿元的鲲鹏招银基金。积极争取和推动市属国资管理和参与国家级、市级各类基金,支持推动市属国企管理我市基础设施投资基金,目前基金方案已经6月4日市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正在加快落实;积极跟进我市参与国家集成电路二期基金、国家军民融合基金等前期研究和沟通工作,配合我市相关工作的推进。


  截至2018年5月底,全系统主导及参与设立基金190支左右,基金群总规模超过3600亿元,累计投资金额超过1600亿元。市属国资基金群特别是创新投、远致富海和投控东海等基金企业,所投资项目基本都布局于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有效支持市属国资国企产业布局优化调整。其中,创新投获投中2017年度“中国最佳中资创业投资机构TOP50”(第一名)、“中国最佳创业投资机构TOP100”(第三名)、“中国最佳回报创业投资机构TOP10”;远致富海入选投中2017年度“中国最佳并购基金TOP10”。


  18.对“国企改革创新能力较弱,创新投入不高,创新人才缺乏。市属国企创新型企业数量较少、规模较小,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仅有45家,仅为全市同类企业总数的0.4%。国企对创新领域发展缺乏深刻认识,创新意识不强,创新动力不足。2017年市属国企研发投入9亿元,占营业收入的0.56%,远低于全市研发投入占GDP4.13%的水平。同时,全市共有国家级领军人才310人,市国资系统仅有5人,高层次领军人才及专业技术人才建设滞后”问题的整改。


  一是牢固树立“创新是第一动力”理念,坚持思想再解放、改革再深入、创新再加速,加速推进实施《关于促进市属国有企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深国资委〔2016〕64号)为牵引,涵盖创新扶持奖励、创新投入视同利润、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收入抵扣利润、创新业绩考核、创新容错机制、创新成果转让、高层次科技人员持股等内容的“1+7”创新政策。积极督促企业抓好对接落实,已将有关工作任务纳入企业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和领导任期考核,推动企业抓紧完善创新体制机制,形成政策合力,全面提升创新研发能力。


  二是连续5年每年从国资预算中新增1亿元扩充创新资金,强化创新资金导向功能,建立完善“投、扶、奖”联动机制,支持创新型企业发展壮大。加大重点创新载体、重大创新项目扶持奖励力度,夯实企业创新基础。已指导远致创投公司完成《股权资助虚拟股权资助及贷款贴息项目评审管理办法(送审稿)》《股权投资及虚拟股权投资管理办法(送审稿)》及相关合同文本编制工作,不断优化“投、扶、奖”联动工作机制,运用多种手段支持创新型企业发展。


  三是深入实施《深圳市国资委创新资金管理办法》(深国资委〔2017〕193号),推动直管企业全面建立研发投入长效机制,指导系统内高新技术企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全部建立研发准备金制度,抓好《关于市属国有企业创新投入在经营业绩考核中视同利润的操作指引(试行)》(深国资委〔2017〕146号)、《市属国有企业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收入作为上缴利润抵扣项工作指引》(深国资委函〔2017〕1187号)文件落实工作,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力争到2021年,市属国企总体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达到2%以上,其中,创新型企业达到5%以上。


  四是梳理汇编并已于6月中旬下发《深圳市人才工作政策选编》,收集整理了深圳市以及我委的人才政策近50份,涵盖了人才认定、人才奖励、科技创新、人才安居等系列制度,成为直管企业开展人才工作的指导性手册,受到了企业和人才的欢迎。


  五是鼓励企业采用高端特聘岗位等形式灵活引进企业发展急需的各类高层次、专业技术型人才。


  六是加强对系统高层次人才的关爱。主动帮助解决高层次人才的实际困难,组织召开市属国企系统高层次人才座谈会,听取院士、专家等高层次人才代表对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的意见建议,协调解决工作生活中的困难,为专家人才解除后顾之忧。加强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沟通,争取将直管企业监事会主席、财务总监以及专职外部董事纳入我市产业发展与创新人才奖申报范围。积极向市委组织部推荐陈宜言等3名市属国企系统高层次人才留名“人才星光柱”,增强了高层次人才的荣誉感和自豪感。


  七是加强市人才集团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其招才引智平台作用。对人才集团组建以来班子建设情况进行了调研,研究提出了下一步工作建议。


  19.对“国企产业布局结构不尽合理。基础设施公用事业、金融、地产、新兴产业等产业板块的净资产占比分别为59%、17%、8%和2%,以基础设施公用事业为主体,金融产业和战略新兴产业、未来产业为两翼的‘一体两翼’产业板块发展不平衡。新能源等领域关键技术自给率较低,集成能力薄弱,核心竞争力不足。大部分资产、业务集中在深圳,国际化配置资源能力与国际知名企业差距较大”问题的整改。


  完善市属国企产业布局,分类推进企业做强做优做大。


  优化发展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支持企业积极承担深圳市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大力推动地铁轨道三期建设、四期沿线土地综合开发方案研究及12、13号线PPP项目实施方案研究工作;推动投控公司深圳湾超级总部基地项目建设,支持投控公司与相关企业积极参与深港科技创新特别合作区建设,研究制定深港科技创新特别合作区发展有限公司组建方案,并已于5月2日上报市建设深港科技创新特别合作区领导小组;3月7日和4月12日分别完成机场卫星厅和卫星厅配套工程项目的董事会审批事前沟通程序,指导并督促机场集团加快卫星厅、第三跑道、T4航站区等重大项目建设,大力拓展国际航线,积极参与珠三角世界级机场群建设。支持市属国企走出去,主动参与长江经济带、粤港澳大湾区、京津冀和雄安新区等国内重点区域开发建设,支持盐田港集团黄石港项目成为黄石市重点基础设施枢纽项目,并已于4月25日组织相关市属国企参与湖北省黄石市产业投资项目对接;支持投控公司与武汉硚口区国资公司共同成立湖北深投控投资公司,加快推进汉江湾科创总部基地项目建设;支持天健集团参与扬州市邵伯古镇PPP项目社会资本方投标,拓宽业务布局,实现工程建设、地产开发、城市服务等业务联动发展,该项目已经5月28日委主任办公会审议通过。支持市属国企在“一带一路”沿线和欧美国家推进海外投资布局,3月1日完成投控公司深越合作区项目追加投资审批;6月18日深圳湾硅谷科技创新中心在美国举行揭牌仪式,实现正式运营;继续跟进能源集团美国阿特斯太阳能光伏项目在美国相关部门的审批;特发信息印度光缆生产基地投资项目顺利推进,预计年底前签订合作协议。


  创新发展金融准金融业,指导投控公司积极推进银行牌照的收购工作,目前已经锁定了银行标的,签订了保密和排他协议,近期将开展入场尽调;推进国任保险深圳总部大楼选址、注册地从北京变更至深圳和增资扩股等工作;继续督导高新投和中小担实现对深圳中小微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以及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全区域、全覆盖”,确保各类优惠扶持政策实实在在普惠于广大中小微企业。支持联交所打造成为全国重要的区域产权交易市场和深圳多层次资本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支持联交所积极参与市统一股权登记托管交易服务平台建设,积极参与建设深圳前海股权交易中心,推动深圳市股权交易市场稳健发展;支持联交所充分发挥市场化优势,进一步拓展业务空间,在巩固市属、区属国有产权交易业务的基础上,积极开拓省属企业市场,实现增量业务发展,加快推动区域性产权交易市场做强做优做大。


  转型发展房地产业,在2017年路桥集团划转至特区建发集团的基础上,推动特区建发继续进行深度融合,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全产业链平台,推动特区建发按计划开展大空港片区海洋产业基地围填海、市级地下综合管廊、智慧停车场等基础设施建设。支持特发集团完善金融支持保障体系助推地产业务发展,支持特发集团在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等传统融资渠道外,通过下属特发投资公司的参股企业成立房地产基金,带动社会资金支持特发集团城市更新、棚改和旅游资源开发等业务发展,提升综合保障能力。


  跨越式发展新兴产业,在去年相关工作的基础上,继续深化市属国资国企新兴产业发展规划的研究起草工作,5月14日组织能源集团和赛格集团等企业主要负责人召开座谈会,广泛征集意见,力争尽快提交委党委会研究决策;统筹推动市属国资国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支持远致公司战略入股杭州龙焱成为第二大股东;支持深高速按照环保产业发展战略,积极通过投资并购、项目合作等方式稳步推进深汕环境产业园、湛江水环境治理以及贵州省垃圾焚烧发电等重点环保产业项目;支持特区建发全面开发建设运营中欧蓝色产业园;推动新能源企业发展,指导相关单位于5月31日签署委托监管协议,将投控公司下属的客货中心委托给巴士集团,助力打造我市出租车充电桩的投资运营平台,支持巴士集团在全面完成新能源汽车置换的基础上,与深圳光启合作开展公交智能安防产品的技术研发和市场推广;按照圈层梯度战略和“一区多园”模式,加快科技园区、创客空间、孵化器和加速器建设,积极推动投控公司开展高新北片区升级改造整体规划编制、高新工业村拆补协议签署和深圳湾超级总部基地项目专题研究等前期工作,加快落实国际会议中心项目工作方案制定等工作,加快推进特区建发留仙洞总部基地、光明加速器、尚智科园等园区项目的开发建设工作。


  外溢发展商贸物流业,支持深圳国际大力推进传统物流园区转型升级,积极推动互联网、大数据及物联网与现代物流的深度结合,着力建设西部物流前海“一带一路信息港”,推动华通源物流中心向现代城市综合体转型升级;推进市属国资物流资源整合,支持深圳国际与投控公司签约收购深圳沿江高速项目公司权益;推荐深圳国际作为深圳方代表与广铁集团对接,参与平湖南铁路货场项目建设运营,做强物流产业资源整合平台;建设粮油流通综合服务平台和国际一流的农产品流通网络,支持粮食集团通过粮食物流园区、大宗商品交易平台的建设,深入挖掘产业链中的高附加值环节,构建现代化的粮食物流园区,打造粮食流通综合服务平台,深化商业模式的转型创新,提升核心竞争力,将粮食集团建设为有内涵、有质量、可持续发展的粮食供应链优质服务商;支持免税集团做强做精免税业务,做好做广有税业务,成为追求品质生活群体信赖的服务商。


  20.对“市场化经营机制亟待完善。商业类国企尚未全面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推进力度不够大。股东结构仍不合理,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法人治理结构尚不健全。薪酬总额决定和调整机制亟需完善,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尚未普遍建立”问题的整改。


  一是落实“用三年时间攻坚、全力推进商业类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总目标。4月份召开市属国资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全面启动暨专题培训工作会,组织编纂工作手册和政策汇编,全面梳理审核要点,形成政策问答,指导规范混改审核工作。成立混改专项工作组,集中培训、集中办公,下设6个小组,分工并行推进具体混改项目工作,各直管企业也成立了混合所有制改革领导小组,负责实施直管企业内部混改工作,形成上下联动、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全面摸底梳理市属国资系统企业,分类分步推进商业类企业混改,按照“摸底梳理-首轮对接-意向名单-重点对接-上报立项”的程序,对系统内1400余家企业逐家对接、全面摸底,了解企业的商业模式、产业发展、经营情况、混改意愿等,并与直管企业共同完成了立项前的混改工作步骤。目前委主任办公会已审议通过了第一批混改立项名单。混改工作成效得到了市委市政府的高度肯定,我委牵头的“深化市属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项目”获评为“2017年度深圳市全面深化改革优秀项目”。


  二是指导市投资控股公司等20家直管企业完成公司章程全面修订工作。下一步,将结合国资监管新要求、市场变动新形势、企业改革新情况,及时对直管企业公司章程进行动态调整。


  三是结合直管企业章程全面修订工作,积极推动直管企业修订配套议事规则。目前,直管企业相关议事规则的委内审核及决策流程已基本完成。后续,将持续跟踪直管企业公司章程及其议事规则的落地实施。


  四是开展专题研究,已将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研究作为今年的重点课题,探索如何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统一起来,进一步促进党组织在公司治理中发挥作用组织化、制度化、程序化。


  五是根据《国务院关于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的意见》(国发〔2018〕16号)及国家有关政策精神,并结合市属国企实际情况,研究起草《关于完善直管企业薪酬总额科学决定和弹性调整机制的指导意见》,拟于年内正式印发实施。根据国家政策精神和我委文件规定,按照“一企一策”原则指导各直管企业结合自身分类定位、行业特点、发展阶段和内部管理制度等实际情况,对标借鉴市场行业先进标杆和通行做法,研究制定薪酬总额科学决定和弹性调整实施办法,推动直管企业在2020年底前全部建立实施薪酬总额科学决定和弹性调整机制。目前,已指导机场集团、人才安居集团探索形成了薪酬总额决定和调整机制的初步思路,下一步将指导各直管企业加快推进实施。


  六是加强顶层设计,大胆探索,全面推进长效激励机制。根据国家政策规定,对标先进企业和行业惯例,研究起草《关于直管企业所属企业建立健全长效激励约束机制的工作指引(讨论稿)》、《关于直管企业全面建立长效激励约束机制有关问题的解答(讨论稿)》等系列制度办法,督促直管企业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优化完善内部决策和监督程序,以市场为导向,对标行业,结合公司发展战略,“一企一策”加快推进直管企业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建设,优先支持市场化程度高、公司治理规范、市场化选聘高管人员或已上市的企业实施长效激励,力争2019年实现直管企业“全覆盖”。目前投控、鲲鹏等8家企业长效激励约束方案正在积极推进中,长效激励建设工作取得实质进展。


  三、以整改为契机,推动市属国资国企工作再上新台阶


  在市委巡察办和第三巡察组的大力指导下,市国资委党委紧盯问题、深挖原因,务实举措、狠抓落实,经过两个多月的努力,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我们深知,对照市委和市委巡察办的要求,我们的工作还有不小的差距。下一步,市国资委党委将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目标导向,持续把整改工作抓实、抓细,推动巡察整改成果制度化、长效化,推动市属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是强化抓整改的责任担当。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把持续深入推进巡察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作为推动市属国资国企健康发展的有力抓手,久久为功。


  二是坚持抓整改的目标标准。对巡察反馈的问题,一个一个过,高标准、高质量、高要求落实整改任务。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将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对还需要一定时间整改到位的,建立台账,明确责任,加强督查,确保压力充分传导、责任有效落实,确保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到位;对影响全局和长远、需要长期坚持整改的事项,紧盯不放,一抓到底,务求实效。


  三是完善抓整改的制度机制。坚持具体问题与制度建设相结合,针对共性问题和薄弱环节,加强宏观设计,进一步查漏补缺,着力构建系统完备、衔接配套、有效管用的制度体系。对整改过程中制定的制度措施,坚决抓好贯彻执行;对正在研究制定的举措,加快工作进度,确保在规定时限内出台,下发执行。

中共深圳市国资委党委

  2018年8月13日


中共深圳市人民政府金融发展服务办公室党组关于市委巡察组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的汇报材料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8年1月25日至3月30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深圳市人民政府金融发展服务办公室(以下简称市金融办)进行了巡察。5月8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向我办通报了巡察情况的反馈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市委巡察组巡察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强化责任担当,把巡察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好抓实


  办党组高度重视,把抓好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严肃认真的态度,坚决按照市委规定和巡察组要求,按照“聚焦问题、深挖根源、标本兼治、长效管用”的原则,全面部署、扎实有序推进整改工作,逐项抓好整改落实。


  一是深入领会精神,统一思想认识。5月8日市委巡察组反馈会后,市金融办党组迅速召开党组(扩大)会议,认真领会巡察反馈意见,深刻反思和查摆存在的问题,专题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会后,又组织以处室为单位通报巡察反馈意见精神,督促每一位党员干部增强巡察整改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全员参与、上下联动,以坚决的态度、有力的措施,不折不扣抓好落实。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办党组切实承担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成立由党组书记、主任何晓军任组长,各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处室主要负责同志参加的领导小组,统筹抓好整改落实具体工作。办党组书记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多次主持召开党组会、办务会对整改工作进行强调部署,认真过问重大问题,督办重点整改事项。各党组成员按职责抓好分管领域的整改工作,实现了全办巡察整改的领导责任全覆盖。


  三是细化整改措施,确保取得实效。逐项对照巡察反馈的问题,深刻剖析原因、梳理形成清单,制定印发了《市金融办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分工表》,明确具体的整改内容、整改措施、牵头领导、责任处室和完成时限,实行台账式和销号式管理,完成一项销号一项,不留盲区和死角。同时,以巡察整改工作为契机,修订或新制定一批规范制度,做到既治标又治本,从源头上封堵制度漏洞,确保整改长远见效。


  四是召开民主生活,巩固整改成果。办党组于7月12日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各班子成员逐一对照检查,深刻查找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汇报巡察整改落实到位情况,坦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做到谈问题不回避、找差距不护短、查根源不遮丑。会议要求各班子成员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各负其责,继续巩固分管领域巡察整改成果,并对切实抓好机关党风廉政建设、持续推进新兴金融行业党建、强化专项资金等内务管理工作作了部署。


  在两个月的集中整改过程中,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五大类9项问题细化为42条具体举措,其中28条属于立行立改、予以销账;另外14条建立健全了制度机制,将长期落实、持续完善。通过认真梳理反思和整改落实,市金融办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更加突出,党组议事决策制度更加规范完善,党员干部的政治意识、纪律意识、进取担当意识明显提高,队伍作风更加务实高效,财务管理、档案管理、专项资金等内控制度加快健全,地方金融监管能力建设进一步加强,整改工作已见成效。


  二、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着力解决党组的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部分班子成员政治意识不强问题


  1.关于党的领导意识较弱、党组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已整改,长期落实。办党组认真学习领会《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组织修订实施了市金融办《党组会议工作细则》和《办务会议工作细则》,重点对党组会议、办务会议的议事范围作了进一步细化和规范,明确党组会加强政治理论学习,落实“三重一大”决策,研究重要工作部署、长远发展规划、重大改革措施以及机关党建、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建设、机构编制、干部任免奖惩、大额资金使用等重大事项,突出党组谋全局、把方向、抓大事、管干部的领导核心作用。针对巡视组指出的此前存在办务会研究机构编制、公务员选调等问题,办党组深刻吸取教训,规定凡涉及干部提拔晋升、调进调出、外派挂职等,一律作为“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经办党组集体讨论研究,严格履行规定程序,严禁由行政会议代替党组会决策。


  同时,修订了办务会议事规则,聚焦业务工作和落实层面,并结合党组会的决策安排,对项目资金的审议标准等作了分层式界定,进一步严格规范管理,严守资金安全底线。办党组将认真抓好上述制度的贯彻落实,坚持按章办事,确保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和制度化。


  2.关于部分领导干部政治意识不强,对党的理论创新认识不深刻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已整改,长期落实。一是完善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修订了《深圳市人民政府金融发展服务办公室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强调要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切实学懂弄通、入脑入心。坚持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党组会第一议题,明确写入新修订的《党组会议工作细则》;凡是上级重要文件、会议精神,第一时间安排党组会或办务会传达学习贯彻。二是每季度至少举行一次党组理论中心组集中学习,5月25日邀请了市委党校负责同志就《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新的丰碑——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行专题讲座。三是加强日常学习督促机制建设,开列学习清单,定期印发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党中央重要会议和文件等学习资料;安排党组成员积极参加市委组织部组织的党性教育等专题培训班,并要求定期撰写学习心得,坚持把学习贯彻党章党规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情况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述职及考核的重要内容。


  (二)着力解决坚持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不够,系统内党建工作基础薄弱问题


  1.关于未严格坚持“三会一课”制度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已整改,长期落实。一是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经报市直机关工委批复后,于6月27日召开了全办党员大会和干部职工大会,完成党支部增补及工会换届改选工作,调整充实支委力量,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二是进一步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制定“三会一课”年度工作计划,推进“三会一课”制度化、常态化,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党支部大会、党课学习。定期召开支委会,研究党支部重点工作计划及党员教育工作,做好会议记录,形成会议纪要。三是完善党小组工作机制。以全办三个党小组为单位,每月至少各举行一次活动,加强日常学习,丰富组织生活。配备党小组秘书,做好学习和活动记录。四是建立“市金融办党员微家园”微信群,方便党务工作联络,定期发布党建信息,加强微课堂教育。今年4月建群以来,共发布党务工作信息30余条、学习资料20份。


  2.关于行业党建工作基础薄弱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已整改,正在推进。一是与市委党校合作,共同组成课题组,深入开展金融行业党建调研,摸清行业党建底数,厘清行业党建工作机制,研究形成《深圳市金融系统党建工作创新机制研究》报告。在此基础上,正梳理制定加强金融行业党建的若干措施。二是持续推进新兴金融行业基层党建,实现行业自律和基层党建“双促进”。继在全国率先引导成立深圳市小额贷款协会、互联网金融协会党委和纪委后,于6月12日推动成立了深圳市典当协会党支部。目前,深圳市小额贷款行业有基层党总支1个、党支部13个,6月22日召开了首次党员大会和党建表彰大会,选举出了新一届党委和纪委班子。三是充实党建工作力量,加强机关党务干部配备和培训,不断提高党建工作水平。


  (三)着力解决部分干部政商关系不清,协会监管存在漏洞问题


  1.关于一些干部违反廉洁纪律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已整改,长期落实。针对有的干部违反廉洁纪律问题,办党组深刻反思,按照市纪委监委要求,已全力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严肃处理。同时,以案为鉴、吸取教训、警钟长鸣,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一是落实“谈话提醒”制度,办领导班子成员每季度与分管处室负责人进行谈话提醒,分管处室负责人定期与处室工作人员进行谈心谈话,使“咬耳朵、扯袖子,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今年上半年,已组织谈话提醒十余次。二是加强日常警示教育和监督,特别是加强对干部“八小时”以外生活的监督,提高干部纪律意识。三是加强对《市金融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市金融办党组班子成员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市金融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等廉政制度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建立定期反馈机制,强化过程监督,切实做到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齐抓共管。


  2.关于部分行业协会违纪违规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已整改。根据市委市政府部署,我办加挂市金融监管局牌子,统一归口履行地方金融管理职责。今年2月,我办正式与市经信委完成融资担保、融资租赁、典当、商业保理等职责交接工作,相应承担上述行业协会的对口管理职责。针对巡察反馈指出的问题,我办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对几家新承接监管业态的行业协会进行约谈,了解情况,并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涉事协会限期整改。一是典当协会对历年财务收支情况、日常费用明细进行了详细梳理,重新制定了财务管理流程,设立出纳等专职专岗规范经费使用,定期向会员公布。同时,督促协会重新改聘秘书长,并组织对全行业党员进行普查统计,全部造册备案,选举出新的党支部书记;制定工作计划,规范党员发展流程,严肃党组织生活,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二是督促深圳市信用担保同业公会于6月中旬完成近10年财务账册等资料移交工作,包括财务会计原始凭证113册、银行对账单206页、明细账及审计报告各11本等。该协会承诺将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制度,严格遵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等加强规范管理。三是明确责任,部署各处室按照对口原则,持续指导加强新兴金融行业协会建设,充分发挥规范自律和协助监管功能;对不合规运作、仅代表个别或少数会员企业利益的协会,要采取有效措施进行规范整顿。四是每季度召开全市金融行业协会联席会议,引导各协会贯彻落实国家金融政策方针,共同研究促进行业规范发展;建立健全协会党委、纪检工作机制,加强规范管理和廉洁发展工作。


  (四)着力解决专项资金管理制度不够完善,审批监管存在漏洞问题


  1.关于专项资金管理制度不够完善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已整改。一是制定和发布实施《<深圳市扶持金融业发展若干措施>资助项目申报操作指引》,明确各类资助项目的政策依据、补助标准以及申报时间、申报程和材料要求,增强专项资金审批管理的透明度,提高拨付效率和准确率。二是制定《深圳市金融总部项目遴选及用地申报操作指引》、《金融总部项目产业发展监管协议(格式样本)》,将尽快出台实施。其中,《监管协议》对金融机构购地自建办公用房“自用”等概念作了进一步明确界定,避免因释义不清引起误解或争议。三是修订完善《深圳市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部门职责分工,强化专项资金的预算管理、绩效管理和监督检查,经办务会审议通过后,近期上报市政府审定。


  2.关于专项资金受理审核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已整改。一是针对长期使用借调人员承担受理审核工作问题,修订完善了《关于规范借用工作人员管理的暂行规定》。一方面,牢固树立编制意识,严格规范审批程序,从严从紧控制借调人员数量;另一方面,加强纪律教育和日常管理,明确借调人员工作范围和职责,对于专项资金管理、机构审批监管等关键岗位工作,严格落实在编干部主体责任。二是针对申请资料审核把关不严问题,委托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对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进行全流程梳理,对发现的问题逐一采取措施规范改进。在此基础上,制定实施全办《金融发展专项资金内部管理暂行规定》,明确各处室、各环节职责分工,细化工作流程要求,健全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减少自由裁量空间。此外,同步制定《金融机构专项资金办理流程》、《金融创新奖和金融科技专项奖办理流程》以及《金融机构一次性奖励和搬迁费用补贴办理操作指引》、《金融机构增资奖励办理操作指引》等20项配套指引文件,进一步提高专项资金管理的精细化、规范化水平。三是针对一些文书、发文审批资料遗失问题,《金融发展专项资金内部管理暂行规定》进一步细化了有关材料归档的具体要求,明确规定各处室需在规定时间内移交专项资金办理全流程材料,完成归档动作。对未按要求在办理时限内完成审核或归档的,纳入全办岗位职责管理考核给予相应处罚。


  (五)着力解决金融监管机构的组织和业务建设亟待加强问题


  1.关于内部机构人员配备滞后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长期落实。一是加快推进干部招录选配工作,加强监管队伍建设。按照我市公务员招考的统一部署,我办新招录7名干部,近期组织到岗。另外,今年以来我办新提拔优秀青年干部2名、调入干部2名,干部配备和人才梯队建设逐步加强。二是根据市编委会议部署和有关批复精神,我办研究制定了《深圳市金融稳定发展研究院组建方案》,已报市政府审定。该研究院将围绕全市金融发展大局,立足公益定位,重点打造为配合地方金融监管治理、促进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支撑金融改革开放的创新载体。三是大力加强培训教育,提高干部专业素养和履职尽责能力。组织干部参加执法人员考试、学法考试,推进依法行政;组织就维护国家安全、公文办理、专项资金管理等进行专题培训,增进干部业务能力;与香港汇丰银行等合作,每年选派优秀干部参加高端金融培训,拓展国际视野。


  2.关于相关业务规范建设不足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长期落实。按照中央统一规则,逐步建立健全地方金融监管业态的制度体系。一是总结前期P2P蜂巢指数、小额贷款公司CAMEL+RR评级体系、交易场所FORCE指数的有益经验,根据新承接的监管职责,以风险识别为导向,部署研究制定融资担保、融资租赁、商业保理、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等监管报表体系,加强非现场监管。二是组织开展交易场所资产管理类业务、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杠杆率、融资担保公司合规风险等专项排查,采取有效监管措施,严格督促各类新兴金融企业加强业务合规管理,严守规范发展底线。三是研究制定和完善全市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备案登记管理办法、验收合规指引、催收行为规范、退出指引等系列制度,明确合规标准,推进分类处置。制定配套工作指引,组织开展互联网小额贷款业务专项整治,得到国家网贷整治办的充分肯定。四是针对部分金融类企业注册地与经营地相分离问题,研究采取有效举措,加强准入管理;会同市场监管部门研究空壳类、违规类新兴金融企业的市场退出方案,探索闭环监管路径。


  3.关于监管资源协调、整合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长期落实。一是贯彻全市金融工作会议部署,结合各区(新区)实际,研究起草《关于充实区一级金融工作力量加快构建上下联动监管体系的请示》报市编办,推动进一步落实属地管理责任,避免监管空白和盲区,通过市区联动共治,共建条块结合、无缝衔接、全面覆盖的区域金融风险防范体系。二是创新监管手段,进一步整合拓展市金融风险监测预警系统、监管信息系统、灵鲲金融安全大数据平台的功能,打通技术通道、加强数据共享、优化风险模型,通过区块链、AI智能分析等技术应用,加强对新兴金融企业的动态监测,实现风险早识别、早预警、早处置。与腾讯公司共建监管科技实验室,将大数据安全风控与金融监管工作相结合,通过政企创新合作,探索地方金融风险治理新路径。三是继续完善“412”风险防控清单,加强与公安、工商、驻深金融监管等部门及各区之间的联动,推动在派出所、街道办建立工作专班,调动各方资源,深入开展风险网格化排查和协同处置。持续加强非法集资宣传教育,上半年已联合组织大型活动近80次、投放宣传品超7万份;落实非法集资举报奖励制度,广泛发动群众力量,构建群防群治格局。


  三、巩固深化巡察成果,开创金融工作新局面


  市金融办党组将持续抓好整改落实,带头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断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打造对党忠诚、敢于担当、廉洁高效的干部队伍。持续发力、巩固运用好整改成果,对已经落实整改和即将完成的事项,适时组织一次“回头看”,坚决防止“雨过地皮湿”;对已逐步落实尚未最终完成的事项,继续压实整改责任,严格按照既定整改“路线图”加快推进,及时对账销账;扎实抓好制度规范和长效机制建设,补齐制度短板、加强约束激励,促进巡察整改工作向纵深发展,有力助推各项金融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一是扎实抓好思想政治建设。把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确保中央政令畅通,确保中央、省、市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把党章党规党纪学习教育当作经常性的工作抓实抓紧,着力增强全体党员干部学习的主动性、自觉性和系统性,大力创建学习型党组织。二是层层压实从严治党政治责任。突出党组在全办工作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层层传导压力,强化管党治党政治担当。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监督条例等党内法规,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谈心谈话、“三会一课”、发展党员、党费管理使用等制度,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研究加强金融系统党建的具体措施,切实做到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三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驰而不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紧盯“四风”新形式新问题,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深入研判履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廉政风险,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制定务实有效的措施,筑牢拒腐防变防线。


  (二)严明纪律、严以用权,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一是以规范权力运行为目标,不断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重点围绕审批、监管、资金、人事等重点环节强化制度约束,切实把纪律和规矩严起来、立起来,实现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让自觉遵守制度、严格执行制度成为全体党员干部的习惯和风气。抓好纪律监督、作风监督和履责监督,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二是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建立健全公开透明、程序规范、科学严谨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机制,努力建成一支政治强、业务精、敢作为、作风正的干部队伍。加强干部地方金融监管能力建设,培养“恪尽职守、敢于监管、精于监管、严格问责”的监管精神。加大干部监督管理力度,严格执行个人事项报告、离任审计、因私护照管理等制度,把好干部廉洁从政关口。三是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履职。正确认识和科学厘清职权边界,严格遵守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加快推进重大专项政策制订、重点领域建章立制工作。督促各监管处室按照中央关于金融风险整治的部署要求和统一规则,落实属地监管职责,加强源头风险管控、分级分类处置和长效机制建设,自觉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维护金融市场稳定秩序。


  (三)履职尽责、敢于担当,奋力开创金融改革发展新局面。深入贯彻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聚焦金融工作三大任务,加快转变金融发展方式,加强地方监管治理,优化金融生态环境,为我市构建现代化经济体系、向创新引领型全球城市迈进提供有力支撑。一是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效。加快制定金融支持中小企业创新创业、促进创业投资发展等专项政策,促进产业链、创新链、资金链“三链融合”。推广应用深圳市创业创新金融服务平台,研究制定小额贷款保证保险、应急转贷、政策性融资担保基金等配套措施,精准施策服务中小微企业。聚焦科技金融、供应链金融、绿色金融等重点领域强化政策支持。推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提高直接融资比重。二是有效防控和化解金融风险。深入开展金融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扎实推进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持续高压打击非法集资,坚决遏制金融乱象。整合发挥好地方金融风险监测预警系统、监管信息系统和灵鲲金融安全大数据平台的功能作用,促进监管科技的深度应用。按照中央统一规则,加快完善小额贷款公司、交易场所等各类业态监管办法,探索闭环监管长效机制。三是深化地方金融改革和开放合作。承接好新增地方金融监管事权,推动充实区级金融部门工作力量,加快构建上下联动的监管体系。利用好前海先行先试政策,持续深化跨境金融创新。健全深港澳金融合作长效机制,落实深港金融科技合作备忘录,支持配合澳门特色金融战略发展。加强深圳金融与国际金融市场的互联互通,主动服务“一带一路”建设金融创新。 


  中共深圳市人民政府金融发展服务办公室党组

  2018年8月13日


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信访局关于市委巡察组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的汇报材料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部署,2018年1月26日至3月30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委市政府信访局开展了巡察。5月11日,市委巡察组向市委市政府信访局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市委巡察组巡察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整改责任


  自接受巡察以来,我局始终自觉接受、主动配合、坚决服从市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始终把抓好整改落实作为重中之重的工作任务,切实落实整改主体责任,并以从严治党的政治自觉和壮士断腕的责任担当打赢整改“攻坚战”,以巡察整改的实效推动新时代特区信访事业再上新台阶。


  (一)统一思想,提高站位。市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后,当天下午,局领导班子立即召开巡察整改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巡察整改落实工作。市委副秘书长、信访局局长程正华同志到任后,第一时间召开局务会研究巡察整改工作,强调这次巡察是对我局工作的“全面体检”,是对我局干部的关心、爱护,要切实抓好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坚持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举措,作为推动新时代特区信访工作改革发展的重要契机,作为增强党员干部纪律规矩观念、层层落实“两个责任”的重要途径,切实增强整改落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周密部署,精心组织。按照“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的要求,对照市委巡察反馈意见,局班子认真研究,迅速制定《深圳市信访局巡察整改工作责任分工表》,梳理了5个方面18个问题。对需要整改的问题,制定了55项整改措施,明确分管领导和责任处室,确定时间表,逐项落实责任。


  (三)建章立制,形成长效。以巡察整改为契机,查漏补缺,对症下药,把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作为整改落实构建长效机制的关键环节,研究制定科学、管用、长效的工作机制,积极完善制度体系,强化制度执行,从根本上堵塞漏洞、解决问题。目前,已建立和完善制度6项。


  二、坚持问题导向,狠抓整改落实


  经过两个月集中整改,我们针对巡察组反馈的5个方面、18项问题,按照“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的要求,以对组织高度负责的态度,不回避,不遮掩,强化整改措施,整改工作有序、有力、有效,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机关党建工作较薄弱,存在“重业务、轻党建”问题的整改情况


  1.机关党建工作重视不够整改情况


  一是召开巡察整改工作专题民主生活会。局领导班子对照巡察反馈意见,主动认领问题,研究整改举措,撰写对照检查材料。会上,班子成员坦诚相见,红脸出汗,深入剖析根源,认清问题实质,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二是制定《市信访局机关党委党建工作要点》。召开机关党委会对全年机关党建工作进行统筹谋划,明确年度重点党建工作任务、责任支部、责任人及完成时间,年底开展党建述职考核。三是充实党建工作力量。从基层选调一名熟悉党建工作的科级干部专职负责党务工作,确保局党建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层层压实党建主体责任。四是拍摄党员电教片《真诚接访暖民心》。积极宣传全国信访系统先进集体--来访接待管理处党支部的先进事迹,发挥新时代信访战线上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营造比学赶超、见贤思齐良好氛围。目前,该片已经入围深圳市2018年党员教育电视片备选名单并在读特网、深圳先锋等媒体全市展播。


  2.政治理论学习抓得不严不实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局务会已经安排第一议题 9次,每次安排一名班子成员带头领学,把自己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站在不同的角度谈心得体会,谈落实思路,真正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融入日常,抓在经常。二是组织干部集中参加政治理论学习。召开理论中心组学习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上关于巡视监督的重要讲话,强化巡察整改责任意识。开设两期信访系统干部专题培训班,把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重点学习内容,共有120名信访干部参加培训。三是设立党建宣传栏。在局机关宣传栏、电梯增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内容,切实提高学习成效。四是深入开展“大学习、深调研、真落实”活动。制订了《深圳市信访局开展“大学习、深调研、真落实”活动实施方案》,成立了活动领导小组,在全局兴起“大学习、深调研、真落实”的热潮。


  3.组织生活开展不规范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今年上半年,机关党支部共召开党员大会18次,领导干部上党课8次。二是局领导班子带头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活动。今年上半年,局领导班子成员参加理论中心组学习12次,参加支部党员志愿者活动、主体党日等支部活动10余次。三是重新核算局党员党费缴纳数额,督促党员按期足额缴纳党费。今年上半年,共收缴党费21659.86元,全部按规定数额上缴上级党组织。四是建立市信访局机关党委党建先锋微信群。定期发布有关党建动态,组织党支部和广大党员随时随地学习党建知识,开展党建研讨,督促党支部落实好组织生活。五是扎实做好全面彻底肃清李嘉、万庆良恶劣影响专题民主生活会有关准备工作。领导班子成员按照工作方案认真开展学习、谈心谈话、征求意见建议等活动,撰写对照检查材料,深入剖析根源,认清问题实质,作出表态和承诺,提出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


  (二)“两个责任”落实不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存在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1.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整改情况


  一是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今年上半年,召开两次局务会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传达学习市直机关工委系统暨两新组织纪检监察工作等上级会议精神,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到实处。二是充实纪检工作力量。明确办公室一名调研员专职负责纪检工作,加大纪检干部业务培训,提高纪检干部能力水平。三是印发了《市信访局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工作责任分工》。修订了《市信访局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明确责任处室和责任人。四是组织局纪检干部签订深圳市纪检监察干部业余生活和社会交往活动行为规范承诺书,从严从实加强纪检干部自身管理。


  2.廉政风险防控意识不强整改情况


  一是主动摸排全局廉政风险点。针对财务等重点岗位制定信访局廉政风险防控制度,主动排查廉政风险,堵塞廉政漏洞。二是制订《深圳市信访局廉政风险防控措施》。紧紧围绕财务管理、新调入人员管理等重点廉政领域,综合运用教育、制度、监督等措施,集中力量抓好防范管理,从源头上杜绝不廉洁行为的发生,防范廉政管理风险。三是集中开展“以案说纪”警示教育。信访局机关纪委组织全局党员干部观看了廉政警示教育片,以我市国企领域的负面典型为镜鉴,吸取经验教训,强化廉政底线;张贴廉政宣传海报,在局机关营造廉政教育文化氛围,提升全体党员干部的廉政风险意识。四是组织新进干部签订公职人员勤政廉政承诺书,实现党风廉政建设承诺全覆盖。五是开展为官不为和行政问责排查。每月向市纪委上报为官不为和行政问责情况,上半年机关纪委没有收到有关党员干部违法违纪投诉。


  3.谈话提醒未形成制度化、常态化的有效机制整改情况


  一是集中开展廉政谈心谈话提醒。印发了《市信访局党风廉政建设谈话提醒工作方案》,特别是对关键岗位、高风险岗位要重点谈、深入谈,红红脸、出出汗,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不断筑牢干部廉政思想防线。今年上半年,共对3名处级干部进行了重点谈话提醒并报市党廉办。二是抓好关键时间节点廉政提醒工作。端午节等重要时间节点,机关纪委给党员干部发送廉政提醒短信,平时多观察、常提醒、勤唠叨,强化廉政意识,督促干部守好廉政底线。


  4.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仍有差距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基层调研工作。修订完善《市信访局挂点联系区(新区)工作制度》,局领导班子成员每季度至少到挂点联系区(新区)调研一次,实现到基层调研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市委副秘书长、信访局局长程正华同志到任后立即走访广州市信访局等兄弟单位以及各区,开展调研和交流。上半年,局班子成员到基层调研20余次。二是加强机关办公室内务规范化管理。制定《市委市政府信访局机关内务规范化管理制度》,成立市信访局机关内务检查领导小组,督促各处室落实机关内务整改各项规定,改进工作作风,营造整洁优美的办公环境。


  (三)在从源头上减少和解决信访问题方面,局领导班子改革创新和主动作为不足,为市委市政府发挥决策参谋作用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1.改革创新意识不强整改情况


  一是强力推进信访业务流程改革。成立信访业务流程改革工作推进领导小组,组长由市委副秘书长、信访局局长程正华同志担任,副组长由罗志威、管连秀同志担任,借鉴先进地区做法,草拟改革工作方案。二是全力推动市政府热线电话整合改革工作。坚决贯彻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对标“国内领先、世界一流”工作标准,狠抓落实,先后召开10余次工作研究整合工作,制定整合措施,解决改革过程中遇到的难题。目前,市政府热线电话整合工作已经取得初步成果,12345热线电话招投标工作已经顺利完成交接,其他市直部门的整合工作正有序推进。


  2.主动作为存在不足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对重点信访案件督查督办。上半年实地走访市直有关部门、各区督查重点案件31次,以电话、发函等形式督查案件700余次,组织10名督察专员开展专项督查工作,督促有关政府部门完善制度,改进工作。二是部署开展重大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今年4月份,召开了全市信访矛盾化解攻坚工作专题会议,印发了工作方案,部署信访矛盾化解攻坚工作,做到“四攻坚四聚焦”。连续6年开展信访积案化解工作,共排查548宗信访积案(包括省信访局向我市交办的重点积案143宗,深圳市自排自查积案405宗),均已全部办结,总结案率100%,实现“零积案”工作目标,得到国家局和省局的充分肯定。圆满完成全国“两会”等重点防护期信访维稳和中央巡视组交办案件办理工作,处理中央巡视组交办案件743宗。来访接待管理处副处长谈文春同志被市委授予新担当新作为先进典型。公开电话管理处副处长刘清刚同志被市直属机关工委授予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三是充分运用信访部门“三项建议权”。进一步深入落实和严格执行《深圳市信访工作约谈制度(试行)》,对信访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力的进行约谈,发挥信访约谈制度的震慑力,把法定“三项建议权”用实用好,督促市直各单位和各区整改纠正信访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对约谈整改不明显的,及时提出处分建议报纪检监察机关。今年上半年,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工作建议共20余份,督促有关部门履行职责,改进工作。


  3.系统分析研判欠缺整改情况


  一是改进人民建议征集工作。结合信访业务流程再造同步推进人民建议征集工作改革,制定信访业务流程再造改革方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信访案件进行系统性分析和研判,更好的为市委市政府发挥决策参谋作用。二是完善信访形势分析联席会议和案情会商等制度。组织召开上百次会议协调有关部门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建议。上半年共印发《深圳信访》专报 12期,交流了经验,改进了工作。三是按市委要求起草《关于加强新时代信访工作的意见》。突出问题导向,主动分析研判,充分发挥新时代信访工作作用,切实依法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


  (四)干部队伍监管有漏洞,群众纪律和工作纪律执行不到位问题整改情况


  1.干部离深和出入境管理不严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出入境证件管理。认真抓好“调查统计、备案管理、教育培训、制度规范”四个环节,严禁党员干部自行保管出入境证件,党员干部出入境证件统一交由局办公室保管,未履行报告程序的一律不得私自领取。二是经常开展谈话提醒。对1名一年内多次出入境的干部进行了提醒谈话,及时咬耳扯袖。三是修订完善《市信访局干部离深和出入境报告制度》。加强对党员干部离深和出入境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向市纪委、市委组织部通报有关情况,坚决防范违规违纪行为发生,切实做到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


  2.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和退休党员监督管理存在不足整改情况


  一是督促机关党委和各党支部承担起对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管的主体责任。加强与党员领导干部家属特别是与其配偶的联系沟通,教育引导和鼓励家属多关心、多过问党员领导干部的思想、工作和生活情况,当好廉洁自律的宣传员、监督员和“廉内助”,及时向家属了解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表现情况。二是不定期组织离退休党员干部召开座谈会。利用“三八妇女节”等节日契机安排离退休干部集中学习上级有关离退休干部监督管理和廉洁自律规定。


  3.干部个人有关事项填报不规范整改情况


  一是组织党员干部集中学习个人事项报告有关规定。领导干部带头学习,了解个人事项填报要求,深刻领会,抓好落实。二是安排干部本人及其家庭成员签订承诺书。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切实增强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和组织观念,自觉接受组织监督。三是加强对干部个人有关事项填报的抽查核实。按照市委组织部要求,上半年共对2名处级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进行了抽查,一致率100%。四是强化抽查结果运用。对抽查核实结果与领导干部填报个人有关事项材料内容一致的,予以归档;对漏报或填报不规范的,要求重新填报或限期补报;对不如实填报或隐瞒不报的,不得提拔任用、列入后备干部名单,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对涉及违纪违法的,根据有关规定移交纪检监察机关调查处理。


  4.窗口纪律执行不严整改情况


  一是对被曝光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了严肃处理。召开全体干部大会,组织全体人员观看了《第一现场》曝光视频,并通报相关情况。责成来访接待管理处有关负责人在会上作出检讨,深刻吸取教训。对福田区派驻人员进行严肃批评教育,并责成福田区信访局作出相应处理。责成市卫计委、市住建局对驻厅接访室当值人员的脱岗行为进行严肃处理,并按要求重新选派有责任心的工作人员到市信访大厅工作。二是开展窗口纪律自查自纠。组织来访接待管理处和大厅各单位接访室工作人员集中观看《第一现场》曝光视频,撰写观后感;集中开展驻厅干部作风建设教育,组织驻厅干部学习有关作风建设文件,开展自查自纠,马上进行整改。三是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建立信访大厅驻厅干部请休假和上下班考勤制度,坚持每日一巡查、每月一考核,检查情况及时通报驻厅窗口工作人员所在单位;对外公布投诉电话、向来访群众发放服务对象评议表,主动接受群众全方位的监督评议。四是开展“创建文明接待窗口、做群众满意接访员”活动。抓作风改善服务形象,抓制度改善工作方法,抓纪律改善工作秩序,抓环境改善窗口面貌,更好地为来访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努力实现“让形象更佳、让服务更优、让窗口更亮、让环境更美”的总体目标。


  (五)财务管理不够规范,存在廉洁隐患问题整改情况


  1.项目经费审批存在程序倒置整改情况


  一是集中开展财务自查自纠。及时发现和纠正部门预算执行、资金使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做到过程留痕、责任可查。二是重新修订完善《市信访局财务管理规定》。进一步明确审批报账程序,规范财务管理秩序,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及时消除廉政风险点,堵塞制度漏洞。三是加强对各处室报账程序和材料的审核把关。严格落实分管财务副局长“一支笔”审核把关制度,把预防和监管的关口前移,严格规范报批程序、报销凭证,程序不完善、资料不齐全的,一律不予报账。四是加强财务档案资料存档保管。重点围绕财务档案种类、装订方法、保管年限等内容,加强会计凭证装订,总账、明细账、合同等资料的保管,做到有据可查。


  2.公款办理山姆超市会员卡由私人使用整改情况


  一是立即清退公款办理的山姆超市会员卡。5月16日,去函深圳沃尔玛百货零售有限公司,申请注销5张办理的会员卡。目前,上述5张会员卡会员状态已由激活更改为删除。二是在全局开展公款办理超市会员卡自查自纠。全面彻底开展所有公款办理会员卡专项清理行动,做到清理对象无一遗漏、清理范围不留死角、清理时限按期完成、清理过程不走形式、清退效果不打折扣。三是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局纪委、办公室通过督查、核实等形式,确保全局党员干部做到公款办理会员卡“零持有、零报告”。


  3.驻京工作经费使用欠规范整改情况


  一是完善驻京工作经费使用制度。重新制定和完善相关财务制度,吸取个别同志违纪教训,健全驻京信访维稳工作组资金使用有关制度,完善财政资金内控机制和审批流程,定期监督检查。二是对驻京干部集中开展一次工作经费使用和廉洁自律教育。明确有关规定要求,从源头上加强防范,督促驻京干部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守住做人做事底线。


  4.财务报销要件不齐全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项目经费管理和监督。关口前移,加强对项目招投标、建设、验收的全程监管;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的法律法规,严禁化整为零、规避招标。二是开展执行财经纪律自查自纠。严格财务报销程序,完善制度,堵塞漏洞。


  三、紧抓整改契机,构建长效机制


  在市委的坚强领导和市委第一巡察组的精心指导下,我局巡察整改落实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还有差距,与构建新时代特区信访事业大格局还有不足,与广大干部群众的期望和要求还有落差。下一步,我们将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中央和省委、市委有关巡视巡察工作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强信访局机关党的建设,聚焦全面从严治党,以永远在路上的精神状态持续推进巡察问题整改,确保整改落实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一是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守牢政治底线。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定“四个服从”,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全党核心、军队统帅、人民领袖的领导地位,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深刻认识巡视巡察工作的重大意义,不断强化领导干部党的观念和党性意识,切实落实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坚持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一抓到底,将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发展新时代特区信访事业的强大动力,确保全市政治稳定、社会安全、群众幸福。


  二是进一步从严管党治党,夯实执政根基。以巡察整改为契机,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持“两个维护”,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理念,全面加强党的建设,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机关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注重抓早抓小,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做到违纪必究、执纪必严,以问责倒逼“两个责任”落地生根。


  三是进一步深化巡察整改,健全长效机制。坚持标准不变、力度不减,以“钉钉子”精神,按照既定目标和时限推动各项整改任务落实到位,对未完成事项紧盯不放,整改不到位决不放手。对信访制度改革等需要长期坚持的事项,一以贯之抓好落实,不断扎紧扎密制度的笼子,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争当落实“四个走在全国前列”排头兵,不断推进新时代特区信访事业取得更大成绩,为深圳高质量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率先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区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深圳市委市政府信访局


  2018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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