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某市教育局2014年招生执法监察工作总结(精选多篇)范文

(作者:小编时间:2015-08-24 05:16:16)

第一篇:**市教育局2014年招生执法监察工作总结

**市教育局2014年招生执法监察工作总结

**市教育局

****年招生执法监察工作总结

省教育厅监察室:

****年,**市招生执法监察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省教育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监察工作的暂行规定》和《关

于进一步搞好招生执法监察的通知》,坚持依法治考,从严治考的方针,不断健全完善对招生考试各环节的监督制约机制,规范招生执法监察工作,加大对各类违纪行为的处罚力度,严肃了考风考纪,维护了招生工作的公正性和良好声誉,保证了招生工作的健康开展和顺利进行。为加强高招执法监察工作,市教育局、市监察局在原有各项管理制度的基础上又联合下发了《**市教育局**市监察局关于做好****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执法监察的通知》,通知对****年普通高校招生执法监察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进一步加强了高招的执法监察工作。现将我局****以来招生执法执纪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支持,组织健全有力

局党委坚持把招生考试执法执纪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在年初召开的招生考试工作会议,统筹安排,认真部署全年的招生考试执法执纪工作,明确工作目标,提出具体要求,并把每项工作落实到各有关科室。为了确保招生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和执法执纪责任目标的顺利完成,成立了招生考试执法执纪工作领导小组,一把手任组长,纪委书记、主抓招生考试工作的副局长任副组长,各有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与此同时,为确保各项招生政策和“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原则的贯彻落实,抓好考风、考纪,在自学考试、成招、高招、中招等各种考试期间,都邀请市政府、市人大、市政协、市纪委、市监察局的领导与市教育局领导共同组成监督检查领导小组,亲临考点巡视指导工作,为招生执法执纪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加强教育管理,狠抓监督检查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招考中的不正之风呈现出不断变化的态势,近年来,时有严重败坏招考声誉的案例见诸各新闻媒体。为加强招考执法执纪工作,提高工作人员应对不良考风的能力,我们从教育着眼,从管理入手,在提高全体招生工作人员的廉政意识、纪律观念,增强全体工作人员的责任感、使命感上狠下功夫,收到了明显的效果。

(一)加强招考工作队伍的政治理论学习和廉政纪律教育。

局党委及招办注重对招办全体工作人员和局执法执纪工作人员进行思想政治和廉政纪律教育。通过经常性的理论业务学习、法律法规知识学习竞赛、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通过开展“双争”活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教育活动、向郑永立和马景富同志学习活动,使全体工作人员树立了正确的思想观念,提高了法制意识和遵纪守法的自觉性、主动性,增强了拒腐防变的能力,为招考工作的健康顺利开展奠定了良好的思想基础。

(二)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考试工作的管理。

考试是招生工作中极易出现问题的环节,是我们执法执纪的重点环节,针对往年出现的问题,我们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考试工作的管理,提高了主、监考人员的责任意识、工作能力和维护考试纪律、查处违纪行为的自觉性和积极性。一是强化目标管理责任制。为增强各级教育招生管理部门及工作人员执行政策、遵守纪律的自觉性和责任感,继续在全市实行目标管理量化考核办法,县教育局与市教育局、考点主考与招生办公室、巡视组长与招办、监考与主考分别签定了目标责任书,确保责任到人,人人负责。为保证责任制的落实,每个每个考点都安排市派巡视员进行综合评估打分,市教育局则根据巡视员的记录将主考、监考的工作情况记入其个人工作档案,与个人政绩、业绩及评先晋职结合起来。二是认真召开主考、监考、巡视员培训会。每次考试前都要对全体主考、监考人员等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加强纪律和廉政教育,并及时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严禁不合格人员参加考试工作。三是利用条幅、版面、考场警示标志、违纪公告等形式大力宣传考试纪律,营造严肃的招考氛围,有效地震慑了违纪行为。四是改革监考办法。在全市实行推磨监考,每个考点都有一半监考来自其他学校;在考点内实行轮换考场制度,监考人员一场一换;在进考场前方通知监考人员,使托人说情者无机可乘,无计可施。五是加强试卷保密安全工作的管理,对保密员进行了严格的筛选培训,制定了严格的保密室管理和试卷交接、管理制度。六是继续实行考试工作奖励制度。监考人员查处一起违纪奖励主考、监考各5元;针对自学考试违纪问题相对较多的情况,在此基础上,实行浮动奖惩的新办法,即省、市巡视员处理违纪人数如果超过考点总违纪人数的20,按每场15元扣除该考点的浮动补助;考试结束后,按照省招办的规定,评选省级优秀监考员;年底市教育局组织评选本年度招生考试工作先进个人和集体。

(三)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严格进行检查监督。

第二篇:关于做好我校2014年招生执法监察工作的通知

中共许昌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院纪字?2014?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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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校2014年招生执法监察工作的

通知

全校各单位:

为了维护国家招生制度及政策规定的权威性和严肃性,确保我校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和健康有序进行,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校2014年的招生执法监察工作通知如下:

一、深入实施阳光工程,确保我校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

招生就业处、学生处和教务处等参与招生工作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我校招生工作的管理,切实按照深入推进“阳光工程”的工作要求,继续严格执行招生工作“六公开”(招生政策公开;招生资格及有关考生资格公开;招生计划公开;录取信息公开;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公开;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公开)、“六不准”(不准违反国家有关招生规定;不准徇私舞弊、弄虚作假;不准采取任何方式影响、干扰招生工作正常秩序;不准协助、参与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组织的非法招生活动;不准索取或接受考生及家长的现金、有价证券;不准以任何理由向考生及家长收取与招生录取挂钩的任何费用)的规定,进一步加大招生信息 - 1 -

公开的力度,完善公开透明的招生工作体系,确保“阳光工程”各项政策落到实处。

二、建立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加大规范管理工作力度

学校要加大源头防治腐败的工作力度,把廉政建设的各项要求融入招生制度、政策和措施之中,建立起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机构,形成“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学校纪委(监察处)要建立健全能够及时发现隐患、有效纠正过错的机制,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要加强教育培训工作,使招生工作人员掌握政策规定,明确纪律要求增强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履行职责;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与协调,相互及时通报情况,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履行好管理与监督的责任;要畅通社会监督渠道,对考生和群众反映的问题,要切实做到“有诉必应、有错必纠、有责必问、有案必查”;要运用近年来发生的招生诈骗及违规招生的典型案例加强警示教育,努力营造良好的招生工作氛围。

三、落实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加大监察工作力度

学校要切实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全面落实招生工作责任制,做到工作责任落实到人;既要抓好组织和管理工作,又要抓好对干部的管理与监督;既要确保我校招生工作的安全和公正,又要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对社会和谐与稳定负责。校纪委(监察处)要督促招生就业处不断充实完善“阳光招生”的公示栏目及内容,督促相关部门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示有关校务和录取信息;要坚持“全程参与、重点监督”的原则,特别要加强对录取过程中重点岗位人员、特殊类型招生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纪违规招生行为。对监督不力或瞒案不报、压案不查的,除追究有关部门领导的责任外,还要追究有关监察部门的责任。

四、 严肃查处违规招生案件,加大对违法违纪行为的打击力度 今年的查处重点是:擅自超计划招生,违规承诺乱招生,混淆学历

教育与非学历教育、全日制普通高校和成人高校进行欺诈招生以及与招生录取挂钩的乱收费行为。录取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纪律,廉洁自律,严禁违规在国家招生体制之外录取学生,严把招生录取和新生入学关口,严格检查,强化监督,对其中发现的问题要坚决予以纠正;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招生案件,严格追究有关当事人和相关领导的责任。不准擅自扩大招生计划,不准特批未达到录取条件的学生进入高校,不准利用职务和工作的便利向招生考试机构和高等学校递条子、打招呼指名录取学生;禁止招生考试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参与社会中介组织及其工作人员介绍、拉拢生源的任何活动。”坚决抵制“说情风”的干扰和社会上腐败行为的侵蚀,自觉维护招生工作的严肃性。要切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举报、投诉和发现的问题要“有诉必应、有错必究、有责必问、有案必查”。按照《教育部关于高校招生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办法》的相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

五、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我校招生执法监察工作的顺利进行

为了加强对我校招生执法监察工作的领导,特成立我校招生执法监察工作领导小组,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汪庆华任组长,纪委副书记、监察处处长张学功,招生就业处处长肖绍俊,学生处处长陈彪,教务处处长高新战,财务处长李庆广为成员。招生执法监察工作领导小组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对招生执法监察工作的领导,确保今年我校招生执法监察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中共许昌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4年6月26日

第三篇:2014年某市教育局上半年工作总结

2014年上半年全市教育系统按照“发展、提高、统筹、服务”的方针,着力以提高质量、提升层次为重点,以统筹教育资源为抓手,以全面推进教育现代化为目标,不断加快教育创新步伐,大力实施素质教育,努力办人民满意的教育。通过全体同志的共同努力,奋力开拓,取得了较好成绩,为圆满完成年度工作任务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一)各级各类教育得到协调发展

高等教育:根据国家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指标(试行)的要求,从正确处理好我市高等教育发展中的质和量关系以及办学条件和最终办学规模的关系,实现由量的扩大向质的提高转变、由条件定发展向稳定学校办学规模的转变的实际出发,在对市属各普通高校的办学条件进行了详尽分析的基础上,全年共安排市属普通高校招生计划20142人,比上年增长5.4%;其中本科5800人,增长5.5%;高职13742人,增长5.7%;使在甬高校学生规模达到9万人。安排市属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计划8200人,比上年增长29.13%。其中本科(含专升本)1600人,增长23.08%;专科层次计划6600人,增长30.69%;学生数将达到4万人。2014年预计全市高等教育毛入学率将达到35%。

成人教育:加大农民培训的力度。市教育局成立了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领导小组,组织、指导全市农村职业学校、成人学校积极参与当地政府组织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据统计,上半年全市教育系统有152所职成校列入当地政府定点培训机构,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58655人,农民工岗位培训179975人,农业实用技术培训101886人,回乡初高中毕业生职业培训24813人。同时,在全市全力推进职工、农民“双证制”教育,

6月初在东钱湖成人学校召开了全市“双证制”教育现场会。至6月底,全市参加“双证制”教育达6291人。继鄞州、海曙区被教育部列为全国社区教育实验区以后,慈溪市、江东区、江北区、镇海区、象山县又被省教育厅列为首批省级社区教育实验区。

(二)办学层次和办学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

1、狠抓了全市高等教育层次的提升。为进一步优化我市高校的布局结构,提升我市高等教育的层次,上半年,我们进一步加大了“申博、升本、升格”工作的力度。宁波大学通过开展学科建设工程和队伍建设工程,努力提高学校的教学、科研水平,并计划于下半年再次申报博士点;通过努力,宁波高等专科学校经国家教育部批准已正式升格并更名为宁波工程学院,第一次本科招生计划就达到570人,使学院能在一个比较高的本科平台上发展;宁波大学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已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升格并更名为宁波天一职业技术学院。同时,我市大力推进高等教育国际化进程,引进国外优质高等教育资源,通过多方努力,经教育部批准,由浙江万里学院与英国诺丁汉大学合作创办的宁波诺丁汉大学上半年已正式筹建并开工建设,并于今年计划招收300名本科生。

3、突出了抓基础教育的内涵发展与提高。上半年,着手建立更加科学化、透明化的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的评估体系。在不断完善省级基础教育课改实验区实验工作的基础上,按照“积极稳妥,逐步推进”原则,实施了全市新一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大力推进教育信息化,狠抓了在甬高校互联及接入中国教科网的工作,推进了中小学校园网的建设;狠抓了教育信息化工程示范镇、市级优秀网站与创新实验基地的建设,进一步完善了东方191网校。加大了实验室建设投入的力度;同时,加大中考、中招制度的改革力度,在基础教育段建立了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与招生录取相结合的机制,在城区及余姚、镇海等地的体育中考中推广了游泳选项测试,实行了中考“两考”分离。

(三)教育资源统筹工作正在积极有序进行

2、加快了高教园区建设。高教园区(南区)公共设施建设正在抓紧进行,功能得到进一步完善;宁波诺丁汉大学于2014年4月15日举行奠基、开工典礼,正式投入建设。高教园区(北区)的建设也在全面展开。3月份,经专家论证,市高教园区规划建设领导小组讨论并确定了宁波工程学院校区规划方案;市委徐福宁副书记、市政府成岳冲副市长就宁波工程学院的土地征用事项多次召集镇海区、江北区和市有关部门协调。目前,土地征用和拆迁户的过渡房建设正在进一步落实之中。4月21日,中国科学院、浙江省政府、宁波市政府代表在杭州签订了共建中科院宁波材料技术与工程研究所的协议和备忘录,中科院材料研究所正式落户宁波高教园区(北区)。

(四)教育创新得到了进一步推进

1、扎实推进成人学校运行机制改革。在有关县(市)、区进行了乡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运行机制改革试点,成校干部实行公开选拔、竞聘上岗,优化了成教队伍结构。上半年,慈溪崇寿镇成人学校首次向全镇中小学代课教师公开招聘了成教工作者。东钱湖成校也向社会自主招聘了11名工作人员。用人制度改革突破了成人教育“政府配人,学校干事”、“有多少人办多少事“的传统运作模式,开始确立“以事业发展为中心,以自主办学为动力”新的成人教育发展观。

3、进一步推进了素质教育。强化了学生的德育工作。在全市启动了“新课程新德育”工程,加强了学生综合实践活动、统筹劳技中心与社会实践基地的建设;开展了“行为规范示范学校”建设,在城区将学生思想品德与行为习惯纳入了初中学生毕业与升学考试;在全市推广了县(市、区)、乡镇(街道)、学校三级道德教育的试点工作经验;加强了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辅导员队伍建设。同时,在全市深入实施了体育艺术新课程标准及新的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举办了宁波市中学生田径运动会,在省第九届中学生运动会上取得了团体总分第一的好成绩。举办了宁波市教育系统第七届艺术节,协同市委宣传部等组织了“百场音乐会”,促进了学生艺术能力和人文素养的全面发展。

4、深入开展了创新实验活动。在全市教育装备部门和学校网站中开展了创办“十大优秀网站”活动,通过活动,积极推进了信息技术在管理和教学中的应用;同时,在全市中小学开展了创办“十大创新实验基地”活动,为全市实施素质教育提供了实验平台。(五)师资队伍的整体素质得到进一步提高

2、建立了以实行聘用(任)制和岗位管理为重点的新的人事管理机制。加大了用人制度改革力度,按照精简、规范、优化、高效的原则,科学设置中小学的内部机构,会同市人事局印发了《市教育局直属学校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方案》;在教研室等局直属单位实施了人员聘用(任)制,并规范了考核制度,今年先行推出3个教研员岗位面向社会招聘,逐步在直属单位建立起“能进能出、优胜劣汰、竞争上岗”的用人机制。开展了第二次面向社会人员教师资格证书的认定工作,全市共有1423人申报教师资格。组织召开了专题研讨会,研究贯彻实施《浙江省贯彻国家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实施意见》。建立了市、县两级教育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开展教育系统内人事代理,逐步建立单位用人的新机制。

3、进一步强化了职评的导向机制。上半年,新制发了中专、中小学教师职务任职资格推荐评审工作的文件,进一步明确了职评的导向。注重对教师教学能力教育教学实绩的评估,强化对教师业务能力的测试,增加申报和评审的透明度,充分体现公开、公正、公平原则;改进了“小中高”、职高专业课高级职务评审的推荐办法,完善对初次定级教师的统一考核制度,并根据专业职务结构比例设置中、高级职务岗位,按照比例要求控制申报数量,对实行职称“评聘分离”的学校,适当放开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的名额限制;同时,对山区、海岛、经济欠发达乡镇学校教师进行政策倾斜和照顾。

4、进一步强化了教师继续教育。建立了教师“培训超市”,实行“菜单式培训”,逐步做到按需培训,落实了暑期教师全员培训任务;为拓展教师继续教育的空间,更好地解决教师培训中针对性、实效性问题,上半年建起了宁波市教师教育网,探索教师网上培训新模式;为深化教学改革、推进我市教育国际化,上半年,组织了24名非英语专业学科骨干教师赴美国培训,较好地提高了这些教师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和水平;为提高教师的学历学位,与浙师大合作在宁波教育学院开办了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等学科领域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班教学点,探索在职培养新模式。

(六)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不断得到加强

1、加强了基层党的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全市中小学党建工作会议和全市高中学生党建工作座谈会精神。按照“围绕一个主题、解决一个问题、达到一个目的,解决一项工作”的总体要求,坚持一月一次党支部书记例会;围绕学习贯彻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快教育改革发展、转变作风等三方面内容,组织召开直属学校(单位)民主生活会,查找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建立了市教育局党员信息库系统,对11所高校、43所直属学校(单位)近9000名党员情况进行全面采集、核实及电脑输入,至6月底,党员基本信息维护基本结束;新建了高教园区图书馆党支部,完成了宁波二中等8个党支部(总支)的换届选举工作;并按新社团的不同情况,帮助、指导、督促新社团组织建立党组织或落实了党建工作联络员;筹建了宁波市教育党建网。

2、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学习和主题教育。根据今年市委教育工委工作要点和当前的形势要求,健全了各级中心组学习制度,坚持每月一次理论学习、每季一次专题研讨、每半年一次学习自查、每年一次督查考评,并对全年的教师政治学习作了具体安排;市教育局领导在加强自身学习的基础上,为各直属学校(单位)领导干部作了专题辅导报告;拓展了“三满意”主题教育,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从加强领导、创新载体、强化宣传、注重实效的要求出发,对创“三满意”活动作了进一步的规范和改进;开展了“以教师为本,为教师解难”的主题活动,通过多种方式,有针对性地帮助教师解决实际问题;通过进一步拓展“三进”活动内容、深入开展“义教”等活动,引导广大教师以自己的爱心去认真教育每一位学生,平等对待每一位学生,真诚关心每一位学生,从而让社会更多地了解教育,支持教育。

3、狠抓了高校稳定工作。3月份,针对部分高校学生收发“罢餐”短信的情况,市委教育工委高度重视,要求各在甬高校充分发挥思想政治工作网络的作用,全面准确了解学生的真实思想情况,做好针对性的思想工作,并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同时,加强了对食堂的监督管理,加强对食堂进货渠道、价格、质量、服务的管理,在源头上把好价格关,并做好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帮扶,较好地化解了矛盾。针对台湾“3•20”公投有可能影响高校稳定的实际,根据市委领导的要求,早部署、早落实,把工作做在前面,有效地维护了“3•20”前后高校的稳定。另外,对上半年全市高校发生的多起学生出走、跳楼、自杀等意外事件进行了通报,要求各高校高度重视,举一反三,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加强管理,确保学生的生命安全,确保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确保学校的稳定。

4、加大了对教育的宣传力度。建立了教育新闻发布会制度;与《宁波日报》合作,从4月份起至8月份,每月推出一个专版,分专题介绍近几年来宁波教育的政策、创新、发展情况;在宁波电视台《交流》栏目以“中考,今年有些不一样”等为题,就老百姓比较关注的2014年中考与招生等热点问题,与人民群众进行了交流与沟通;开展了新世纪教育创新十件大事评选和首届宣传宁波教育好新闻评选工作。对吴训威同志的先进事迹进行了广泛宣传,开展了向吴训威同志学习的活动。

5、各群众团体的作用得到了进一步发挥。进一步完善和深化了教代会建设,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民办学校工会工作的意见》,进一步推进了民办学校工会工作和民主管理工作。在全市教师中开展了“我与我的学生”征文活动;春节期间,市女教职委组织全市女教职工开展了“春风行动”——为民工子女学校捐书捐款活动,累计捐赠图书50000册电脑等教学设备300余台,课桌椅2014余套,捐款20140余元。开通了教师心理热线,聘请了20余位专家担任教师心理咨询员。

(七)依法治教、依法行政工作不断得到加强

2、加强了党风廉政和相关制度的建设。深化了党风廉政责任制及责任追究办法,在修订完善责任书内容的基础上,市教育局与直属学校签订了2014年规范办学行为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各校校长为规范办学及收费的“第一责任人”。加强了教育内部审计工作,按照教育部《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在对中小学校长离任责任审计的基础上,上半年对任职在五年以上的市实验小学、教医幼儿园、宁波七中、三江中学等主要负责人进行了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根据高校布局结构调整需要对浙江轻纺职业技术学院、宁波服装学院进行了财务审计;对教育学会、成人教育学会进行了财务年度审计。

3、加强了教育法制建设。组织全体机关干部学习了《行政许可法》和《民办教育促进法》;组织县(市)区分管民办教育的同志认真学习了《民办教育促法》及其“实施条例”,并共同研讨了当前我市民办教育改革与发展中的问题;狠抓了《宁波市学校安全条例》贯彻实施。根据《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起草了《宁波教育听证制度》和《宁波市教育局专家委员会工作规则》,逐步完善了行政复议和行政调解等工作程序。同时,根据市政府和市审改办的统一部署,在2014年第二次审批制度改革的基础上,对我市教育行政许可项目进行了认真全面的清理,起草了机关“一站式服务”工作方案,积极推进教育局电子政务,努力方便群众办事,提高服务水平。进一步贯彻《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着力推进我市语言文字规范化,开展了公务员普通话培训与测试工作。

(八)教育对经济社会的贡献度进一步加大

1、加强了高(请帮助宣传好范文 网WwW.hAoWORD.COM)校学科、专业建设。在继续做好市级重点学科、重点专业建设的基础上,制订了全市高校精品学科、精品专业建设方案,以进一步加大我市高校学科和专业建设力度。召开了全市高校专业设置研讨会,引导各高校根据宁波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优化专业设置,加大紧缺专业的建设力度,增强高校服务社会的能力。

2、进一步推进了产学研结合。建立了科研配套经费制度,积极鼓励高校申报国家、部、省和市级科研立项,今年在甬高校承接科研项目有1057项,百万元以上的项目共4项,上半年纵横向科研经费超过5000余万元;宁波大学承担国家科技部的“高通量多功能新型液分离膜材料及相关制品、组器关键技术”,宁波工程学院承担的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杭州湾大桥工程指挥部的“海洋环境混凝土结构配筋腐蚀进程的预埋式无损监测系统的设计研究”等项目,为宁波地方经济的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

3、推进了中职教育牵手企业活动。市、县(市、区)两级教育行政部门和省级以上重点职业学校共同走访企业,了解企业生产状况、用人需求信息和企业对人才的要求,加快校企合作步伐,城区职业学校与企业合作办学率在90%以上,全市中职学校与500多家企业签订了“订单”培养计划。实施了专业教师到企业挂职培训制度,在企业建立了专业师资培训基地,同时还选送了8位专业教师到德国接受了专业培训。

(九)社会对教育的满意度进一步提高

2、加大了教育帮扶工作的力度。继续在全市14个经济欠发达乡(镇)和6个片(区)实施“两免一补助”教育扶植政策,对特困生、低收入生活困难家庭学生继续实施减免优惠政策;并从今年秋季开始,在全市范围内对特残教育学校中就读的残疾学生实行全免费教育。继续实施“东西部学校结对帮扶”工程,加强了对西藏自治区比如县的教育支持工作,完成了教育部下达的新疆班招生计划;做好与贵州对口学校的帮扶结对,落实了20万元资金支援三穗县医院门诊楼建设、10万元资金支援三穗县民族高级中学学生宿舍楼建设、12万元资金支援三穗县民族高级中学多媒体语音实验室建设;选派了22位教师赴贵州黔东南州、黔西南州支教,暑假期间组织12位特级教师、名教师赴贵州开展为期半个月的讲学。加快了与江西等6省的合作,落实了教育部下达的中西部地区合作办学招生计划,加快了“教育移民”的进度。

3、进一步加强了机关作风建设。以机关效能建设为契机,在局机关开展了“为民、务实、清廉”的主题教育;建立和完善了“十八项”制度,提出了机关效能建设实施意见;开展了机关干部下基层调研活动;在全机关推行了首问责任制。市教育服务中心共受理群众咨询、投诉、建议3288件,接待群众来访165人次。

4、进一步密切了与人民群众的联系。继续推动和改进“三进”工作,发动全体局机关干部、教职员工深入社区、学生家庭,了解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意见和建议。组织开展了机关干部与生活困难群众结对帮扶活动,全局机关共计捐款2万余元,并于“七一”前夕,对生活困难群众进行了走访慰问

第四篇:2014年执法监察大队半年工作总结

2014年执法监察大队半年工作总结

半年以来,在局领导和州执法支队的正确指导与大力支持下,围绕今年全局工作重点,加大了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力度,大力查处生产企业事故隐患,进一步突出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要工作和措施

(一)采取措施,加强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的监督监察

严格法定程序、适用法律法规等事项;对执法案件坚持领导集体研究决策;加强工作人员业务学习和法制教育,不断提高队伍整体素质。

(二)依法办事,认真搞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

半年以来,认真组织开展了春节、五一节、端午节前后安全生产大检查,积极开展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重点领域行业安全隐患排查等专项整治,扩大监管覆盖面,加大了监管检查工作力度,深化检查效果。

截止目前,已完成xx多家企业的监管检查,发现安全隐患xx多条,下发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xx余份,对检查发现的问题,严格督促落实整改,对存在拒不执行整改或有较大隐患整改不到位等情况的企业严格执法,有效地打击了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对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过程中发现的违法生产企业采取了停产、停业等强制措施,引导企业合法生产。

(三)加强职业卫生执法监管

根据《黔东南州2014年职业卫生监管重点工作实施意见》(黔东南安办?2014?27号)《黔东南州开展“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黔东南安监职安?2014?4号)等文件要求,强化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工作,严厉查处各类职业卫生违法违规行为,促进用人单位加强职业卫生管理,落实职业病防治各项措施,改善工作场所环境和条件,保护劳动者健康权益。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企业对安全生产工作不够重视,安全生产 1

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企业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投入也不足,设施设备缺乏有效的维护保养,事故隐患整改不力,一些特种作业人员未经培训持证上岗,部分特种设备未经检测合格就投入使用,给安全生产带来了新情况、新问题。

(二)、部分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有所滑坡,以企业为主体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没有真正落实到位,经营者重生产、轻管理,重效益、轻投入,日常安全管理力量薄弱,责任不够落实,工作不够到位。

(三)、企业安全教育力度不够,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法律意识比较淡薄。部分企业安全教育只停留在口头上,做一些表面文章,导致一些负责人、职工安全生产意识淡薄,缺乏安全知识,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冒险蛮干。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做好安全生产大检查,继续组织开展全县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及烟花爆竹安全等专项整治。

(二)、继续完善日常检查、隐患整改等各项制度,规范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

(三)、强化监管检查,加大执法力度。制定和完善执法检查计划,加大执法检查和行政处罚力度,促进隐患整改。对存在较大安全隐患、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以及拒不执行整改指令的生产经营单位依法进行行政处罚。

第五篇: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执法监察工作的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普通高校 招生执法监察工作的通知

教监厅[2014]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2014年是教育系统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推进教育改革发展的重要一年,做好今年普通高校招生执法监察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维护国家招生制度及政策的权威性和严肃性,确保高校招生公平公正,保障高校招生改革工作顺利进行,现就做好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执法监察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履行职责,确保“阳光工程”各项政策全面落实。各地教育监察部门要会同招生考试管理部门,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不断充实各级“阳光高考”信息平台的公示内容,监督高校全面准确地向社会公示办学资格、招生计划、录取规则和收费标准等信息;要加大特殊类型招生的公示力度,切实做到招生程序和标准公开,考生资格和结果公示。要加强对招生工作责任制及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落实好重大事项集体议事制度,监督招生工作人员严格按照制度规定和工作程序规范操作,确保“阳光工程”各项政策落到实处。

二、突出重点,保障高校招生改革工作顺利进行。各地教育监察部门要继续坚持“参与中监督,监督中服务”的原则,采取有力措施对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关键环节、重要岗位和重点时段实施有效监督。要适应高校招生考试改革工作需要,创新监督工作思路,改进监督工作方式和方法。要进一步强化对保送生、艺术和体育类等特殊类型招生录取工作的监督检查,积极探索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下监督管理办法,完善对高校自主选拔和高等职业院校单独招生工作的监督。要以有效的监督促进高校

招生公平公正,保障高校招生考试改革平稳顺利进行。

三、以人为本,提高服务招生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各地教育监察部门要坚持以考生为本、不断增强服务招生工作的意识,提高为考生服务的水平。既要会同招生考试管理部门做好政策宣传、政策咨询和政策解读工作,还要利用典型案例加强招生预警宣传、防范中介招生诈骗行为。要加强与招生考试管理部门的沟通协调,努力做到及时发现隐患,有效纠正过错,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要督促和配合招生考试管理部门、高校建立健全责任明晰、快速处理的工作制度和机制,及时妥善处理群众投诉举报反映的问题,真正做到“有诉必应、有错必纠、有责必问、有案必查”,及时化解社会矛盾,营造良好的招生工作环境。

四、严肃纪律,坚决查处各类招生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各地教育监察部门要会同招生考试管理部门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工作力度,重点查处高校擅自超计划招生,违规承诺乱招生,混淆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全日制普通高校和成人高校进行欺诈招生,以及与招生录取挂钩的乱收费行为。加大对新生入学复查及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对招生考试中发现的各类违规违纪行为,要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育部关于实行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责任制及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坚决查处,严肃处理。对违规招生的高校,不仅要严肃处理直接责任人,还要追究高校负责人的领导责任。对瞒案不报、压案不查的,除追究有关部门的责任外,还要追究监察部门的责任。

五、加强联系,坚持招生执法监察工作报告制度。各地教育监察部门和部属高校要及时将本地区(学校)的重大招生工作事项、发生的重要案件等及时上报驻部监察局。要认真总结招生执法监察工作,并于招生录取工作结束后向驻部监察局报送本地区(学校)工作情况。

二〇一四年六月十二日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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