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扶贫月”活动方案范文

(作者:庸俗907时间:2022-06-17 16:33:41)

“消费扶贫月”活动方案

为认真落实2019年12月21日全国消费扶贫工作座谈会和2020年1月21日召开的2020年开展消费扶贫视频会议安排部署,重点在进一步拉动我县消费扶贫,促进精准脱贫,有效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对贫困地区农产品销售带来的不利影响,根据县委、政府安排部署,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习近平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社会参与、互利共赢原则,调动社会各界参与消费扶贫的积极性,切实解决扶贫农产品销路难题,拓宽贫困户增收渠道,带动贫困人口稳定脱贫致富,促进扶贫产业良性发展,形成可持续增收长效机制,不断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效。

二、总体原则

伽师县通过沙湾县所有渠道销售的农副产品批发价格加上物流成本应低于沙湾县本地同类产品的批发价格。

三、主要方式

消费扶贫是精准脱贫的重要举措,是长效增收的有效举措,要协调社会各个层面,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推动消费扶贫落地见效,真正帮助贫困群众实现增收脱贫。

1、开展商场超市直销活动。倡导“买产品、献爱心、促脱贫”,鼓励在较大的超市商场、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开设贫困地区农产品销售专区、专柜,方便消费者随时随地为贫困地区贫困群众奉献爱心。首先在爱购超市、万客隆超市、宝源农副产品批发市场等企业,组织贫困地区农特产品、畜产品进驻,开设贫困地区农产品销售公益专区、

2、专柜,同时,给予减免摊位费的优惠措施,不断扩大消费扶贫的影响力。鼓励我县各大餐饮协会等社会组织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贫困地区农特产品。

2、打造社区综合服务智能超市示范点。与本地大型农贸市场合作在人口较为集中的大型居民小区建设30个社区综合服务智能超市示范点,智能超市应用智能快件箱、智能柜、无人售货机等智能设备,采取统一标识、统一设施、统一配送、统一价格、直采直供、无接触配送、无人零售的经营模式。一是鼓励电商平台强化农产品供需对接,解决好农副产品买卖难等,更好满足城乡居民生活需要,为尽快打赢战“疫”营造良好环境。二是促使智能超市与农村“庭院经济”建立长期稳定的供销关系,依托各村级服务站点集采集收本村的农副产品配送至各智能超市,发挥集采集配供应链优势平抑物价,使智能超市农副产品物价低于本地传统市场15%-20%的价格,既降低全县居民日常生活购买成本,又帮助农牧民增加收入,让全县百姓切实感受到电子商务带来的实惠。三是通过打通市场调动农牧民积极性,鼓励动员农牧民利用自家庭院和土地资源发展规模化、订单式绿色种养殖,调整产业结构,形成规模化种养殖,通过打造自己的品牌往外走,形成集约效益、产业效益。

3.开展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采购活动。鼓励引导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食堂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并在自愿互利的基础上建立长期定向采购合作机制。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落实。各责任科室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将做好消费扶贫工作与当前开展的“改革创新奋发有发”大讨论相结合,明确任务分工,压实工作责任,每季度将工作进展情况报送到市场建设运行科邮箱,确保各项措施落地落实。

(二)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做好商务领域消费扶贫工作需要政府、企业和社会各界的资源和力量。各责任科室要主动加强与市直各部门的沟通与协调,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加强与各县商务主管部门的合作联动,推动贫困地区主动走出去拓宽农产品营销渠道。要注重发挥有关行业协会、商会的组织作用,调动社会各界力量参与消费扶贫工作。

(三)做好总结宣传,营造良好环境。各责任科室要及时梳理工作开展过程中出现的典型案例和先进经验,要充分运用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加大宣传推介力度,加快提升扶贫产品品牌效

(三)做好摸底调查。沙湾县商工局要积极对接我县贫困户及合作社对可销售的米、油、蔬菜、水果、蛋肉、家禽、家畜、水产品等农副产品进行摸底调查,以便有的放矢供各单位参考,安排订单采购。

(四)加强宣传引导。县委宣传部要运用各类媒体,加大推介力度,提升伽师县特色扶贫产品品牌效益和市场知名度;加大消费扶贫引导力度,培育社会大众消费扶贫献爱心理念,营造全社会参与消费扶贫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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