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上半年根治欠薪工作情况通报及下一阶段工作安排范文
2022年上半年根治欠薪工作情况通报及下一阶段工作安排
促进就业和根治欠薪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月 日
各位领导、同志们:
2022年上半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县人社局始终将根治欠薪工作作为保障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一项重要而紧迫的政治任务来抓,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关于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有关政策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制度机制、创新工资方法、全力抓紧抓实抓好,有效杜绝了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保障了农民工合法权益,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现将工作情况专报如下:
一、上半年工作基本情况
(一)保证金缴退情况:以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四项制度为重点织密防止欠薪“制度网”。对在建、新建等项目,严格落实根治欠薪“四项制度”,做到制度不落实,不予办理保证金手续等措施,狠抓源头治理,2022年1月-6月,共开设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存账户项目5家,缴存保证金122.21万元、办理保证保险18项,金额为793.99万元。退还保证金28项,金额为812.56万元。
(二)案件处置情况:2022年上半年,我局劳动监察执法队队共接访农民工讨薪案件126起,涉及377人,金额354.16万元,已办理114起,涉及344人,金额332.68万元。正在办理12起,涉及33人,金额21.48万元,上述案件中正式立案3起,涉及161人,金额147万元,向公安机关移送1件,办结1件、正在办理1件。另外,受理网络及12345热线投诉案件21起、国家欠薪网站投诉案件63起,对上述网络投诉案件及时进行了处理。
从投诉行业归属来分:工程建设领域66件,占投诉案件的52.3%,其中涉及住建局33件、水利局8件、交通局6件、教育局6件、工业园区3件、卫健局7件、发改委1件、民政局1件、城管局1件;非工程建设领域60件,占投诉案件的47.6%,其中餐饮服务行业28件,快递行业2件、制造业3件、零售行业4件,其他服务业10件、其余行业2件。通过对这些案件的调查处理,我们发现大部分农民工投诉的欠薪案件情况属实,我们依照相关的法律法规,依法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但也有一部分案件是以打着讨要农民工工资的名义,借机讨要工程款,甚至有些当事人提供虚假投诉材料,为谋取私利,钻法律和行业领域管理上的空子,对全县根治欠薪工作增加了负担,处置案件带来了难度,政府部门依法行政面临挑战,社会不稳定因素增加,这些现象充分说明,我县根治欠薪工作还存在一些短板,尤其是各行业主管部门及建设单位源头预防工作不到位,各相关执法部门联合惩戒的力度不够等,与国务院和省市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
(三)执法监察情况:以日常执法检查为手段,组织工作人员加强对在建项目落实根治欠薪各项制度情况开展专项检查,现场对施工单位进行业务指导,督促企业落实劳动合同、考勤、工资表、设立维权告示牌、按月足额发放工资、购买工伤保险等制度措施,规范了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对落实不力的依法下发限期责令期整书,并跟踪落实到位,进而有力的提升了企业对根治欠薪工作的重视程度、增强了责任意识。截止目前,共组织劳动保障执法专项检查4次,综合执法检查7次,顺利完成了“企业薪酬调查”、“工时制度落实”、“女职工权益维护”等专项活动检查任务,共检查各类用人单位及在建工程项目135家次,查处违反劳动保障规定200余条,并通过责令整改、跟踪督办等方式将问题隐患化解在萌芽状态。
(四)惩戒典型情况。一是人社与公安、法院、检察院建立司法衔接制度,依法打击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违法行为,对1起拖欠劳动者工资的案件,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移交县公安局立案处置。二是《按照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人社部规[2017]16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及失信联合惩戒工作的通知》(东人社字[2018]403号)精神,加大对拖欠农民工工资典型案例的曝光力度,对2起典型的欠薪案件的用人单位,依法列入“黑名单”惩戒名单,并同步上传至“信用青海”平台进行曝光。
二、存在的问题
(一)面临国家考核
6月1日-2日***市促进就业和根治欠薪领导小组、6月23日省促进就业和根治欠薪领导小组对我县“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及2021年续建项目进行了实际督查同时要求我县做好迎接国家考核的前期准备工作。从督查情况来看,我县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各行业主管部门对“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国家考核工作重视程度不够,没有报送迎“国考”相关备查材料;二是2021年续建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台账”资料整理不规范,甚至有些项目没有建立台账;三是截至目前***县内在建项目实名制通道仍未落实到位,如***县建筑工程股份合作总公司承建的“***县惠民小区二期商住楼建设项目”项目台账未按规定整理,实名制考勤落实不到位,甚至存在考勤表、工资表造假情况。
(二)建设领域市场秩序还不规范。尤其在当前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严峻形势下,工程项目违法分包、层层转包、挂靠承包、垫资施工和拖欠工程款等问题仍然不同程度存在,如“***县水美乡村水系连通”项目等不同程度存在上述问题,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时有发生。
(三)我县房地产开发项目增多,部分已经开工建设,但未落实“根治欠薪”相关制度,如“威隆新悦城”、“铂悦府”、“***河源泉府”等房地产项目均没有办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手续,为我县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带来了不确定因素。
(四)重点欠薪案件得不到及时有效处置。如“旭道”代培公司拖欠代培老师工资案件、“街子民俗一条街”项目欠薪案件经行业主管部门多次协调,仍然不能妥善处置。
(五)建设领域用工管理和工资支付行为还不规范。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制度还未全面落实,农民工工资按月支付和银行代发工资制度还未全面落实,为部分施工企业或包工头借讨要农民工工资名义讨要工程款的问题埋下了隐患。如县卫健局建设的“***县人民医院门诊急诊医技楼”等建设项目未按“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规定落实建设单位向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拨付人工费要求,施工总承包单位存在未按规定按月支付农民工工资,甚至存在未通过银行代发农民工工资行为。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全力以赴准备“国考”工作;县根治欠薪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定期召开根治欠薪工作联席会议,对照“考核细则”逐一处理存在的问题,力争在2021年度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考核工作中取得良好成绩。
(二)加大欠薪案件的调处力度,妥善化解矛盾隐患;县就治办将严格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要求,加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专项检查活动,定期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专项联合检查,对存在问题的单位,进行联合惩戒,及时予以整改。
(三)进一步落实“根治欠薪”制度保障,加大督查问责力度,对监管责任不落实、组织工作不到位,尤其是对政府投资项目拖欠农工工资引发集体上访事件的单位和责任人,将按规定报县纪委监委严肃追究责任。
1、全面落实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
2、扎实推进人工费与其它工程款分帐管理制度。
3、全面落实农民工工资按月支付和银行代发工资制度。
4、建立联合惩戒和联合激励制度。
2022年6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