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战部党建工作总结(精选多篇)范文

(作者:小编时间:2015-05-17 05:10:43)

第一篇:统战部党建工作汇报

关于开展统战工作创新相关情况的汇报

一、围绕促和谐、创和谐,推进统战工作进社区。

在构建和谐社会中,我们统战部一直在探索统战工作进社区,双向服务促和谐的新路子。

一是提高民进、民盟、民革及无党派人士联谊会对党的创新理论学习,强化参政议政意识促和谐,固强党的民主建设。建立目标考核制度。每季度召开1次理论学习汇报,每半年进行1次党的创新理论研讨,年终进行总结考评。提高参政水平。结合每年的政协会议,提高民主党派议政水平和质量。开展“我为宿城发展献一计”活动,每月提供1条有价值的建议和意见供区委采纳。

二是结合下基层“三解三促”,加大对口服务力度,广泛深入开展公益活动促社区祥和。在教育、文化、医疗等系统开展更为广泛、更为深入的公益活动,让百姓真正感受到和谐大家庭的温暖。结合“三解三促”活动,把义诊进社区、送教(书)进社区等活动常态化、制度化,提高社区居民的幸福指数。

三是健全“双向服务”制度,不断强化统战在农村、社区、非公有制企业、新社会组织的党建工作。各农村、社区、非公有制企业、新社会组织党支部按照“简单易行、便于操作、长期坚持”的原则,制定例会制度、宣传学习制度、走访慰问制度、情况通报制度、信息反馈制度、双项服务制度、联系交友制度、档案管理制度、考核制度等9项制度,汇编成册,打印上墙。从干部学习、提高,开展统战工作宣传,组织日常活动,报告重大情况,抵制宗教渗透以及工作监督、

考核等社区统战工作的主要内容和环节,严格细致的规定,为基层统战干部明确工作任务、方法步骤和具体要求提供必要的指导,促进社区统战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形成,最大限度地避免工作的盲目性和随意性。

二、围绕中心、多层指导,抓好非公经济党建工作。

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中,积极探索,通过建立五项制度,促进全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健康发展,带动全区经济健康发展。

一是建立多层次的非公经济组织联系指导制度。区委成立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工作委员会,抓好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的宏观筹划、组织和协调。各乡(镇)、经信系统成立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指导站,经信系统党建工作指导站由系统党工委副书记任站长,其他相关单位人员为成员,明确各单位工作职责和目标任务,加强对联系企业党建工作的调研、检查和指导。非公经济组织工委与乡(镇)、经信系统非公经济组织党建工作指导站为指导关系,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工作。

二是建立党员领导干部非公经济组织联系点制度。区级领导干部、有关单位负责人所包的乡镇和联系点同时确定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联系点,每月到联系点开展2到3次调查研究,每年帮助联系点解决1至2个难点问题,充分发挥领导干部破解难题,真抓实干的示范带头作用。

三是建立非公经济组织党建工作指导员派驻机制。按照非公有制经济组织规模、分布等情况,对已单独建立党组织和具备单独建立党组织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单独派驻一名党建工作指导员;联合建立党组织的,选派一名党建工作指导员;对尚不具备建立党组织条件且规模较小、员工少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按"地域相邻、行业相近"原则划片派驻党建工作指导员。区非公经济组织工委每季度至少要召开一次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业主和党建工作指导员座谈会,听取党建工作指导员工作汇报、非公经济组织业主的意见和要求,交流经验,帮助解决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四是建立行业职能部门协调抓好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考核机制。将抓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组织组建、党建工作情况作为乡镇和职能部门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列入年度党建工作责任目标,对党组织书记履行岗位职责情况进行考核。

第二篇:县委统战部全年工作总结

中共子洲县委统战部二〇一四年

工作总结

二〇一四年,我部在县委的正确领导和市委统战部的指导下,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及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统战工作会议精神,紧密结合我县实际,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拓展统战领域,开创了统战工作的新局面,为我县的改革、发展和稳定做出了积极的努力和应有的贡献。一年来,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狠抓理论学习,使干部的思想观念有了新的提高 思想认识的提高是做好一切工作的关键,我部领导十分重视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学习。今年我部以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狠抓政治理论知识和业务知识学习,提高了全体干部自身理论水平,促进了干部思想的进一步解放,推动了统战工作的开展。

根据县委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的部署,我部成立了由部长任组长的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制定了《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实施方案》,做到了机构健全,组织有序,安排到位。在学习的过程中,我们紧紧围绕“在学习中增强党性,提高素质,在实践中解放思想,改革创新,真正成为科学发展观

的忠实信仰者、自觉实践者、积极推动者”这一学习目标,精心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对科学发展观的精髓以及各级领导关于统战工作的讲话进行了系统的细致的学习,全体干部都做了l万字以上的笔记,都撰写了心得体会,并且通过召开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使干部认识到了自身的缺陷,清楚了今后努力的方向。通过几个月的学习、讨论、自查、总结,达到了以活动促进工作,以活动提升干部综合素质的目的,使干部在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学习作风和生活作风等方面有了明显的改变,理论水平与业务素质有了很大提高,做到了在观念上求新,事业上求好,思想上求精,工作上求实,能力上求强。

二、突出稳定促进和谐,扎实开展民族宗教工作

1、加大我国民族宗教政策的宣传力度。我部利用重大节日和农村庙会群众集中的机会,通过广播、标语、说书等形式加强宗教的宣传工作;会同县有关部门通过展板、专栏、设立咨询台等,深入基层对民族宗教政策进行广泛宣传,使民族宗教政策深入民心。

2、建立健全宗教场所民主管理制度,对佛事从业人员进行摸底调查,积极探索宗教活动场所规范化管理的有效办法,强化防火教育培训,采取场所自查、有关部门检查等方式,确保宗教活动场所安全有序,切实增强平安创建效果。同时积极引导信教群众做到宗教活动合法有序,自觉维护宗教领域的和谐稳定。

3、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统战宗教联络员制度。今年全

市统战工作会议后,按照省市统战部和县委的要求,同时为了更进一步了解和掌握我县宗教现状,我部迅速行动,召开会议安排部署,抓紧在全县建立统战宗教联络员制度。首先,对全县的宗教活动场所及管理人员进行调查,了解全县的宗教状况;其次,分别在18个乡镇进行统战宗教联络员制度建设的宣传,并协助各乡镇进一步深入基层在各行政村广泛宣传;再次是各乡镇建立统战宗教联络员制度后,我部逐一对各乡镇的统战宗教联络员制度的建设和办公场所进行检查。通过几个月的努力,我县18个乡镇按照市委统战部的要求,全部建立了统战工作办公室,人员选配齐备,场所固定。全县550个行政村也全部建立了统战宗教联络员制度,各行政村的联络员由各村长或党支部书记担任。统战宗教联络员制度的建设使我县宗教工作形成级级有人管,层层有人抓的良好局面。

三、全面联系各类统战人士.引导非公经济健康发展

1、广开言路、开门纳谏。我部通过开展与非公经济人士见面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席会等活动,畅通了进言渠道,充分发挥了统战人士参政议政作用。5月份,我部组织党外人士和非公经济代表人士开展了“我为发展献一策”活动,收集了诸如快村镇道路建设、打造现代特色农业等10多条有利于农业农村发展的建言。同时组织各类统战人士深入基层、深入农村,走访农户,听取农民的心声,撰写调研文章,为经济建设服务。

2、注重发挥各类统战人士的作用。在非公经济人士中深入

开展“光彩事业”教育活动,引导非公有制企业积极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捐资助学、救助弱势群体等社会公益活动,教育他们爱国、敬业、诚信、守法、贡献,充分发挥非公经济代表人士在“双带”工作中的示范作用,做好扶贫帮困“送温暖”工作。

3、组织引导非公经济组织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我县在第二批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共有四个非公企业参加了学践活动,在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学践指导小组和县委学践办、县委统战部的具体指导下,各企业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扎实开展工作,顺利的完成了各个阶段的工作。通过学习、调研、分析检查,各企业领导及20几名中共党员在思想认识上有了进一步的提高,开阔了视野;在管理上有了新的思维,使企业更加规范化、规模化、现代化。

四、围绕县委中心工作,发挥党外人才优势

组织全县党外代表人士开展调研活动。一是对全县县直机关、各乡镇中的科级非中共党员干部进行摸底、登记;二是分系统、分层次就工商联、宗教、新的社会阶层等各方面党外代表人士,组织开展细致的调查摸底,通过调查力求准确、全面、系统的掌握第一手资料,为扎实开展党外代表人士工作奠定了基础。抓好党外代表人士的培养教育工作。进一步加大对党外代表人士的教育培训力度,重点加强政协委员中党外代表人士的教育培训,积极组织参加省、市高层次学习培训班,以提高政治协商、参政议政、民主监督能力。探索建立党外干部定期联系制度,通

过举办中层以上非党领导干部学习班、培训班,以及选派党外干部参加各级学习培训等形式,进一步提高广大党外干部的政治素质和工作能力。我部会同有关部门对全县中层以上非党领导干部建立定期考核制度,并积极向县委推荐使用。密切与组织部门的沟通配合,按市委有关文件要求做好有关部门党外干部的配备工作,推动我县党外代表人士工作迈上新台阶。同时扎实工作,恪尽职守,全面完成县委、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五、深化服务意识,强化队伍建设,提高工作效率。

不断深化统战干部的服务意识,加强与非公有制企业的联系,深入探索各级领导与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密切联系的新途径、新方法,切实发挥好与企业之间的桥梁作用,促进我县非公有制经济的快速健康发展。

加强统战队伍自身建设。在作风建设方面,以作风建设促进队伍建设,大力倡导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精神和任劳任怨的作风,切实加强思想民主作风建设。在制度建设方面,我部以“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为目标,着重加强了内部制度建设,建立和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狠抓了内部规范管理,保证了部内机制顺畅有序,形成了良好的工作局面。

总之,今年我部的统战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在全县的政治、经济、文化建设中做出了应有的贡献,但也存在许多的不足,主要体现在个别乡镇对统战工作重视程度还不够,部门之间的协调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强,统战干部的思想、工作水平需更进一步

提高等。这些不足我们将逐步解决,努力使今后的工作再上一个新的台阶。

中共 xxxx县委统战部

2014年12月15日

第三篇:县委统战部上半年工作总结

一、上半年工作总结

今年上半年,我县统一战线工作在县委的领导和市委统战部的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盛市统战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县委工作中心,按照年初制定的工作要点,坚持以科学的发展观统筹各项工作,不断为构建和谐**贡献力量,县委统战部上半年工作总结。

(一)加强领导,提高统战工作水平

一是加强对统战工作的领导。把统战工作纳入乡镇和县直部门党政主要领导的实绩考核内容,纳入党建目标责任考核内容,纳入新闻部门的宣传计划,纳入县、乡(镇)党校的培训和教育内容,在全县党建工作会议上作总体部署。于年初召开全县统战工作会议,认真传达了全国全省统战部长会议精神,总结了去年的工作,安排部署今年工作任务。同时,根据县委、县政府的工作中心和上级统战部门的工作部署,制定下发《2014年统战工作要点》,进一步明确了工作目标。二是完善制度管理。强化统战部的内部制度建设,坚持每月月初制定本月工作要点、每周制定重要工作安排表的工作制度,做到工作心中有数,有的放矢。建立统战系统季度工作交流会和统战部周一工作例会制度,总结阶段性工作情况,探讨下阶段工作思路,提高工作水平和工作效率。三是狠抓自身建设。认真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坚持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领统战工作。按照县委保先办和党群系统党委的统一部署,广泛开展学习动员,不断提高思想认识;认真联系自身实际,深入查找存在问题;认真制定整改措施,全力保证整改效果。认真完成先进性教育活动三个阶段各项任务,进一步增强了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领统战工作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党员和机关干部职工的思想素质得到提高,工作效率得到加强。四是强化统战宣传。今年来,累计向盛市统战部门、民族宗教部门报送各类信息20多条,其中**县表彰7位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之友”、**一中隆重举行飞达奖教奖学基金捐赠仪式等两条信息被省委统战部网站采用。

(二)围绕经济建设中心,为**发展提供力量支持

重视发挥统一战线的作用,于1月份召开党外人士、工商界人士座谈会,由县政府领导通报我县2014年工作情况和2014年工作思路,同时,与会的党外人士、工商界人士从服务三农、加快三大产业发展、重视教育问题和提升城市品位等方面提出了意见和建议。我部及时将这些意见和建议归纳整理,呈送县委、县政府等五套班子领导阅示,为县委、县政府决策提供参考。积极发展会员和壮大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人士队伍,新发展会员80多家;为企业提供商会来源产地证书25份。充分发挥统一战线优势,努力服务社会。牵头组织协调市基督教协会义诊队赴**镇开展义诊活动,免费诊治群众500多人次,发放免费药品一万多元。深入一线调研,帮助**、**畲族村和**村义民自然村落筛选公路、饮用水、有线电视等5个申请帮扶项目,上报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及时向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报送一名特困少数民族在校大学生助学金申请。深入部分宗教活动场所了解情况和指导工作,继续鼓励和引导宗教活动场所、宗教界人士投身公益事业,促进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三)突出香港专项统战,切实加强交友联谊工作

一是认真做好海外统战工作。将广交朋友、联络感情、增进友谊、扩大影响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做好香港**市同乡总会颜先生一行回乡探亲的接待工作;积极协同有关部门做好香港福建中学(小西湾)“赴闽美育参观学习团”和马来西亚苏先生一行回乡省亲的接待工作。二是加强与上级统战部门、兄弟县市统战部门的沟通交流,组织人员参加市委统战部春节联欢会和**市委统战部“树统战干部形象,建党外人士之家”经验交流会,通过活动,学习了经验,增进了友谊;组织党外干部培训班部分人员赴晋江市学习党外干部工作经验,拓宽视野,提高党外干部工作水平,半年工作总结《县委统战部上半年工作总结》。

(四)加强党外干部工作,构建党外代表人士队伍

参与组织评选热心支持党建工作的“党建之友”活动,7位企业家被县委授予“党建之友”荣誉称号。根据县委人事调整,及时更新党外副科级以上干部档案和党外后备干部队伍档案,实行滚动式跟踪管理,目前我县配备党外干部的职能部门占政府工作部门的25%。选送3名党外科级干部参加市社会主义学院第二期党外干部培训班学习;选送一名党外政协副主席参加省委统战部、省社会主义学院举办的第二期县、市(区)党外政协副主席统战理论研讨班学习。于6月下旬举办全县党外干部培训班,全县党外科级干部、县管副党外科级后备干部、九三学社**直属小组负责人、各乡镇统战委员以及县委统战部、工商联、侨联的干部共计60余人参加了培训。培训内容包括《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中发5号)、新时期统战理论和统战政策、民族问题与民族政策、港澳社情和海外统战

工作、宗教问题与宗教政策、民主党派参政议政工作、有中国特色的政党制度、新时期人民内部矛盾和社会稳定等,并就中央5号文件有关内容做了专题辅导,党外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得到提高。在全县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分别组织召开了党外人士情况通报会和先进性教育活动征求民主党派、党外干部意见座谈会,及时通报工作情况,听取意见和建议,积极发挥党外人士参政议政作用。

(五)贯彻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下发《2014年宗教工作意见》,对全年宗教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制定《2014年宗教工作责任书》,在全县农村工作会议上颁发。成立县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宗教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宗教三级工作网络逐步形成。召开全县学习贯彻《宗教事务条例》工作会议,利用各种媒介深化《条例》宣传,不断提高依法管理宗教事务水平。组织10个乡镇统战委员、分管宗教工作的领导赴市社会主义学院参加《宗教事务条例》培训班学习。按照上级部门要求,部署全县民间信仰活动场所管理情况调研和贯彻落实宗教工作责任制情况自查。组织人员开展全县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管委会成员、财务管理人员以及宗教教职人员情况调查,建立数据档案实行规范化管理。布置全县宗教活动场所“五一”期间安全工作,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六)加快民族村经济发展,稳步推进少数民族工作

一是加强调研。深入少数民族村调研,完成少数民族村水、电、路、电视、电话等“五通”情况调查,全面掌握少数民族社会经济发展情况。完成**县少数民族村基本情况调查表,上报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二是积极帮助少数民族村完善基础设施建设。积极争取资金108万元帮助**畲族村抓好道路改造工程,目前公路泥路面建设已全部完成,总投资210多万元。三是为少数民族村争取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公路改造补助资金8万元。四是做好少数民族考生服务工作。热情为少数民族考生提供政策咨询,及时为13位高考考生和10名中考考生提供少数民族身份证明。

二、下半年工作安排

下半年,我县统一战线工作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中央5号文件、《宗教事务条例》和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继续为**经济、政治、社会协调发展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新的贡献。

1、突出学习教育,加强理论修养,推进统战工作深入开展。要采取多种形式组织统战系统机关干部和统一战线各界人士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学习中发号文件、《宗教事务条例》和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增强责任意识,提高工作效率。

2、突出政治优势,发挥民主协商作用,加快党外干部队伍建设。组织召开上半年党外人士、工商界人士政情通报座谈会,充分发挥党外人士民主协商、参政议政的作用。积极配合组织部门做好党外干部的培养、选拔、任用等工作。

3、突出联络联谊,拓展海外统战领域,为祖国统一和经济建设服务。发挥统战优势,拓宽交流领域,加强与港澳台和海外社团、各阶层代表人士的联络交往,最大限度地争取人心。深入做好海外“三胞”二、三代和留学生的工作,巩固老朋友,结交新朋友。继续实施“走出去、请进来”战略,扩大对外交流和合作。

4、突出帮助引导,立足发展步伐,加快全县非公有制经济发展。通过举办座谈会、评寻党建之友”等活动,不断创新载体,进一步加强对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的政治引导和思想教育。积极组织企业参加国内外各种展销活动,提高企业知名度和影响力。做好异地商会和全县矿业同业公会的筹建工作,认真抓好基层商会的建设。

5、突出工作重心,创新方式方法,确保社会稳定。积极贯彻落实《宗教事务条例》,结合本地实际情况,依法管理宗教事务。要发挥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和宗教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进一步落实宗教工作责任制,组织《宗教工作责任书》落实情况督查工作。积极指导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宗教工作基础数据档案,推动宗教场所规范化管理。继续做好治理乱滥建工作,开展治理乱滥建“回头看”,确保乱滥建现象不反弹。继续深入少数民族村调研,不断加大少数民族帮扶力度。促进少数民族村和少数民族聚居角落经济发展,做好少数民族困难户、困难学生的帮扶工作。建立少数民族干部数据库,配合有关部门加大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选拔力度。

6、突出强基固本,加强队伍建设,提升统战工作凝聚力和战斗力。深入基层,掌握情况,切实加大对基层统战工作的指导力度。认真组织开展“树统战干部形象,建党外人士之家”主题活动,继续落实好各项联系制度和部机关各项工作制度,提高工作效率。加强统一战线、民族宗教宣传工作,与广电局、有线电视台、**报等媒体联合推出非公经济组织、工商界人士创业风采、党外干部先进事迹、民族宗教成就等系列报道。加强信息采写力度,努力提高统一战线、民族宗教工作信息在盛市统一战线、民族宗教部门有关刊物、网站的采用率。

第四篇:市委统战部年终工作总结

今年是**历史上极不平凡的一年,**圆满完成了撤地设市,顺利召开了“三会”,是改革力度最大,经济建设增长最快,知名度提升最快,发展变化最大,大事喜事亮点最多的一年,市委统战部年终工作总结。一年来,在中共**市委的正确领导和省委统战部的指导下,**市委统战部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及**市第一届党代会、人代会、政协会精神,紧紧围绕第一要务,牢牢把握大团结、大联合的主题,紧密结合**实际,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知难而上,突出重点,狠抓难点,拓展统战领域,加大统战对象培训,开创了统战工作的新局面,为**的改革、发展和稳定作出了积极的努力和应有的贡献。一年来,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狠抓理论学习,使全体干部的思想观念有了新的提高

思想认识的提高是做好一切工作的关键。市委统战部十分重视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学习,建立了机关中心学习组制度,每周都安排了专门的学习时间,学习中一是突出了学习的重点,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十六大精神为重点,认真组织统战干部和统战对象学习了党的一系列方针、政策、路线、时事政治、党风廉政知识;二是学习方式采用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正确处理了工学矛盾,全体干部认真做好了读书笔记,重点篇目撰写了心得体会;三是狠抓了干部的学风,做到了理论联系实际,使学有所思,思有所行,行有其果;四是严格学习纪律,办公室做好学习考勤登记和经常性检查工作,检查学习时间是否保证,学习计划是否落实,学习笔记是否认真,并把学习态度和学习效果作为年终考核干部职工的重要依据,激发了干部职工学习的积极性,在统战系统真正树立了良好的学风。通过学习,促进了干部职工思想的解放程度,推动了工作。

(二)狠抓制度建设,使统战工作做到有章可循

一年来,我部将转变职能、理顺关系、规范制度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突破口,制定了《**市委统战部工作规则》,将《岗位责任制度》、《学习制度》、《会议制度》、《文秘工作制度》、《保密制度》、《请示、报告制度》、《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程序制度》、《考勤和请销假制度》、《督促检查制度》、《车辆管理制度》、《出差报销制度》、《公务活动接待制度》、《财产物资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安全卫生制度》等16项制度装订成册,印发干部职工,做到人手一册。使全体干部职工明确了职能职责,明确了自己该学什么,该做什么,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和统战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同时,狠抓制度的贯彻落实,各项制度在实际操作中又作了细化,注重了上下班考勤、工作学习纪律等具体环节,力求照章办事,并将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作为年终公务员考评的重要依据,严格奖惩,推动了工作。

(三)以开展三项教育活动为载体,使作风建设增添了实质性内容

我部根据市委、市纪委的统一安排和部署,先后开展了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和转变作风、公道正派、真抓实干教育活动,均成立了组织机构,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制定了详细的实施方案,进行广泛深入的动员,并通过个别谈心、召开座谈会、书面征求意见等方式,在统战对象和退离休人员中广泛征求班子及个人在工作上、思想上和党风廉政建设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找准了差距和不足,认真制定整改措施并进行整改。通过教育,全体干部职工思想觉悟明显提高,组织纪律明显增强,工作作风明显改进,干部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明显提高,为基层、为统战对象服务的风气更加浓厚,在今年开展的全市机关转变作风督查中,市委统战部的作风建设得到了广大统战对象的高度评价和市委作风督查巡视组的充分肯定。

按照中央统战部的要求,在全市统战干部和统战对象中广泛开展了“三增强”(即增强对“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认识,增强对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认识,增强中华民族凝聚力),“四热爱”(即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热爱人民)教育活动。通过教育和引导,使广大统一战线成员进一步增强自觉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信念,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心,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奠定更加深厚的基础,提供强大的力量支持。

(四)践行“三个代表”,增强服务意识

一是积极为统战对象服务。今年以来,先后召开了四次座谈会,认真听取港、澳、台、侨人士、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民族人士、宗教人士、民主党派人士及知名人士的意见建议,认真帮助统战对象解决了许多实际困难和问题,比如“非典”期间,我们购买药品,上门看望台商,鼓励他们安心经营。一年来,协调解决台商的投诉、纠纷和上访16起,多次帮助台商到银行协调贷款,帮助协调安装水管,妥善处理突发事件,得到了台湾人士和亲属的高度赞扬。春节和中秋节来临之前,统战部领导都去看望一些各族各界的代表人士,认真倾听他们的意见,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使统战部真正成为各族各界人士之家。

二是积极为基层统战部门服务。统战工作点多面广线长任务重,基层统战部门人手少、经费紧、工作难度大,市委统战部领导积极想办法,为他们出谋划策,协调经费和编制,并从有限的工作经费中挤出资金,为宁蒗、永胜、华坪、原**县解决了电脑、传真等设备,尽量改善基层统战部门的办公条件,深受基层统战部门干部的称赞。

三是积极为人民群众服务。市委统战部牢固树立艰苦奋斗的思想,密切联系群众,一年来,领导班子深入太极乡嘉禾村委会3次,倾听群众呼声,反映群众民意,维护群众利益,全心全意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今年以来,共协调120多万元资金,为嘉禾村实施了铜厂河至嘉禾的水利工程、安居工程、沼气建设工程、电力工程、校舍改造、田间沟渠改造、种猪种羊改良、经济林果种植等项目,为群众解决了一些实际问题,使农民真正得到了实惠。

(五)抓重点,攻难点,化热点,促进统战工作的全面发展

我部克服畏难情绪,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突出重点,主攻难点,积极化解社会热点,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狠抓各项措施的落实,推动了全市的统战工作,一年来,主要抓了以下几项工作:

1.召开了全区统战工作会议。年初在充分筹备的基础上,及时召开了全区统战工作会议,认真传达了全国全省统战部长会议精神,总结了去年的工作,安排部署了今年的任务,地委分管副书记王洪富到会作了重要讲话,统一了思想,明确了任务,坚定了信心,增强了紧迫感。

2.认真抓好**市第一届政协委员的协商提名推荐工作。

按照地委对撤地设市工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制定了《**市第一届政协委员构成及名额分配方案》,并以地委文件批转下发,认真做好275名市政协委员的协商和提名推荐工作,坚持一切有利于**发展,一切有利于民主政治建设,一切有利于体现政协的职能性质为原则,真正把政治上有影响、经济上有实力、群众中有威信、学术上有造诣、对社会有贡献、参政议政能力强、各族各界公认的知名人士推荐吸收为市政协委员,确保了委员的结构和整体质量,使第一届市政协委员的阵容在大团结大联合方面,在代表性、影响力方面都有了一个好的开端,并形成一个崭新的格局,**撤地设市后,为圆满召开市政协第一届代表大会奠定了坚实的组织基矗

3.认真搞好调查研究,切实加强统战宣传和信息工作。

针对统战工作点多面广线长政策性强的特点,多次深入民族地区、非公企业、宗教场所进行调研,对统战对象特别是非党干部、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民族宗教人士进行了深入的调查,摸清了基本情况,建立完善了副科以上非党干部和副高以上党外知识分子的档案,知名外来投资企业基本情况、台商在丽投资基本情况和民族头人、宗教界知名人士的档案,基本掌握了全市统一战线对象的底数。

参照省委统战部下达的调研课题,紧紧围绕当前**统战工作中具有全局性、战略性和前瞻性的重大问题,以藏区工作为重点,深入开展统战理论研究和调研工作,在加强基层统战部门的调研力度、改进调研方法、提高调研质量、转化调研成果上狠下功夫,向省委统战部上报了《**市培养少数民族干部的调查与思考》、《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领**的民族宗教工作》两篇调研报告。

进一步加大了统一战线宣传工作的力度,充分利用宣传媒体,及时报道统战领域发生的新情况、新问题及重大事件,同时充分利用《统战简讯》,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全方位地进行统战理论宣传,共办《统战简讯》18期,向省委统战部和市委上报信息32条。

4.认真开展民族宗教工作。

立足**民族成分复杂,民族问题特殊,民族问题与宗教问题、贫困问题、农民问题、老少边穷问题交织的实际,始终把民族宗教工作列为统战工作的重点。

5.认真做好海外统战工作。

一是将广交朋友、联络感情、增进友谊、扩大影响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先后接待了台湾妇女菁英文化交流访问团、台北中国大陆研究学会参访团、台湾夏令营参观团、台湾工商参观考察团、少数民族妇女访问团等16批500人次;二是成功召开了**市海外联谊会第一届代表大会,不断拓展了海外联谊的领域和渠道;三是协助国台办、省台办成功举办了亚洲最有影响的两岸关系论坛和两岸工商论坛,对宣传**,推动两岸关系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其会务工作得到了国台办领导的高度评价;四是加强对外经贸交流,积极开展招商引资,积极开展文化交流,推进两岸文艺界的深层次交往,增强对外友好交往,不断扩大对外领域。五是切实关心客商在丽的经营和生活,热情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及时向外商宣传**的投资政策,协调解决台商的投诉和纠纷。

6.进一步做好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政治引导工作,促进我市非公有制经济的健康发展。一是立足于把**建成非公有制经济最活跃的地方,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充分发挥非公制经济人士在**“二次创业”和经济腾飞中的作用;二是认真筹备,精心组织,成功召开了**市工商业联合会第一次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新一届工商联领导班子,工作中积极支持工商联党组发挥核心作用,促进新的工商联班子履行好职能;三是经市委批准成立了**市社会主义学院,举办了全市首期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培训班,进一步引导教育好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帮助他们牢固树立在党的领导下走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念,做到爱国、敬业、诚信、守法;四是召开了**市光彩事业促进会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领导班子,为拓展经济领域的统战工作,发动非公经济人士投身扶贫事业提供了有效的载体和组织保障。

7.切实做好党外人士工作。

按照《中共**地委关于进一步培养选拔党外干部的实施意见》,切实搞好了党外干部的实职安排和党外人士的政治安排工作。以地改市为契机,认真履行中央、省委、市委赋予统战部门培养、选拔、推荐党外干部的职能,积极向党委推荐非党干部,使厅级非党干部由2014年底的2名增加至5名,处级非党干部增加至16名。在市政协委员的安排中,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委规定的比例,党外委员的比例达到了60.4%,党外副主席的比例达到了50%。坚持“重在培养,注重质量”的原则,从基层抓起,从科级抓起,从培训抓起,进一步优化了党外干部的年龄结构、行业结构和知识结构。

今年,在**统战史上是极不平凡,大事多,喜事多,工作任务最重,工作效率最高,工作职能发挥得最广,干部职工感觉最务实的一年,统战工作实现了历史性突破,得到了广大统战对象的高度评价,但与市委、省委统战部的要求和其他先进地州市相比,仍有较大差距,主要表现在:

一是在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统战工作的决定》和省委实施意见方面仍有差距,重点是统战部长由同级党委常委担任的问题在县级统战部门中没有实现零的突破,统战部牵头协调的机制尚未完全形成,统战部长列席党委常委会及党外干部的实职安排方面仍有较大差距。

二是统战宣传工作不到位,信息工作有待加强。全社会关心、支持统战工作的氛围跟上级的要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

三是个别基层领导对新时期统战工作的职能认识不够,重视不够,制约着统战工作的正常开展。

四是基层统战部门工作环境仍较薄弱,硬件设施不足,有待进一步改善。

五是统战干部的思想解放程度、创新意识不强,统战对象的培训、培养、教育工作有待加强。

(六)2014年统战工作的思路和重点

2014年全市统战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十六届三中全会、省委七届五次全会、市委一届三次全会精神及全国全省统战部长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加快发展这个主题,解放思想、与时俱进,转变作风、真抓实干,争取人心、凝聚力量,巩固和发展统一战线团结、稳定、振奋、活跃的局面,充分发挥统一战线智力密集、人才荟萃的优势,维护民族团结,保持宗教和谐,为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步伐作出新的贡献。

根据上述目标,2014年统战工作的重点是:

1.2月下旬召开2014年统战部长会议,传达全国、全省统战部长会议精神,总结2014年工作,全面安排部署2014年统战工作任务。

2.切实加强统一战线两只队伍的建设,继续在统战干部中开展以转变作风、公道正派、真抓实干为主的思想教育活动,在统战对象中开展“三增强、四热爱”教育活动,全面提高统战两支队伍的素质。

3.筹备好5月下旬在丽召开的全省统战部长联系会。

4.切实贯彻全国、全省统战部长会议精神,力争在建立统战牵头协调机制方面取得新的突破,实现市、县区统战部副部长兼任同级民宗局长。

5.认真贯彻省委“8•12”会议精神,切实在四个寺庙中开展好爱国主义教育。

6.认真办好**市社会主义学院,立争开办三个培训班,即非党后备干部培训班、党外知识分子培训班、宗教人士培训班。

7.认真贯彻全市推进新型工业化暨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加强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思想政治工作。

8.理顺关系,加强管理,争取成立**市佛教协会。

9.加强调研,办好《统战简讯》,切实加强统战宣传和信息工作。

10.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做好扶贫点的市级温饱项目的实施工作。

11.充分发挥海外联谊会的作用,立足于**的知名度,广交朋友,扩大开放,招商引资,加大宣传,拓宽领域。

四、理论知识及政策法规

1.统一战线的主题是大团结、大联合,根本任务是争取人心、凝聚力量,为实现党和国家的宏伟目标团结奋斗。统一战线的工作范围有12个方面,即各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党外知识分子,少数民族人士,宗教界人士,非公有制经济人士,香港和澳门同胞,台湾同胞、去台湾人员留在大陆的亲属和回大陆定居的台胞,出国和归国留学人员,海外侨胞和归侨侨眷,原工商业者,起义和投诚的原国民党军政人员。

2.党对统一战线的基本要求是“四个服务”,即为建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服务,为维护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服务,为实现祖国统一服务,为维护世界和平与促进共同发展服务。

3.坚持中国共产党在统一战线中的领导权是统一战线最根本的问题

领导权问题是最根本的问题,中国共产党对统一战线实行坚强正确的领导,是中国统一战线的根本特点,也是中国统一战线得以在长期的革命和建设实践中发挥重大作用的根本保证。

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爱国统一战线同样离不开共产党的领导。我国的现代化是社会主义的现代化,由于历史条件和社会制度不同,我们不可能走西方资本主义现代化的道路,只有在共产党的领导下,才能找到一条符合中国国情的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正确道路。我国又是一个人口众多、多民族、多党派、经济文化落后的国家,没有共产党这个核心,就不可能凝聚、动员和组织全国人民的力量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目标而奋斗。因此,坚持党的领导仍然是我国统一战线巩固、扩大的核心问题,也是各民族、各党派和各界人士的共同愿望和共同利益。历史已经证明,统一战线必须在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下,才有正确的方向、蓬勃的生机和光明的前途。如果没有一个坚强的领导核心,统一战线必然涣散无力,不会有协调一致的步伐。共产党的领导越坚强,统一战线就会团结得越紧密,发挥的作用也越大。加强党的领导必须改善党的领导。实现党对统一战线的领导,一要靠党的正确的路线和政策及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团结党外人士为实现共同任务而奋斗。二要与党外人士平等协商,认真听取意见,接受监督,使他们理解和接受党的正确主张。三要尊重党外人士的利益,了解他们的思想情况和具体要求,帮助他们解决应该解决的问题。四要发扬自我教育的优良传统,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4.统一战线的涵义

统一战线就广义而言,是指不同的社会政治力量(包括阶级、阶层、政党、集团乃至民族、国家等)在一定的历史条件下,为了实现一定的共同目标,在某些共同利益的基础上组成的政治联盟。简要地说,统一战线就是一定社会政治力量的联合。我们现在讲的统一战线,专指在马克思主义的理论指导下,由无产阶级及其政党组织和领导的统一战线。无产阶级及其政党领导的统一战线,是无产阶级为了实现自己的历史使命,实现各个时期特定的战略目标和任务,团结本阶级各个阶层和政治派别,并同其他阶级、阶层、政党及一切可能团结的力量,在一定的共同目标下结成的政治联盟。因此,这个统一战线就是解决无产阶级解放运动中的自身团结统一和同盟军的问题。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统一战线经历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等不同的历史时期,年终总结《市委统战部年终工作总结》。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国进入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历史新时期,爱国统一战线成为由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组成的,包括台湾同胞、港澳同胞和海外侨胞在内的最广泛的联盟。

5.统一战线是中国革命和建设的一大法宝

统一战线在我国革命和建设事业中有着特殊的重要地位和作用,这是中国社会的具体历史条件决定的。毛泽东曾指出:“中国无产阶级应该懂得:他们自己虽然是一个最有觉悟性和最有组织性的阶级,但是如果凭自己一个阶级的力量,是不能胜利的。而要胜利,他们就必须在不同情形下团结一切可能的革命的阶级和阶层,组织革命的统一战线。”中国共产党历来高度重视统一战线工作。无论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还是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时期,统一战线都发挥了重要的不可替代的作用。中国革命和建设的历史经验证明,把绝大多数人团结在共产党周围,结成最广泛的统一战线,是战胜一切困难、夺取革命和建设事业胜利的强大力量源泉,是我们党在政治上的一个巨大优势。所以,毛泽东同志把统一战线视为我们党克敌制胜的一大法宝。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邓小平同志继承和发展了毛泽东同志这一思想,指出在我国新的历史时期,我们的革命的爱国的统一战线也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发展阶段。统一战线仍然是一个重要法宝,不是可以削弱,而是应该加强,不是可以缩小,而是应该扩大。

6.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理论和统一战线学说与我国实际相结合的产物,是符合中国国情的社会主义政党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它根本不同于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多党制或两党制,也有别于一些国家实行的一党制。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在我国长期革命和建设中形成和发展起来的,也是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的共同创造。其基本特点是:以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作为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合作的政治基础;以“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作为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合作的基本方针;中国共产党在多党合作中处于领导地位,各民主党派在政治上都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中国共产党同民主党派有着共同的奋斗目标,共同致力于建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事业;在国家政权中,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各民主党派是参政党,参加国家政权,参与国家大政方针和国家领导人选的协商,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参与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制定与执行;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均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民主党派享有宪法规定的权利和义务范围内的政治自由、组织独立和法律地位平等。

7.新世纪统一战线的发展趋势

进入新的世纪后,国际国内形势出现新的发展变化。要完成统一战线的各项任务,就必须关注国际国内形势,特别是要对统一战线的发展趋势有一个清醒的认识。统一战线在新世纪的发展趋势概括起来,主要有五个方面:一是统一战线的作用将更加重要。二是统一战线的构成将更加多样。三是统一战线成员中的政治意愿将逐步纳入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轨道。四是统一战线工作将进一步社会化。五是统一战线工作将广泛运用现代化手段。

8.什么是非公有制经济

非公有制经济是相对于公有制经济而言的,是一个宽泛的概念。统战工作所说的非公有制经济主要是指个体、私营经济。

个体经济是生产资料个人所有制经济,它的基本特征是以经营者本人或者家庭成员劳动为主,由个人支配其劳动所得的一种经济形式。私营经济是在个体经济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具有一定规模的经济形式。它的基本特征是生产资料私人所有、雇工为主,并占有剩余价值。我们所说的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主要是指这两种经济成份中的代表人士。

9.努力开展对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统战工作

做好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意义,在于有利于加强党对非公有制经济的领导,有利于巩固和扩大爱国统一战线,有利于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为建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服务。

10.中国共产党在民族问题上的基本观点和基本政策

中国共产党把马克思主义的民族理论同我国的民族实际相结合,坚持各民族平等、团结、互助和共同繁荣的原则,坚持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在几十年的实践中,形成了一系列基本的观点和政策。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民族的产生、发展和消亡是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民族问题将长期存在。(2)社会主义阶段是各民族共同繁荣兴旺的时期,各民族间的共同因素在不断增多,但民族特点、民族差异将继续存在。(3)民族问题是社会总问题的一部分,民族问题只有在解决整个社会问题的过程中才能逐步解决,我国现阶段的民族问题只有在建设社会主义的共同事业中才能逐步解决。(4)各民族不分人口多少、历史长短、发展程度高低,都对祖国的文明做出了贡献,都应该一律平等,应该加强各民族人民的大团结,维护国家的统一。(5)大力发展经济是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也是我国现阶段民族工作的根本任务,各民族要互相帮助,实现共同进步和繁荣。(6)民族区域自治是中国共产党对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的重大贡献,是解决我国民族问题的基本制度。(7)努力造就一支宏大的德才兼备的少数民族干部队伍,是做好民族工作和解决民族问题的关键。(8)民族问题和宗教问题在一些地方往往交织在一起,在处理民族问题时,还要注意全面正确地贯彻落实党的宗教政策。

11.新时期民族关系的性质和内容

 新时期,我国各民族之间的关系,基本上已经成为劳动人民之间的关系,形成了平等、团结、互助的新型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主要包括以下几个内容:

民族平等,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各民族,不论大孝先进和落后,在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一律平等,不允许对任何民族进行歧视和压迫;不论是聚居还是杂散居的各民族,均以平等的地位参与管理国家事务和地方事务。

民族团结,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各民族彼此之间以及本民族内部都平等相待,和睦共处,坚决反对一切形式的分裂行为。民族团结是由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性质和各民族的共同事业决定的,也是民族平等的表现和必然结果。

民族互助,是指我国各民族之间的互助互济的关系,是社会主义民族平等和民族团结的重要体现。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反对任何民族一切形式的剥削,主张各民族之间真诚互助、互相支援,以谋求共同利益,实现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共同目标。

12.防止和抵御国内外敌对势力利用民族问题进行破坏、分裂活动

第一,要加强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和社会稳定。这是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愿望和根本利益所在。要努力发扬各族人民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的光荣传统,这是我们战胜各种困难和风险,推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不断前进的重要保证。没有民族地区的稳定就没有全国的稳定,没有民族地区的小康就没有全国的小康,没有民族地区的现代化就不能说实现了全国的现代化。在当前国际形势下,加强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意义更为重要。

第二,要坚持开展马克思主义的民族理论和党的民族政策的学习与教育,提高各级干部和广大党员执行党的民族政策的水平,增强做好民族工作的自觉性和责任感。还要坚持在全社会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的宣传教育,使广大人民群众牢固树立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的思想。尤其要注意在各族青少年中开展这方面的教育工作,让我国各民族大团结的优良传统代代相传。

第三,要旗帜鲜明地反对民族分裂主义,把它作为一项长期的政治任务。利用民族和宗教问题实施“西化”、“分化”中国的政治图谋,是西方敌对势力的一贯手段。民族分裂主义分子是各民族人民的共同敌人。维护祖国的统一和各民族的大团结,是56个民族共同的神圣职责。我们必须旗帜鲜明地反对民族分裂主义,最大限度地团结和依靠各族干部群众,最大限度地孤立和依法打击极少数民族分裂主义分子,防范和抵御国外敌对势力的渗透与破坏。

第四,要正确处理宗教问题。民族问题往往与宗教问题交织在一起。要全面正确地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加强对宗教工作的领导和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以利于宗教工作为民族团结、社会安定和现代化建设服务。要坚持政治上团结合作、信仰上互相尊重,继续巩固和发展党与爱国宗教界的统一战线。要坚决反对民族分裂势力利用宗教从事分裂活动,进一步深入开展爱国主义教育,使宗教的领导权牢牢地掌握在宗教界的爱国人士手中。坚持政教分离的原则,无论哪一种宗教,都没有超越国家宪法和法律的特权,都不允许干预行政、司法、教育等国家职能的实施。要加强对各族干部群众和青少年进行科学世界观的宣传教育。在宣传教育中,应遵守宗教政策。要加强信教和不信教群众的团结,把他们的力量凝聚到加快民族地区的现代化建设上来。

13.党和国家对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和风俗习惯的政策

语言文字是民族的基本特征之一,也是做好民族工作的重要内容。中国共产党一贯实行列宁提出的语言平等原则,尊重少数民族语言文字。

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是党和政府的一项重要的民族政策。我国宪法规定:各民族“都有保持或者改革自己的风俗习惯的自由。”民族风俗习惯具有明显的民族性和群众性。少数民族对自己的风俗习惯是否被尊重十分敏感,往往把它看作是否尊重他们的民族的问题。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就是尊重少数民族,是民族平等原则的体现,对民族团结有重要意义。民族风俗习惯又是发展变化的,不断除旧更新的。随着历史的发展,随着社会经济、文化和科学的进步,少数民族的一些风俗习惯就会不适应时代的需要,而显现出落后性,并将被历史所淘汰。所以党和国家在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的同时,也尊重少数民族改革其风俗习惯的自由。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的改革是少数民族自己的事情,必须由少数民族自己来决定,由少数民族干部和群众自己来做,而不能由外力强制或者包办代替。

14.宗教的长期性

宗教作为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历史现象,其存在有复杂的自然根源、社会根源、社会根源和认识的根源。

宗教存在的根源在于现实社会,而现实社会的矛盾斗争和不平衡发展的长期性,决定了宗教根源存在的长期性。宗教有其发生、发展和消亡的客观规律。宗教存在的根源消除,宗教的消亡也是必然的,但是人类社会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发展的程度,以及人们的认识水平,还远没有达到足以消除宗教根源的程度,宗教还有其存在的条件。

在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宗教仍将长期存在。随着新中国的建立,在我国剥削制度和剥削阶级的消灭,宗教存在的阶级根源已经基本消失。但是宗教赖以存在的自然根源、社会根源和认识根源仍然存在。由于人们意识的发展总是落后于社会存在,旧社会遗留下来的旧思想、旧习惯不可能在短期内彻底消除;由于社会生产力的极大提高,物质财富的极大丰富,高度的社会主义民主的建立,以及教育、文化、科学、技术的高度发达,还需要长久的奋斗过程;社会发生的剧烈变化,人们载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空虚等情况,贫困、疾并灾害、犯罪等等带来的社会不安和痛苦,以及生命和宇宙中还存在的许多尚未作出科学结实的现象,都可能成为促使人们到宗教中去寻找精神依托的原因和理由。在复杂的国际环境中还存在着一定范围的阶级斗争;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过程中,人们感到还有许多不确定的因素和宿命论观念,在人们的头脑中还大量存在。

宗教是人类社会的客观存在,不仅过去长期存在,将来也还会长期存在。马克思主义认为,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文明的进步和人们思想觉悟的提高,宗教存在的基础和条件将逐渐减少,最终是要消亡的,但这将是一个十分漫长的过程。正如江泽民同志深刻指出的:“宗教作为一种社会现象,具有漫长的历史,在社会主义社会也将长期存在。宗教走向最终消亡也必然世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可能比阶级和国家的消亡还要久远。”

共产党人是唯物主义者,不信仰宗教,但尊重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并依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的自由,同时坚持以科学的观点和方法对待宗教,努力认识和掌握宗教自身规律。必须正确认识社会主义主义条件下宗教存在的长期性,既不能用行政的力量去消灭宗教,也不能用行政的力量去发展宗教。

15.宗教信仰自由的法律保护

中国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权利受到宪法和法律的保护。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宗教信仰自由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宪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国家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同时也规定:“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破坏社会秩序、损害公民身体健康、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宗教团体和宗教事务不受外国势力的支配。”

中国的《民族区域自治法》、《民法通则》、《教育法》、《劳动法》、《义务教育法》、《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广告法》等法律还规定:公民不分宗教信仰都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宗教团体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教育与宗教相分离,公民不分宗教信仰依法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机会;各民族人民都要互相尊重语言文字、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公民在就业上不因宗教信仰不同而受歧视;广告、商标不得含有对民族、宗教歧视性内容。

中国政府颁布了《宗教活动场所管理条例》,以维护宗教活动场所的合法权益。条例规定:宗教活动场所由该场所的管理组织自主管理,其合法权益和该场所内正常的宗教活动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和干预。侵犯宗教活动场所的合法权益将承担法律责任。在宗教活动场所进行宗教活动也必须遵守法律、法规。

中国政府还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国人宗教活动管理规定》,尊重在中国境内的外国人的宗教信仰自由,保护外国人在宗教方面同中国宗教界进行的友好往来和文化学术交流活动。外国人可以在中国境内的宗教活动场所参加宗教活动,可以应省级以上宗教团体的邀请讲经、讲道,可以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认可的场所举行外国人参加的宗教活动,可以邀请中国宗教教职人员为其举行洗礼、婚礼、葬礼和道场法会等宗教仪式,可以携带自用的宗教印刷品、宗教音像制品和其他宗教用品进入中国国境。外国人在中国境内进行宗教活动,应当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

中国对公民宗教信仰自由权利的法律保障,与有关国际文书和公约在这方面的主要内容是基本一致的。《联合国宪章》、《世界人权宣言》、《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联合国《消除基于宗教或信仰原因的一切形式的不容忍和歧视宣言》以及《维也纳宣言和行动纲领》中关于宗教或信仰自由是一项基本人权,公民有宗教或信仰的选择自由,不得以宗教或信仰原因为由对任何人加以歧视,有宗教礼拜和信仰集会及设立和保持一些场所之自由,有编写、发行宗教或信仰刊物的自由,有按宗教或信仰戒律过宗教节日及举行宗教仪式的自由,促进和保护民族、种族、宗教和语言上属于少数的人的权利等,这些内容在中国的法律、法规中都有明确规定,并得到实行。

中国法律规定,公民在享有宗教信仰自由权利的同时,必须承担法律所规定的义务。在中国,任何人、任何团体,包括任何宗教,都应当维护人民利益,维护法律尊严,维护民族团结,维护国家统一。这与联合国人权文书和公约的有关内容是一致的。《消除基于宗教或信仰原因的一切形式的不容忍和歧视宣言》中提出:“有表明自己选择宗教或信仰的自由,其所受限制只能在法律规定以及为保障公共安全、秩序、卫生或道德、或他人基本权利和自由所必要的范围之内。”《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也提出:“任何鼓吹民族、种族或宗教仇恨的主张,构成煽动、歧视、敌视或强暴者,应以法律加以制止。”无论信仰宗教的公民还是不信仰宗教的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这也是一个现代文明和法治国家的基本要求。

各国的历史、文化和国情不同,这决定了各国保护宗教信仰自由的实践会有不同的特点。中国在强调保护信教自由时,也强调保护不信教的自由,把两者置于同等重要的位置,从而在完整意义上体现了宗教信仰自由。这是对公民基本权利更充分、更全面的保护。

中国政府认为,宗教信仰是公民个人的私事,而建设一个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维护国家的主权和民族的尊严,是包括信教和不信教群众在内的中国各族人民的共同目标和根本利益。因此,信教和不信教的人们可以做到政治上团结合作,信仰上互相尊重。

宗教要与其所处的社会相适应,这是宗教存在与发展的普遍规律。中国人民正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中国政府倡导宗教要与之相适应。这种相适应不是要求公民放弃宗教信仰,不是改变宗教的基本教义,而是要求宗教在法律的范围内活动,与社会的发展与文明的进步相适应。这是符合信教群众和各宗教本身的根本利益的。

八十年代以来,中国部分地区出现了一些邪教组织,打着宗教旗号进行违法犯罪活动。邪教组织的为首分子或歪曲宗教教义,制造邪说,蒙骗群众,抗拒国家法律、法令的实施,煽动推翻政府;或利用迷信,装神弄鬼,致人死伤;或聚众淫乱,诈骗钱财,严重危害人民正常的生活和生产秩序。广大人民群众和宗教界人士对此深恶痛绝。中国司法机关对这类严重危害社会和公众利益的违法犯罪分子依法惩处,正是为了维护公众利益和法律尊严,为了更好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权利和正常的宗教活动。中国司法机关依法惩治犯罪,与宗教信仰无关,中国没有人因为信仰宗教被惩处。当今世界,任何法治国家都不会容忍这类打着宗教旗号进行违法犯罪活动。

16.宗教的本质是什么?

宗教的本质是宗教学最基本的理论问题,回答“宗教是什么”的问题。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对宗教概念的理解,具有深刻的科学性。对于“宗教是什么”这个问题,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曾在自己的著作中不止一次地提出了回答。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对宗教的本质进行了论述,“一切宗教都不过是支配着人们日常生活的外部力量在人们头脑中的幻想的反映,在这种反映中,人间的力量采取了超人间的力量的形式。”这段话高度概括、深刻揭示了宗教之所以为宗教的本质规定性,并把宗教与其他社会意识形式区别开来,包含着非常丰富的内容:一、说明了宗教作为意识形式的本质特征“一切宗教不过是支配着人们日常生活的外部力量在人们头脑中的幻想的反映。”宗教信仰和崇拜的对象都是幻想出来的东西,客观上不存在。二、揭示了宗教幻想的内容和对象乃是“支配着人们日常生活的外部力量”。这就说明宗教信仰和崇拜的对象并不是什么超出经验之外、不可捉摸的神秘权能,而是与人们日常生活密切相关、但却支配着人们日常生活的外部力量。三、说明了宗教观念采取了“超人间化”的特殊表现形式,这就是说,这些支配人们日常生活的外部力量反映在人们的头脑中,并不直接以自然力量和社会力量这些“人间力量”所固有的形式表现出来,而是表现为“超人间”力量的形式,因而具有超自然、超人间的神圣性。四、它说明了人间力量超人间化的原因,揭示了宗教观念的世俗基础和客观根源。

17.坚决抵御境外势力利用宗教进行渗透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不断深入,特别是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与世界各国经济、文化交往日渐频繁。由于信息技术和互联网的迅猛发展,信息的传播更为快捷,直接影响到人们的思想和信仰领域。宗教方面对外交往日益增加的同时,境外敌对势力加紧了利用宗教对我国进行渗透的活动,试图通过插手我国宗教内部事务,重新控制我国宗教组织,为“西化”、“分化”中国的战略图谋服务。因此,抵御境外势力利用宗教进行渗透活动,是宗教工作面临的一项十分重要的任务,必须保持高度的政治敏锐性,绝不能麻痹大意。

利用宗教对于我进行渗透是指境外团体、组织和个人利用宗教从事各种违反我国宪法、法规和政策的活动和宣传,与我争夺信教群众,争夺思想阵地,企图“西化”、“分化”中国。利用宗教进行渗透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打着宗教旗号企图颠覆我国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破坏我国统一、领土完整和民族团结;一种是企图控制我国的宗教团体和干涉我国宗教事务,在我国境内建立宗教组织和活动据点、发展教徒。这两种情况有时也相互交叉。境外利用宗教的渗透活动渠道越来越多,手段层出不穷,花样翻新,涉及我国社会的各个方面,已经对我国一些地方的社会政治稳定造成不良影响。这些渗透活动的目的是企图搞垮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我国社会主义国家政权。

江泽民同志在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特别强调:“越是在扩大开放的形势下,越要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不动摇,越要做好抵御渗透的工作”。第一、要进一步提高各级党政干部对做好抵御渗透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认清境外势力利用宗教进行渗透的危害性。第二、加强各级党委、政府对抵御渗透的领导。第三、针对开放条件下抵御渗透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调查研究,制定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逐步使抵御渗透工作纳入法制轨道。第四、增强宗教界坚持独立自主自力、原则意识,在思想上、行动上增强抵御的自觉性。同时,加强宗教团体自身建设,牢固抵御渗透的基矗

抵御境外利用宗教的渗透活动,关键是处理好国内的宗教问题,做好国内的宗教工作,全面正确地贯彻执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把广大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紧紧团结在党和政府周围,巩固和扩大党同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

18.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我国宗教是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存在和活动的,必须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这既是社会主义社会对我国宗教的客观要求,也是我国各宗教自身存在的客观要求。

江泽民同志在1993年全国统战工作会议上明确提出了“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还指出:“宗教是一种历史现象,在社会主义社会中江长期存在,如果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卜相适应,就回发生冲突。这种适应,并不要求宗教信徒放弃有神论的思想和宗教信仰,而是要求他们在政治上热爱祖国,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拥护共产党的领导;同时,改革不适应社会主义的宗教制度和宗教教条,利用宗教教义、宗教教规和教道德中的基本积极因素为社会主义服务。”1999年在与出席全国政协九届二次会议的民族、宗教委员座谈时,江泽民同志进一步提出了“相适应”的含义:一是信教群众要遵守社会主义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法律保障宗教信仰自由,宗教必须在法律范围内活动;二是宗教活动要服从、服务于国家的最高利益和民族的整体利益,宗教界人士要爱国、进步,要为祖国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发展多作贡献。2014年11月,党中央、国务院召开的全国宗教工作会议,江泽民同志发表了重要讲话,进一步阐述了“相适应”的理论,概括为“两个基幢、“两个要求”和“两个支持”。“两个基幢,即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符合包括信教群众在内的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这是我们做好宗教工作的政基础:我国各宗教通过自身的改革和进步,也为社会主义社会发挥其积极因素打下了一定的基矗“两个要求”,即要求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热爱祖国,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拥护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要求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从事的宗教活动要服从和服务于国家的最高利益和民族的整体利益。“两个支持”,即支持宗教界人士努力对宗教教义作出符合社会进步要求的阐释;支持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与各族人民一道反对一切利用宗教进行危害社会主义祖国和人民利益的非法活动,为民族团结、社会发展和祖国统一多作贡献。

19.我国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的基本内容

我国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的基本内容有以下几个方面:(1)公民有信仰宗教和不信仰宗教的自由。每个公民既有信仰宗教的自由,也有不信仰宗教的自由;有信仰这种宗教的自由,也有信仰那种宗教的自由;在同一宗教里面,有信仰这个教派的自由,也有信仰那个教派的自由;有过去不信教而现在信教的自由,也有过去信教而现在不信教的自由。既尊重和保护信教的自由,也保护不信教的自由,这是最基本的内容。(2)宗教必须在宪法、法律和政策范围内活动。公民在行使宗教信仰自由权利的同时,有遵守宪法和法律的义务。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损害宗教界的合法权益,干预正常的宗教活动。(3)各宗教一律平等。我国的佛教、道教、伊斯兰教、天主教和基督教不论信众多寡、影响大小,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没有占统治地位的宗教。政府对这些宗教一视同仁,不加歧视。(4)宗教与国家政权分离。按照这一原则,任何人都不得利用宗教干预国家的行政、不得干预司法、学校教育和社会公共教育;不得干预婚姻、计划生育等等。国家政权也不能被用来推行或禁止某种宗教。(5)国家保护一切在宪法、法律和政策范围内的正常的宗教活动。(6)无神论与有神论之间相互尊重。(7)宗教团体和宗教事务不受外国势力的支配。我国宗教事务由中国人自己来办,不受外国势力的干涉和控制,成为我国各宗教共同遵循的一个原则。我国的宗教团体在坚持独立自主自办的方针下,实行自治、自养、自传。独立自主自办的方针并不排斥在互相尊重、平等友好的基础上与世界各国宗教组织或宗教人士进行交往。对出于宗教感情的外来援助、捐赠等只要不附带干涉我国内部事务包括宗教事务的条件,宗教组织可以接受。

20.江泽民同志关于宗教工作的“四句话”

这“四句话”:即“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坚持独立自主自办的原则。”

21.知识分子是工人阶级的一部分,党外知识分子又是统战工作对象

(1)肯定知识分子是工人阶级的一部分,是从知识分子的阶级地位来说的。党外知识分子是统战工作对象,是从党与非党的关系来说的。在新时期,统一战线实质是党与非党的联盟,党与党外知识分子的联盟,理所当然是统战工作的范畴。

(2)工人阶级内部也存在统一战线。早在1950年,周恩来在全国第一次统一战线工作会议上就提出:工会是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工会有统一战线性质。1979年邓小平在全国统战工作会议期间进一步明确指出“社会主义劳动者之间也有统一战线。”党外知识分子是工人阶级一部分,同时又是统一战线工作对象,符合马克思主义原理,也符合我国实际情况。

(3)我国有八个民主党派,他们是由社会主义劳动者和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组成的政治联盟,其成员大多是党外知识分子。民主党派将与共产党长期共存,互相监督。民主党派是我国爱国统一战线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统战工作的重要对象。把党外知识分子作为统战工作对象,有利于发展共产党与民主党派的长期合作关系。

(4)把党外知识分子作为统战工作对象有利于根据他们的特点,照顾他们的利益,调动他们为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服务的积极性。党外知识分子,尤其是中高级党外知识分子,许多是政治代表人物,社会上有广泛的影响。把他们作为统战工作对象,给予特殊的关注,是十分必要的。

(5)党外知识分子中的许多人由于家庭和历史的原因,本人或亲属与港澳同胞、台湾同胞、国外侨胞以及华人有各种联系。做好他们的统战工作,有利于广泛团结和争取台、港、澳同胞和国外侨胞,促进“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方针的实现,也有利于加强与国外的科学、技术、文化交流,促进我国的改革开放。

总之,把党外知识分子作为统战对象,并不否认他们是工人阶级的一部分,也不否认他们是社会主义建设的基本依靠力量,而是在肯定他们是工人阶级的一部分的前提下,更好地贯彻党的知识分子政策,照顾他们的利益,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充分发挥他们在社会主义建设各个领域的重要作用。恰恰表明了共产党对党外知识分子的重视。

第五篇:县委统战部2014年工作总结

县委统战部2014年工作总结

一年来,资源县委统战部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和上级统战部门的具体指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十七届五、六中全会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扎实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深刻领会上级统战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 “经济统战”、“文化统战”和“和谐统战”“三大统战”开展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一、2014年工作回顾

(一)县委、县政府始终强有力的支持统战工作。一是县委、政府在去年的基础上又增加了政治特殊经费和各民主党派接待经费等统战工作经费预算,还专门拨款2万元培训统战干部。二是县委提拔了一名副科统战干部,充实了统战工作力量。

(二)(请你继续关注好范文网wwW.hAOword.coM)加强了自身建设。一是充实完善了各项制度,做到以制度管人、管事,全面推进党务、政务公开。二是制定了乡(镇)、县直单位统战工作的绩效管理考评细则。三是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了换届风清气正的相关文件精神,在本部显要位置悬挂宣传板报宣传中央的“五个严禁、十七个不准和五个一律”及自治区党委提出的“四要四不要”等文件精神,保证换届风清气正。四是新增两台电脑,改善了办公条件。五是信息调研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今年我部向《民族新闻网》、《中华民族宗教网》、《中央统战部网站》、《中国统一战线》杂志、《广西统战信息》、《广西工商联工作动态》和《桂林统战信息》投稿100多篇,其中中央信息采用1条,中央级网站采用5篇,《广西统战信息》采用11篇,《广西工商联工作动态》采用9篇,《广西宗教工作简讯》采用4篇,《桂林统战信息》采用27篇。

(三)加强了与统战对象的联系沟通,广泛听取他们各方面的意见及建议。一是年初组织召开了社会各界人士代表

座谈会,县委、政府现场对与会代表提出的问题给予了答复。二是逢年过节,由县领导亲自带队对侨属、港属、台属、宗教界人士、非公经济人士代表进行走访慰问。三是组织县民营企业工作组在县政协七届六次会议上提交了为资源经济建设出谋划策的相关提案。

(四)做好政协桂林市第四届委员会委员提名推荐工作。按照市委的要求,与组织部门密切配合,认真细致地做好新一届市政协委员人选的提名推荐工作。按照界别及党派要求,统筹考虑,广泛征求我县相关部门的意见,反复协商,经县委同意推荐提名5名同志为市政协委员。

(五)首次推荐优秀非公有制企业家担任市、县人大代表。通过大量的细致工作,王建华、蒋天贵等优秀民营企业家成功当选市、县人大代表。

(六)工商联工作。一是深入乡(镇)商会调查摸底非公经济领域的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初步候选人。二是组织召开县工商联六届六次执委会议,选举产生王建华、钟丁桂和蒋天贵三位非公经济人士为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初选人。三是扎实做好工商联换届工作,调查摸底经济实力强、思想政治素质好的非公经济人士,选好配强工商联领导班子。四是开展“回报社会感恩行动”活动。如县委统战部深入各民营企业组织非公经济人士捐资助学,县工商联副主席、县天野矿产制品有限公司董事长蒋天贵每年对企业贫困员工考上大学的子女资助2014—3000元不等的助学金,已累计资助30多位贫困大学新生。

(七)重视党外干部和党外知识分子工作。一是对各乡(镇)和县直部分单位的党外干部和党外知识分子进行摸底考察,积极向县委推荐优秀的党外干部,进一步充实党外领导干部队伍,使副科以上党外干部总数达到了38名,其中副处级4名,正科级2名,副科级32名。二是组织优秀的党外领导干部参加上级统战部门举办的党外干部培训班的学习,

努力提高党外领导干部的综合素质能力。

(八)民族宗教工作。一是认真开展党的民族政策国家民族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三〃八妇女节期间,积极协同车田乡人民政府在该乡文化广场,举办乡村文艺汇演,丰富了群众文化生活,促进的民族文化的交流、传承和创新。9月15日至10月15日,扎实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月活动。宣传月期间,印发了《民族政策法律法规宣传资料》3000份发放到机关、学校、企业各有关单位,并在县城开展了民族法律法规咨询活动,发放了宣传资料1200多份,悬挂了宣传横幅4条,拟了宣传标语8条印发到各乡(镇)和县直单位,据统计,全县共悬挂横幅10幅,张贴标语100条,出版宣传版报5期。二是进一步筑固和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在继续抓好两水苗族乡社水村和车田苗族乡坪寨村2个少数民族村委创建工作的基础上,又增加车田苗族乡初中1所学校,作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单位,落实活动经费30000元。三是完成了《资源县少数民族》的撰写工作。四是深入探索民族关系监测评价机制建设工作,完善各项工作目标制度。五是继续开展“3.20”宗教政策宣传日活动,宣传车深入六乡一镇和部分村、屯宣传《宗教事务条例》,各乡(镇)也悬挂横幅和出墙报等形式宣传宗教政策。六是协助县委政法委做好全市“家庭拒绝邪教”承诺活动试点工作现场会的各项工作,与县司法局在县城繁华地段宣传宗教政策法律法规工作。七是做好重修八角寨“天宫寺”的募捐工作,募集资金达6万多元。

(九)侨务工作。做好我县归侨侨眷科技人才和海外侨界科技人才的调查统计工作。

(十)联系村工作。一是部里抽调3名同志深入中峰村搞林改,3名同志进村入户,与村干协调处理纠纷50多起,努力完成林改的目标任务。二是在两个自然村开展“诚信计生”试点工作。三是协调抓好“普惠制”新农村建设。

二、2014年工作要点

(一)着力加强统一战线广大成员思想政治教育。

(二)继续开展非公制经济组织创先争优活动。

(三)拓展文化统战工作领域。

(四)大力推进我县多党合作制度建设,促进政党关系和谐。

(五)扎实做好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工作,促进阶层关系和谐。

(六)深入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政策,促进民族宗教关系和谐。

(七)拓展海外联谊渠道,促进海内外同胞关系和谐。

(八)加大调研宣传信息工作力度,为“三大统战”的有效开展营造良好氛围。

(九)加强自身建设,进一步提高统一战线工作的科学化水平。

2014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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