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干部队伍能力建设与培养研究范文

(作者:北海6505时间:2020-10-08 17:40:05)

政法干部队伍能力建设与培养研究

一、政法队伍建设概述

政法机关担负着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的重要任务。队伍建设的好坏,将直接影响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能否顺利实现,关乎社会和谐稳定和经济社会发展。当前,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快速发展,政法工作涉及的领域也在不断发生变化,工作任务也日益繁重,工作不断遇到新问题和新挑战,特别是在保障和服务职能作用方面,越来越凸显其工作的重要性,这就给政法队伍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此,大力加强政法干部队伍建设,解决政法队伍在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就显得日益重要。 

如何加强政法干部队伍建设,既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也是一项带基础性的根本工作,各级党委必须将其纳入本单位工作的总体宏观思路进行安排和部署,作为一项首要的工作任务来抓。新时期新发展,我国经济社会正经历着深刻的变革,政法工作要适应现阶段的发展要求,就必须进一步明确执法指导思想,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武装工作人员的头脑,并用以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推动和加强队伍建设,要以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清正廉洁、品德高尚为目标,认真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和学习培训,不断增强干部队伍的职业荣誉感,使每一位干警都知荣辱,求上进,树牢社会主义荣辱观,以适应司法改革和政法工作发展的需要。

二、政法队伍建设存在的问题分析

近年来,各级政法部门通过开展抓班子、带队伍、聚人心、强素质等教育管理措施,干警队伍整体的综合素质有了明显提升,总体向着良好的方向发展,也都能够较好地履行政法各项工作,但在实际工作中仍然存在一定的问题和不足之处,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政法干部队伍中缺乏复合型人才,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工作的健康有效开展。在大部分基层政法部门人员队伍中,普遍存在整体素质参差不齐的现象,复合型人才不多,有的同志政治素质高,但业务能力不强,办案效果不佳;有的同志业务能力强,但政治素质不高,办案的社会效果不够理想。有的同志大局意识不强,工作的创新方法能力不足,存在就案办案、孤立办案现象。有的在处理工作事务时,方式方法不多,思路不灵活,形式单一,协调能力不高,不能很好的做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与政治效果的三者有机统一。  

二是政法干部队伍整体司法能力不高,不能适应新时期政法工作日益增长的需要。部分基层政法部门中相当一部分年龄偏大的干警,其现有学历均为后期进修所得,业务水平受限,理论提升较慢,难以应对新时期不断增多的疑难复杂案件和新类型案件工作。而且随着新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的不断出台,法律知识更新较快,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涉及到法学的许多专门领域,而部分人员由于缺乏危机意识,不善于学习新知识,还是习惯于用陈旧的思维方式来处理新问题,不能很好地适应新形势下政法工作的发展需求,从而导致司法能力与不断增长的司法需求不完全相适应。。  

三是政法干部队伍管理机制不健全,不能完全适应新时期政法工作的发展需要。新时期新发展有新要求,随着社会发展的日新月异,一些规章制度修订不及时和健全,对政法干警的激励机制和监督制约机制还不够完善,落实得不够理想,内部管理还存在薄弱环节。部门内部协调沟通机制不畅,相互配合不够默契,工作效能未能得到有效发挥。一些考核指标的设定不科学,考核机制不合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作的成效。一些涉诉信访工作产生的负面效应给政法干警带来了巨大的心理压力,甚至出现不敢办案,不愿办案的现象。

四是政法干部队伍综合能力欠缺,政治理论学习同与时俱进结合程度不够。由于受各种利益关系的调整和社会矛盾因素的影响,部分干警存在理想信念模糊、责任担当感弱化、进取意识不强的问题。甚至个别干警认为业务工作是“硬”任务,理论学习是“软”指标,对理论学习抱着应付工作的态度,平时不注重加强学习,等到需要的时候才临时抱佛脚,现去翻书查询或百度搜索,没有把学习的过程变成增强党性锻炼的过程,变成开阔视野、改造思想、增长才干的过程。

三、政法队伍建设的经验和做法

加强队伍建设是提升政法工作永恒的主题。拥有一支综合素质高、司法能力强的干部队伍,对于提升司法公信力,提升政法工作形象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近年来,各级政法部门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多措并举,在努力打造一支过硬的政法干部队伍上做出了亮点,取得了队伍建设的有益经验。

一是加强对领导班子建设,有效带动和提升政法干部队伍整体素质。全面加强党的领导,抓好队伍建设是基础,各级政法机关必须始终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不断加强领导班子在政治上、思想上、组织上和作风上的建设,进一步提高领导班子的司法决策和管理能力,领导班子要形成合力,团结带领干警积极进取、分工合作、争创佳绩,形成良好的工作氛围和局面。班子成员要率先垂范,在工作和生活中以身作则,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切实起到引领示范的带头作用。通过院班子的带领,在干警中形成开拓创新、锐意进取、奋力拼搏、勇于奉献的氛围,推动政法队伍建设取得长足发展,使干警的司法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政法工作得到社会各界的积极认可和一致好评。

二是积极端正执法办案思想,不断强化司法服务群众责任和意识。抓好干部队伍建设,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是先导,必须始终坚持把对干警的思想政治教育放在工作的首位,把思想教育同工作实践相结合,坚定干警的理想信念,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各级政法部门结合不同岗位的职责特点,强化对干警的职业道德教育,针对行政事务和审判业务不同的工作特点,组织开展以增强党纪、廉洁勤政和执法为民等为主要内容的职业道德教育,不断增强干部队伍拒腐防变能力,进一步提高干警司法为民服务意识。还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学习方式,邀请专家学者、领导干部讲党课,强化党纪党规和职业教育,使干警的执法办案能力和服务群众意识得到提升,队伍的综合能力素质全面改善和提高。

三是继续深化专题学习教育,全面增强政法干部队伍凝聚力和战斗力。提升干部队伍的能力建设,增强学习教育是关键。坚持以老带新的传帮带工作机制,充分发挥老同志经验丰富、实践能力强的特点,帮助和带动年青干警营造钻研业务、开展研究的浓厚氛围,在努力培养专家型人才上取得了有益经验。有的部门通过办案能手评选、技能考核、技能比武等技能展示平台,全面提高干警业务技能,切实提高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通过加强干警基本业务技能和综合业务能力,丰富了干警生活,提升干警文化修养与品位,引导广大干警形成服务百姓、甘于奉献的精神,增强队伍凝聚力和战斗力。

四是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建立阳光司法增强政法工作的公信力。实行阳光司法,队伍建设是关键,通过提高队伍素质,以司法公开促进司法公正。政法干部队伍建设要始终自觉增强接受监督意识,对于重要工作部署和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及时向党委、人大汇报,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要认真办理,做到件件有回复、事事有落实。通过定期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工作,旁听、观摩重大典型案件审理,能有效监督队伍建设,让社会各界更加了解和理解政法部门工作,争取更大支持。通过开展系列工作,政法干部队伍建设得到提升,司法公信力得到增强。

五是严格对政法干部队伍的执法管理,从严树立政法人员新形象。按照“从严管理、从严治警”的思路,政法队伍建设重点在管理上狠下功夫,严格落实工作制度,建立由纪检监察部门牵头的日常巡查工作机制,不定期对政法工作人员的工作纪律进行督查,督查情况及时通报,对确实违反要求的按照规定予以处理。严格落实“五个严禁”和“十禁止”规定,鼓励当事人对违反规定的人和事进行举报,对违法违纪现象,绝不姑息一查到底。通过开展日常工作巡查,作风建设得到有效转变,执法办案形象大提升。

六是注重落实人文关怀机制,激发政法干部队伍干事创业的工作激情。落实政法干部队伍激励机制,是促进队伍能力建设的有效方式,加大干部培养选拔、任用交流力度,合理调整人员力量,确保有限的司法资源向办案一线倾斜。把干事创业的人用在关键岗位上,增强干部队伍活力。建立业绩考核机制,强化案件质量责任追究机制,定期考核和通报,并作为干部考察、等级晋升和年终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通过落实一系列人文关怀机制,从细微之处彰显人文关怀,让干警感受到组织的关怀、集体的温暖,有效提高队伍的凝聚力、向心力和感召力。

五、制约政法队伍建设科学发展的因素

从整体运行情况来看,当前基层政法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是好的,都能够较好地履行政法各项工作。但从实际工作运行的情况来看,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政法干部队伍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就存在的问题进行结合分析和深入的思考,积极寻找解决问题的有效途径和方法。

一是政治学习抓得不细不实,理想信念有所弱化。在政法干部队伍中,不同程度地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的思想,对政治建设的重视力度不够,使党内政治生活缺乏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和战斗性,政治部门对干警的思想引导、教育警示不及时,导致一些干警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不强,观察新动向、发现新问题的政治觉悟不高,极个别干警放松了对自己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改造,致使理想信念滑坡,出现职业伦理道德丧失等问题,极大地损坏政法干警在人民群众心中的良好形象。

二是司法需求不断增长,干警职业能力有待加强。部分政法干警的整体素质不高,特别是年龄稍大的干警入职时第一学历低,第一学历是本科毕业的很少,是法学专业毕业的更是少数,虽然最后都能通过学习取得了本科学历,但都是通过参加业大、函授等学习取得的毕业文凭,法学理论功底薄弱。有的干警满足于现有学识,对新出台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学习力度不够,处理问题因循守旧,工作中凭借老经验,依靠老方法,面对繁重的工作任务和繁杂的行政事务,大部分同志都很难抽时间进行有效的学习,导致干警司法能力与不断增长的司法需求不相适应。

三是受各种因素的影响,政法队伍人员流失严重。近年来,通过参加公务员分开招录考试的考生来自全国各地,这些外来干警中,大多在当地无房无家,无亲无故,有的与伴侣两地分居,生活中得不到关心,容易缺乏归属感,因此便通过各种方式离开所在单位回归原籍,这部分干警成为政法干部队伍人员流失的主要群体。以晴隆法院为例,从2012年至今,已有31名公开招录的在编正式干警通过公开招考、组织选调、个人申请等形式调离法院。政法干部队伍的不稳定,各种原因导致的人员流失,无疑对政法工作带来巨大的影响。

六、加强政法队伍能力建设与培养研究的对策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依法治国进程的加快,政法部门承担的工作任务越来越繁重,人民群众对公正廉洁高效司法的要求越来越迫切,社会各界对政法工作的关注度越来越高,政法干部队伍建设面临越来越多的考验。因此,必须充分调动一切积极的社会因素,努力打造了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的优秀政法干部队伍。

一是要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始终坚持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干部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真正做到学深悟透做实、真学真信真用。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着力解决干警政治思想、纪律作风不纯的问题,把加强政法部门党的组织建设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努力提高干警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政法干部队伍建设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确保党中央关于队伍建设的要求部署在政法系统得到不折不扣的贯彻落实。把司法为民作为政法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准确把握人民群众多元化、多层次的司法需求,强化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进一步改进司法作风、提高司法能力,努力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是要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营造良好政治生态。政法部门要将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绝对服从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自觉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做到维护核心、绝对忠诚、听党指挥、勇于担当。坚持以政治教育、党性锻炼为重点,解决好广大干警理想信念这个“总开关”,教育引导干警增强理想信念,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切实提高组织生活质量,增强党组织的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

三是要加强教育培训,提升队伍整体素质。推进新时代政法部门工作实现新发展,离不开高水平的司法人才,要不断加强对干警的培训力度,提升履职能力。在学习培训上,既要注重提升专业技能,更要全面提升善于学习的本领、运用法治的本领、改革创新的本领、群众工作的本领和狠抓落实的本领,注重学习的实用性、针对性和有效性,达到学以致用。通过狠抓队伍建设,力求打造一支综合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纪律作风硬的精英队伍,为履行好党和人民赋予的职责使命提供有力的人才保障。

四是要着力加强制度建设,保持政法干部队伍的纯洁。要坚持不懈的对政法干警进行廉洁自律教育,加强监督管理,确保队伍纯洁,教育干警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解决“为谁掌权,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根本性问题。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廉政建设的各项制度,堵塞管理漏洞,努力建成“不愿为”的自律机制、“不敢为”的惩戒机制、“不能为”的防范机制。要全面加强制度建设,建立起教育管理队伍的长效机制,使每一个司法环节、司法行为都有章可循,切实做到靠制度管理,靠制度监督,靠制度办事。要坚持“一岗双责”,完善党风廉政建设配套措施,建立干警警戒制度、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及个人廉政档案,加大对违法违纪人员的查处力度,对违法违纪的人和事一查到底,决不姑息迁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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