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应用合同(精选多篇)范文

(作者:小编时间:2015-01-21 07:26:11)

第一篇:信息应用合同

信息应用合同

合同编号:2014 hc

甲方:上海xx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乙方:

通讯地址:上海市xx区xx路251 弄5号 通讯地址:

电话:021-54106455 电话: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等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信息应用合同。由甲方为乙方提供信息应用平台,由乙方通过信息应用平台自行发送信息。

第一条 甲方权利义务

1.有权对乙方的信息应用平台使用进行监督、管理、检查。

2.甲方为乙方提供信息应用平台,乙方按照甲方的经营范围使用甲方的信息应用平台发送信息,乙方使用信息应用平台发送信息或客户(乙方开发的客户)使用信息应用平台发送信息均视为乙方行为,乙方按使用发送信息的条数向甲方支付信息应用费用。

第二条 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在使用甲方的信息应用平台发布信息内容前应严格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预先严格核实客户的真实身份,严格核实客户的信息内容,保证信息内容的正规合法,不得利用甲方的信息应用平台批发、制作、复制、发布、传播含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或不符合当地法规的信息内容,不得发布所有与政治相关的信息内容;不得发布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信息内容;不得发布危害国家安全,泄漏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信息内容;不得发布损坏国家荣誉和利益的信息内容;不得发布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信息内容;不得发布破坏国家民族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信息内容;不得发布虚假信息,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的信息内容;不得向“拒收推销信息”的用户发布信息;不得发布散布谣言,扰乱社会次序,破坏社会稳定的信息内容;不得发布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信息内容;不得发布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信息内容。乙方不得利用信息应用平台欺骗和误导他人,乙方亦不得利用信息应用平台从事违法违规的任何事情,否则责任自负。

2.乙方应遵守甲方制定的和修改的各项信息应用平台管理办法,包括并不限于《信息应用平台管理办法》和《信息应用平台系统信息安全承诺书》等管理制度均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同等具有法律效力,乙方应在使用信息应用平台时始终予以遵守。

3.乙方有义务对发送的每条信息内容提供法律法规所需要的书面证明材料,乙方有义务按合同的付款方式以甲方提供的信息应用平台的统计数据为依据按时支付给甲方信息应用费用。

4.乙方负有保守甲方商业秘密的义务。在本合同所涉及的甲方资料或乙方通过其他任何渠道所获知的甲方商业行为信息或其他技术及经营信息均负有保密义务,否则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5.乙方有权在24小时内检查确认甲方提供的信息应用平台其信息应用信息发送的质量,逾期确认视同乙方无异议认可。乙方在合作中一旦遇到任何非正常情况或需要帮助或要求甲方履行义务的或有任何疑问、包括意见及建议都会在当时联系13764398881一定及时联系到甲方的负责人并尽可能要求当天得到解决。逾期24小时联系或逾期24小时提出视同乙方无异议认可。

第三条 合同解除、终止与违约责任

1.乙方有违法犯罪的或损害甲方信誉行为或违反本合同规定的或乙方对甲方有不诚实的欺骗行为,甲方可提出解除本合同;

2.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违反合同规定,违约方必须承担违约责任并支付给非违约方违约金,违法者自行承担法律责任。

第四条 信息应用费用及结算支付方式

由甲方根据双方商定的服务要求及标准为乙方提供企业信息服务,具体要求如下:

发布方式企业正规信息

数 量条

发布内容乙方提交

发布要求乙方自己根据发送量先款后发,甲方以不同价格按不同品质发送,禁止发布违法或疑似违法信息。

单 价分/条

发布时间 乙方提交

总 计 元

1、服务付费:本合同企业信息服务费用总额:¥ 元(大写: 元整)。

2、支付方式:□现金 □支票 □转帐 □其他

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乙方须在甲方正式发布乙方企业信息前将业务款支付给甲方 (¥ 元)。

结算支付方式:银行转账。甲方指定收款专用银行帐户为:

公司账户:

户名:上海xx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1219 0992 3110 801

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田林支行

3、甲方收到乙方汇入甲方书面指定的银行账户的款项或乙方支付给甲方的款项,视同乙方完全认可向甲方购买的该款项为标的信息的质量数量等(甲方可以不用保留乙方的信息应用使用记录),视为乙方对该款项为标的信息应用的合作无异议结清。

4、违约赔偿:

1.双方中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均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赔偿另一方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2.乙方应按时向甲方支付预付款及余款,若有欠款则每延迟一天支付给甲方,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欠款总额5%的赔偿金;如延迟时间超过一个月,甲方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欠款总额双倍的经济赔偿金。

3.如由于乙方要求发送的企业信息中有虚假成分,或因此引发第三方法律诉讼,要求经济赔偿等问题,乙方必须独立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名誉和经济损失。

第五条 其他

1.甲乙双方就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均应将该争议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2014年10月31日。

3.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对外不作为任何身份证明。本合同执行过程中,所有附件和补充合同等一经甲乙双方签字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的条款为甲乙双方真实意愿的条款,这些条款如果与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政策相抵触时,以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为准,但不影响本合同其它合法条款的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合作过程中如果有任何口头上或其他形式的约定或甲方的管理制度或甲乙双方曾订立的任何合同与本合同有相冲突,则以本合同规定为准。

甲方(盖章并由授权代表签字): 乙方(盖章并由授权代表签字):

签署日期: 签署日期:

本协议附件明细:

附件一:《信息源安全责任承诺书》

信息源安全责任承诺书

本公司在使用上海xx商务咨询有限公司的行业应用平台系统(以下统称为“本平台”),进行手机信息业务发布服务的过程中,保证遵守以下各项规定:

一、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保证本公司数据内容(信息、彩信/彩e)内容的信息安全,并切实做到:

1、建立健全本公司用户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本公司信息安全责任制度和信息发布的审批制度,严格审查本公司发布的信息内容。

2、严格遵守《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对使用本平台编辑的信息内容进行把关,保证信息内容的健康、合法。

3、对本平台的客户端软件操作人员进行密码授权管理。

二、严禁利用本平台发布、传播含有下列内容的信息:

1、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损坏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破坏国家民族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8、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9、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10、与运营商合作的sp业务的推广信息。

三、若发现使用本系统所发布的信息内容明显属于上述第二条所列内容之一的,保证立即停止传输,并向国家有关机关报告。

四、对使用本平台所发布的信息一时难以辨别是否属于第二条所列内容之一的,应及时报送上海xx商务咨询有限公司有关部门审核、同意后再发布。

六、对客户的个人信息保密,未经客户同意不得向他人泄漏,但法律规定的除外。

五公司保证:在使用本系统过程中,服从监督和管理;对以上条款若有违反,上海xx商务咨询有限公司有权随时中断发布系统及相关服务,本公司自愿承担相关责任,并赔偿由此引发的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

承诺人: (签章)

年 月 日

第二篇:信息发布合同范本

扬州搜才网

合同编号:

信 息 发 布 协 议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签订地点:

信息发布协议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在《搜房图》上进行信息发布事宜,签订本信息发布协议(以下简称“本合同”):

一、服务内容与服务期限

二、费用及付款方式:

1、甲方向乙方支付实际合同款共计人民币元整(¥元)。

2、甲方在本合同签订后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全款计人民币元整(¥元);

3、甲方应按上述条款的规定及时将合同款汇入乙方指定的汇款帐户:

开户行:

开户名:

账号:

三、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在本合同签订后个工作日内必须向乙方提交必需的法律文件或法定资料(包括但不

限于:营业执照、信息发布主的主体资格、信息发布图文的权属合法性证明等,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料 )。

2、甲方将按乙方的要求在年月日前向乙方提供所需的全部资料。甲方应对其提供

资料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与图片稿件等)的真实性和公正性负全部责任。甲方必须保证其所提供的资料文稿和电子文稿拥有独立的著作权,若出现侵权行为,所有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与乙方无关。若乙方因甲方的上述侵权行为而向任何第三方承担任何责任,乙方有权向甲方追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对于有国家强制性、限制性的信息发布内容规定的,甲方提供的信息发布应符合国家规定。对于甲方不符合规定或拒不改正的信息发布,乙方有权予以拒绝或者取消。因此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全部负责。

3、 甲方应按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合同款,以便于甲方信息及时的设计制作、发布;

4、 甲方应及时按照乙方的要求配合乙方进行信息发布及页面的设计、制作,以便甲方信息

的及时发布。

5、 甲方提供的全部信息内容稿件需甲方盖章(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以做最后确认,

电子文档以电子邮件形式交付时请用乙方注明使用的电子邮箱并由负责人签名。因甲方原因出现信息发布内容错误,乙方概不负责。

四、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按本合同规定,在规定时间内保质保量、优质及时完成甲方信息发布页面的设计、

制作及发布工作;

2、乙方未经甲方许可不得擅自更改甲方地图上的信息发布的内容、形式;

3、合同生效期内乙方对非因乙方的原因所造成的甲方信息不能如期发布,不承担责任。

4、 乙方有权审查信息发布内容和表现形式,对不符合法律、法规或与地图的设计风格相抵

触的信息发布内容和表现形式,乙方可要求甲方进行修改。乙方对要求刊登的信息发布有删改权和终审权。

五、保密条款

1、任何一方对于因签署或履行本合同从而了解或接触到的涉及对方的业务、技术、财务及

其他方面的未公开的资料和信息(下称“保密信息”)均应保守秘密;非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该等保密信息。

2、如对方提出要求,任何一方均应将载有对方保密信息的任何文件、资料或软件,按对方

要求归还对方,或予以销毁,或进行其他处置,并且不得继续使用这些保密信息。

3、在本合同终止之后,各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并不随之终止,各方仍需遵守本合同之保

密条款,履行其所承诺的保密义务,直到其他方同意其解除此项义务,或事实上不会因违反本合同的保密条款而给其他方造成任何形式的损害时为止。

六、违约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因不可抗力造成一方不能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不视为违约。

(不可抗力系指:战争、火灾、水灾、地震、台风及其他不可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事故;)但甲、乙双方应按实际的信息发布时间计算服务金额,多退少补。

由于不可抗力因素(包括政府命令或国家政策影响等)导致调整版面的,原预定信息发布

无条件撤稿或顺延刊登或另行刊登,由乙方视情况而定。

2、甲方如不能按合同约定按时付款,乙方有权取消刊登该信息发布,解除合同,并不承担

违约责任。

3、违反商业保密条款,权益受到损害的一方有权向对方要求相应的补偿或赔偿。

七、争议的解决

1、凡有关本合同或执行本合同发生的争执,应经过友好协商解决;若不能协商解决,任何

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方法院提起诉讼。

2、 本合同的订立、执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八、协议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为甲乙双方之间完整协议。

2、本合同所订一切条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或对

本合同的任何修正、更改或增删需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方可发生效力并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3、 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持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扬州搜才网乙方: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签字:

(单位盖章)(单位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第三篇:公交车信息服务合同

信息服务合同 甲方:北海富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合浦雅仕维信息技术服务部(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为甲方在公交车车体外侧发布甲方的房地产广告信息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同意甲方在 桂e56358(党江线公车)、桂e55508(石湾线公车)这两台车的车体外侧发布甲方的房地产广告信息,期限为壹年,具体时间为:2014 年6 月 8 日到2014 年 6月 7 日止。

二、乙方保证:在壹年的发布期限内,要保持整洁,干净并定期清洗,不损坏画面,如有人为损坏,乙方承担经济责任。如画面自然褪色脱落、乙方必须及时向甲方联系更新。

三、首次画面的喷绘和粘贴工作由乙方负责;画面内容的设计,以及日后画面的更新均由甲方负责。

四、本次费用总计:¥36000 元整(人民币:叁万陆仟元整)(含税金、审核、首次画面的喷绘和粘贴),甲方必须在乙方把画面喷绘、粘贴完毕之后的三个工作日之内前去验收,并在验收合格后的两个工作日内凭乙方开出的发票一次性付清相关费用。

五、其他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友好原则,协商解决。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四篇:信息咨询合同范本

甲方委托乙方加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加工成。

品名

规。

单位

数量

备注

第二条 加工成品质量要求 。

第三条 原材料的提供办法、规格、数量和质量

1、用乙方原料完成工作的,乙方必须依照合同规定选用原材料,并接受甲方检验。乙方隐瞒原材料的缺陷或者使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原材料而影响订作物的质量时,甲方有权要求重作,修理,减少价款或退货。

2、用甲方原材料完成工作的,合同应当明确规定原材料的消耗定额。甲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数量、质量、规格提供原材料。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原材料要按合同规定及时检验,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即通知甲方调换或补齐。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更换,对修理的物品不得偷换零部件。

3、原材料等物品交日期计算,参照第七条规定执。

第四条 技术资料,图纸提供办法

1、乙方在依照甲方的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发现提供的图纸或技术要求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提出修改意见。乙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得到答复,有权停止工作,并及时通知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赔偿。

2、乙方对于承揽的工作,如果甲方要求保密,应当严格遵守,未经甲方许可不得留存技术资料和复制。

3、甲方应当按规定日期提供技术资料、图纸等。

第五条 价款或酬金价款或酬金,按照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由当事人双方商定。

第六条 验收标准和方法

1、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图纸和样品作为验收标准。

2、甲方应当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验收乙方所完成的工作。验收前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交必需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对短期检验难以发现质量缺陷的订作物或项目,应当由双方协商,在合同中规定保证期限。保证期限内发生问题,除甲方使用或保管不当等原因而造成质量问题的以外,由乙方负责修复或退换。

3、当事人双方对承揽的订作物和项目质量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可由法定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提供检验证明。

第七条 交货的时间和地点

1、交订作物期限应当按照合同规定履行。任何一方要求提前或延期交订作物,应当在事先与对方达成协议,并按协议执。

2、交订作物日期的计算乙方自备运输工具送交订作物的,以甲方接收的戳记日期为准;委托运输部门运输的,以发运订作物时承运部门签发戳记日期为准;自提订作物的,以乙方通知的提取日期为准,但乙方在发出提取订作物的通知中,必须留给甲方以必要的途中时间;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的方法计算。

第八条 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

第九条 运输办法及费用负担

第十条 结算方式及期限

第十一条 其他

1、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甲方可向乙方交付定金。定金数额由双方协商确定。甲方不履行合同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乙方不履行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2、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当事人双方约定,甲方可向乙方给付预付款。乙方不履行合同的,除承担违约责任外,必须如数返还预付款。甲方不履行合同的,可以把预付款抵作违约金和赔偿金;有余款的可以请求返还。

第十二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订作物或完成工作,甲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不同意利用的,应当负责修整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

2、交付订作物或完成工作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甲方仍然需要的,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少交部分甲方不再需要的,有权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

3、未按合同规定包装订作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应当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当偿付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同规定造成订作物毁损,灭失的,由乙方赔偿损失。

4、逾期交付订作物,应当向甲方偿付违约金 元;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未经甲方同意,提前交付订作物,甲方有权拒收。

5、不能交付订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的,应当偿付不能交付订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部分价款总值的 %或酬金总额的 %违约金。

6、异地交付的订作物不符合合同规定,暂由甲方代保管时,应当偿付甲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

7、实行代运或送货的订作物,错发到达地点或接收单位,除按合同规定负责运到指定地点或接收单位外,并承担因此多付的运杂费和逾期交付订作物的责任。

8、由于保管不善致使甲方提供的原材料、设备、包装物及其它物品毁损、灭失的、应当偿付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9、未按合同规定的办法和期限对甲方提供的原材料进行检验,或经检验发现原材料不符合要求而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通知甲方调换,补齐的,由乙方对工作质量,数量承担责任。

10、 擅自调换甲方提供的原材料或修理物的零部件,甲方有权拒收,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如甲方要求重作或重新修理,应当按甲方要求办理,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

第十三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1、中途变更订作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当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2、中途废止合同,属乙方提供原材料的,偿付乙方的未履行部分价款总值的 %的违约金;不属乙方提供原材料的,偿付乙方以未履行部分酬金总额的 %违约金。

3、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向乙方提供原材料、技术资料、包装物等或未完成必要的辅助工作和准备工作,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当赔偿乙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乙方不要求解除合同的,除交付订作物的日期得以顺延外,甲方应当偿付乙方停工待料的损失。

4、超过合同规定期限领取订作物的,除按本条第五款规定偿付违约金外,还应当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甲方超过领取期限六个月不领取订作物的,乙方有权将订作物变卖,所得价款在扣除报酬、保管、保养费后,退还给甲方;变卖订作物所得少于报酬、保管、保养费时,甲方还应补偿不足部分;如订作物不能变卖,应当赔偿乙方的损失。

5、超过合同规定日期付款,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

6、无故拒绝接收订作物,应当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及运输部门的罚款。

7、变更交付订作物地点或接收单位,承担因此而多支出的费用。

第十四条 不可抗力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订作物或原材料毁损、灭失的,乙方在取得合法证明后,可免予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当采取积极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如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以外发生的,不得免除责任;在甲方迟延接受或无故拒收期间发生的,甲方应当承担责任,并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五条 纠纷的处理加工承揽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即失效。本合同执行期间,双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五篇:信息系统合同范本

信息系统合同范本本合同由下述双方签署: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邮编:邮编: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资质等级:

资质证书号:

鉴于甲方有意为乙方业务建立信息化管理系统,乙方愿意为甲方提供上述信息化管理系统,双方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相关的法律法规、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定义

1、信息化系统、信息系统、系统、项目信息化系统、信息系统、系统、项目等均指本合同所规定的、甲方拟建设、乙方拟提供的信息化集成系统及其部分。

2、里程碑里程碑指乙方为完成甲方拟建设的信息化系统中相对独立的阶段性工作部分项目。

3、秘密信息秘密信息指甲方、乙方所有用的管理信息、方式方法,顾客名单、商业数据、产品信息、销售渠道、技术诀窍、源代码、计算机文档等或由甲方、乙方明确指明为商业秘密的、法律所认可的任何信息。

4、工作日工作日指国家所规定的节假日之外的所有的工作日,凡本合同所约定的工作日均指工作日,未指明工作日的日期指自然顺延的日期。

一、甲方业务及信息化系统描述

1、甲方业务描述

甲方的主营业务为(),兼营业务为();甲方拟建立的信息化系统为(),拟建立的信息系统其要求和主要功能为()。

2、甲方现有的相关(技术设备名称)(信息化系统名称)为(),其主要功能是(),乙方对该系统已经充分了解,并将结合甲方拟建的信息化系统,充分利用现有系统中已有的设备和相关软件。已有系统的设备和软件见附件(),其中注明了拟选用的设备与软件。甲方保证对所拟选用的上述设备与软件有继续使用和/或升级的权利。未注明的设备与软件在拟建系统中不予利用,或由甲方自行处理;但原有系统中的功能,除(甲方明确表示需依照本合同由乙方升级的和不予保留的功能)之外,乙方不得由于集成了本合同所规定的系统后,而破坏其原有功能。

二、乙方所提供的信息系统描述

乙方已经充分理解甲方的需求并根据上述所书的甲方业务和信息化系统的描述,向甲方提供以下信息系统集成:

1、硬件系统

乙方所提供的硬件系统设备为()和()所生产的产品,产品质量符合()要求,该产品所构建的系统,主要功能为(),将支持(、、、、)软件的运行。该硬件设备的技术标准、规格、数量、价格等见《附件1》。2、软件系统

乙方所提供的软件系统为(),其中属于第三方的软件为(),属于乙方所拥有的软为(),甲方委托乙方开发的软件为()。该软件系统以(乙方,甲方,第三方)所提供的硬件系统为运行平台,由()软件为操作平台;其软件系统包括:()子系统、()子系统、()子系统、()子系统、等()子系统共同构成本合同所规定的信息系统。

该软件所构建的系统,主要功能为()、()、();该软件与(乙方所提供的)硬件系统所建立的信息系统将支持甲方()业务和/或管理的运作。该软件系统的名称、功能、等级、版本、价格见《附件2》。

3、信息系统达到的目标:

整体功能符合甲方的所描述(经营、管理、、、、)系统的要求,能够达到系统的集成以及模块之间的无缝衔接、数据的无缝传输、数据充分共享、快速响应查询;其具体的数据为:业务处理速度为每分钟(),数据存储量为(),数据传输速度为(),响应查询时间为()。

系统具有开放性,能够适应内外部环境的变化(包括技术设备的更新、具备后台编译、预留与其他系统的接口、采用标准技术);整个系统能够达到甲方所需功能的开放度,(同买方原有系统相兼容)。

4、系统设计的原则

信息化系统的建设在技术上将体现以下原则:

()成熟性与先进性()习惯性与规范性()可用性与安全性()经济性与实用性()继承性与可扩展性

三、信息系统开发与进度

1、本信息系统的开发分为()里程碑阶段,每个里程碑阶段的项目完成后,均依据本合同《附件3》所列的检测标准进行检测和交付,甲方将按照本合同的第六条规定进行付款;乙方制作的或引用的检测标准不得低于本行业的标准。其具体的里程碑阶段和进度见《附件3》。

2、项目管理合同各方指派代表组成本信息系统开发管理小组,管理小组成员名单和通讯方式见附件()。合同各方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重新指定己方管理小组成员,但须以书面方式通知另外一方;甲方也可以指定第三方作为自己的代理人参加管理小组。管理小组的成员应能符合项目及其进展的需要和要求。任何一方的小组成员如未能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从而导致项目迟延或终止,其后果如构成对本合同的违约,则由该成员所代表的一方依本合同的违约条款承担违约责任。

3、信息与资料的提供甲乙双方应按照本项目的性质,互相配合,充分沟通;乙方有权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和项目需要,向甲方了解有关情况,调阅有关资料,向有关职能人员调查了解有关系统情况,以对该信息系统进行全面的研究和设计,甲方应予以积极的配合。如甲方对乙方完成本合同所需的甲方资料和情况不予提供,从而导致项目迟延或终止,其后果如构成对本合同的违约或造成乙方的损失,则甲方依本合同的违约条款()和相关的法律规定承担赔偿和违约责任。

4、设计方案乙方在取得了甲方所提供的必要资料后,将依据本合同所规定的信息系统的功能与目标,在()日内完成设计方案并提交甲方审核。甲方在收到该设计方案后,对设计方案中所描述的信息系统的适用性和使用性进行审核;甲方应在()日内完成审核,如认可的,则在设计方案中签字认可。如有异议,则提交乙方复审,如不构成问题,则乙方应向甲方予以解释;确有问题的,乙方应及时予以修改并再次提交甲方审核。甲乙双方将重复此程序,直至双方一致认可。

甲方虽然对设计方案进行了审核并签字,但甲方只对设计方案中信息系统对甲方的适用性、可用性、()、()等进行审核。甲方并不对设计方案中的技术问题进行审核,如该设计方案在今后出现任何技术问题或技术调整,仍由乙方承担责任。

该设计方案经双方签字后,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系统设计方案是整个项目的核心,是项目质量的基础、是履行合同的根本,且花费的时间和精力也最多,因此在此由甲方也对方案进行审核,将有助于项目的顺利进行、以减少可能的修改,并能更加切合用户的需要。

5、进度报告乙方应于每月(季)度终了的(20)天内,以合理的、甲方可以理解的方式,向甲方提供书面的项目阶段进度报告,包括硬件和软件建设阶段。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进度与计划执行、已完成的开发项目、有无遇到的困难和障碍、本项目的预期效果、人员配置、有无项目变更及/或变更情况、或其它与本项目有关的甲方应该知道的情况或甲方要求知道的情况。如有重大的问题或重要的变更发生,乙方需在(七)天内向甲方做出书面报告;乙方也应当在合理的时间内回复甲方在其它时间内提出的与本项目相关的询问。如乙方违反本条的规定,乙方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项目迟延和甲方不能及时付款或配合项目进行的后果及项目延期的责任。

6、第三方监理甲方有权聘请第三方作为本信息系统项目的监理,如甲方指定了第三方作为甲方的监理,依甲方的授权,该监理享有相关的、与甲方同等的、本合同中所约定的甲方权利,以监理本项目的进行。

7、转包与分包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义务或项目转包或分包给第三方实施。违反本条的规定,乙方应将转包或分包盈利(转包或分包合同所规定的价格与本合同所规定的价格的差额)的(双)倍支付给甲方,并按转包或分包项目价格的()%支付违约金;除立即终止转包或分包合同外,乙方仍应按本合同所规定的时间和质量等条款,继续履行本合同。

四、项目变更

以维护和兼顾各方的利益和信息系统的最优化为原则、在本项目的基本范围内,甲乙双方均有权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适时地提出变更、扩展、替换或修改本项目的某些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增加或减少系统的相应功能、技术参数的提高或提升、交付或安装的时间与地点;为此,双方同意:

1、若甲方提出项目的部分变更,甲方应以书面形式提交给乙方。乙方应在()工作日内对此作出书面回应,其内容包括详细的该变更对合同价格、项目交付日期、系统性能、项目技术参数的影响和变化以及对合同条款的影响等。

2、甲方收到乙方的上述回应后,应在()日内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是否同意和接受乙方的上述回应。如果甲方接受乙方的上述回应,则双方另行对此变更签署予以确认,乙方则按变更后的约定履行本合同。

3、如甲方不同意乙方的上述回应、如对价格或交付日期的变化等,甲乙双方有权将此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在仲裁裁决生效之前,甲方执行乙方回应中的要求,乙方执(来自好范 文网:Www.haOWOrD.coM)行甲方所要求的变更。仲裁裁决下达后,双方即依此执行并由败诉方承担仲裁费用。本条款对仲裁的选择是独立的,不影响本合同中争议条款所规定的争议方式解决的选择。

4、如乙方提出项目的部分变更建议,乙方应同时详细阐明该变更对合同价格、项目交付日期、系统性能、项目技术参数的影响和变化以及对合同条款的影响等。

5、甲方收到乙方的上述变更建议后,应在()日内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是否同意和接受乙方的上述变更建议。如果甲方接受乙方的上述回应,则双方另行对此变更建议签署予以确认,甲乙双方则按变更后的约定履行本合同。如甲方不同意乙方的上述建议,双方仍按原合同执行,但由此而产生的相关风险,由甲方承担。

五、交付

1、交付时间和地点乙方将按照本合同及其附件所规定的时间和项目,由乙方支付运费和保险费,(逐项列明有关费用)交付本信息系统集成;交付地点:()。

如由于甲方的原因而导致交付不能按照规定的时间进行,乙方将按延期时间顺延交付时间;如因延期交付而导致乙方的损失,甲方应赔偿乙方的实际损失。如甲方能接受交付而不接受交付,则视为乙方已经交付,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付款,甲乙双方对此另有约定的除外。

2、交付方式乙方在进行每项合同所约定的项目交付前()天,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甲方应当在接到通知的()天内安排接受交付。

3、交付内容乙方应按照合同所约定的内容和时间进行交付;除项目本身的系统运行外,包括但不限于机器设备、安装手册、工作手册、系统软件、计算机文档、人机交互学习程序等;如本合同约定甲方可以使用或拥有某软件源代码的,乙方应同时交付软件的源代码。所交付的文档与文件应当是电子版式和可供人阅读的。

4、检测与检验乙方在交付前,应当对所交付的项目进行功能和运行检测,以确认交付项目符合本合同的规定;检测标准见《附件3》及()。甲方在领受交付项目后,应当在()天内对所交付项目进行检验,向乙方出具书面文件以确认其符合本合同所约定的信息系统任务、要求和功能;或如有缺陷,应向乙方出具书面报告,陈述需改进的缺陷。乙方应立即改进此项缺陷,并再次进行检测和评估。甲方应于()天内再次检验并向乙方出具书面领受文件或递交缺陷报告。甲乙双方将重复此项程序直至最终检验合格由甲方领受或由甲方依法或依约终止本合同为止;但此项重复程序不得超过本合同所规定的相应合同履行期。

如由于甲方原因导致所交付项目缺陷,经甲方要求,乙方应帮助改进此项缺陷,由此而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5、系统试运行自系统功能检测通过之日起,甲方拥有()天的系统试运行权利。

如由于乙方原因,系统在试运行期间出现缺陷或问题,如果是硬件方面的问题,而该硬件是由乙方直接提供给甲方的,乙方应免费更换或修理故障部分的设备;如果是软件方面的缺陷或问题,乙方应及时排除该方面的故障;所引起的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如由于甲方原因,系统在试运行期间出现缺陷或问题,如果是硬件方面的问题,而该硬件是由乙方直接提供给甲方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更换故障部分的设备,如是甲方自行采购的,则由甲方自行负责维修;如果是软件方面的缺陷或问题,乙方应及时排除该方面的故障;所引起的相关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6、系统验收()天的系统试运行完成后,甲方应及时进行系统验收。乙方以书面形式向甲方递交(本信息系统)验收通知书,甲方在收到验收通知书的()天内,安排具体日期,由甲乙双方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完成系统验收。

如属于乙方原因致使被验收系统未通过验收,乙方应排除故障,并自行承担相关费用,同时,延长试运行期限()天直至系统完全符合验收标准。

如属于甲方原因致使被验收系统未通过验收,如为系统故障原因,乙方应在合理时间内排除故障,再进行验收,所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支付;如系故障之外的原因,除本合同规定的不可抗力外,而甲方不愿或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验收,则由乙方单方面进行验收,并将验收报告提交甲方,由此视为系统验收已经通过。

五、所有权、版权和使用权

1、硬件设备所有权(自甲方检验合格且向乙方付清全部合同款后),(自乙方交付后),转移至甲方;

2、受甲方委托,由乙方开发的()软件及相关文件和文档的版权归()所有;()方享有其使用权。与本信息系统相关的且由此项目开发而新产生的商业秘密信息、技术资料和技术诀窍等所有权归()所有,()方享有使用权。(另一)方非经(对)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转让本条所约定的相关所有权和/使用权或泄露秘密信息、技术资料或技术诀窍。任何一方违反本条的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另一方的损失。本合同另有规定或甲乙双方另行约定的除外。

3、甲方对乙方所售予(许可)的()软件(没有)(有)向第三方(分)许可的权利。除本合同规定外,乙方许可甲方使用的软件或相关的任何知识产权,并不表示甲方已经从乙方获得许可第三人使用它们的权利。

乙方应根据项目实施的计划、进度和需要与客户的合理要求,及时安排对甲方的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培训目标为受训者能够完成其操作对象,实现依据本合同所规定的信息系统的目标和功能。

九、系统保证和维护

1、乙方声明并保证:

l本合同项下由乙方提供的任何第三方的、应用于本合同所规定的信息系统的软件等知识产权,具有合法的所有权或使用权或分许可权,并不会侵犯第三人的合法权利;

l乙方受甲方委托而开发的软件没有、也不会侵犯他人的合法权利;

l如乙方依据本合同的规定,需对第三人的软件进行修改、添加或升级,则乙方须保证其已经取得了第三人的合法授权;

l乙方所交付的软件系统中,乙方不会为任何理由而植入自动终止或妨碍系统运作的软件;

l如乙方所提供的软件,包括受甲方委托所开发的软件,如有须经国家有关部门登记、备案、审批、许可的,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软件是完成了登记、备案、审批、许可的软件。

乙方违反本条的规定而导致甲方被第三人追究法律责任,或导致甲方不能正常运作本信息系统,则乙方负责赔偿甲方由此而应起的全部损失。

2、乙方保证依据本合同向甲方所提供的信息系统及其附属产品时,不存在品质或工艺上的瑕疵,能够按照本合同所规定的技术规范、要求和功能进行正常运行。乙方并保证,乙方所提供的软件系统在当前情况下是最适合甲方目前使用的版本。

3、乙方在一年内向甲方提供免费的保修和维护服务,如果厂商对系统产品中的相应部分的保修期超过一年的,则按厂商规定进行免费保修。在此期间如发生系统运作故障,或出现瑕疵与缺陷,乙方将按照下列方式提供保修和维护服务:

故障类型支持方式响应要求

网络或主机系统瘫痪立刻专人应答处理立即出发

系统严重故障、部分服务不正常(2)小时内答复(1)个工作日内

系统个别服务不正常(4)小时内答复(2)个工作日内

4、保修期内,如由于乙方的责任而需要对本信息系统中的部件(包括软件和硬件)予以更换或升级,则该部件的保修期相应延长。

5、保修期内,如由于甲方的原因而引起的上述故障,其修理和维护费用由甲方承担。

6、系统保修期满后,如甲方继续聘请乙方对本合同所规定的信息系统进行维护,则由双方另行签署维护协议。

十、系统升级约定

1、升级及升级成果权利的约定

甲方对乙方所提供的(***部分)软件(有、无)自行升级的权利。

如甲方依据合同权利对乙方所提供的自行开发软件进行升级,则甲方(需)(不需)将升级后的软件回馈与乙方,升级后的成果属于()所有,(甲乙双)方对升级后的软件有使用权。适用本条款时,甲方仍须遵守本合同所约定对第三方保密的规定;同时,本条款不适用于第三方拥有所有权的软件。

2、对原本程序的附加或修改为顺利运行本信息系统,甲方可以根据其实际需要,对乙方所提供的自行开发的软件进行必要的附加或修改;并有权在本信息系统上运行其他的应用软件。适用本条款时,甲方仍须遵守本合同所约定对第三方保密的规定;同时,本条款不得违反第三方拥有所有权软件的使用规定。

3、在任何情况下,未征得乙方的书面同意,甲方不得为商业交易目的对乙方所提供的任何软件进行升级、附加或修改。

3、本合同于双方各自履行了合同的全部义务、包括本信息系统的保修期结束和甲方付清全部合同款后终止。

4、本合同一经签署,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更改本合同;本合同所列的附件、及项目实施过程中所出具的文件如:系统设计书、检测标准等文件,经双方签字后,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其它任何口头或未包含在本合同内的、或未依据本合同制定的书面文件,均不对双方发生拘束力。如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有任何变更、补充或修改,双方将另行签订书面协议。

十四、争议解决

1、如合同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先采取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该争议,友好协商解决期为争议发生后的()天;如超过该协商期而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按下列方式予以解决:

仲裁:向苏州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并按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诉讼: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由()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如发生任何争议,及对任何争议进行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时,除争议事项或争议事项所涉及的条款外,双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项下的其它义务。

十五、通知

1、为享有本合同所规定的权利及履行本合同所规定的义务或有关违约交涉而需通知另一方时,通知方须采取书面形式,以挂号信件或以专人快递送达方式送达被通知方。挂号信寄出3天后,视为已经送达;专人送达的,被送达人签署后,视为已经送达。

2、通知地址

通知的地址为本合同首页上所书地址。如一方欲改变通知地址,则应提前以书面方式通知另一方。

解释:通知条款是保持联络的程序性约定,程序性条款是保证实体权益义务得到有效执行的必要方式。

附件1

硬件设备:生产厂家、技术标准、规格、数量、价格等

交付地点:

交付时间:

附件2

软件系统:名称、功能、等级、版本、价格

交付地点:

交付时间:

附件3、里程碑阶段项目:名称,内容,完成时间,检测标准,

交付时间:

交付地点:

供参考:

第一阶段—任务与目标(关键事件与目标边界—里程碑)系统设计书、系统与子系统检测标准书:构成本合同的附件。检测标准不得低于本行业的标准。

第二阶段—任务与目标……

测试和测试用例

阶段性交付:业务流程方案,系统设计书、系统与子系统检测标准书,软件产品评审文件,项目计划,软件需求分析文件,软件设计文件,软件实现和单元测试文件,集成和系统测试文件,双方对上述文件进行评审和调试和调整。

阶段性检查的方式与方法

附件4项目小组成员:

甲方成员:乙方成员:

姓名:姓名:

职务:职务:

负责项目:负责项目:

联系方式:联系方式:

姓名:姓名:

职务:职务:

负责项目:负责项目:

联系方式: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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