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范文

(作者:展勤杰时间:2020-12-30 19:23:41)

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0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统计局干部职工认真履职尽责,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等重要文件,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共同推进,圆满完成2019年度法治建设工作。

一、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情况

(一)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年初,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把贯彻落实中央《意见》《办法》和《规定》作为重大政治任务积极推进。把依法行政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内容,认真落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责任制,不断完善统计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机制。

(二)抓好《意见》《办法》和《规定》落实。按照国家统计局及省、市统计局部署,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将统计人员法制教育作为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使全系统统计人员深刻认识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重要性。

2、筑牢思想防线,坚决杜绝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的现象,自觉抵制代填代报、虚报、瞒报。

3、牢固树立法制观念和底线意识,自觉防范统计违纪违法行为。

4、认真学习《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将《统计法》中“十三个不得”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5、认真学习《意见》《办法》和《规定》,明确违纪违法应当承担的责任,做政治上的明白人,法律上的清醒人。

(三)健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印发《关于落实统计机构负责人和统计人员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的实施办法(试行)》(高统字〔2018〕9号),健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坚持惩防并举、注重预防,完善统计法律制度,健全统计管理体制,推动改革干部政绩考核机制,强化统计普法宣传教育,严惩统计违纪违法行为,严肃追究对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人责任,努力形成不敢、不能、不想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工作氛围,为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提供扎实的体制机制保障。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制定联合奖惩对象认定标准和联合奖惩措施。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家统计局《企业统计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高密市信用“红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关于推进“诚信高密”建设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推进统计诚信体系建设,营造“诚信统计光荣、虚假统计可耻”的社会氛围,制定了《高密市统计局联合奖惩对象认定标准和联合奖惩措施》。

(二)完成“互联网+监管”“互联网+政务服务”“事项清单、“权责清单”“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权力系统”认领及编制工作。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工作的部署要求,深入推进“一窗受理·一次办好”改革,切实解决各级各部门政务服务事项标准不尽统一、办事不够便捷等问题,全面提升我市网上政务服务能力和水平,推动监管、政务服务事项纳入全国一体化在线监管、政务服务平台管理和运行。按照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事项标准化、规范化要求,我局组织相关人员对监管、政务服务、权责清单等事项进行了梳理、编制,按时、圆满完成了任务。

(三)制定措施,从源头上遏制统计数字的腐败。为聚焦并集中治理统计造假问题,从源头上遏制统计数字的腐败,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切实解决好漠视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我局制定了《高密市统计系统统计造假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确保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现象得到有效遏制,确保统计数据质量得到明显提升,切实推动纠正统计造假责任追究“宽松软”问题。

三、推进公正司法情况

(一)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我局狠抓制度建设,完善机制,制定了《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实施办法》《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办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实施办法》,按规定明确了本单位使用的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标准,坚持依法治国方略,以严格的制度建设推进执法工作,为普法夯实法制基础。

(二)大力推进“互联网+”体系建设。我局通过建立高密统计微信公众号,及时公布我局工作动态情况、统计分析、统计信息等资讯消息,不仅拓宽宣传渠道,让人民群众深入及时全面解读我市社会经济发展情况,而且进一步提高政务服务工作水平和公众参与度,让公众更加直接、快捷的的了解统计工作和相关统计法律法规。

(三)积极履行执法检查职责。截至目前,对全市40多家企业进行统计执法检查、数据质量核查,立案查处违法企业6家。认真落实《统计上严重失信企业信息公示暂行办法》和“双公示”制度。依法公示相关信息,加大惩戒力度和违法企业成本,提高企业诚信守法意识,提升统计诚信影响力。加大对典型统计违法案件的通报曝光力度,充分发挥“查处一案、教育一片、警示一方”的作用。

四、推进法治社会建设情况

(一)制定计划,加强统计普法整体规划部署。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统计部门关于“七五”普法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局工作实际情况,精心策划,周密部署统计“七五”普法工作。制定了《高密市统计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对“七五”普法工作进行总体安排,明确主要任务,就工作要点提出具体明确要求,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和如期完成。

(二)健全普法责任机制,加强对普法工作的统一领导。我局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明确普法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就如何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作出具体工作安排和部署,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普法责任,确保“七五”普法期间各项任务落实到位。此外,为了加强组织领导,由局内设机构法规科负责统计法治宣传教育日常工作,各科室相互配合,各司其职,共同推进统计宣传教育工作,确保了普法活动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三)采取多种方式,深入开展统计法治宣传。通过对企业统计执法、数据质量核查,采取“点对点”“面对面”的方式,向企业统计工作人员讲解报表制度的同时宣讲统计法律知识,进行相关法律义务知识宣传。同时,利用日常执法、统计年报培训会和镇街重点企业培训等时机,为企业统计员讲解了重点法律条文和进行统计法制宣传,相继开展了多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不但加大了统计普法宣传力度,而且扩大了统计法治影响。

1、组织编印统计法制宣传资料。近年来先后编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法规规章汇编》《高密市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建设》《统计普法宣传材料》等学习材料,向全市统计系统干部职工、统计调查对象进行发放。

2、组织举办学法活动,对全体统计工作人员进行学习培训。我局通过自主学习、举办法律法规培训、法制讲座等方式,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培养依法治国、依法行政思维和能力。结合“四经普”工作,分批对我市“四经普”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进行统计法律知识宣传和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办法》等法规规章出台后,以法制讲座的形式及时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贯彻学习、解读重要条文内容,切实掌握最新的法律法规知识。

3、组织举办宣传月集中活动。每年均把12月作为统计普法宣传月,并充分利用各专业、各镇街年报会议开展法律培训,发放普法宣传材料、宣讲统计法律知识。结合“12·4”国家宪法日、“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重要时点,开展了以“弘扬宪法精神、增强法治观念,深化统计改革、全面依法治统”为主题的法治宣传活动,向公众宣传统计法制知识,努力营造人人学法,人人守法的良好社会氛围。  

五、存在的不足及今后打算

我局法治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一是统计普法还存在某些“死角”,少数单位和个人对统计工作的认识不到位,对依法治统存在反感情绪,这说明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还不够广泛深入。二是普法方式还不够多样化,对电视、广播、网络等各类媒体还没有充分利用。三是全市统计执法队伍建设现状同统计执法形势和任务要求相比存在较大差距,统计专业执法资格人员少,落实“双随机”统计执法工作难度大。四是企业统计从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流动性大,且身兼多职现象普遍,对统计工作重视程度、对统计法律法规掌握程度和对统计业务熟练程度差异较大,同“数出有源、数出有据、确保数据源头质量”的要求存在较大差距。

针对上述不足和问题,为进一步搞好统计法治工作,在新的一年,我们将围绕学习贯彻中央《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等重要文件,按照全市统一部署,进一步深化统计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严肃执法,持续做好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重点从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工作入手,进一步做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采取得力措施全力消灭普法“死角”,为我市政府统计积极发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作用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推进普法工作开创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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