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安全管理制度【精品多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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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安全管理制度【精品多篇】

信息安全管理论文 篇一

摘要:近年来,我国在医院信息化方面的建设工作进程不断提高,且采取电子档案信息安全管理工作成为了必要的发展途径。基于此,文章针对当前医院电子档案管理的实施所要遵循的原则展开研究,以此促进档案信息的更好建设,为档案信息的安全性提供有效的保障措施,促进医院信息化档案管理工作更好地发展。

关键词:医院建设;电子档案;信息管理;安全保障

医院建设发展中涉及到了多方面的工作内容,其中为病人的信息建档就包含多样化的信息数据,包括病人的个人信息,病例信息等,为建立互联互通的数据信息库,医院需要加大对电子档案的建设,通过有效的管理措施采取提高档案信息的建设度,同时需要为档案信息的安全提供保障,以此实现医院信息化建设目标。

一、医院电子档案信息管理原则

(一)真实完整性原则

医院档案管理的完整是指在实施电子档案信息管理中,需要确保所有的信息文件数量,内容及相关文件数据没有损坏,更改,丢失等情况的出现,确保被记录的档案信息是真实且完整的。但是目前医院实施档案管理工作通常是在综合档案室集中进行,电子档案所采取的是全程管理方式,一般情况下,医院各科室在将所有需要整理的信息数据归档之后就会移交给档案室,但通常科室会设立属于自己的档案资料室,便于工作,在病例档案移交中会留存一部分,这种操作模式会对电子档案的信息完整性造成影响。

(二)全程管理原则

我国现阶段对电子档案的管理实施以全过程为主,即自电子文件的形成指出,一直到其被销毁或者被永久保存,在整个过程中的所有阶段都需要保证电子档案信息的一致性,不能更改。电子档案在实际的运作中通过展开全过程的管理方式保证电子档案的完整性,但是由于医院档案信息数据量庞大,且来源十分广泛,因此实际的管理工作中缺少人力资源的支持,有的档案管理人员能力水平不一,无法为电子档案的全过程管理实施提供保障,导致电子档案信息的真实性与完整性受到影响。

二、医院电子档案管理与档案信息安全保障对策

(一)维护安全稳定的数据库环境

由于电子档案是全部存储于网络之中,且数据量的庞大运行可能会对电子信息的安全造成影响,为此需要对电子信息档案的安全运行环境提供保证。为电子档案信息数据建立独立的运行设施,构建数据库,在运作中确保数据库等设备远离磁场,避免受到磁场干扰。同时,电子档案数据库需要24小时不间断地运行,因此需要对其电源的运行状态加以保护,为数据库的安全运行提供独立电源室,避免由于突然断电造成数据损坏,为数据库的安全运行提供全方位的保障。

(二)做好网络上信息技术安全保障

医院实施电子档案管理模式需要对网络安全加以保障。主要从以下方面展开:首先是对所有电子信息进行备份,通过备份能够确保电子档案即使丢失损坏也可以进行恢复,是电子档案管理中确保信息安全的基础方法。备份主要分为本地与异地两种操作形式,同时还有线备份与离线备份两种方式,现阶段在电子档案管理中由于信息数据量过于庞大,通常是将其存储于磁盘阵列中。其次是加密档案信息,避免计算机被*客或病毒入侵,通过加密能够防止泄密或者信息被篡改。通常所采用的加密方式为:软件加密、硬件加密、混合加密等。就现阶段而言所采取的主要是混合加密,需要用户认证,身份密码以及权限分配等结合对档案实施数据保护。

(三)制定完善规章管理制度,提高管理者素质

人为因素是电子信息档案的数据管理与信息安全的保障工作中最大的影响条件,为此需要对档案人员的管理能力加以提高:首先,制定完善的管理制度,通过制度规范行为,根据医院电子档案信息管理要求制定管理工作的规范章程;此外,还需要对档案人员的专业素质加以提高,定期对其专业管理能力展开培训,包括档案管理能力,计算机网络技能,以及相关医疗专业知识。为电子档案信息管理人员的综合能力提供保障,避免人为因素在档案管理中产生破坏影响。

三、结语

综上所述,随着科技的发展促进了信息技术的不断建设,在医院管理工作的开展中,档案的建设与管理工作需要引入新的管理理念与管理方式,对其进行更好的创新发展,与现代化技术相结合,同时档案管理人员也要不断促进自身的发展,提高自身管理技能,适应现代化的管理理念,为医院档案管理工作更好地开展提供保障。

参考文献:

[1]吴丽霞。医院电子档案信息安全管理存在问题与对策[J].陕西档案,20xx(06):52-53.

[2]李爽。浅析医院电子档案管理与档案信息安全[J].管理观察,20xx(31):191-192.

信息安全管理论文 篇二

摘 要:数据库系统是管理信息系统(MIS)的基础,管理信息系统能否正常运行,数据库的安全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数据库安全体现在系统拥有的和产生的数据或信息要完整有效,使用要合法, 更不能被破坏或泄漏。具体地包括:用户识别、访问权限控制、加密、审计与追踪、备份与恢复。

关键词:管理信息系统(MIS);数据库

一 、完善用户识别

用户身份的正确识别与检验是MIS安全的门户。为了有效可靠地管理用户权限,保证系统的安全,需要一套可靠完善的身份鉴别机制。

(1)在MIS的数据库中创建一个用户表,为每个用户分配一个唯一的用户编码和一个唯一的用户密码,并且用户的密码只能由用户自己管理。当用户要登录数据库管理系统时,必须提供正确的用户编码和密码方能进人该系统。

(2)我们还可以利用数据滤网功能,也就是过滤功能。在用户登录界面,对用户输人的用户标识和密码先进行过滤,把单引号、分号、、% 等“危险字符”全部过滤掉,再进行数据语句的构造,可大大降低攻击者成功的概率。

(3)我们可以通过限制用户输入数据的长度,例如限制用户输入数据的字符最多不能超过8位,这样就可以大大降低系统被攻击的风险,增加了入侵者插入有害代码的难度,确保了系统的安全。

(4)设置数据库系统口令,数据库系统口令也是是身份鉴别、保证系统安全的最常见、最方便的一种方法。它是登录访问数据库系统所需的口令。应用程序要存取数据库表,必须先登录数据库,应用程序凭借用户提供的正确口令就能顺利登录数据库。所有的口令值不要嵌入程序,应隐蔽到某一数据库中,这样就避免了修改的麻烦,有了数据库口令,就可以阻止有害侵入,增加了系统的安全性。

二 、访问权限控制

访问权限控制是数据库系统在利用角色管理数据库安全性方面采取的基本措施。

通过验证用户名称和口令。防止非数据库系统用户注册到数据库,对数据库进行非法存取操作。

授予用户一定的权限,限制用户操纵数据库的权力;授予用户对数据库实体的存取执行权限。阻止用户访问非授权数据,提供数据库实体存取审计机制。使数据库管理员可以监视数据库中数据的存取情况和系统资源的使用情况,采用视图机制限制存取基表的行和列集合。对所有客户端按工作性质分类。分别授予不同的用户角色。对不同的用户角色。根据其使用的数据源。分别授予不同的数据库对象存取权限。

三、数据加密

在MIS中,为了防止非法用户进入系统、窃取机密信息或非授权用户越权操作数据,必须对数据进行加密处理。

对MIS中的数据库加密处理有三种基本方式:

(1) 文件加密:将涉及重要信息的文件进行加密,进入MIS应用系统时解密,在退出应用系统时再进行加密。

(2)记录加密:与文件加密类似,但加密的单位是记录而不是文件。

(3)字段加密:即直接对数据库的最小单位一字段进行加密,加密算法是加密的核心, 目前可应用的国际公认的密码算法主要有:DES(数据加密标准)、RSA(公钥密码体制)、刘氏高强度公开加密算法等。

除此之外还有硬性加密,硬加密指的是用物理方法进行加密,如在存放在文件的磁盘上用激光打孔进行加密等。

通过数据库加密有效地防止了通过浏览数据库表的方式获得用户登录信息。

四 、审计与追踪

数据审计的目的在于:当数据被窃取或破坏时,能及时发现和补救,即及时发现问题的原因, 为维护数据的完整性提供保障。数据审计可 在MIS的多个层次上实现,其中在操作系统和数据库系统上实现时,系统开销较大,而在功能层、用户层等层次上采取适当的审计措施则较好。

应用系统常用的审计措施有:

(1)取轨运行法:该方法要求对数据的操作由两个用户在不同的工作站上完成,一个用户的操作必须经过另一个用户的审核通过后方能生效。

(2)轨迹法;该方法对应用系统中的一切操作都记录在案,并由专人定期检查,从而监督系统运行情况。

五 、备份与恢复

数据库可以通过用户识别、访问权限限制、数据加密等保护措施使得管理信息系统健康运行,但难保百无一疏,而且现实中还存在其他很多原因造成数据的丢失,比如误删除,硬件老化,不可抗力,系统抵御能力差等等方面,所以加强对数据的备份工作至关重要。

备份工作有几点因素需要考虑,比如:

1、备份周期。(根据数据的重要程度,可以选择不同的时间进行备份,以便清晰明了)。

2、使用静态备份还是动态备份,(动态备份也即允许数据库运行时进行备份)。

3、仅使用全备份还是共同使用全备份和增量备份。

4、使用什么介质(硬盘,光盘等)。

5、使用人工备份还是设计好的自动备份程序。

6、检验备份完整性的周期。

7、备份存储的空间是否防窃、防磁干扰、防火。

8、是否指定其他人实行备份,备份者是否享有必要的登录号和口令。

9、在负责备份和恢复的主要人员缺席的情况下,是否有其他人能代替。

其次我们还要注意务必使计算机网络数据备份自动化,以减少系统管理员的工作量。使数据备份工作制度化,科学化。做好介质管理工作,防止读写操作的错误。

对数据存储,形成分门别类的介质存储,使数据的保存更细致、科学。介质自动清洗轮转,提高介质的安全性和使用寿命。还要以备份服务器形成备份中心,对各种平台的应用系统及其他信息数据进行集中的备份。

另外系统管理员还可以在任意一台工作站上管理、监控、配置备份系统,实现分布处理、集中管理。

最后维护人员要尽量地恢复损坏的整个文件系统和各类数据。备份系统还应考虑网络带宽对备份性能的影响、备份服务器的平台选择及安全性、备份系统容量的适度冗余、备份系统良好的扩展性等。

结语:

以上只是论述了数据库在管理信息系统中安全的几个重要方面和体现,还有其他一些方面没有专门提到。这些管理不到位。虽然不会导致系统瘫痪。但也会造成系统部分功能的暂时性终止。例如如果回退段数量不够或剩余空间不够。都可以造成有些大的数据提交不成功。因此,对于数据库系统的安全问题马虎不得。

参考文献:

[1]李宁,陈彬.MIS系统权限管理中的安全性问题探讨[J].教育周刊,20xx(11).

[2]萨师煊,王珊.《数据库系统概论》(第三版)[M].教育出版社,20xx.

[3]林志斌.数据库安全性若干问题的探讨[J].微型机与应用,20xx(03)

[4]王裙嘲。网络管理信息系统安全对策探索管理信息系统[J].计算机教育,20xx(05)

信息安全管理论文 篇三

摘要:随着信息技术和网络技术的不断发展,网络信息化已经成了一种社会常态。网络信息化给社会生活带来了极大的便利,使得人们的生活更加的方便和快捷,但是同时,网络的虚拟化也存在着巨大的风险,个人信息的泄露、网络诈骗等威胁网络信息安全的因素使得网络环境越来越复杂。在这样的情况下,推进网络信息化进程中的安全技术应用,并强化网络安全的管理变得十分必要。本文就网络信息化进程中的安全技术与管理策略进行探讨,主要目的是分析网络安全的有效管理措施,促进网络环境的安全运行。

关键词:网络安全技术与应用论文

网络信息安全是目前网络建设的重要内容,主要原因是目前社会经济的发展,需要网络提供便利的条件,如果网络安全存在严重问题,会直接导致 好范文网 社会经济的受损。另外,现在无论是政府办公,还是私人利用,网络已经成为了一种不可缺少的工具,网络环境的不安全一旦造成重要信息的泄露,那后果可想而知。所以为了经济的更好发展,为了社会稳定的平稳运行,强化网络安全,对网络技术进行安全化管理成为了社会发展的必然诉求。

1网络信息化进程安全技术和管理现状

1.1技术安全风险比较高。目前的网络技术,安全风险比较高。主要表现在三方面:首先是网络软件的纯粹性比较低,而这种网络软件很容易附带不安全因素,在网络利用中,这种不安全因素随时可能引发网络安全事故。其次是在网络运行环境中,部分技术达不到安全标准,而利用这些技术进行安全检测的时候,不安全的因素也不能被识别出来,这就导致网络运行安全受到严重威胁。最后是目前的网络技术,专业性都比较弱。虽然目前网络技术得到了普遍的发展,但是由于技术更新快,导致一些技术的安全性没有得到充分的认定,而这些技术就是网络安全的重大隐患。

1.2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素质较低。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素质较低也是目前网络信息化进程中安全技术和管理的普遍现状。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素质较低主要体现在两方面:首先是技术人员在技术方面缺少专业性。目前的技术人员,缺乏技术的独创性和专业性,利用的大部分都是大众化的技术,这样的技术在应对网络安全方面显得力不从心。其次是管理人员在管理方面,缺乏系统的管理理念,在管理中应用的是哪里有问题即管那里的策略,这种管理方式缺乏严重的科学性,效果也不甚明显。

1.3管理没有明确的方向。在技术安全管理工作中,没有明确的管理方向是目前的一大现状。管理缺少方向有三方面的危害:首先是缺少管理方向的管理,没有系统完善的管理体系,这样的管理只能够进行一些小修小补,要想实现彻底的管理革新,存在巨大的困难。其次是没有方向的管理,管理理念不清楚,这就会导致管理工作走很多弯路,而且很有可能造成管理成本的增加。最后是没有管理方向的管理,管理措施和方法缺乏全面性和系统性,在管理过程中无法做到精细。

2强化网络安全的意义

2.1有利于打造安全平稳的网络运行环境。现在的社会发展,对于网络环境的依赖性越来越强,而强化网络安全,有利于打造出安全平稳的网络运行环境。安全平稳的网络运行环境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首先是信息泄露比较少。目前的社会,个人或者是公众信息泄露会产生诸多不利的影响,而网络环境的安全平稳主要指此类安全事故的大幅度减少。其次是网络监管能够隔离到位。对于网络信息的监管和掌控,需要利用必要的技术手段,通过技术革新使得网络环境安全。

2.2促进互联网经济的安全运行。强化网络安全的另一个重要意义就是可以促进网络经济的快速发展。目前,互联网产业蓬勃发展,各行各业也开通了网络渠道来进行经济活动,网络安全存在的隐患对于网络经济而言具有非常重要的影响,通过网络环境的安全强化,网络经济的运行将会更加的顺畅,网络经济的发展也会更加的迅速。

3网络信息化进程安全技术和管理策略

3.1加强技术安全性研究。网络信息化进程安全技术和管理的重要内容就是要加强技术安全性研究。由于目前的网络信息化技术更新换代较快,所以在安全性的研究方面显得相对不足,这也是网络技术存在安全隐患的重要原因。为了克服此问题,进行网络技术的安全性研究非常重要,安全性研究主要包括两方面:首先是要进行网络安全的问题研究,通过问题研究了解技术漏洞。其次就是要进行针对性的技术细节建设,通过细节建设完善技术问题,使得网络信息技术更加的全面。除此之外,在技术安全性研究的同时还要进行独创性建设,通过独创摆脱一些附着软件对技术的不安全影响。

3.2加强技术人员的专业性打造。加强技术人员的专业性打造也是进行网络技术安全和管理的重要措施。在网络安全实践中,技术人员是维护网络安全的忠诚卫士,他们的专业程度和标准化程度决定着网络安全的专业化和标准化。所以在进行技术人员的打造时一方面要从专业性入手,另一方面要从标准化入手。专业性打造主要是要从技术人员的理论建设和技术研究两方面进行,通过理论建设,使得技术人员对网络技术安全的了解更加的深入和全面,而技术建设则是帮助技术人员深化技术利用,提高技术成熟度。标准化打造主要是从技术人员的操作来进行,在实践中,操作失误也会发生网络安全事故,所以标准化的操作,可以减少有毒软件对网络系统的侵害。

3.3加强网络安全监管。加强网络安全管理监管也是保证网络技术安全和管理的重要措施。加强网络安全监管主要从三方面进行:首先是对于网络软件要进行安全检测,主要目的是对软件的纯粹度进行检测,避免一些附着病毒通过软件进入到网络环境中,威胁网络安全。其次是要加强对网络安全的技术监管。通过技术监管,保证网络技术在利用过程中不会造成安全事故,通过监管,网络技术的可信度会得到明显的提升。最后是要强化网络环境的监管。也就是说要对网络环境中的不安全信息要做好及时的排查及清理,避免不安全的信息在网络中流通,进而对网络环境造成影响。

结束语

在网络信息化越来越频繁的今天,网络安全不仅关系着个人信息的安全,对于社会信息和经济也有着重要的影响。在这样的环境中,为了保证网络安全,必须一方面强化安全技术的研究,利用技术安全来实现网络环境的安全,另一方面就是要进行科学有效的网络管理,通过网络监管,使得网络运行能够在安全的环境下进行。总之,强化网络信息化进行中的安全技术和管理,是当今网络工作中的重要任务。

参考文献

[1]张学明。技术与管理共同保障网络安全———浅谈税务信息化网络安全系统的建设[J].每周电脑报,20xx,31:29-30.

[2]王瑛,贾义敏,张晨婧仔,王文惠,焦建利。教育信息化管理实践中的领导力研究[J].远程教育杂志,20xx,2:13-24.

[3]黄瑞,邹霞,黄艳。高校信息化建设进程中信息安全问题成因及对策探析[J].现代教育技术,20xx,3:57-63.

[4]任改梅,汪晓东,郑艳敏,李琼,焦建利。教育信息化发展过程中的人力资源开发[J].远程教育杂志,20xx,4:3-13.

[5]刘鲜,王瑛,汪晓东,任改梅,焦建利。教育信息化进程中基础设施的发展战略研究[J].远程教育杂志,20xx,5:24-33.

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篇四

1、成立信息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并由单位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由网络管理人员及公文接收人员等担任组员,全面负责本单位网络安全工作。

2、学校所有用户必须遵守国家、地方的有关法规,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并对所提供的信息负责。单位网络管理人员和公文接收人员必须在信息安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严格监控本单位上网信息,随时对本单位网络系统及信息系统进行安全检查。

3、学校所有用户不得利用计算机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公民合法利益的活动,不得危害计算机网络及信息系统的安全。单位文印室、财务室电脑加强安全管理,以免造成涉密信息泄露。

4、学校所有用户严禁在网络上发布虚假、淫秽、xxx等信息,不得使用网络进入未经授权使用的计算机,单位办公用计算机必须严格管理,制订管理制度,落实管理人员,未经管理人员允许不得以虚假身份使用网络资源。

5、加强对校园网新闻,信息上报、论坛言论的安全管理。对上网、上报、外传信息要坚持单位主要领导审查,严格把关,落实防范措施,明确责任制,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凡涉及国家及学校秘密的信息严禁上网。

6、学校所有用户必须对提供的信息负责,不得利用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机密等犯罪活动,不得制作、查阅、复制和传播有碍社会治安和不健康的、有封建迷信、色情等内容的信息。

7、严禁制造和输入计算机病毒以及其他有害数据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 不允许进行任何干扰网络用户、破坏网络服务和破坏网络设备的活动。

8、一经发现校园网或局域网内有违法犯罪行为和有害的、不健康的信息,必须立即上报信息安全领导小组,不得隐瞒。

公司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篇五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邮政行业寄递服务用户个人信息安全管理,保护用户合法权益,维护邮政通信与信息安全,促进邮政行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规定》、《邮政行业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营和使用寄递服务涉及用户个人信息安全的活动以及相关监督管理工作,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寄递服务用户个人信息(以下简称寄递用户信息),是指用户在使用寄递服务过程中的个人信息,包括寄(收)件人的姓名、地址、身份证件号码、电话号码、单位名称,以及寄递详情单号、时间、物品明细等内容。

第四条、寄递用户信息安全监督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保障用户个人信息安全。

第五条、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负责全国邮政行业寄递用户信息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管理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邮政行业寄递用户信息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按照国务院规定设立的省级以下邮政管理机构负责本辖区的邮政行业寄递用户信息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管理机构以及省级以下邮政管理机构,统称为邮政管理部门。

第六条、邮政管理部门应当与有关部门相互配合,健全寄递用户信息安全保障机制,维护寄递用户信息安全。

第七条、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及其从业人员应当遵守国家有关信息安全管理的规定及本规定,防止寄递用户信息泄露、丢失。

第二章、一般规定

第八条、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寄递用户信息安全保障制度和措施,明确企业内部各部门、岗位的安全责任,加强寄递用户信息安全管理和安全责任考核。

第九条、以加盟方式经营快递业务企业应当在加盟协议中订立寄递用户信息安全保障条款,明确被加盟人与加盟人的安全责任。加盟人发生信息安全事故时,被加盟人应当依法承担相应安全管理责任。

第十条、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与其从业人员签订寄递用户信息保密协议,明确保密义务和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寄递用户信息安全保护相关知识、技能培训,加强职业道德教育,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的法制观念和责任意识。

第十二条、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建立寄递用户信息安全投诉处理机制,公布有效联系方式,接受并及时处理有关投诉。

第十三条、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受网络购物、电视购物和邮购等经营者委托提供寄递服务的,在与委托方签订协议时,应当订立寄递用户信息安全保障条款,明确信息使用范围和方式、信息交换安全保护措施、信息泄露责任划分等内容。

第十四条、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委托第三方录入寄递用户信息的,应当确认其具有信息安全保障能力,并订立信息安全保障条款,明确责任划分。第三方发生信息安全事故导致寄递用户信息泄露、丢失的,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五条、未经法律明确授权或者用户书面同意,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及其从业人员不得将其掌握的寄递用户信息提供给任何单位或者个人。

第十六条、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或者检察机关的工作人员依照法律规定程序调阅、检查寄递详情单实物及电子信息档案,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配合,并对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第十七条、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建立寄递用户信息安全应急处置机制。对于突发的寄递用户信息安全事故,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按照规定报告邮政管理部门,并配合邮政管理部门和相关部门的调查处理工作,不得迟报、漏报、谎报、瞒报。

第三章、寄递详情单实物信息安全管理

第十八条、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加强寄递详情单管理,对空白寄递详情单发放情况进行登记,对号段进行全程跟踪,形成跟踪记录。

第十九条、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加强营业场所、处理场所管理,严禁无关人员进出邮件(快件)处理、存放场地,严禁无关人员接触、翻阅邮件(快件),防止寄递详情单实物信息(以下简称实物信息)在处理过程中泄露。

第二十条、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优化寄递处理流程,减少接触实物信息的处理环节和操作人员。

第二十一条、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采用有效技术手段,防止实物信息在寄递过程中泄露。

第二十二条、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监控设备,安排具有专门技术和技能的人员,对收寄、分拣、运输、投递等环节的实物信息处理进行安全监控。

第二十三条、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寄递详情单实物档案管理制度,实行集中封闭管理,确定集中存放地,及时回收寄递详情单妥善保管。设立、变更集中存放地,应当及时报告所在地邮政管理部门。

第二十四条、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对寄递详情单实物档案集中存放地设专人管理,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存储安全。

第二十五条、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建立并严格执行寄递详情单实物档案查询管理制度。内部人员因工作需要查阅档案时,应当确保档案完整无损,并做好查阅登记,不得私自携带离开存放地。

第二十六条、寄递详情单实物档案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规定的期限保存。保存期满后,由企业进行集中销毁,做好销毁记录,严禁丢弃或者贩卖。

第二十七条、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对实物信息安全保障情况进行定期自查,记录自查情况,及时消除自查中发现的信息安全隐患。

第四章、寄递详情单电子信息安全管理

第二十八条、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加强寄递服务用户信息相关信息系统和网络设施的安全管理。

第二十九条、邮政企业、快递企业信息系统的网络架构应当符合国家信息安全管理规定,合理划分安全区域,实现各安全区域之间有效隔离,并具有防范、监控和阻断来自内部和外部网络攻击破坏的能力。

第三十条、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配备必要的。防病毒软件、硬件,确保信息系统和网络具有防范计算机病毒的能力,防止恶意代码破坏信息系统和网络,避免信息泄露或者被篡改。

第三十一条、邮政企业、快递企业构建信息系统和网络,应当避免使用信息系统和网络供应商提供的默认密码、安全参数,并对通过开放公共网络传输的寄递用户信息采取加密措施,严格审查并监控对信息系统、网络设备的远程访问。

第三十二条、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在采购计算机软件、硬件产品或者技术服务时,应当与供应商签订保密协议,明确其安全责任,以及在发生信息安全事件时配合邮政管理部门和相关部门调查的义务。

第三十三条、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建立信息系统安全内部审计制度,定期开展内部审计,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第三十四条、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加强信息系统及网络的权限管理,基于权限最小化和权限分离原则,向从业人员分配满足工作需要的最小操作权限和可访问的最小信息范围。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加强对信息系统和数据库的管理,使网络管理人员仅具有进行信息系统、数据库、网络运行维护和优化的权限。网络管理人员的维护操作须经安全管理员授权,并受到安全审计员的监控和审计。

第三十五条、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加强信息系统密码管理,使用高安全级别密码策略,定期更换密码,禁止将密码透露给无关人员。

第三十六条、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加强寄递用户电子信息的存储安全管理,包括:

(一)使用独立物理区域存储寄递用户信息,禁止非授权人员进出该区域;

(二)采用加密方式存储寄递用户信息;

(三)确保安全使用、保管和处置存有寄递用户信息的计算机、移动设备和移动存储介质。明确管理数据存储设备、介质的负责人,建立设备、介质使用和借用登记制度,限制设备输出接口的使用。存储设备和介质报废的,应当及时删除其中的寄递用户信息数据,并销毁硬件。

第三十七条、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加强寄递用户信息的应用安全管理,对所有批量导出、复制、销毁用户个人信息的操作进行审查,并采取防泄密措施,同时记录进行操作的人员、时间、地点和事项,留作信息安全审计依据。

第三十八条、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加强对离岗人员的信息安全审计,及时删除或者禁用离岗人员系统账户。

第三十九条、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制定本企业与市场相关主体的信息系统安全互联技术规则,对存储寄递服务信息的信息系统实行接入审查,定期进行安全风险评估。

第五章、监督管理

第四十条、邮政管理部门依法履行下列职责:

(一)制定保障寄递用户信息安全的政策、制度和相关标准,并监督实施;

(二)监督、指导邮政企业、快递企业落实信息安全责任制,督促企业加强寄递用户信息安全管理;

(三)对寄递用户信息安全进行监测、预警和应急管理;

(四)监督、指导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开展寄递用户信息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

(五)依法对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实施寄递用户信息安全监督检查;

(六)组织调查或者参与调查寄递用户信息安全事故,依法查处违反寄递用户信息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

(七)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四十一条、邮政管理部门应当加强邮政行业寄递用户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和知识的宣传,强化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及其从业人员的信息安全管理意识,提高用户对个人信息安全保护的认识。

第四十二条、邮政管理部门应当加强邮政行业寄递用户信息安全运行的监测预警,建立信息管理体系,收集、分析与信息安全有关的各类信息。

下级邮政管理部门应当及时向上一级邮政管理部门报告邮政行业寄递用户信息安全情况,并根据需要通报工业和信息化、通信管理、公安、国家安全、商务和工商行政管理等相关部门。

第四十三条、邮政管理部门应当对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建立和执行寄递用户信息安全管理制度,规范从业人员信息安全保护行为,防范信息安全风险等情况进行检查。

第四十四条、邮政管理部门发现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存在违反寄递用户信息安全管理规定,妨害或者可能妨害寄递用户信息安全的,应当依法进行调查处理。违法行为涉及其他部门管理职权的,邮政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对涉案邮政企业、快递企业进行调查处理。

第四十五条、邮政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及其从业人员遵守本规定情况的监督检查。

第四十六条、邮政企业、快递企业拒不配合寄递用户信息安全监督检查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四十七条、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及其从业人员因泄露寄递用户信息对用户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予以赔偿。

第四十八条、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及其从业人员违法提供寄递用户信息,尚未构成犯罪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九条、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邮政管理部门举报违反本规定的行为。邮政管理部门接到举报后,应当依法及时处理。

第五十条、邮政管理部门可以在行业内通报邮政企业、快递企业违反寄递用户信息安全管理规定行为、信息安全事件,以及对有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理的情况。必要时可以向社会公布上述信息,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除外。

第五十一条、邮政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对在履行职责过程中知悉的寄递用户信息应当保密,不得泄露、篡改或者损毁,不得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

第五十二条、邮政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在寄递用户信息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中滥用、玩忽职守,依照《邮政行业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予以处理。

第六章、附则

第五十三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学生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篇六

1、学校应将学校规定的学生到校和放学时间,及时告知其监护人。

2、学校应将学生非正常缺席或者擅自离校情况,及时告知其监护人。

3、学校组织学生外出活动,班主任至少提前一天通知或告示知家长。

4、学校因组织活动需要调休的,班主任至少提前一天通知或告示知家长。

5、学校因组织活动需提前或推迟放学的,班主任至少提前一天通知或告示知家长。

6、学校某部位确有安全隐患的,应有相关部位书面告示,并由教师教育学生不擅入危险区域。

7、学生未正常到校上课的,班主任应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了解未到校原因。

8、学校建立学生特异体质和特定疾病监护人向学校告知制度,以便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教师了解学生身体情况,合理安排其活动量。

9、班主任在新学年开始时向监护人了解学生是否有特异体质和特定疾病,监护人应如实说明清楚,并附医院证明或其他相关证明,提出需要减轻活动量的具体要求,班主任负责做好书面档案,并书面通知有关课程的老师。

10、各学科老师组织教学中有责任根据学生的健康状况适当调节和控制有特异体质和特定疾病的学生活动量。

11、学生在学校期间出现安全事故时,所有现场或知情教职工和学生都有进行紧急救护和报告学校的责任,第一知情者为第一责任人。

12、一旦发生学生伤害事故,在场的。老师和学生应该立即护送被伤害者到就近的医院,或者拨打120电话求助,同时知情师生立即向班主任、教导处报告,情况严重时立即报告校长室。

13、班主任、教导处、学校领导在接到学生伤害事故报告后,应该首先安排被伤害学生的救护医疗和通知监护人,然后调查事发的经过和主要原因。教导处负责学生一般伤害事故的调查处理,重大伤害事故校长参与处理。学生伤害事故的处理,应该按照国家颁布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进行。

14、学校在学生自愿的前提下协助学生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信息安全管理论文 篇七

1 部队信息安全保密风险管理现状

当前,我国部队在安全保险风险管理上有所提升,部队的风险意识也在不断的增强,现在很多部队已经建立了一定的保密体系,也将信息安全保密风险纳入该体系当中,但是在管理上仍存在一定的问题。信息安全风险管理没有独立出来,没有专门的功能性部门和专业的评估人员,在很大程度上,造成了风险管理的实效,导致部队信息泄密的现象时有发生。在整个运作过程中,也缺少配套的基础设施及技术支持,管理理念落后,风险评估能力较低,存在致险因子“盲点”。从一般意义上来讲,我国部队的信息安全保密风险所产生的原因在于信息化条件下x客的攻击、信息不对称下的国之间的博弈、不可预期事件的发生等。在很大程度上,完善的信息风险管理能够有效地规避该风险的发生。然而,由于我国的信息安全体制尚处于初级及不断完善的阶段,信息安全保密销售管理技术还极为落户,信息安全保密风险管理水平较低家。因此,优化信息安全保密风险管理,降低风险管理给部队造成的巨大信息安全保密损失,是当前部队及相关学术研究面临的重要课题[2]。

2 部队信息安全保密风险管理运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2.1 管理技术与管理理念落后

随着科技的进步,在信息技术的推动下,使我国在信息安全保密风险管理技术方面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提高,但是很多部队由于技术成本及人才结构等方面的缺陷,使其在引入和应用先进管理技术上出现困境。基于技术的落后,部队在信息安全上缺少对保密风险的管理,严重制约了其部队信息的安全性及保密性,加大了部队及国家的安全风险。而且在落后的管理技术下,造成部队信息安全保密决策的失误,不仅不能有效防范和降低风险,而且还造成巨大的物力、人力的损失甚至是生命[3]。另外,很对部队在管理理念上也相对落后,只注重对人员的管理收益,忽视管理等软环境的建设,特备是下风险管理理念存在着诸多的不足。部队在管理理念上重人力轻管理的意识形态,极大地制约了部队对信息安全保密管理体系的建构。

2.2 缺失有效的风险动态评估机制

信息安全保密风险虽然客观存在于部队的整体运作过程中,但是具有一定的不可见性、不可提前预知性和滞后性,因此,这就要求部队对其进行有效的评估,科学地进行决策判断。但是,当前我国大多部队内部缺少对信息安全保密风险的评估手段与机制,对风险的评价上相对落后,而且信息安全保密风险具有一定的随机性,对方部队的管理管理都会引发信息安全风险,面对这样的情况,部队应及时采取相关措施加以应对。但是,当前我国部队在评价风险时除了没有科学的、现金的评估预测方法还缺少一定的动态运作机制,导致部队信息安全保密风险评估能力的低下,造成了风险的频发,严重阻碍了其发展的规模及速度。

2.3 信息安全保密风险意识淡薄,缺少综合素质较高的管理队伍

由于信息安全保密管理研究与应用在我国起步较晚,还没有形成系统的、完善的发展规模体系,而且很多部队对其没有足够的了解,导致其内部成员信息安全保密风险意识淡薄,缺少相关管理人员。很多部队没有专门的信息安全保密风险管理部门及管理团队,信息安全保密风险管理方面的活动主要由部队的销售部门及财务部门来完成,缺少专业的人才,导致信息安全保密风险管理队伍能力上的有限。这种现象致使信息安全保密风险管理比较混乱,缺少管理力度,甚至是流于形式,起不到任何的作用。另外,很多部队将信息安全保密风险管理置于内部管理体制之外,没有将信息安全保密风险管理作为战略发展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没有相关的监督及考核机制,导致管理人员对此项工作的积极性不高,严重阻碍了部队风险管理的水平的提高[4]。

3 建立健全部队信息安全保密风险管理运行机制的对策

建立健全部队信息安全保密风险管理体系部队信息安全保密风险管理水平低下,最主要的原因在于没有完善的信息安

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篇八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信息安全保密工作是公司运营与发展的基础,是保障客户利益的基础,为给信息安全工作提供清晰的指导方向,加强安全管理工作,保障各类系统的安全运行,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分、支公司的信息安全管理。

第二章计算机机房安全管理

第三条计算机机房的建设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

第四条为杜绝火灾隐患,任何人不许在机房内吸烟。严禁在机房内使用火炉、电暖器等发热电器。机房值班人员应了解机房灭火装置的性能、特点,熟练使用机房配备的灭火器材。机房消防系统白天置手动,下班后置自动状态。一旦发生火灾应及时报警并采取应急措施。

第五条为防止水患,应对上下水道、暖气设施定期检查,及时发现并排除隐患。

第六条机房无人值班时,必须做到人走门锁;机房值班人员应对进入机房的人员进行登记,未经各级领导同意批准的人员不得擅自进入机房。

第七条为杜绝啮齿动物等对机房的破坏,机房内应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任何人不许在机房内吃东西,不得将食品带入机房。

第八条系统管理员必须与业务系统的操作员分离,系统管理员不得操作业务系统。应用系统运行人员必须与应用系统开发人员分离,运行人员不得修改应用系统源代码。

第三章计算机网络安全保密管理

第九条采用入侵检测、访问控制、密钥管理、安全控制等手段,保证网络的安全。

第十条对涉及到安全性的网络操作事件进行记录,以进行安全追查等事后分析,并建立和维护“安全日志”,其内容包括:

1、记录所有访问控制定义的变更情况。

2、记录网络设备或设施的启动、关闭和重新启动情况。

3、记录所有对资源的物理毁坏和威胁事件。

4、在安全措施不完善的情况下,严禁公司业务网与互联网联接。

第十一条不得随意改变例如ip地址、主机名等一切系统信息。

第四章 应用软件安全保密管理

第十二条各级运行管理部门必须建立科学的、严格的软件运行管理制度。

第十三条建立软件复制及领用登记簿,建立健全相应的监督管理制度,防止软件的非法复制、流失及越权使用,保证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

第十四条定期更换系统和用户密码,前台(各应用部门)用户要进行动态管理,并定期更换密码。

第十五条定期对业务及办公用pc的操作系统及时进行系统补丁升级,堵塞安全漏洞。

第十六条不得擅自安装、拆卸或替换任何计算机软、硬件,严禁安装任何非法或盗版软件。

第十七条不得下载与工作无关的任何电子文件,严禁浏览黄色、*或高风险等非法网站。

第十八条注意防范计算机病毒,业务或办公用pc要每天更新病毒库。

第五章 数据安全保密管理

第十九条所有数据必须经过合法的手续和规定的渠道采集、加工、处理和传播,数据应只用于明确规定的目的,未经批准不得它用,采用的数据范围应与规定用途相符,不得超越。

第二十条根据数据使用者的权限合理分配数据存取授权,保障数据使用者的合法存取。

第二十一条设置数据库用户口令,并监督用户定期更改;数据库用户在操作数据过程中,不得使用他人口令或者把自己的口令提供给他人使用。

第二十二条未经领导允许,不得将存储介质(含磁带、光盘、软盘、技术资料等)带出机房,不得随意通报数据内容,不得泄露数据给内部或外部无关人员。

第二十三条 严禁直接对数据库进行操作修改数据。如遇特殊情况进行此操作时,必须由申请人提出申请,填写《数据变更申请表》,经申请人所属部门领导确认后提交至信息管理部,信息管理部相关领导确认后,方可由数据库管理人员进行修改,并对操作内容作好记录,长期保存。修改前应做好数据备份工作。

第二十四条 应按照分工负责、互相制约的原则制定各类系统操作人员的数据读写权限,读写权限不允许交叉覆盖。

第二十五条 一线生产系统和二线监督系统进行系统维护、复原、强行更改数据时,至少应有两名操作人员在场,并进行详细的登记及签名。

第二十六条 对业务系统操作员权限实行动态管理,确保操作员岗位调整后及时修改相应权限,保证业务数据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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