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年级上册数学第一单元知识点(精品多篇)范文

(作者:fangssss时间:2023-07-04 11:3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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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年级上册数学第一单元知识点(精品多篇)

七年级上册数学第一单元知识点 篇一

第一章数学与我们同行

一、生活数学

1、生活中的数学

观察、积累生活中常见的数学符号,了解它们表达的意义

如:身份证号码、邮政编码……

2、生活中的图形

观察、认识生活中的图形,感知它们与数学知识的联系

如:城市建筑群、超市的商品……

二、活动思考

1、数学活动——动手操作、探索新知

数学活动包括观察、试验、操作、猜想、归纳等。

2、数学思考——规律探索

数形结合、从特殊到一般的思想方法图形规律、数字规律

三、思想方法

转化思想、建模思想、归纳思想、从特殊到一般……

四、常见题型

探究数字、图形规律题

实践操作题

图案设计题

简单的数字推理题

第二章有理数

一、正数和负数

1、正数和负数的概念

(1)负数:比0小的数。

(2)正数:比0大的数。

0既不是正数,也不是负数。

(3)注意:

①字母a可以表示任意数,当a表示正数时,-a是负数;当a表示负数时,-a是正数;当a表示0时,-a仍是0。(如果出判断题为:带正号的数是正数,带负号的数是负数,这种说法是错误的,例如+a,-a就不能做出简单判断)。

②正数有时也可以在前面加“+”,有时“+”省略不写。所以省略“+”的正数的符号是正号。

2、具有相反意义的量

若正数表示某种意义的量,则负数可以表示具有与该正数相反意义的量,比如:零上8℃表示为:+8℃;零下8℃表示为:-8℃。

3、0表示的意义

(1)0表示“没有”,如教室里有0个人,就是说教室里没有人;

(2)0是正数和负数的分界线,0既不是正数,也不是负数。

二、有理数

1、有理数的概念

(1)正整数、0、负整数统称为整数(0和正整数统称为自然数)。

(2)正分数和负分数统称为分数。

(3)正整数,0,负整数,正分数,负分数都可以写成分数的形式,这样的数称为有理数。

2、理解:只有能化成分数的数才是有理数。

(1)π是无限不循环小数,不能写成分数形式,不是有理数。

(2)②有限小数和无限循环小数都可化成分数,都是有理数。

3、注意:

引入负数以后,奇数和偶数的范围也扩大了,像-2,-4,-6,-8…也是偶数,-1,-3,-5…也是奇数。

三、数轴

1、数轴的概念

(1)规定了原点,正方向,单位长度的直线叫做数轴。

(2)注意:

①数轴是一条向两端无限延伸的直线;

②原点、正方向、单位长度是数轴的三要素,三者缺一不可;

③同一数轴上的单位长度要统一;

④数轴的三要素都是根据实际需要规定的。

2、数轴上的点与有理数的关系

(1)所有的有理数都可以用数轴上的点来表示,正有理数可用原点右边的点表示,负有理数可用原点左边的点表示,0用原点表示。

(2)所有的有理数都可以用数轴上的点表示出来,但数轴上的点不都表示有理数,也就是说,有理数与数轴上的点不是一一对应关系。(如,数轴上的点π不是有理数)

3、利用数轴表示两数大小

(1)在数轴上数的大小比较,右边的数总比左边的数大;

(2)正数都大于0,负数都小于0,正数大于负数;

(3)两个负数比较,距离原点远的数比距离原点近的数小。

4、数轴上特殊的最大(小)数

(1)最小的自然数是0,无最大的自然数;

(2)最小的正整数是1,无最大的正整数;

(3)最大的负整数是-1,无最小的负整数。

5.a可以表示什么数

(1)a>0表示a是正数;反之,a是正数,则a>0;

(2)a<0表示a是负数;反之,a是负数,则a<0;

(3)a=0表示a是0;反之,a是0,,则a=0。

6、数轴上点的移动规律

根据点的移动,向左移动几个单位长度则减去几,向右移动几个单位长度则加上几,从而得到所需的点的位置。

四、相反数

1、相反数

只有符号不同的两个数叫做互为相反数,其中一个是另一个的相反数,0的相反数是0。

注意:

(1)相反数是成对出现的;

(2)相反数只有符号不同,若一个为正,则另一个为负;

(3)0的相反数是它本身;相反数为本身的数是0。

2、相反数的性质与判定

(1)任何数都有相反数,且只有一个;

(2)0的相反数是0;

(3)互为相反数的两数和为0,和为0的两数互为相反数,即a,b互为相反数,则a+b=0。

3、相反数的几何意义

在数轴上与原点距离相等的两点表示的两个数,是互为相反数;互为相反数的两个数,在数轴上的对应点(0除外)在原点两旁,并且与原点的距离相等。0的相反数对应原点;原点表示0的相反数。

说明:在数轴上,表示互为相反数的两个点关于原点对称。

4、相反数的求法

(1)求一个数的相反数,只要在它的前面添上负号“-”即可求得(如:5的相反数是-5);

(2)求多个数的和或差的相反数是,要用括号括起来再添“-”,然后化简(如;5a+b的相反数是-(5a+b)。化简得-5a-b);

(3)求前面带“-”的单个数,也应先用括号括起来再添“-”,然后化简(如:-5的相反数是-(-5),化简得5)

5、相反数的表示方法

(1)一般地,数a的相反数是-a,其中a是任意有理数,可以是正数、负数或0。

①当a>0时,-a<0(正数的相反数是负数)

②当a0(负数的相反数是正数)

③当a=0时,-a=0,(0的相反数是0)

6、多重符号的化简

多重符号的化简规律:“+”号的个数不影响化简的结果,可以直接省略;“-”号的个数决定最后化简结果;即:“-”的个数是奇数时,结果为负,“-”的个数是偶数时,结果为正。

五、绝对值

1、绝对值的几何定义

一般地,数轴上表示数a的点与原点的距离叫做a的绝对值,记作|a|。

2、绝对值的代数定义

(1)一个正数的绝对值是它本身;

(2)一个负数的绝对值是它的相反数;

(3)0的绝对值是0。

3、可用字母表示为

(1)如果a>0,那么|a|=a;

(2)如果a<0,那么|a|=-a;

(3)如果a=0,那么|a|=0。

4、可归纳为

(1)a≥0,|a|=a(非负数的绝对值等于本身;绝对值等于本身的数是非负数。)

(2)a≤0,|a|=-a(非正数的绝对值等于其相反数;绝对值等于其相反数的数是非正数。)

5、绝对值的性质

任何一个有理数的绝对值都是非负数,也就是说绝对值具有非负性。所以,a取任何有理数,都有|a|≥0。即

(1)0的绝对值是0;绝对值是0的数是0.即:a=0|a|=0;

(2)一个数的绝对值是非负数,绝对值最小的数是0.即:|a|≥0;

(3)任何数的绝对值都不小于原数。即:|a|≥a;

(4)绝对值是相同正数的数有两个,它们互为相反数。即:若|x|=a(a>0),则x=±a;

(5)互为相反数的。两数的绝对值相等。即:|-a|=|a|或若a+b=0,则|a|=|b|;

(6)绝对值相等的两数相等或互为相反数。即:|a|=|b|,则a=b或a=-b;

(7)若几个数的绝对值的和等于0,则这几个数就同时为0。即|a|+|b|=0,则a=0且b=0。(非负数的常用性质:若几个非负数的和为0,则有且只有这几个非负数同时为0)

6、有理数大小的比较

(1)利用数轴比较两个数的大小:数轴上的两个数相比较,左边的总比右边的小;

(2)利用绝对值比较两个负数的大小:两个负数比较大小,绝对值大的反而小;异号两数比较大小,正数大于负数。

7、绝对值的化简

(1)当a≥0时,|a|=a;

(2)当a≤0时,|a|=-a。

8、已知一个数的绝对值,求这个数一个数a的绝对值就是数轴上表示数a的点到原点的距离,一般地,绝对值为同一个正数的有理数有两个,它们互为相反数,绝对值为0的数是0,没有绝对值为负数的数。

六、有理数的加减法

1、有理数的加法法则

(1)同号两数相加,取相同的符号,并把绝对值相加;

(2)绝对值不相等的异号两数相加,取绝对值较大的加数的符号,并用较大的绝对值减去较小的绝对值;

(3)互为相反数的两数相加,和为零;

(4)一个数与零相加,仍得这个数。

2、有理数加法的运算律

(1)加法交换律:a+b=b+a

(2)加法结合律:(a+b)+c=a+(b+c)

在运用运算律时,一定要根据需要灵活运用,以达到化简的目的,通常有下列规律:

①互为相反数的两个数先相加——“相反数结合法”;

②符号相同的两个数先相加——“同号结合法”;

③分母相同的数先相加——“同分母结合法”;

④几个数相加得到整数,先相加——“凑整法”;

⑤整数与整数、小数与小数相加——“同形结合法”。

3、加法性质

一个数加正数后的和比原数大;加负数后的和比原数小;加0后的和等于原数。即:

(1)当b>0时,a+b>a

(2)当b<0时,a+b(3)当b=0时,a+b=a

4、有理数减法法则

减去一个数,等于加上这个数的相反数。用字母表示为:a-b=a+(-b)。

5、有理数加减法统一成加法的意义

(1)在有理数加减法混合运算中,根据有理数减法法则,可以将减法转化成加法后,再按照加法法则进行计算。

(2)在和式里,通常把各个加数的括号和它前面的加号省略不写,写成省略加号的和的形式。如:(-8)+(-7)+(-6)+(+5)=-8-7-6+5.

(3)和式的读法:

①按这个式子表示的意义读作“负8、负7、负6、正5的和”;

②按运算意义读作“负8减7减6加5”。

七、有理数的乘除法

1、有理数的乘法法则

法则一:两数相乘,同号得正,异号得负,并把绝对值相乘;(“同号得正,异号得负”专指“两数相乘”的情况,如果因数超过两个,就必须运用法则三)

法则二:任何数同0相乘,都得0;

法则三:几个不是0的数相乘,负因数的个数是偶数时,积是正数;负因数的个数是奇数时,积是负数;

法则四:几个数相乘,如果其中有因数为0,则积等于0.

2、倒数

(1)乘积是1的两个数互为倒数,其中一个数叫做另一个数的倒数,用式子表示为a·图片(a≠0),就是说a和图片互为倒数,即a是图片的倒数,图片是a的倒数。

(2)注意:

①0没有倒数;

②求假分数或真分数的倒数,只要把这个分数的分子、分母点颠倒位置即可;求带分数的倒数时,先把带分数化为假分数,再把分子、分母颠倒位置;

③正数的倒数是正数,负数的倒数是负数。(求一个数的倒数,不改变这个数的性质);

④倒数等于它本身的数是1或-1,不包括0。

3、有理数的乘法运算律

(1)乘法交换律:一般地,有理数乘法中,两个数相乘,交换因数的位置,积相等。即ab=ba

(2)乘法结合律:三个数相乘,先把前两个数相乘,或者先把后两个数相乘,积相等。即(ab)c=a(bc)。

(3)乘法分配律:一般地,一个数同两个数的和相乘,等于把这个数分别同这两个数相乘,在把积相加。即a(b+c)=ab+ac

4、有理数的除法法则

(1)除以一个不等0的数,等于乘以这个数的倒数。

(2)两数相除,同号得正,异号得负,并把绝对值相除。0除以任何一个不等于0的数,都得0。

5、有理数的乘除混合运算

(1)乘除混合运算往往先将除法化成乘法,然后确定积的符号,最后求出结果。

(2)有理数的加减乘除混合运算,如无括号指出先做什么运算,则按照‘先乘除,后加减’的顺序进行。

八、有理数的乘方

1、乘方的概念求n个相同因数的积的运算,叫做乘方,乘方的结果叫做幂。在an中,a叫做底数,n叫做指数。

2、乘方的性质

(1)负数的奇次幂是负数,负数的偶次幂的正数。

(2)正数的任何次幂都是正数,0的任何正整数次幂都是0。

九、有理数的混合运算

做有理数的混合运算时,应注意以下运算顺序:

1、先乘方,再乘除,最后加减;

2、同级运算,从左到右进行;

3、如有括号,先做括号内的运算,按小括号,中括号,大括号依次进行。

十、科学记数法

把一个大于10的数表示成a10n的形式(其中图片,n是正整数),这种记数法是科学记数法。

七年级上册数学第一单元知识点 篇二

有理数

1.1正数和负数

以前学过的0以外的数前面加上负号“-”的书叫做负数。

以前学过的0以外的数叫做正数。

数0既不是正数也不是负数,0是正数与负数的分界。

在同一个问题中,分别用正数和负数表示的量具有相反的意义

1.2有理数

1.2.1有理数

正整数、0、负整数统称整数,正分数和负分数统称分数。

整数和分数统称有理数。

1.2.2数轴

规定了原点、正方向、单位长度的直线叫做数轴。

数轴的作用:所有的有理数都可以用数轴上的点来表达。

注意事项:⑴数轴的原点、正方向、单位长度三要素,缺一不可。

⑵同一根数轴,单位长度不能改变。

一般地,设是一个正数,则数轴上表示a的点在原点的右边,与原点的距离是a个单位长度;表示数-a的点在原点的左边,与原点的距离是a个单位长度。

1.2.3相反数

只有符号不同的两个数叫做互为相反数。

数轴上表示相反数的两个点关于原点对称。

在任意一个数前面添上“-”号,新的数就表示原数的相反数。

1.2.4绝对值

一般地,数轴上表示数a的点与原点的距离叫做数a的绝对值。

一个正数的绝对值是它的本身;一个负数的绝对值是它的相反数;0的绝对值是0。

在数轴上表示有理数,它们从左到右的顺序,就是从小到大的顺序,即左边的数小于右边的数。

比较有理数的大小:⑴正数大于0,0大于负数,正数大于负数。

⑵两个负数,绝对值大的反而小。

1.3有理数的加减法

1.3.1有理数的加法

有理数的加法法则:

⑴同号两数相加,取相同的符号,并把绝对值相加。

⑵绝对值不相等的异号两数相加,取绝对值较大的加数的符号,并用较大的绝对值减去较小的绝对值。互为相反数的两个数相加得0。

⑶一个数同0相加,仍得这个数。

两个数相加,交换加数的位置,和不变。

加法交换律:a+b=b+a

三个数相加,先把前面两个数相加,或者先把后两个数相加,和不变。

加法结合律:(a+b)+c=a+(b+c)

1.3.2有理数的减法

有理数的减法可以转化为加法来进行。

有理数减法法则:

减去一个数,等于加这个数的相反数。

a-b=a+(-b)

1.4有理数的乘除法

1.4.1有理数的乘法

有理数乘法法则:

两数相乘,同号得正,异号得负,并把绝对值相乘。

任何数同0相乘,都得0。

乘积是1的两个数互为倒数。

几个不是0的数相乘,负因数的个数是偶数时,积是正数;负因数的个数是奇数时,积是负数。

两个数相乘,交换因数的位置,积相等。

ab=ba

三个数相乘,先把前两个数相乘,或者先把后两个数相乘,积相等。

(ab)c=a(bc)

一个数同两个数的和相乘,等于把这个数分别同这两个数相乘,再把积相加。

a(b+c)=ab+ac

数字与字母相乘的书写规范:

⑴数字与字母相乘,乘号要省略,或用“”

⑵数字与字母相乘,当系数是1或-1时,1要省略不写。

⑶带分数与字母相乘,带分数应当化成假分数。

用字母x表示任意一个有理数,2与x的乘积记为2x,3与x的乘积记为3x,则式子2x+3x是2x与3x的和,2x与3x叫做这个式子的项,2和3分别是着两项的系数。

一般地,合并含有相同字母因数的式子时,只需将它们的系数合并,所得结果作为系数,再乘字母因数,即

ax+bx=(a+b)x

上式中x是字母因数,a与b分别是ax与bx这两项的系数。

去括号法则:

括号前是“+”,把括号和括号前的“+”去掉,括号里各项都不改变符号。

括号前是“-”,把括号和括号前的“-”去掉,括号里各项都改变符号。

括号外的因数是正数,去括号后式子各项的符号与原括号内式子相应各项的符号相同;括号外的因数是负数,去括号后式子各项的符号与原括号内式子相应各项的符号相反。

1.4.2有理数的除法

有理数除法法则:

除以一个不等于0的数,等于乘这个数的倒数。

a÷b=a? (b≠0)

两数相除,同号得正,异号得负,并把绝对值相除。0除以任何一个不等于0的数,都得0。

因为有理数的除法可以化为乘法,所以可以利用乘法的运算性质简化运算。乘除混合运算往往先将除法化成乘法,然后确定积的符号,最后求出结果。

1.5有理数的乘方

1.5.1乘方

求n个相同因数的积的运算,叫做乘方,乘方的结果叫做幂。在an中,a叫做底数,n叫做指数,当an看作a的n次方的结果时,也可以读作a的n次幂。

负数的奇次幂是负数,负数的偶次幂是正数。

正数的任何次幂都是正数,0的任何正整数次幂都是0。

有理数混合运算的运算顺序:

⑴先乘方,再乘除,最后加减;

⑵同级运算,从左到右进行;

⑶如有括号,先做括号内的运算,按小括号、中括号、大括号依次进行

1.5.2科学记数法

把一个大于10的数表示成a×10n的形式(其中a是整数数位只有一位的数,n是正整数),使用的是科学记数法。

用科学记数法表示一个n位整数,其中10的指数是n-1。

1.5.3近似数和有效数字

接近实际数目,但与实际数目还有差别的数叫做近似数。

精确度:一个近似数四舍五入到哪一位,就说精确到哪一位。

从一个数的左边第一个非0数字起,到末位数字止,所有数字都是这个数的有效数字。

对于用科学记数法表示的数a×10n,规定它的有效数字就是a中的有效数字。

学习数学的方法

建立数学思维方式

到了初中,数学出现了很多新的知识点,也是重点考点和关键难点,比如系统性的开始学习几何知识,首次引入函数的概念并求解一般的线性函数问题,这些对于初中生来说既是全新的,又是有一定难度的。这就需要学生创新数学思维方式,紧跟教材进度和课堂进度,训练自己的数学思维尤其的几何图形的感觉,以及对函数的深刻理解。

背诵概念和公式

有很多同学对概念的理解只是停留在文字表面,对概念的特殊情况重视不够。背诵不是对概念和公式一味的死记硬背,要与实际题目的联系。这样就才能很好的将学到的知识点与解题联系起来。

集合的定义

集合是指具有某种特定性质的具体的或抽象的对象汇总而成的集体。其中,构成集合的这些对象则称为该集合的元素。

例如,全中国人的集合,它的元素就是每一个中国人。通常用大写字母如A,B,S,T……表示集合,而用小写字母如a,b,x,y……表示集合的元素。若x是集合S的元素,则称x属于S,记为x∈S。若y不是集合S的元素,则称y不属于S,记为y?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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