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名著读后感3000字(精选多篇)范文

(作者:小编时间:2016-02-08 05:53:47)

第一篇:世界是平的读后感3000字

《世界是平的》这本书是当前畅销全球的关于经济全球化的书,让人在阅读的乐趣中了解经济全球化。世界被十辆推土机推平了,各肤色各人种的竞争机会平等了。托马斯·弗里德曼的《世界是平的》向读者阐述了可能大家都在经历但却没有认真思考或意识到的一个问题:世界正发生着显着的变化,科技、政治和经济革命正在消除各种壁垒,让世界变得更加平坦。平坦后的世界,竞争环境变得公平了,大家的机会也都渐渐变得越来越均等了。这些观点都在启发人们思考该如何面对这场正在发生的不以个人意志为转移的全球化变革,如何调整自己来迎接这场变革。这本书与其说是介绍经济全球化的书,不如说是一本以经济全球化为主题的长篇新闻通讯加狂想。这本书前一部分讲推动世界变平的十种力量,从客观的角度分析了现在社会的变化与发展,作者举了很多身边的例子也结合历史的发展详细地说明了这样一个事实:世界正在变得越来越平坦。书的后半部分讲了面对这种变平的趋势和挑战,我们应该做些什么。既有宏观角度又有微观视角。正如一个世界观对应一个方法论一样,只有在了解外在世界的变化,才能进行相应的挑战以适应未来的生活。

它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众人皆知的事例,以及所有人都必须正视的热点问题,讲述了全球化的状况,以及它对人们所带来的影响。作者弗里德曼以他独特的视角给我们描述了世界正在变平的过程及其原因,他将全球化分割成三个阶段:第一个阶级即其所定义的全球化1.0版本,始于哥伦布发现美洲新大陆,从1492年持续到1800年,国家和政府在宗教与帝国主义的影响下,利用暴力击碎国界的藩篱,将世界连为一体;第二个阶级即是他所指的全球化2.0版本,这一时代从1800年左右一直持续到2014年,这时,推动全球化的主要力量是跨国公司,这些公司到国外去寻找市场和劳动力,运输成本与通讯成本的下降推动了一体化的进程;第三个阶段即全球化3.0版本,世界从2014年进入了一个全新的时代,整个世界进一步缩微,人们可以作为一个个体走向全球,轻而易举地参与全球化,将他们联系在一起的是电脑、网络和各种软件等,全球化3.0版本的推动力则来自个人,世界被进一步拉平了。他还指出,由于市场的全球化,特别是资本市场的全球化,使这个世界的经济敏感得比流感来的还快,比禽流感的传播还要迅猛。有点像“蝴蝶效应”。或者你仰天长叹一口气,就引起了“卡特尼娜”飓风。你跺一跺脚,就引发了“东南亚海啸”。世界各国的经济联系越来越紧密,千丝万缕,越来越荣辱与共。由于资本市场的一体化,可能我们已经不能辨别世界500强企业到底是哪个国家的。

对于世界变平坦,作者从一开始的很长一段时间中自比于哥伦布的发现美洲,但实际上,我觉得作者的本意并不是要表达世界从圆的变成了平坦的,而应该是从一个崎岖不平的世界变成了一个平坦的世界。在全球化1.0版本的时代,主要是国家与国家之间的沟通,那时,国家与国家间就像屹立在世界上的很多座大山一样,沟通及其不易;后来,全球化2.0版本时代,更多的是企业间的沟通,这时,大山没有了,代之的是一些丘陵和小山坡,世界向平坦的方向变化了,沟通变得容易多了也频繁多了;到了现在所谓全球化3.0时代,沟通更多的表现为人与人之间直接的沟通了,世界变成了更多的小的个体的频繁的联系与交流,这里呈现的是一派平原上人们和货物来来往往的繁荣景象。

科技和通信领域如闪电般迅速的进步,使全世界的人们可以空前地彼此接近,竞争更加激烈,是否能让全球的资源为你所用,是你能否在这个平坦的世界上立足的标准。

书中的观点认为,世界变平了,在全球化3.0时代,个人取代国家和公司成为全球化的主体,只要你有足够的能力和想象力,世界上的所有资源都可以为你所用;世界变小了,从小型变成微型,“光缆把全世界都连结起来,在没有刻意计划下,班加洛成了波士顿的近郊”;竞争在加剧,几乎所有的生产乃至服务都可以外包,借助外包,企业与企业之间,人与人之

间充满了竞争与合作,因为竞争与合作带来了整个世界的变化,促进了人类文明的发展和传播。

我们工作中同样不可缺少竞争与合作的因子。我们每天从事这简单而又重复的工作,在这个看似简单平凡的工作中同样蕴含着竞争,从各人的工作态度到责任心,从个人的学习能力到工作技能无不打上竞争的烙印,社会是一个优胜劣汰的竞争场所,任何时候谁能从竞争中脱颖而出谁就能享受胜利者的喜悦,而事实就是只有那些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工作勤勤恳恳,具备了较强的学习和创新能力的人才是最后的胜利者。而那些缺少责任心又不具备学习能力的人将在竞争中败下阵来,最终淹没在前进的滚滚洪流之中。同样,这个世界不能只有竞争而没有合作,纵观我们每个人的工作哪一个不是生活在集体之中,哪一个可以离开团队而独自工作生活的。因此就要具备与他人合作的态度和能力,一起去打造事业的辉煌,而这一点似乎是我们最为缺少的。

世界是平的,这是一个“个人插上插头就可以大显身手”的时代,本书传递给我们更激烈的生存竞争和压力信息的同时,也点燃了照亮我们职业发展道路的火把:如果你能够化全球资源为你所用,那么世界就是你的;如果你对全球化视而不见,可能在不知不觉中,你赖于生存的工作就被外包了。正如书中所言,在这个机遇与挑战并存、除了想象力什么都可以外包的时代,我们每个人都必须居安思危,加强知识和职业技能的学习,拓展视野,充分利用互联网等新信息技术工具,提升自己对世界范围内资源的整合能力,提高自己的沟通、协调、控制和把握别人需求的能力。从这本书里,我收获到了紧迫感,作为一个为国家建设的一份子,我只有不断地学习吸收新知识,不断地巩固已学到的知识并运用到实践中,努力工作才能在平坦的世界中有自己的立足之地。

弗里德曼以他独特的视角讲述了世界正在变平的过程,他在书中援引了很多热点话题,介绍了诸多令人瞩目的市场和炙手可热的行业。开发源代码、外包、离岸生产、供应联合搜索技术等被描述成为铲平世界的10大动力,而中国、印度等国家和一些站在全球顶尖位置的公司和机构,则被描述成为变平的世界中举足轻重的角色。他把所有的这一切编织在一起的时候,却揭示了一个正在发生的深刻变化——全球化的趋势。它正随着那些动力,在地球各处勇往直前、势不可挡,世界也因此从一个球体变得平坦。

整本书的内涵远不止这些,细微之处仍需研读,《世界是平的》将竞争和合作的平台延伸至整个世界,在强烈的使命感和紧迫感的驱使下,我们每个人都应积极思索,努力使我们自已以及国家在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面前赢得先机。我们必须不断地学习吸收新知识,不断结合自己工作实际,丰富自己管理知识和提高管理水平,才能在这平坦的世界竞技场下拥有一席之地。

“世界竞赛,正在被抹平”,这个观点多次在书中出现,发展中国家也好,发达国家也罢,竞争的环境及外在因素尽管有差别,但也应该看到差距在逐步的缩小。竞争和挑战是我们必须加入全球竞争的行列,学会运用平行思维的观点看待问题,改变我们的经营思想,以创新的态度修正自己的理念去适应新的环境及外界的变化。

弗里德曼对环境问题也表示了高度的关注,指出引起环境问题的原因是经济的不合理发展,但同时指出解决环境问题还是得靠科技,人类必须走一条科技进步与环境保护共同发展的道路。

国家要强大,必须要走出狭隘,走出在世界低端市场徘徊的囹圄,为了实现这一目标,还是得靠人才。正如那句话所说——21世纪需要的是什么——人才!面对汹涌而来的全球化浪潮,无论是企业,还是政府,如果缺乏全球战略型的人才,无疑是个巨大的硬伤。企业缺乏

全球化视野的人才,就难以在经济发展浪潮中站稳,国家缺乏全球视野的人才,就难以在世界范围内把握自己的命运。中国在年加入wto,这一结果直接的影响就是,我们中国人有了更多的机会,也有了更多的来自世界各国同行业者带来的挑战。面对机遇与挑战并存,困难与问题同在的历史关头,我们只有沉下心来扎扎实实地做好本职工作,把自己融入到整个社会之中,在竞争中合作,在合作中提升自己的竞争优势,这才是面对“平坦的世界”的惟一明智的选择。

对于处于经济全球化中的我们,特别是作为一个个体,不学习、不创新,工作上原地踏步,到最后只能被企业和社会淘汰。所以我们要做到:第一,不断地学习吸收新知识;第二,不断地巩固已学到的知识;第三,不断地了解同行业的发展状况,把握市场发展的趋势。只要不断的提高自己,让自己永远保持很强的竞争力,才能在平坦的世界竞技场下拥有一席之地。第四,每个人身上都有很多潜力可挖,我们应该给其他人提供一个很好的机会,能让他们发挥他们的潜力去为社会创造财富。一个不能发挥人们的创造性和积极性的事业必然会失败。

再说到我们极其平凡的工作和学习,也同样不可缺少竞争与合作的因子。我们每天从事简单而又繁重的工作,在这个看似简单平凡的工作中同样蕴含着竞争,从各人的工作态度到责任心,从个人的学习能力到工作技能无不打上竞争的烙印。社会是一个优胜劣汰的竞争场所,任何时候谁能从竞争中脱颖而出,谁就能享受胜利者的喜悦,而事实就是,只有那些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工作勤勤恳恳,具备了较强的学习和创新能力的人,才是最后的胜利者缺少责任心又不具备学习能力的人,将在竞争中败下阵来,最终淹没在前进的滚滚洪流之中。同样,这个世界不能只有竞争而没有合作,只有竞争的社会是一个残缺的社会,是一个无序的社会,竞争与合作是完整世界这个硬币的两面,缺少了那一面都不行,只有通过合作加强各自的优势,发掘自身的潜能,竞争才会充满人性的光彩,才可能带来人类文明的进步与繁荣。我们的日常工作与学习同样是如此。纵观我们每个人的工作,哪一个不是生活在集体之中,又有谁可以离开团队而独自工作生活?因此我们就要具备与他人合作的态度和能力,一起去打造事业的辉煌。而这一点似乎是我们最为缺少的,我们习惯了“各人自扫门前雪,何管他人瓦上霜”,而这一陋习不知使得多少人变得鼠目寸光,看不到世界的广阔无边,我们习惯的“同行相忌”又使得多少人心中只有小我而无他人的存在,变得自私自利心胸狭窄。如此陋习必须革除,必须改变。这就是本书所要强调的其中一点。

正像作者在书中所述——“平坦的世界的精神内涵,是每一个劳动者将逐渐对自己的饭碗、风险和经济安全负责,而政府和企业只是帮助人们形成这种能力。”因此,我们惟有不断的学习,努力地工作才能在平坦的世界中有自己的立足之地,否则只能又一次被世界所抛弃,被国际规则所淘汰出局,这对民族、对自己只是一种悲剧,没有人会因此对你怜悯和关心,这是历史的必然选择,是世界发展的规律。

这本书我没有全部读懂,只是了解了大概,但还是收获了紧迫感。这种紧迫感是如此的真实,如此的逼人,同时又是如此的令人兴奋和激动。我真实的感受到了全球化浪潮是如此汹涌澎湃,也领略到未来是多么充满激情与挑战!

第二篇:平凡的世界--读后感3000字

《平凡的世界》读后感

平凡,是生活的本色。我们每一个人,对于这个浩缈的世界来说,都十分渺小、脆弱、微不足道。这个世界也是平凡的,悲与欢、生与死、穷与富、世事的变更,于历史的长河来说,无非是些平凡事。对于平凡,我素来都是这样认为的,直到读了一本书——《平凡的世界》,这才恍然大悟。这一部伟大的巨著,为我们解说了平凡和苦难,阐释了生活的意义。书中为我们描述的是一个平凡的世界,一个黄土地上的世界。这里生活着一群世世代代面朝黄土北朝天的普通人,他们演绎着一幕幕生老病死、悲欢离合、贫穷与富裕、苦难与拼搏、世事变更的戏剧。是喜剧?悲剧?正剧?也许都有一点。在这本书里,没有华丽的辞藻、没有惊险离奇的情节,没有惊天动地的场面,有的只是平凡的人,平凡的生活,平凡的感情,平凡的故事。

《平凡的世界》对我的影响是重大的,有一点时肯定的,它给予我一种来自灵魂的震撼。它改变了青春时期的我。我的思想,我的行为,我的态度。真的是无法言语,只记得那段时间自己好像很麻木,就像回到了那个时代,内心充满着各种幻想。我开始变得多愁善感了,我感觉世界事多么的美好。一切都和以前看到的不同了。前几天在网上看到这样一段话:“人生有三重境界,这三重境界可用一段充满禅机的语言来说明,是:看山是山,看水是水;看山不是山,看水不是水;看山还是山,看水还是水。”我认为我的境界应该是上升了已成的。是以往的我,充满怒分。看完这本书,我平静了下来,我开始用心去感悟这个世界。我吸收着新鲜的空气,眺望着远方的天空,真是心旷神怡。路旁的野草似乎有了生命,天上我飞鸟似乎能够与我交流。什么是幸福,我想这就是一种吧。

精神文明与物质文明同步提高的确是个很好的口号。可是当前这个社会明显是偏重与物质文明的。大学读书三年了,我感觉我的确变了很多。在这个物欲横流的现实生活中要保持一颗平静的心实在是太难了。我们有太多的束缚,如宿友都找到了女朋友而你没有时,同学都去聚会而你缺席时,别人都在狂欢而你却一个人静坐时,你还能从容的享受精神生活吗?尽管你不喜欢聚会,不喜欢唱歌,但是你别无选择。无奈,的确。这就是生活,有得有失。当少平得知小霞死亡的消息时他能接受吗?当少安收到润叶给他的那封告白时,他的痛苦你能理解吗?生活真如歌德所说的那样,我们每个人都在推着石头到达

山顶,然后石头滚下来,我们接着把它推上去,周而复始。

孙少平是幸福的,因为有田晓霞的出现。即使他们最终不能到一

起,他们都是幸福的。这也是孙少平平凡生活中的不平凡一点,他遇

到了田晓霞。然而,现实生活中能有多少人能找到自己的真爱呢?对

于很多人来说,孙少平的爱情是让人羡慕的。少安是平凡世界里面写

的最成功的人物,我是这么认为的。真的是把人物形象刻画到了极致。

我甚至感觉少安就是身边的某一位人。他小时候因为无钱读书而退

学,他与润叶的爱情是那么的让人惋惜。是的,没有浪漫。少安,他

所作的一切都是为了这个家。对于家他没有一点点的自私。为了家里

能够维持下去,他放弃了润叶。尽管书中说他对润叶是一种兄妹之情,

但是我们不会忘记他接到润叶给他告白信时他的那种喜悦,甚至抓

狂。润叶这么好的人,少安没有理由不喜欢。只是我们的少安责任心

太强,他在潜意识李认为自己给不了爱人幸福,因此他不敢去谈爱情。

他只有婚姻,没有爱情。他的老婆必须是能够与他一起撑起这个家的。

再说到少安的事业,可以这么说,少安是一个很精明很勤劳并且思想

很先进的人。在改革开放的浪潮中能够发家致富并不超出我们的意

料,他的经历却是几经坎坷,几度起伏。多么的现实啊,付出才会收

获。有得当然有失,事业上如日中天时他的妻子却病入膏肓。这又是

平凡的世界一大绝笔。

少平与少安相比,少平无疑是作者付出笔墨更多的一个。我们也

往往因此而忽视了少安。对于他们两个,我更喜欢少安。少安生活的

曲折并不比少平平坦。只是由于少平的经历更加的富有激情而让我们

的目光投向了他。事实上作者也有意的把他们两人做了比较。他们最

大的区别在于:他们二者之间思想的区别,注意,这本书具有时代转

折性。他们的青春处于不同的时代,少安的青春是一个十分混乱,完

全的计划经济体制,政治斗争激烈的时代中。而少平的青春时期,改

革开放开始萌芽到彻底实施,这注定是一个充满激情的时代,少平注

定了要走出去。时代的不同决定的他们是想的局限性不同。少平最成

功之处是突破了时代局限性,他的思想更加开放,也更加的有点“自

私”吧。

至于兰香与金秀这一代,应该产生了根本性的变化。他们开放,

富有激情,敢作敢当。再也不用偷偷摸摸的谈年爱了,穿牛仔裤,染

头发成为了他们的时代特色。80年代与70年代根本没有可比性,差

距太大了。

关于少平,我认为他们的爱情有点不平凡,有点牵强。如果说他

们有缘分,那么他们谈恋爱也说得过去。但是感觉总有点别扭,对于

少安来说,他也必须舍弃点什么。之前,少平说他的理想是到一个没

人的地方苦役,当晓霞来到矿井找到他后少平对晓霞说:他要报考局

里办的煤炭技术学校,准备重新学习数理化,以便参加考试。他为什

么在这个时候迫切的说出他的计划。我想他在潜意识里也为他们之间

的这种关系感到担忧,他迫切的想缩短他们之间的距离。为此,他不

得不对他的理想做出妥协。到最后,晓霞牺牲后,他还是去重拾他的

理想了。

是的,也许路遥也不知如何处理他们之间的这种关系,让他们之

间一人离去也许是最好的选择。当然,任何书中主人翁是不能死的,

所以我们的晓霞注定成为了牺牲品,为成全主人翁的完美而牺牲的。

从而也锻造了一部凄美爱情。向来凄美的爱情更能打动人心,所以晓

霞啊,可惜了。

书中还有一人,跟少安一样,我非常的喜爱,那就是我们可爱的

润叶。为什么我会喜欢她呢?因为他的善良,还有他的坚强。润叶与

少安不能在一起不是他们的错,是这个时代的错误。润叶相对来说更

加的积极,她是主动示爱的,可是结果让他措手不及。她难以接受,

润叶对感情是极为专一的,这也决定了她注定要承受痛苦。她很平凡,

在少安结婚后她失去了最后一道防线,在长辈们的压力下,她冲动的

屈服了一次。可是之后她再也没有屈服过,她并没有接受他的丈夫。

直到李向前失去双腿,她的大爱无私终于得到了完美的体现。真正的

大爱无私啊!令人钦佩。如果在一个好一点的时代,他与少安就是天

生一对,他们将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

生活没有如果,他们的命运告诉了我们。我们每个人的命运都受

制于这个时代。我们不能完完全全的决定着自己的命运,我们要做的

是怎样让我们更幸福。有远大的理想很好,想平凡的生活也好,这只

是我们追求幸福的一种途径。

哲学上讲的社会最终发展形态也并不让人有多少期待,因为它太

远了,远到我们穷尽一生都不可达到时也就没必要追求了,我情愿不

做伟大的人,不做英雄,也不可丢下我当前所追求的幸福。

《平凡的世界》之所以是一本好书,因为他的人物以及情节都刻

画的很真实。直让人仿佛置身于那个时代,体验着那个时代的风风雨

雨。看后让人很受启发,回味无穷。

这是一本值得每一个人阅读的书,至于一些作家对这本书的批

判,我想这位作家一定是没有真才实学的作家。因为他没有意识到这

本书真正意义上的高明之处。这本书不单单从文学上能够诠释的了

的。红楼梦开始为什么不走红,因为他的真正价值没有得到发觉。《平

凡的世界》在以后的某段历史也许会成为像红楼梦那样被很多专家研

究的书。它的价值在于它给了我们一代人的启发,我们需要的正是这

样的书。

我们需要的正是这样的书!不是那些读了以后毫无感觉的书。你

们是否认同呢? 我们生活在一个幸福的时代,没有经受太多的苦难,

然而我们的世界也是平凡的。我们每一天过这平凡的生活,做着平凡

的事情,演绎着一幕幕平凡的戏剧。擦亮我们的眼睛,仔细瞧一瞧,

那一位是孙少平呢?

09电信本1

任旭明

2014年6月

第三篇:名著读后感3000

《红楼梦》带着忧伤、凄凉的气氛,让人常常想落泪,而里面的诗词之多又让人不得不折服其下,怪不得有那么多的人在研究《红楼梦》呢,名著读后感3000。

故事讲的是一个家族的兴衰,一个家族的大小故事。主人公为贾宝玉,他应该说来是一个柔中稍稍带刚的男子,他的柔有部分是因为环境所致,他们家上上下下几乎都是女性,掌管全家的也全是女子,自然而然地就应了一句话“近朱者赤,近墨者黑”。他们的家族是因为家中一女子进宫当了皇帝的宠妃而盛起,于是他们天天吟诗作乐,而其中又有两女子非提不可,那便是薛宝钗和林黛玉。林黛玉生性猜忌,多愁善感,可贾宝玉偏偏就是喜欢她,她身子弱,老祖宗看不上她,便骗贾宝玉与薛宝钗成亲,林黛玉闻讯气死,而当贾宝玉揭开喜帕发现并非林黛玉,而林黛玉又身亡,悲痛欲绝,出家当了和尚。

这里的是是非非是“剪不断,理还乱”,让人看到古时婚姻的纰漏,它们往往全有父母处理,什么“指腹为婚”,更为可笑的是,他们有时从未见过面便稀里糊涂地成亲了。而且古时女子争着要进宫,因为那样可以使家族富贵,可皇帝有上千嫔妃,得宠一时,没多久又要被淡忘了,她们又何苦进宫呢?皇帝姥儿们饮酒作乐,衣食无忧,而老百姓则是吃了上顿没有下顿,生活之苦让人难以想象,也怪不得有了一次又一次的起义“造反”了,祸害之缘还是在于皇帝身上啊。这一出出的悲剧让人心寒而又愤怒,让人不由得痛恨起古时的苛捐杂税,它们把老百姓一步一步往火坑边上推,真让人深恶痛疾。

《红楼梦》一书让我时而高兴时而忧伤,时而愤怒时而感慨万千,也让我想了很多,或许吧,事事不能完美,而人也如此。

红楼梦读后感 :看红楼,含笑的悲剧

我总认为红楼梦的伟大之处在于它体现了一种败落的趋势,不管是家族的,爱情的,仕途的,都是走向没落,这在喜聚不喜散,爱好大团圆结尾的中国古典小说中并不多见。

我不得不感谢续者高鄂,尽管他在很多方面跟不上曹雪芹的思想,但他至少让黛玉死了,管她登仙还是辞世,至少她别了宝玉,很好很好。

不是说我天生残忍喜欢看别人的悲剧,但是,不是有句话说吗?塞翁失马,焉之非福?对于黛玉这样一个脆弱的封建少女来说,死,是她的解脱,是她所有悲剧的终结,是她的幸福。当她在地下安静的沉眠时,看着宝玉仍在凡世寻找出路,不得不说,她还是幸福的。

或许两个人都是浪漫的人,浪漫的人天生就不该相遇,因为生活不是浪漫,生活会将浪漫消磨得一干二净,最终,红玫瑰变成了墙上的蚊子血,白玫瑰成了胸口粘着的白米饭。所以,就让浪漫在最美的时候画上句号,在彼此的心中,留下幸福的回忆。

可是也许你会说,黛玉死的很悲惨,一点也不浪漫,关于这点,我是不赞成高鄂的续书的,也许曹雪芹的本意非此,也许黛玉确实应该泪尽证前缘,这样不是更好吗?她牵挂着宝玉,用她全部的热情为这一知己痛哭,怀着深深的思念,这样的死,何尝不是高贵神圣的,然而高鄂没有这样写,他最终让黛玉很庸俗的指天愤恨,气极而亡。这不象我们认识的那个高傲自赏的黛玉,反而象个情场失意的一般女子。

尽管如此,她最终是在贾府垮倒前离开这是非之地的,否则以她的脆弱,恐怕受不了那么大的刺激。宝玉是个纨绔子弟,他不是一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他能给予黛玉的其实很少,谈不上保护与安慰,他自己尚且是需要别人保护的弱者,所以在他身边,黛玉是得不到幸福的。

所以能带着回忆离开他,是一种幸福。宝玉自己能给予黛玉的只是几句好话,他连痴情都谈不上,看看宝钗的下场,不得不说黛玉是幸福的,当然有人说宝钗需要的只是宝二奶奶的宝座,她并不在乎宝玉,是这样吗?难道有一个天生喜欢孤独的女子吗,不管怎么说,寂寞的独守空房总是悲惨的。何况所谓宝二奶奶的宝座她是不是坐上了还是个问题。

如果贾府不倒台,至少宝钗还有容身之地,至少没了丈夫还有富贵,但是不是这样呢?最终贾府沦落到了白茫茫大地真干净的地步,那宝二奶奶的头衔之于宝钗还有何等意义呢?没有幸福的生活,没有丈夫的关爱,寂寞的独自生,独自死,难道不是更大的悲剧吗?

我一直疑心宝玉并不是因为黛玉而离开贾府的,否则他不会娶宝钗。他最终的出世是因为他的世界发生了惊天动地的变化,他的象牙塔坍塌了,他终于明白他的斗争,他的思想其实全部是依附着家庭,他的家倒了,他的一切也完了,什么思想啊,斗争啊,统统没了,他不得不离家出走,也许是为了避祸。

可以试想一下,你能想象黛玉洗手下厨做羹汤的场景吗?穿着破衣烂裙,甚至是要依靠袭人的救济,然后她当然无法再刻薄人,说闲话,只能独自垂泪,不关爱情,而是生活。当生活给宝黛的爱情画上巨大的问号时,黛玉能一如既往的爱着宝玉吗?我想不会,恐怕是要大水狂淹龙王庙的。然后宝玉最终受不了家庭的压力,还是一走了之,这是很有可能的,他没有照顾好宝钗,负担不起生活,同样对于黛玉,他也不过如此。

另一种可能,万一贾府能重整旗鼓,兰桂齐芳,黛玉和宝玉依旧过着他们幸福的日子,多少年以后,宝玉也许会突然发现黛玉皱纹满面,然后会发现身边的袭人竟如同当年的赵姨娘,然后爱情就在岁月中流逝,然后宝玉会回忆那个珠圆玉润的宝姐姐。

其实爱情就是很短暂的,至少这横刀截断的爱情给了我们很多美好的幻想和期待,就象杰克之于罗丝,他是她生命中最美的回忆,却不是唯一。

红楼梦读后感 :反弹琵琶晴雯篇

“霁月难逢,彩云易散,心比天高,身为下贱。风流灵巧惹人怨。寿夭多因诽谤生,多情公子空牵念。”

曹雪芹先生对晴雯的态度可以由这首词看出来,曹雪芹先生认为她是霁月在天,她的人品很是难得,光明磊落,她会寿夭是因为周围环境的黑暗,可见曹雪芹对她的基本态度还是肯定的。

但是我却要反过来说一说,因为曹雪芹先生写这部书时,常是照着本来的面貌还原生活,所以他即使偏向这个有傲骨的奴才,但在写作中仍是写出了她众多的毛病,其中当然也有很多是她致死的原因。

首先,很多书里为了表扬这个拥有反抗思想的奴才就会把她描写成一个先进的战士,其实呢?她真的有大家说的那么有思想吗?错,她充其量也就是和宝玉一样,一方面,她认识到这种看似舒适的生活其实就有着对她们这样人的压迫,但另一方面,她却是离不开这种生活的,她只能依附于这种生活,离开这种生活回到贫困的家中,她也就象刚开的剑兰送入猪窝一样,夭折了。

其次,她是不是真的就是个奴才呢?当然不全是。虽然她身份低微,她是没有父母被卖入贾府的,但是她却被老太太收在身边,而且还可以将自己的哥哥也介绍进府,后来跟了宝玉,也是房里数一数二的大丫头,在贾府的金字塔结构中,这种大丫头其实就是仅次于主子的二主子。什么是奴才呢? 在大观园中有比她身份更低微的人,婆子,老妈子,即使就在一个怡红院,其中也有一干小丫头是听她们差遣的。这种大丫头有时权利很大,可以代主子管教小丫头,如果说主人欺负奴才是封建社会的一种无奈的话,那奴才之间互相比大小,互相争斗就是可悲,在有一回中,晴雯处罚偷东西的小丫头坠儿时,先掐先打还拿簪子戳,最后就一句话把她赶出去,还让别人无可辩驳,这中间,小丫头有错,但是晴雯也确实是有倚势压人的嫌疑,而且那狠辣的态度,也很有凤姐遗风。

第三,晴雯是不是真的不爱宝玉呢?我个人意见,她是爱的。请看,她总是与袭人拌嘴,虽然这有很大一部分是她看不惯袭人,但是其中就没有一点嫉妒吗?袭人说了句“我们”,就被她抓住把柄大加讽刺。她还讽刺麝月,看不得麝月得了两件太太给的衣服就喜笑颜开,但是后几回,她却抢着送东西说也要去“显个好”,宝玉给麝月梳头时,她躲 在门口偷听,她其实很多时候都在注意这宝玉,注意着和宝玉接近的丫头,例如小红和宝玉略有交集,就被她粗暴打断。她曾笑着说“没什么我不知道的”就是因为她时时在注意!但是晴雯是有骨头的奴才,她不愿卑微的爱一个人,她总想要和宝玉站的平等一点,她不能象袭人那样谦卑的爱一个人,她有她的特点,有点象野蛮女友,漂亮却不温柔,袭人曾笑宝玉“每天不挨她两句硬话衬你,是再也过不去的”,可见,晴雯这种欲擒故纵,以退为进的手段还是有用的。

第四,晴雯的志向,晴雯能有什么志向呢?她反抗性再强,她能知道反抗什么吗?她茫然的斗争着,其实都不知道斗争什么,她期望得到的是什么呢?平等?怎样的平等?她一个从小生活在富贵乡中的女孩,也算是娇生惯养的了,她离开这个富贵锦绣地,她能做什么?她的苦恼有很大程度上是不知道该怨什么该争取什么,她明白自己身份卑微,是无法和宝玉站在同一高度的,但是她却想能那样,她的最高目标,也不过就是可以成为小姐与宝玉谈个平等的恋爱。她的悲剧就是因为希望的比得到的多,她的心太高,所以永远无法和袭人一样随遇而安,于是总是痛苦着。

第五,晴雯的人际关系,晴雯为什么会落得那个下场的,很大一部分是因为她极度失败的人际关系,她不能得到上级的垂亲,这很正常,即使现在一般人也是不喜欢这种倔强人的;她也没法得到下级的好感,她喜欢仗势欺人,她看不起比她更卑微的人,凡事都要占先,所以一但事发,一群人就将她告倒,最后落个被扫地出门的下场。这点在我看来真的不如袭人,袭人远比她有交际的手段。

浅谈几句,觉得还是辞不能达意啊。

红楼梦读后感 :宝钗的悲剧

看了很多遍的红楼,以前总是觉得林黛玉的一生是那么的凄凉,总也不忍看后几回中的黛玉焚稿,宝玉成亲.觉得那么残忍的结局,知道就够了,不想一遍遍去复习那种伤心.

前些日子看了一本清代人作的红楼续补,以前对于这种书,我总是排斥的.觉得那些人搞出一个个大团圆,或死而复生或仙境重逢之类的结局,实在是没有意义.这么粗劣的改续,无聊的紧.不过这次去图书馆,见到书架上好几个版本的这种书,抽出一本,粗略的翻了一下,却使我萌动了重读红楼结尾几章的想法.

看到黛玉的郁郁而终,依然那么难过.可待到读完,听甄世隐说着什么"兰桂齐芳"我不由黯然.薛宝钗这样的人物,也要像李纨一样,将一生都葬在这片冷酷的园子里么?

以前的我,是很讨厌薛的.从蜂腰桥扑蝶到最后的成亲,我一直都觉得她是一个既冷酷又自私的人.可是现在,我竟然不由不同情她了,读后感《名著读后感3000》。 其实细想起来,她的悲剧也许比林的更令人叹惋.

薛宝钗家境富足,从小饱读诗书.接受的是极为全面而正统的教育.贾母总是夸她"沉静宽厚".没错,这正是她从小被教育过的为人方式,也是古代女子应有的美德.甚至悲喜都不应形于颜色,否则就是"不尊重."综观全书她的举止,几乎从未超出这些束缚。只有一次宝玉将她比做杨妃令她大怒,可也只是冷冷的用一句话反讽过去.以前最恨她在蜂腰桥下陷害林的一段.现在想来,其实也并不是完全不可以理解的恶毒举动.她从小生长在皇商家庭,这种"趋吉避凶"的法门应该是早就深深的印在心中了吧.虽然她的做法很自私,但在她,也许认为人理所应当就该这样应对.其实她才是最可悲的人,一生都被别人的看法和所受的教育支配着.从来都不知道自己想要的是什么,没有开心也没有不开心,只是按照理所当然的道路走下去.从未得到过全心全意的爱情,也没有谁真正的关心过她.而她,也就认为世界本就如此.认为夫妻间有的不是真诚的感情而是"举案齐眉"的尊重;认为母女间有的不是血浓于水的亲情而是服从的孝道.这样冷酷的纲常,竟是她遵守了一生的原则,而且还毫无知觉的麻木着.

她的作为,其实并没有多少是自由的选择.她只是一个典型的循规蹈矩的服从者.她是聪慧有才的,却被教育着认为女子读书也是无用,香菱和湘云谈诗她说道"一个女孩儿家,只管拿着诗作正经事讲起来,叫有学问的人听了,反笑话说不守本分的";她也熟悉剧作戏曲,却认为这些淫词巧句是不能为端庄淑女所知的,因而委婉的批评宝琴的咏古诗;她像任何人一样希望有美好的生活,但当母亲为了贾府的权势而把她嫁给痴痴傻傻的宝玉时,因为母亲告诉说她已经应承了,也就只有流泪接受.直到最后宝玉出家,她的悲剧达到高潮.即使在这时,她依然是不能由着本性而为的.王夫人说"看着宝钗虽是痛哭,他端庄样儿一点不走,却倒来劝我,这是真真难得的!"可想想宝钗如此人物,又这样年轻,此时想起自己的一生将如何结束,她的痛苦其实并不在黛玉焚稿之下呀!可她依然只能克制着,这是她的"尊重"!

与林相比,他的一生也许更为可悲,林至少还追求了自己的幸福,而且得到了一份真诚的感情,最终一死解脱了所有的痛苦.而宝钗一生"愚昧而不自知"而且依她的性格,终其一生,也只能是任由生活这把钝刀一点一点割掉生命吧!

"可叹停机德,堪怜咏絮才.玉带林中挂, 金簪雪里埋"

这几句判词,注定了薛是红楼数场悲剧中的一个.对于她的一生,作者曹雪芹应该也是叹惋的吧!

红楼梦读后感 :由湘云说红楼

以前就想写一些关于红楼湘云的文字,一则因时间仓促,二则笔下无文,所以也就搁下了。近来又重读红楼,实感其中趣味,故写此文,希与古典的朋友们共赏。

红楼总众女子中,我最喜湘云,喜欢她的率真,她的洒脱,她的豁达。雪芹先生让湘云第一次出场乃在三十一回,因麒麟伏白首双星一篇文字中,而在二十九回中,宝玉与钗黛三人斗口之间便已带出湘云其人。太君因见金麒麟眼熟,故问。钗曰“史大妹妹有一个”黛则讽曰“宝姐姐别的事情上还有限,惟有在这些人带的东西上越发留心”,读至此,如不见后文,不知此文之妙,笔带双关,既活画出钗黛二人形象,又为后文打下伏笔,似此类之文,红楼中甚多,由此可见一斑,可知雪芹先生之胸中丘壑。

书归正文,呵呵,湘云第一回出场,人并不感其突兀,概因前之已伏之笔吧。而后由贾母,王夫人眼中写出湘云之衣着打扮,再由宝钗口中说出湘云旧事,至此,一个有血有肉的形象便跃然纸上了,丝毫不费笔墨,却有如此传神。

到宝湘在书中的初会便是有一番景象了。与宝黛初会比较看来,当真是妙极。如此文字,似犯而不犯,似重而不重,又有几多。而这位云妹妹当真是心直口快且俐齿伶牙,几个绛纹石的戒指换出的那一番道理,想来读者应记忆犹新吧。直到玉卿挨打,宝钗赶蝇,龄官划蔷,湘云才结束了她的第一次小住。此间数个故事,纷乱头绪,却从未有缺何人,象凭空消失一般,必在纷乱中有几笔点到,象宝玉挨打时,众人来看,便点了湘云一笔,宝钗赶蝇时,湘黛二人偶见,又是一笔。如此又生出多少故事,至龄官划蔷后,湘云来辞,一切就顺理成章,总在乱中添置几笔,让人看后觉得简单而又有绪。

湘云二次来访,便是海棠结社后了。若上一次雪芹先生要突出刻画湘云的性格,此一次则刻画湘云的才情。两首白海棠诗写尽多少故事,而其中“却喜诗人吟不倦,岂令寂寞度朝昏”,“蘅芷阶通萝薜门,也宜墙角也宜盆”两句我窃以为便是其真实写照,再看她的菊花诗“萧疏篱畔科头坐,清冷香中抱膝吟”,“数去更无君傲事,看来惟有我知音”,“隔座香分三径露,抛书人对一枝秋”倘若陶彭令再生,也比慨然菊有此咏者,不枉矣。再看红楼最精妙的一副百笑图中,也不乏湘云的身影,雪芹先生在刘姥姥二进大观园中写到“湘云撑不住,一口饭都喷了出来”如此这般,红楼中的人物性格便全部展露在读者面前,如此文字,试问古今小说中非红楼而谁有?好一副红楼百笑图,如见如闻。

待到湘云第三,四次来,便应是整部红楼梦中最热闹非凡的文字了“琉璃世界白雪红梅”“怡红院群芳开夜宴”等,如果说从前那两次只不过是湘云的一个剪影,那么此两回中,湘云便得到了一个升华。在庐雪庵的联诗中,湘云的联句是最多的,在我看来质量也是最高的。雪芹先生以如此笔墨将新到的宝琴,李纹,岫烟都给了读者一个大致的交代,如此便不感陌生了。憨湘云醉眠芍药洇,在我看来是红楼中画湘云最美的一副图画,如黛玉葬花,宝钗扑蝶一般,湘云则是眠花了。试想红楼众闺阁中,除却湘云,还有谁会如此酣眠,无拘束,无牵挂的醉卧于花阴之间。在湘云的世界里,没有解不开的烦恼和忧虑,试问钗黛二人可有如此胸襟吗?所谓“是真名士自风流”,湘云便是这样的真名士。“英豪阔大宽宏量,从不将儿女私情略系心上,好一似霁月光风耀玉堂”。

也许是胜极必衰的原因吧,此等繁荣文字的背后便隐藏了无限的悲哀,此后逐晴雯,死金钏,尤三姐自刎,尤二姐吞金,大观园从此便笼罩上一层阴云,再也没有散开,湘云此后再来,没有了从前的那种笑声了。红楼便真一似食尽鸟投林,落了片白茫茫大地真干净。

湘云的结局到底如何,雪芹先生没有写完,“云散高唐,水涸湘江”就留下一个想象的空间吧。

注:一说,湘云因麒麟由妙玉周全,最终与宝玉结为连理

一说,湘云夫婿卫若兰死后,史府抄家,湘云沦落风尘

红楼梦读后感 :只看八十回的《红楼梦》

后四十回是坚决不看的,不然会有想揍人的冲动。

实际上当年雪芹写到七十八回便已泪尽而逝(其殁于除夕万家烟火辞旧迎新之时,一代奇才破屋残舍中悄然西去,十年心血竟不得完稿,悲凉无奈之情,思之欲哭),后两回是其家人为了凑够八十回的整数,而把手稿增改之后加上去的,虽细节处尚有破绽,但到底是雪芹亲笔所写,所以与前七十八回不无吻合之处。但高贼却用心险毒,所续四十回前言不搭后语,把一部惊世之作改成了言情小说,把一部愤世之著改成了对皇帝感恩戴德的颂德书,可恨可恶之极也。

研究红学之人都知道,原《石头记》共计一百零八回,以五十四回为分水岭,前半写盛,后半写衰,其中更以十二回为一小节,共九小节层层铺述。第一回中瘌头僧所吟的那首诗“好防佳节元宵后,便是烟消火灭时”这不仅指甄士隐元宵后失女烧房之劫难,更是针对贾府大族的畿语,“宁国府元宵开夜宴”之后便“诸芳散尽”,贾府每况愈下,贾赦与凤姐这两个乱世枭雄,一在外以势欺人、图宝害命,为夺几把扇子不惜逼人家破人亡;一在内机关算尽、飞扬跋扈,为图敛财不惜收赃放贷,甚而逼死尤二姐,杀张华未遂。原《石头记》中这些均是埋下的隐患,贾府被抄、族人流放十之七八都是这两个种下的恶因。而另外的十之二三便是风行于康熙末雍正初的“党争之祸”了。

现在就算不了解清史的人看看电视也知道那段党争是怎么回事,实在不晓得想想《康熙王朝》和《雍正王朝》就都有了。而雪芹的家史我想喜欢《石头记》的人都略知一二,祖上是顺治时期的包衣奴才,入关后因功(如焦大之流)被封江宁织造。曹家向来与大阿哥走的甚近,允仍乳母之子便常向其索要零用,谁不知道这皆是奉了大阿哥命。雍正登基整风肃党,以长期亏空之名将曹家抄没,并勒令偿补亏空之银,是以曹家从此不振(见《清类碑钞》)。雪芹出生时,已从十数年前的大劫中缓过劲来,家道虽不如当初大富,也是小康之家,他实未曾经历这次大劫。但这次劫难对他的影响却不小。书中贾政怒打宝玉,斥责他的那段“杀父弑君”的惊人之论便是作者不满于康熙末的党争,以及忠顺王府索要戏子等文字也是揭露了朝中党争无一日可息的事实。

贾赦一意孤行用义忠王坏了事的板子(一道存逆心就可参倒)、贾母珍藏了半辈子令人诞羡的“慧纹”(元妃省亲点的“豪宴”一出,便是为求“一捧雪”而害人的故事,此伏笔也)、元春于深宫中明争暗斗的嫔妃生涯(“乞巧”一出,为唐明皇与杨贵妃的爱情故事,亦伏元春之死蹊巧之笔,以上见《脂砚斋重评石头记》)这种种在极盛时发生的隐患便是贾府败落的根源,相较之下凤姐贾赦面上看他们占了十之八九的原因,其实不过是那十之一二的导火索罢了。

五十四回之后,贾府步步下坡路,虽然也有“寿怡红夜宴群芳”的绵绣文字也不过是衰败前的回光反照,而这寿怡红宝玉的生日便是四月二十六(见《红楼梦新证》),也是雪芹自己的生日。夜宴群芳名为过寿,实为群芳饯行,这满园春色终归是要这位“绛洞花主”来饯行送别,自此后“群芳散尽”。

《石头记》的伟大不是在于书中安排了各种伏笔,也不在于对于贾黛的爱情故事描写的如泣如诉,我认为在于一部书集合了各种前所未闻的写作手法(见拙作《大话石头记与金庸小说》)以及情节安排的天衣无缝,原一百零八回《石头记》最后公布了第五回中玉兄梦中所见的正钗副钗又副钗的花名全册,名曰“情榜”(见《脂砚斋重评石头记》),共计一百零八名女子,针对梁山一百零八好汉而来(见《红楼梦新证》),最让人钦佩的不在于一百零八人的描写绝不落俗,在于结局时的乾坤大颠倒,主为仆,仆为主。尤二姐事败后,凤姐未休之前,被迫“执帚庭役”,干的活儿和粗使丫头一般,而平儿扶正,成了凤姐的主子;刘姥姥为报凤姐儿之恩,千里寻女,找到已为歌妓的巧姐儿,倾其所有把她赎回,配给板儿;惜春、五儿皆出家为尼;香菱被金桂逼死,而金桂不知被什么人逼死也死于非命;宝钗嫁于玉兄,家败后发配宁古塔,半路上死于难产,被草草埋入雪中;袭人在未抄家前被迫离开贾府,嫁于蒋玉函,麝月顶替其位置成为大丫头;贾雨村因助赦行凶、行私枉法被革职发配,而拼命参倒他的正是被他发配的小沙弥;小红被卖之时巧遇贾芸,嫁与其为妻,夫妇二人遍访贾家之后,终于在破庙里找到被恩赦的宝玉,此时宝玉已沦为更夫,“苫席蔽体,苦咽酸齑”,没有衣服只有一张席子遮体,白天不能出去只能晚上打更,同来看望的还有刘姥姥;黛玉早在抄家之前便已投水而死,湘云也投水自尽但被救起,身为罪官家属,当作女奴贩卖至若圃家中(这若圃便是“因麒麟伏白首双星”的正主儿,他拾到了湘云丢失的麒麟并还给她,大观园那次玉兄丢湘云拾,是假丢,这次才是真丢),小红夫妇访得后,千方百计赎出,送到玉兄处让二人成婚,经历这一番生离死别、沧桑巨变,两个幸存者归结了这篇石头上的文字(见《脂砚斋重评石头记》《红学研究期刊》诸文及《红楼梦新证》)。

这部写尽人间繁华、荣辱悲喜、沧海桑田的惊世奇文却被高贼篡改的面目全非、一塌糊涂,由于他的胡编乱造,致使前八十回文字无着无落,需知雪芹笔下无一句闲文更无一字多余,就连馒头庵前那个在宝玉秦钟面前纺纱的农家女以及宝玉去袭人家时遇见的那个红衣女孩,在后文都有着落,数十万字的巨著呀,却安排的如此紧凑有致、丝毫不爽,即便高贼篡改至此也难掩其日月之辉。后人模仿雪芹手笔者甚多,其中以《老残游记》最为成功,虽只学得笔法之一二也名声大噪;而金庸在小说中也运用了等等手笔,果然独步武林……

后人只知《石头记》驰名三百年,却未必真正了解其伟大之处,雪芹生前辛苦,死后孤独。

第四篇:狼图腾读后感3000字

1. 要熟悉自己的工作环境

只有像狼一样熟悉草原,熟悉草原的声音,才能因势利导地运用各种战术来捕获自己的猎物,躲避敌人的攻击,狼图腾读后感3000字。狼能利用大雪窝围捕黄羊群,狼能借白毛风的势全歼军马群,狼能利用地形给小狼崽选择最安全的洞穴,这些无不是建立在它们对草原环境极其熟悉的基础上。

毕利格老人指挥的对狼的反击战更是经典的利用环境的战例。老人说:“光凭耳朵还不成,还得靠记性,要听马蹄踩的是什么地,雪底下是草是沙还是碎石头,我就知道马走到哪块地界了。……有时啥味也没有,就凭耳朵和记性,再黑的天,你阿爸也认识。”试想如果没有对环境的绝对熟悉,他怎么可能在黑夜将队伍带到准确的地点设伏,也就不可能取得平时“十围五空”胜算极少的打围战的胜利。

我们做工作也必须先沉下心来好好熟悉自己的工作环境,了解本行业的行情包括尽可能的了解厂家和客户的信息,只有知己知彼,方能百战百胜。如果对工作环境都不熟悉,那即使你能力再强,那也只能“龙游浅滩遭虾戏”了。

2. 要有勇气和血性

身处草原,就会置身于这个巨大的食物链中,各种生物都摆脱不了吃或被吃的命运,要想占据食物链上端的有利位置,就必须在残酷的现实中磨练自己的神经,造就卓越的品质。草原残酷的生存状态就是“不是你死,就是我亡”,生存的法则就是“弱肉强食”。

几千年过去了,草原狼顽强的生活了下来,靠的就是那股血性。

当狼逃生时,它甚至可以咬断伤腿,刮骨疗毒是治伤,而狼是自伤,颇有壮士断腕的壮烈。当狼袭击马群时,它甚至可以选择最***的自杀式打法。当搬迁时,小狼宁愿被勒死也不屈从,让人感慨训老虎易,训小狼难。狼与生俱来的血性和傲气,帮助它们在恶劣的草原环境中生存下来。草原上以前也有老虎等其它动物,之所以只有狼独存,原因就在于此吧!

商场如战场,危机四伏,如果没有应对困难的勇气,你就很难生存下去。有了勇气,还要有狼一样的血性,积极的主动的去迎接挑战。只有在不断的面对困难战胜困难的斗争中,人才能进步,才能体会与公司共成长的快乐。

另外还有一点就是,要注意自我性格的开放。草原是个大环境,商场也是个大舞台。人,就要多一些狼性,多点竞争力、多和别人交流,推掉心中的围墙,开放一些,这样我们的进步也才会快一些。

3. 要讲究策略

《狼图腾》很吸引人的地方就在于,它向我们展示了草原狼丰富多彩的杀敌方法。开篇就是一个草原狼围捕黄羊的大战役,波澜壮阔,纵横捭阖,动静结合,一气呵成。真正的作战时间不过十几分钟,但作战前狼群耐心的伏击、精妙的设围、细致的观察,营造了“山雨欲来风满楼”的压抑、紧张而又亢奋的氛围;而作战时的迅雷不及掩耳、放掉还有战斗力的黄羊而击其余部的智慧、颇有些卑鄙却极其实用的狼抓黄羊的绝招,又让我们拍案叫绝,赞叹不已。这动静之间,却将草原狼卓越的智慧、耐性、组织性和纪律性淋漓精致的表现了出来。

另一个经典的战例就是草原狼全歼军马群了,狼群占据了天时、地利、人和,自然胜利在握了。天时,借白毛风肆虐的恶劣气候,发动闪电战;地利,将马群往大泡子里赶,与泡子地形成前后夹击的态势;人和,人们频繁的掏狼崽激怒了母狼、将狼群的黄羊偷走更是断了狼的退路,狼带着一腔的仇恨和怨气作战,自然格外的凶狠和残暴。哀兵必胜,古来有证。

草原狼的进攻,闪烁着智慧的光芒。其战术安排的严谨、对天时地利的把握、耐性、组织性和纪律性,颇有战略家的味道。甚至我们会忍不住想,如果我是一匹草原狼,那工作起来又会是怎样一番景象?

人不是狼,狼的种种策略也是在艰苦的斗争中磨炼出来的,但我们的确可以从狼身上借鉴很多东西,读后感《狼图腾读后感3000字》。张三丰在传张无忌太极的时候,强调的是重意不重形、无招胜有招,我们学习草原狼也不能拘泥于具体的战术,而是要锻炼自己勤于思考、善于应用策略的能力。

我们要主动的去观察和学习,积极的思考,在面对不同的客户时采用不同的方式。当然,草原狼是在几千年的与天与人与草原的斗争中成长起来的,我们也必须在实战中磨炼自己。光有一腔热情和美好的想法是不够的,得放到自己的实际工作中去。纸上谈兵是行不通的,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就算失败了也不要气垒,失败是成功之母。

4. 要有危机意识

狼的本领狼的智慧也不是从来就有的,它们也是在几千年艰苦的草原生活中磨炼出来的。变幻莫测的草原气候、恶劣的草原环境、各种动物的逃生本能还有来自人的巨大威胁,使得狼始终生活在险境之中,随时都处在被饿死、冻死、打死的境遇中。不可否认的,的确有很多的狼被饿死冻死打死了,但活下来的狼经过那么多的磨难就变得更加顽强而可怕。

广阔的草原危机四伏,狼群不能有丝毫的放松,始终处在一种高度紧张的精神状态中。因为气候的变化狼群要学会给自己储藏食物,更进而利用气候去捕食;因为环境的恶劣,狼群要时刻警惕大雪窝大泡子等危险地带;动物的逃生促使狼群去观察去研究对手,从而采取最有效的捕食方式;而人的威胁更大一些,狼得学会选时间选地点的生育,得学会避开人的锋芒,得学会如何和人周旋甚至狠狠的反咬人一口。

现代社会是竞争的社会,只要你有丝毫的放松,你就会被社会淘汰,这很像狼群生活的大草原,公平而又残忍。所以我们也得有狼的危机意识,严格要求自己时时给自己加压,正如张瑞敏所言“战战兢兢,如履薄冰”。所谓置之死地而后生,往往不利的形势更能激发一个人的潜能。“背水一战”,“破釜沉舟”,正是这个道理。

5. 要有团队精神

小时候听过“五狼神”的故事,说一个狼还好应付,但要是五条狼聚到一起那就是神了,是战胜不了的。且不去推究这故事究竟有无道理,但至少说明狼是崇尚团队精神的。

读《狼图腾》,看那些让人血脉喷张的狼群的捕食故事,更是能鲜明的看到狼群的威力。狼群由狼王统一指挥,进则同进,退则同退,协同作战,无往不利。比如围捕黄羊的时候,有狼去寻找大雪坑,有狼去骚扰,有狼去伏击,在总攻的时候也是井井有条,狂而不乱。更让人称绝的是,狼群即使在撤退的时候也井然有序,猛狼冲锋,狼王靠前,巨狼断后,完全没有鸟兽散的混乱。

其实也不单是狼这样,道尔基的狗能在杀狼时大出风头,也是因为八条狗齐心合力,分工明确:快狗纠缠,笨狗撞击,群狗咬定,恶狗一口封喉。它们与狼交战从不分兵,集中兵力,各个击破。正是靠着这样的团结,它们才能在与狼的作战中占据上风。

现代社会是竞争的社会,也是合作的社会,社会分工越来越细,单靠一个人的力量是无法把工作做好的。所以我们得像狼一样有团队意识,充分的信任工作伙伴,各司其职而又互相帮助,这样才能取得最大的利益。

毕立格老人说:狼群杀那么多的黄羊,不是为了好玩也不是为了抖威风,它们是为了给狼群里的老弱病残留食。我们也要像狼这样团结一致,公司如一家,才能创造出更多更大的效益。

记得刚刚加入世贸的时候,随着外企的大量涌入,很多人惊呼“狼来了”。如果把国外的企业看作狼,那我们做外贸的应该是真正的与狼共舞吧!

毕立格老人是草原的又一个狼王,敬狼爱狼又打狼,是草原的智者,是与狼共舞的翩翩舞者!或许我们说学习狼,更准确的说应该是学习毕立格老人吧!

要与狼共舞,就得积极的接受狼、接近狼、熟悉狼,满怀信心而又不自傲,热情主动而又不自卑。社会是平等的,机会只给予强者,拿出狼的血性,用最合理的方式去工作吧。

长袖飘飘,与狼共舞!

《狼图腾》的结局颇有些感伤,美丽的草原消失了,草原的精灵-狼群远去了,草原的人们落寞了。把我们的市场比作草原的话,我真诚的希望我们都能尊重市场规律,不让类似的悲剧重演,这样我们才能像狼群一样在草原上自由的驰骋。

第五篇:《史记》读后感3000字

在悠长的古代文学史中,我们并不缺乏具精神原创性的大师。孔孟、老庄、屈原、司马迁、李白、杜甫、曹雪芹……他们的名字足以与日月同辉,彪炳千古。然而在当下的教育中,这样一些凝聚着民族精神源泉的大家却日益离我们远去,除经院中的学者、教授们阅读、研究外,已是鲜有人问津。真正的大师不只是来“宴大宾”,传统文化需要普及,需要“平民化”。这对于精神缺钙的一代,显得尤其必要。新课标的提出恰逢其时地为弘扬传统文化提供了理论上的支撑。新课标规定:高中阶段选修课必须占有相当的比重。这一规定使我们暂且可以从高考的阴影中走出来,堂而皇之走进大师,阅读经典。那么,在高中阶段应开设哪些选修课?在浩如烟海的古代典籍中,哪些论著最有价值,最值得一读?这是个众说纷纭,无需定论的问题。然而我们不难发现,当短小精悍的《论语》、含蓄蕴藉的唐诗宋词、百科全书式的《红楼梦》等成为学生与老师的首选对象时,被誉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的《史记》却往往被弃于思想的角落里。究竟《史记》该不该读,读什么,怎么读,这样的问题在新的教育背景下不得不提到了日程上来。或许我们应当换一种眼光重新审视两千多年前的这部著作了。“厥协六经异传,整齐百家杂语”的《史记》,集先秦、汉初文化之大成,《尚书》、《国语》、《春秋》、《左传》、《国策》、《论语》、《孟子》、《庄子》、《荀子》等先秦典籍,皆可从中找到影子。比如一万来字的《论语》,差不多都被司马迁引用尽了。从这种意义上说,《史记》就是一座先秦时期的图书馆,它详尽地记载着那时的政治、经济、军事、法律、医学、天文学等的成就,窥一斑可见全豹。而较之先秦诸作,它在形式上又有许多的优越性。首先,语言的浅显。司马迁将书面语与汉代生动的口语糅合在一起,开创了一种新的语言风貌,清新,朴拙,更浅显,更口语化,也更易被今天的高中生理解与接受。其次,情节的奇特。清人袁枚说:“史迁叙事,有明知其不确,而贪其所闻新异,以助己之文章,则通篇以幻忽之语序之,使人得其意于言外,读史者不可不知也。”(《随园随笔》)生性“爱奇”的司马迁在叙史时,仍不忘著上荒诞一笔。《五宗世家》记载临江王刘荣被其父汉景帝谋害,后“(刘荣)葬兰田,燕数万衔土置冢上”。《史记》中类似这样的浪漫主义笔法还有很多,垓下之围、赵氏孤儿等故事皆绝妙之极,传为美谈。在二十四史中,《史记》是最富文学性的一部,它更像是一部历史故事集、历史小说集,其情节的曲折、生动与学生的审美兴趣不谋而合。最后,体例上的相对独立性。《史记》一百三十篇是一个统一的整体,本纪、表、书、世家、列传,五体互为经纬,贯通全书。但同时,每一篇又相对独立,有鲜明的人物形象,完整的故事情节。它犹如一篇篇情节曲折的短篇小说,又如一首首耐人寻味的精美诗篇,读者自可从中任选一篇率性而读,并不受上下文的限制。对不具备充裕的阅读时间的中学生,这无疑是最好的形式之一。此外,《史记》的悲剧性、抒情性等也都符合高中阶段学生思维的特点,容易引起学生的共鸣。纵然我们无法拒绝《诗经》、《论语》、《孟子》、《红楼梦》等等优秀的古典作品,它们同样是中华民族文化与精神的载体,然而今天之所以要独钟于《史记》,却是与学生的身心发展规律、当下的阅读现状、我们的教育理念等分不开的。当然,《史记》130篇,并非每一篇都适合高中生阅读。阅读有两种,一种是无功利性的,为了愉悦自我,陶冶性情;而另一种是带研究性的阅读,这是专家学者们考虑的事。我们开设选修课,阅读《史记》,不是仅仅为了某种知识性的获得,不是为了记住几个烦琐的历史事件和历史人物,而是从中欣赏体验,汲取一种精神养料。当孩子们今后面对困境时,能从忍辱负重的司马迁处获得一种力量,这才是我们教育的最终目的。让学生从小结识这样一些精神大师,并与之交流,掌握一种做人、做学问、看世界的方法,这才是受益终身的东西。按照这一思路,五体中书、表可暂且搁置一旁,其他112篇人物传记,则可以任意选出一篇慢慢品味,或挑自己感兴趣的历史人物事迹来一睹为快,总之,不拘一格,因人而异。接下来就是怎么读,也就是怎么教的问题了。回顾我们以往的文言文教学,逐字逐句地串讲,把文学作品肢解成一个个实词、虚词和一串串特殊句式。于是《鸿门宴》等精彩的篇章就在逐段分解、串讲中,丧失了它的灵魂,远离了阅读的本质。文学是人学,文学教育的宗旨在于提高学生的生命质量和对生命的感悟,这也可以说是开设《史记》选修课的目的。具体而言,其一是认识人生。一部《史记》,记载了四千多个人物,其中重点描绘的有一百多人,上至帝王将相、皇亲国戚,下至商人、平民、妇女、倡优。一个人就是一部书,从这些个性鲜明的典型人物身上,我们可以读到很多东西。伯夷、叔齐的积仁洁行,屈原的以身殉道,勾践的卧薪尝胆,残忍的吕后,狡诈的刘邦,阿谀逢迎的叔孙通、公孙弘……其中人性的善恶美丑都是值得我们深思的东西,它教会我们如何做人,如何处世。其二,认识社会。“以史为鉴,可以知兴替”。今天我们缅怀历史,更主要的是要从中“别嫌疑,明是非,定犹豫,善善恶恶,贤贤贱不肖”,确立自己的价值观。黄帝汤武所以兴,桀纣二世所以崩的治世之道;盛极一世的秦始皇临终竟与鲍鱼为伍的惨景……历史总是惊人的相似,《史记》不仅为我们展现了从黄帝到汉武帝这三千多年的历史舞台,同时也是我们了解当今社会的一个小窗口,它对我们今天的治人治国仍颇多启迪。其三,掌握一点读书、做学问的方法。《史记》的完成是时代的产物,同时又与司马迁个人的努力分不开。司马迁十岁时就能诵读《左传》、《国语》、《世本》等古代典籍,后又受业于今文学派大师董仲舒、古文学派大师孔安国。通过多方的学习,司马迁掌握了丰富的历史人文知识,成为一名融贯古今的大学者。二十岁以后,司马迁离开家乡,壮游全国,前后十几年间,足迹遍及大江南北。这,不是纯粹的游山玩水,而是以访寻历史文化遗迹,收集历史资料为目的的学术田野工作。每到一处,他都认真细致地向当地人民了解情况,实地考察,确保其著作的真实性。“读万卷书,行千里路”是司马迁在学术工作上的真实写照,这两点对于今天的高中生来说,尤其重要。

这三点的学习,不是几个实词与虚词的精讲所能穷尽的,也不是几篇课文,几节课的选修就可了事的。对生命的感悟,对经典的阅读,对自由精神的追求,这是一辈子的事。“一切历史都是现代史”,司马迁成一家之言,是为了让后人引以为戒,明善恶,辨是非。同样,我们今天读史,不是为了考试,不是为了装点自己的门面,而是从大师那里汲取精神养料,获取如何生,如何死的永恒之物。

当然,教无定法,关键是头脑中要有这样的理念。以下所述教学实施方式只是一些初步的设想。孟子曰:“颂其诗,读其书,不知其人可乎?是以论其世也。”(《孟子·万章》)了解司马迁生平,以及他所处的社会大环境,这应是让学生走进《史记》的第一步。然而,在司马迁头上高悬着太多耀眼的光环,“世界文化名人”、“伟大的史学家、文学家、思想家”,这样的头衔只能让人心生敬畏,拒之于千里之外。如何将司马迁还原为一个有血有肉的普通人,这是我们努力的方向。知人论世还只是阅读经典的初始阶段。除此之外,我们可由学生最感兴趣的领域切入,分专题形式阅读《史记》,比如司马迁与旅游等等。每星期设置一个专题,引导学生借助图书馆、网络等多种渠道,共同探究,共同完成。或以讲座、座谈的形式邀请《史记》专家、学者前来讲授、交流。总之,我们要充(更多请关注:wwW.haowOrd.coM)分利用各种资源,激发学生的求知欲,唤起他们对知识的主动探索。在初步阅读《史记》的基础上,我们再从语言学、文学、哲学的角度解读《史记》,由感性入理性,由表入里,透过字里行间,捕捉其精神内核的层面,挖掘司马迁的人生观、历史观、文学观等等。《史记》是司马迁“发于情,肆于心而为文”(《汉文学史纲要》),是作者情感的喷发,对这样的作品我们理应满怀情感去解读。选修课就是要给学生提供这样一个平台,给他们一个交流与对话的机会。同学与同学间,学生与老师间,读者与作者、作品之间的多重对话,多重思想的碰撞和交流。教师的职能不只在于传授知识,更在于塑造灵魂,在互动的交流中开拓学生的精神家园。这样的《史记》选修课方是生趣盎然的,是富有生命力的。德国的著名文化教育学家斯普朗格曾说过:“教育的最终目的不是传授已有的东西,而是要把人的创造力量诱导出来,将生命感、价值感‘唤醒’。”开设《史记》选修课,其目的也正在于开启学生的思维,唤醒其内心深处的情感,教会他们学会学习,学会生存。当然,经典的阅读不是一两个学期的选修就能完结的,这是一项终身的工程。尽管以上的构思还只是一时的畅想,但我坚信事在人为,新课标,新课程,新语文,需要付出新的教育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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