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现状及对策研究范文

(作者:Chenhy94304时间:2023-06-01 10:57:06)

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现状及对策研究

——以福建省泉州市为例

人力资源服务业是现代服务业中极具成长力的产业之一,主要包括人力资源招聘、职业指导、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代理、人力资源培训、人才测评、劳务派遣、高级人才寻访、人力资源外包、人力资源管理咨询、人力资源信息软件服务等多种业务形态。其发展水平不仅体现一个地区的人力资源开发利用水平,而且对推进一个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的支撑作用。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着力加快建设实体经济、科技创新、现代金融、人力资源协同发展的产业体系。人力资源服务业既与人才发展相连,又与产业发展相关。本文通过开展泉州市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情况调研,旨在摸清行业发展现状、发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提出相关对策和建议,为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人才强市战略提供参考、明确方向。

一、泉州市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现状

泉州市经过多年引育,初步形成政府部门推动发展、市场主体公平竞争、市县两级就业人才中心提供基本公共服务、中国海峡人才市场等100多家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从事经营活动的运行机制和服务格局,服务项目主要涵盖招聘、派遣、培训、猎头、咨询、软件、外包等领域。

(一)机构总量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底,全市共有170家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包括职业中介机构、劳务派遣机构、职业培训机构),比2017年新增50家。按类型分布情况看,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即:市县两级人民政府设立的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等)14家,占8.2%,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即:依法设立的从事人力资源服务经营活动的机构)156家,占91.8%。全年营业收入:52728万元,其中:代收代付部分24412万元。

(二)从业人员情况

全市从业人员2089人。其中经营性服务机构1853人,占88.7%。从学历构成看,大学本科以上484人,比例达23.2%;大专及以下学历1605人,比例达76.8%。

公共服务机构:现有市、县两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14家,编内人员162人、编外人员74人,共233人。经营性服务机构:156家(其中外地来泉备案35家),从业人员1853人。

(三)服务内容和业态情况

2018年度统计数据显示,全市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共服务人员130.8万人次,服务用人单位12.3万家次;建立人力资源数据库1.75万个,全年新增入库求职信息10.6万条;举办现场招聘会372次,毕业生专场132次,农民工专场124次,涉及参会用人单位1.4万家次,提供岗位22.2万个,参会求职人数达20.6万人次;网络招聘发布岗位信息20.3万条,发布求职信息147.4万条;人力资源管理咨询服务用人单位4113家;人力资源外包服务用人单位2041家;劳务派遣服务单位2429家,派遣人员总量2.2万人;培训服务653班次,参训人员4.7万人次;流动人员档案管理21.2万份;引才引工2.5万人次,市场化引才能力进一步增加。

二、泉州市推进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的实践探索

(一)出台政策,加大扶持引导力度

泉州市委、市政府把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纳入泉州市“十三五”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规划和泉州市“十三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专项规划。2017年9月,市政府出台了《泉州市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业加快发展实施意见》,涉及财政、税收、金融、投融资等多个领域扶持措施,力度较大,操作性强,特别是对长期以来一定程度上制约行业发展的投融资、税费减免、人才引进奖励等事项较以往有较大突破。同时,几年来各级人社部门对行业的市场准入、行政审批、监督检查、统计报告等工作进行规范,形成了切合实际、促进发展的政策体系。

(二)整合改革,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2014年12月,市县两级机构改革后,人社部门对原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公共人才服务机构整合成一个机构,实行集中统一管理,推进公共服务与经营性服务分离。目前,各地有关现场招聘、信息网站、档案管理等共性同类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职能基本整合到位,初步形成统一、开放的市县纵向人力资源市场体系。着眼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范化和信息化的目标,加强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全市所有街道(30个)、乡镇(133个)、社区(439个)和村(2061个)建立工作平台,基层就业服务和社会保障功能进一步增强。

(三)简政放权,深入激发市场活力

本着便民高效的原则,简化优化许可程序,全市人力资源服务许可实行“先照后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组织开展人力资源市场秩序清理整顿专项行动,打击侵害市场主体和劳动者合法权益、恶性竞争等违法行为,为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营造宽松有序、公平竞争的良好环境。认真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机制,定期向社会公开具有经营资质的服务机构名单。加强《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国务院第700号)宣传培训,组织各地人力资源市场管理部门、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经营性人力资源机构负责人参加业务培训工作,加大对《条例》和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重大意义、目标任务、扶持措施的宣传力度。

(四)开展试点,构筑产业集聚平台

晋江市:针对晋江市民营经济发达、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较好的优势,2017年,泉州市在晋江市开展人力资源产业园建设试点工作,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通过与第一资源集团有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建设泉州市(晋江)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委托其负责产业园的实际运营、招商、管理。这是我省首个市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该园于2017年6月正式开园运作以来,已有23家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签约入驻,专职工作人员129人,服务泉州地区企业近2500家,产业集聚优势逐渐显现。石狮市:2018年来,石狮市出台了《关于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石狮市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建设方案》、《石狮市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管理暂行办法》等系列政策措施。按照“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的模式,建成中国海峡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石狮分园。2018年8月份投入运营以来,已有12家知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签约入驻。园区产值达2.58亿元,纳税1510万元,服务人数达7.3万人次;兑现入驻企业财政奖励资金90万元。

(五)开放包容,成功举办人力峰会

2018年12月13~14日,由市政府主办,市人社局、市委人才办、市经信委、市科技局承办了“2018泉州民营经济与人力资源服务峰会”。本次峰会吸引了国内和境外知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41家、78位来宾参加,泉州市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及100家民营企业、科研机构和5大国资集团的代表参与对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全市民营企业的代表紧扣“创业泉州·才聚港湾”主题,分享引才良策,献计泉州发展,开展人才供需对接,探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更精准服务泉州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取得了较好成果,实现了预期目标,打响了人才“港湾计划”引才品牌。

(六)精准服务,不断提高市场化程度

近年来,泉州市在人力资源公共服务委托外包方面进行尝试和实践,委托外包服务形式更多样、范围更广泛、效应更突出。如:为了比较精准地掌握人力资源需求数据,委托中国海峡人才市场对市委、市政府确定的17个重点产业人才队伍情况进行调研。在调研掌握的数据基础上,理清现阶段紧缺急需人才以及中期、远期的人才发展思路,定期编制发布紧缺急需人才引进指导目录。如:各地委托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举办新春大型招聘会、大中专毕业生服务月、校园招聘会等大型人才对接会,委托组织参展广留会、深交会等国内外大型人才交流会,精准地开展人力资源供需对接。

三、泉州市推进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面临的挑战与机遇

(一)挑战

总的来看,泉州市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仍处于初级阶段,与先进地区相比,整体发展层次较低,人才服务水平不高,服务地方产业发展有待加强。

1.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整体规模较小较散。主要问题可以概括为“三个滞后”:一是产业发展滞后于市场化进程。现有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规模较小、数量较少,缺乏国内、国际高端品牌机构,存在“大市场”“弱产业”现象。同时,产业集聚不够,整体合力欠缺。搭建行业集聚发展的平台,促进行业规模化、集团化和规范化发展还做得不够,产业园区建设刚刚起步,仅晋江市、石狮市有实质性动作,其他地区尚处于规划阶段。二是服务内容滞后于多元化需求。业务同质化现象比较严重,目前大多集中在中介服务、劳务派遣等低层次、低附加值的基本业务,像猎头、软件、外包等中高端服务仍较薄弱,整体服务水平不高。三是从业人员素质滞后于专业化需求。从业人员中有人力资源专业背景的比例较少,与先进地区差距较大。高端管理人才和产业领军人才缺乏,从业人员专业化水平不高,这些因素使得整个行业提供高端、专业服务的能力不足,制约了人力资源服务业的转型升级。

2.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体系建设仍需加强。一是市县两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由于机构整合等因素,人员编制受到制约(市级39人,县级120人),各地真正从事市场服务管理的人员只有2~3人,普遍面临人手少、任务重的困难,市场意识低、运行能力弱,服务项目多是以传统为主,促进就业基础性工作还不够扎实,人才综合服务水平相对较弱。二是从人力资源市场的现有工作场所面积看,各县(市、区)条件也参差不齐。部分县(市、区)的市场空间相对有限,缺乏专业的就业人才交流场所,企业自行在门口贴招聘广告。三是推进“互联网+人力资源服务”力度不够,网络市场已成为企业招聘和新生代员工求职的新平台,且发展势头迅猛,但目前全市就业人才服务网站和平台较为分散、功能单一,利用不足,无法满足多种人力资源服务项目方便快捷的网上办理。

3.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业务开展不够规范。一是部分职业中介机构存在未依法办理年度报告、换证的现象。二是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良莠不齐、鱼龙混杂,存在经营服务行为不规范现象,如:部分服务机构未依法依规制定规章制度;没有在显眼位置明示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服务不到位或不正当竞争;长期不开展行政许可范围的经营服务活动。三是一些城乡结合部、部分热闹街区和工业园区,仍存在无牌照的“黑中介”机构,直接侵害求职人才、用人单位的利益。

4.用人单位对人力资源服务接受程度较低。由于产业结构、经营观念等因素影响,用人单位在人力资源服务,特别是寻求猎头、服务外包等中高端人力资源服务的需求度较低,企业家对经营成本考虑较多,发挥引才的主体作用不足,对人才中高端人力资源服务发展缓慢。

(二)机遇

当前,泉州市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也面临难得机遇。

1.国家和省、市高度重视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将其作为为经济增长提供新动能的重要产业之一,出台一系列引导、鼓励、扶持的政策措施,深化“放管服”改革,营造良好发展环境,人力资源服务业大有作为。

2.全市经济结构转型、人才港湾计划实施,对人才队伍建设提出了紧迫需求,需要有针对性地提供精准服务,提高用人单位岗位需求与求职人员的匹配率,也为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带来战略机遇。

3.人力资源服务业具有高科技含量、高附加值、高人力资本和高成长性的特点,泉州经济总量全省第一,企事业对人力资源特别是创业创新人才需求旺盛,外来务工人员常年维持在200多万人,为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提供广阔空间。

4.信息化、新技术手段的推广应用,极大地改变了人们的生活及行为方式,也给人力资源服务业带来巨大变化,促使人力资源服务业不断利用这些新技术创新产品、服务、解决方案以及商业模式。

四、加快泉州市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的对策建议

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的《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00号),是系统规范在我国境内通过人力资源市场求职、招聘和开展人力资源服务活动的第一部行政法规,对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人力资源市场,更好服务于就业创业和高质量发展,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具有重要意义。

泉州市要进一步厘清政府和市场的工作边界,以“政府有为”引导“市场作为”,发挥市场的“决定性作用”,实现政府、市场“两只手”各尽其能,加快建成基本公共服务充分保障、市场经营性产业不断壮大、高端服务业快速发展、人力资源市场化配置水平明显提升的人力资源服务体系。

(一)聚焦实体产业,进一步完善政策体系。贯彻中央、省上出台的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认真组织实施《泉州市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业加快发展实施意见》(泉政办〔2017〕135号),跟踪督促各地政策兑现落实情况。同时,立足传统制造业转型升级、新兴产业异军突起的新需要,细化相关配套措施,如:研究制定市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评估认定办法,对各地已建成并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和市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建园补贴奖励。如:研究制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引才引工推介奖励办法,进一步提高扶持政策的针对性、可操作性和实效性。

(二)突出高端引领,进一步做好外引内联。一是坚持一手努力构建覆盖城乡、惠及全民的公共人力资源服务体系;一手壮大经营性服务产业,满足市场不同层次的需求,促进人力资源市场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二是相关职能部门要发挥作用,对外要重点引进具有先进水平的人力资源服务高端企业和服务项目、经营理念、管理模式;对内要充分发挥本土专业中介机构的作用,引导其延伸产业链条,拓展服务内容,推动人力资源服务与其他服务融合发展,有序承接政府部门的人才培养、评价、流动、激励等职能。三是引导人力资源服务企业打破“大而全”“小而全”的格局,向精细化、精准化、智能化服务转型,重点鼓励人力资源外包、高级人才寻访、人才测评、人力资源管理咨询等新兴业态快速发展。四要鼓励和支持人力资源服务企业通过兼并、收购、重组、联营等方式进行资产重组和资源整合,集中资本、技术、人才等要素,力争3年内培育形成10家左右在全省乃至全国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龙头企业。

(三)强化园区带动,进一步加快产业集聚发展。一是做大做强现有的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通过租金减免、贷款贴息等优惠措施,持续引进一批国内外知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入驻,进一步放大园区集聚效应。二是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建设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站位全市大局抓好行业整体规划,鼓励各地建立与区域经济发展相匹配、各具特色的人力资源服务聚集区,实现产业集聚、功能集成,带动全市人力资源服务业快速发展。

(四)致力专业服务,进一步加强从业人员培训。大力开展人力资源服务从业人员上岗培训,提高全市人力资源培训机构从业人员的持证上岗率。择优选派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高级人才参加专业培训学习,提高从业人员专业化程度。鼓励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引进高层次人才和团队,并及时兑现引才奖励。建立行业领军人才库,及时准确全面地掌握行业领军人才情况。加强人力资源服务业理论研究,鼓励有条件的高校培养人力资源服务业方向的专业硕士,加大专业学术人才培养力度。

(五)加强监督管理,进一步打造诚信市场环境。一是加快核发服务许可证。对申请设立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法人单位和组织,缩短审批时限,提高审核速度,符合申办条件的予以快速核发许可证。二是完善日常监管制度。坚持发展与监管并重,在鼓励发展的同时,加强行业事中事后监管,通过信息跟踪、市场巡查、受理投诉举报、定期开展市场秩序专项检查等手段,着力打击非法中介,严肃处理各种违法违规行为。三是加强信用体系建设。落实诚信约束激励机制,开展行业信用评估,建立行业信用档案,尝试建立诚信机构“红名单”、失信机构“黑名单”,逐步形成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市场环境。

(六)推进互联互通,进一步提升信息化建设水平。落实国家“互联网+”发展战略要求,推动人力资源服务和互联网的深度融合,积极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移动互联网、人工智能等新技术,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业创新发展、融合发展。加强人力资源服务信息化建设,构建人力资源信息库,实现数据互联互通,信息共享。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设立研发机构,加强服务手段、商业模式、关键技术的研发和推广应用。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与互联网企业开展技术合作,支持互联网企业跨界兼营人力资源服务业务,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与实体产业协同发展。

(七)支持行业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大行业指导力度。指导组建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协会,强化行业协会在人员培训、协调沟通、业务交流等方面的服务功能。鼓励行业协会制订服务标准,加强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开展行业诚信评估,建立行业信用档案。推行服务承诺、服务公约、服务规范等制度,引导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公平竞争、诚信服务、自我约束、健康发展。行业协会要加强与政府职能部门的联系,积极反映企业诉求,充分发挥政府与企业之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促进政企交流,加强行业合作,研发符合市场需求的人力资源招聘、派遣、培训、测评等人力资源服务产品,全方位满足市场的人力资源服务需求,积极组织开展行业活动,加强区域品牌宣传。

(八)重视宣传引导,进一步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以贯彻实施《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00号)为契机,加大对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重大意义、目标任务、扶持措施的宣传力度,及时总结推广诚信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好做法、好经验,努力营造全社会重视、关心、支持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的浓厚氛围。充分发挥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站第一平台作用,积极探索利用政务微博、微信和手机APP等新媒体手段,不断提高宣传的有效性和影响力。鼓励各地和行业协会举办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博览会、人力资源服务业创新创业大赛、人力资源服务发展论坛、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与重点企业精准对接峰会等活动。丰富宣传内容,创新宣传形式,扩大人力资源服务业的知名度、美誉度和社会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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